为进一步推进创业型城市的建设,浓厚创业氛围,优化创业环境,市创业型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决定,于四月份开展“创业服务月”活动。现提出如下工作意见:
一、指导思想
二、活动主题
创业·服务·发展
2010年4月1日-4月30日
四、主要活动安排
1.召开创业型城市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协调会,全面启动“创业服务月”。(牵头部门:市创建办)
2.向社会发出“我为创业出把力”的倡议并印发“服务月”宣传标语。(牵头部门:市委宣传部)
3.在市民广场举办创业政策咨询宣传活动。(牵头部门:市委宣传部)
4.开展“行风热线”户外直播活动。(牵头部门:市监察局)
6.召开创业典型事迹报告会和创业典型事迹集中宣传展示活动。(牵头部门:市劳动局)
7.开展全民创业税法知识宣传活动。(牵头部门:市国税局、市地税局)
8.在《日报》劳动、人事等专栏中开设创业宣传专栏。(牵头部门:市劳动局、人事局)
(二)落实政策,打造创业环境。重点在市场准入、改善行政管理、优惠政策上抓落实。
1.制定《市创业孵化(实训)基地认定和管理办法》。(牵头部门:市劳动局)
2.编制并向社会发放《创业指南》。(牵头部门:市创建办)
3.制定《全民创业扶持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办法》。(牵头部门:市民发局)
4.积极引导一批无照经营户办理营业执照。(牵头部门:市工商局)
5、开展优化服务环境效能督察活动。(牵头部门:市监察局)
(三)多措并举,开展创业服务。重点围绕创业培训、创业项目、创业基地、创业要素等开展服务活动。
1.深化创业培训。在“万人创业普训”活动基础上,扩大创业培训范围,提升创业培训内容。
(1)制定大中专毕业生创业培训实施方案和大中专毕业生创业培训。(牵头部门:市人事局)
(2)举办4期以上SYB创业意识培训。(牵头部门:市劳动局)
(3)开展“送创业培训进企业、进镇和村(社区)”。(牵头部门:市总工会)
(4)组织开展各类创业税务知识培训。(牵头部门:市国税局、地税局)
2.推介创业项目,多渠道、多形式向社会。
(1)制定《创业项目库项目征集办法》。(牵头部门:市劳动局)
(2)通过“就业创业网”等网站开辟“创业项目超市”推介创业项目。(牵头部门:市劳动局)
3.建设创业载体。新建和改造一批创业孵化基地和认定一批创业公共实训基地。
(1)建设城管创业(摊点)基地。(牵头部门:市城管局)
(2)认定一批农业实训基地。(牵头部门:市农林局)
(3)组织部分有创业意愿人员进行创业观摩。(牵头部门:市劳动局)
(4)规划建设、申报一批创业孵化基地。(牵头部门:市劳动局)
4.拓宽融资渠道。各金融机构进一步改善全民创业金融服务,加快金融产品创新,创新融资担保方式,提高金融服务效率。
(1)启动创业担保贷款集中发放活动。(牵头部门:市人民银行)
(2)举办银企对接会。(牵头部门:市人民银行)
(3)全市青年金融知识讲座。(牵头部门:团市委)
5.提供智力支持。加大招才引智力度,努力引进各类创新创业人才。主要活动有:
(1)举办民营企业人力资源专场对接洽谈会。(牵头部门:市劳动局)
(2)组团赴外地举办人才专场招聘会。(牵头部门:市人事局)
6.加大科技服务。把创业型城市建设与创新性经济有机结合起来,加大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资金项目的引导扶持力度,组织指导创业创新人才,申报国家、省、市科技型中小企业创业资金项目。(牵头部门:市科技局)
7.提供法律援助。为想创业者提供法律咨询、法律培训和法制教育;对已创业者进行“法律体检”;组织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为创业者营造公平、公正的执法环境。
(1)组建“创业指导专家志愿服务团”。(牵头部门:市劳动局)
(2)开展创业法律咨询活动。(牵头部门:市司法局)
(3)组织对行政许可行为进行检查,依法维护创业者的合法权益。(牵头部门:市法制办)
(4)组织对行政事业性收费专项检查。(牵头部门:市物价局)
8.发挥群团的作用。各级总工会、团委、妇联、残联、工商联是创业型城市建设组织领导体系中的重要部门,对不同的创业群体提供常年的个性化服务。主要活动有:
(1)召开市女性创业事迹报告会。(牵头部门:市妇联)
(2)筹备举办“巾帼牵手SYB淘宝网创业项目培训班”。(牵头部门:市妇联)
(3)筹备成立“市女企业家协会”。(牵头部门:市妇联)
(4)启动全市青年创业项目大赛。(牵头部门:团市委)
9.开展结对帮扶活动。根据市创建办的部署各部门要结合各自职能,细化帮扶方案,明确帮扶目标,落实帮扶措施,开展扎实有效的活动。
制定全市创业型城市建设结对服务创业工作方案。(牵头部门:市创建办)
五、几点要求
二、丙方安置房采取由甲方集中安置方式建设,房屋面积标准按建档立卡贫困户人均住房面积不超过20平方米的原则建设。
三、丙方符合国家易地扶贫搬迁政策,自愿搬迁到置点,房号,安置房面积为平方米。
安四、丙方须按甲方制定的自筹资金方案,在入住前交纳自1筹资金元,且十年内房屋不得买卖。五、丙方在实施易地扶贫搬迁过程中不得弄虚作假,冒名顶替,违反本协议。否则将不再享受易地扶贫搬迁等扶贫政策,并依法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易地搬迁安置工作管理方案_全市易地扶贫搬迁就业扶持工作实施方案(最新)全市易地扶贫搬迁就业扶持工作实施方案(最新)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和x市关于易地扶贫搬迁工作的决策部署,根据《x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区易地扶贫搬迁就业扶持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x政办发〔x〕90号)文件精神,促进我市易地扶贫搬迁劳动力(以下简称搬迁劳动力)就业,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通过摸清底数、建立台账、开展职业培训、开发就业岗位、组织劳务输出、提供就业服务、扶持创业、加强权益保障等多种渠道,引导和促进x—x年已实施搬迁或计划搬迁的4.13万名搬迁移民中0.94万户易地扶贫搬迁家庭(以下简称搬迁家庭)的劳动力就业,确保每个搬迁家庭有1人以上有劳动能力且有就业意愿的搬迁劳动力实现稳定就业。
二、工作措施(一)摸底调查,建立健全搬迁劳动力就业精准台账。
四是制定集中安置点就业工作方案。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组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移民工作管理、扶贫、农业、财政等部门,做好资源要素、产业要素、就业要素的调查论证工作,逐个编制集中安置点的搬迁劳动力就业工作方案,把搬迁劳动力就业落实到具体岗位、具体项目和具体搬迁家庭,于x年12月底前将工作方案报自治区、市两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备案。
〔责任部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扶贫办、发展改革委、移民工作管理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排在首位的为牵头单位,下同。完成期限:x年9月底前完成首次调查摸底〕(二)开展搬迁劳动力职业技术技能培训。
1.培训目标。组织开展搬迁劳动力专项培训,确保有培训意愿的搬迁劳动力能够享受至少1次免费职业技术技能培训。
2.组织实施。各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统筹组织实施面向搬迁劳动力的就业技能培训。以职业大典为依据,鼓励通过项目制方式,在市场有明确需求、参加培训人员有明确就业方向或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有明确就业项目的条件下,可不受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专项职业能力等限制,在全区及结对帮扶的广东江门市中选择职业技能培训机构,为搬迁劳动力提供免费就业技能培训。
对符合条件且有培训意愿的搬迁家庭子女,可按“两后生”(初、高中毕业未能继续升学的贫困家庭中的富余劳动力)中期就业技能培训专项计划接受为期1年的中期就业技能培训。
农业部门优先选择一批专业大户、农民合作社负责人、返乡涉农创业者等作为培训重点对象,定点定向培育一批新型职业农民;优先在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点附近发展一批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为搬迁劳动力提供就业岗位。
扶贫部门负责对搬迁贫困劳动力开展短期技能培训和农村实用技术培训。教育部门负责通过帮助搬迁家庭初中、高中毕业生接受中等职业教育实现带技能转移就业。
科技部门负责在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点附近开展科技下乡促生产活动等专项培训活动。
3.经费保障。由人社部门组织的搬迁劳动力就业技能培训所需资金从就业补助资金中列支。
培训期间可给予参加培训人员适当食宿、交通等补助,所需资金由参加培训人员所在县(市、区)人民政府统筹安排。
〔责任部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农业局、扶贫办、教育局、科学技术和知识产权局、发展改革委、移民工作管理局、财政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完成期限:x—X年〕(三)多渠道促进搬迁劳动力就业。
一是大力发展就业扶贫车间。
对与搬迁劳动力签订劳务协议或承揽合同,且搬迁劳动力在1年内累计工作不少于6个月并给付不低于6000元劳动报酬的就业扶贫车间,按1000元/人的标准给予生产经营主体一次性带动就业奖补,所需资金从就业补助资金中列支。对达不到x人社发〔2017〕82号文件要求的各类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村合作社等,但已被扶贫部门认定的扶贫车间,各县(市、区)可结合本地实际,确定县(市、区)级就业扶贫车间认定范围和条件,并做好县(市、区)级就业扶贫车间的认定挂牌工作。二是鼓励企业和社会组织吸纳就业。
对吸纳搬迁劳动力就业并与搬迁劳动力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连续工作6个月以上且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企业或社会组织,给予不超过3年的社会保险补贴,并按标准给予企业或社会组织一次性带动就业奖补。其中,对吸纳搬迁劳动力就业10人以下的,按1000元/人的标准给予奖补;对吸纳就业10人(含本数)以上、20人以下的,按1200元/人的标准给予奖补;对吸纳就业20人(含本数)以
易地搬迁安置工作管理方案_全县易地扶贫搬迁就业帮扶工作实施方案(最新)全县易地扶贫搬迁就业帮扶工作实施方案(最新)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及省市关于易地扶贫搬迁工作各项决策部署,促进易地扶贫搬迁家庭劳动力就业创业,确保易地扶贫搬迁对象搬得出、稳得住、能就业、有保障、可致富,根据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全县实施易地扶贫搬迁2399户10239人,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2014户9117人。搬迁至县城X镇安置点1134户4634人、X乡安置点1164户5204人。X年,实现易地扶贫搬迁劳动力技能培训3000人以上,就业2700人以上。通过实施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多渠道开辟就业岗位,确保全县易地扶贫搬迁家庭实现至少“一户一人”以上就业。
2.摸清底数。
各乡(镇)对搬迁至县城的易地扶贫搬迁劳动力就业创业情况进行调查统计,精准摸清易地扶贫搬迁劳动力就业创业信息,建立易地扶贫搬迁家庭档案,做到一户一档,于4月28日前将调查核实的《易地搬迁劳动力就业创业信息台账》经乡(镇)主要领导签字后报县就业局。
3.强化宣传。
(二)第二阶段(X年4月28日至12月30日)1.做好就业跟踪服务。
各乡(镇)要对易地搬迁家庭劳动力就业情况进行动态管理,及时了解劳动力就业失业状况,按月更新《易地搬迁劳动力就业创业信息台账》。对已就业劳动力做好跟踪管理,对未就业劳动力进行岗位推荐,确保向每个易地扶贫搬迁未就业劳动力推荐就业岗位3个以上,并将就业服务全过程录入《易地搬迁劳动力培训就业创业全程服务卡》,确保一户至少有一人以上稳定就业。
2.开展就业创业培训。根据我县产业发展需求和用工需求,针对性地对易地扶贫搬迁家庭未就业劳动力免费开展家政护工、挖掘机、电工、厨师等技能培训;县上玉工业园区、农业园区企业要对新招用易地扶贫搬迁劳动力开展岗前培训和“师带徒”培训,对有创业愿望人员开展创业培训和电商培训等,切实提高易地扶贫搬迁家庭劳动力就业创业能力,确保“培训一人、就业一人”。X年计划开展家政护工培训300人,挖掘机、电工、焊工、厨师等培训600人,企业岗前培训1400人,乡村特色旅游从业人员培训500人,创业电子商务培训200人。
3.加强劳务合作,推荐输出就业。加大与劳务协作帮扶地区沟通协调,通过用工信息,举办易地搬迁专场招聘会等形式,组织县外和劳务协作帮扶地区规模以上企业进场招聘,提供适合易地搬迁群众的就业岗位,努力向县外以及帮扶劳务协作地区输送1500名以上劳动力外出就业。
4.建立易地搬迁扶贫车间、扶贫点、扶贫基地并组建扶贫就业专班,吸纳就业。县上玉园区管委会、高效农业园区管委会要引导贵旺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同辉公司等企业创建就业扶贫车间,力争吸纳500人以上搬迁对象就业;县投促局要积极引进1-2家企业在易地扶贫搬迁居住点创建就业扶贫加工点,力争吸纳200人以上搬迁对象就业,各乡(镇)要依托专业合作社、产业基地等建立2-3个就业扶贫示范基地,力争吸纳200人以上搬迁对象就业。
5.扶持鼓励创业。各乡(镇)安置点以及县城集中安置点,要利用临街门面等优势,积极出台优惠政策,鼓励200名以上搬迁劳动者就近创业,并带动其他搬迁对象实现就业。
6.适度开发公益性岗位。按照“控制总量、适度开发”的原则,合理安置符合条件的易地扶贫搬迁就业困难劳动力到公益性岗位就业。各乡(镇)、县直机关企事业单位新增公益性岗位要优先安置符合条件的易地扶贫搬迁对象。公益性岗位补贴由就业资金承担60%,用人单位承担40%。(安置期限除聘用时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可延长至退休外,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
7.组建就业扶贫施工队。县住建局、交通局、水务局等单位发包的重点工程,要督促施工企业组建就业扶贫施工队,力争全县组建就业扶贫施工队10个以上,吸纳易地扶贫搬迁贫困劳动力就业达150名以上。
10.加大资金投入。整合县扶贫办、人社局等部门就业扶贫资金1000万元,用于易地扶贫搬迁群众就业培训和就业创业各项政策兑现。同时,县人社局、扶贫办要加强资金管理,确保专款专用及资金使用效率,促进搬迁群众稳定就业、稳定脱贫。
三、优惠政策1.鼓励易地扶贫搬迁群众自主创业。
关键词:县域职业与成人教育;网络体系;问题;对策
一县域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培训现状[1]
二县域职业教育与培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工作目标
自延期开学之日起至正常开学期间,以保障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为前提,充分发挥“互联网+教育”的作用,统筹利用各级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和各类开放性、公益性网络教育平台,整合调集适配的教育教学资源,通过互联网、电视、电脑、手机APP和智能终端等方式,有计划、有组织开展线上授课(听课)、资源点播和线上辅导、讨论、答疑等教育教学活动,消减疫情对教育教学活动的影响,确保特殊时期教育教学顺利过渡。最大限度实现学校春季学期延迟开学不停学、教学计划不缩水、教学标准不降低,教育教学活动覆盖全体学生。
二、工作原则
(一)统一部署,逐级推进。教育局负责学校网上教学活动的统筹安排和具体指导。各学校充分利用现有国家、省、市和学校网络教学资源平台,做好本校线上教学活动的组织实施工作。
(二)因地制宜,分类施策。各学校根据信息化基础条件和教师信息技术素养,针对不同学段、不同学科特点,遵循教育教学及学生成长规律,科学制定差异化实施办法和措施,灵活开展线上教学活动。职业技术学校按照“一校一案”要求,做好推迟开学引发的短期、中期和长期教学计划调整工作预案,合理调整理论课和实践课教学内容的安排,优先做好毕业年级、特殊需求的教学安排,同时做好线上教学与开学后正常教学活动的衔接准备。
(三)精准实施,务求实效。各学校要结合自身实际,按照快捷、易用、实用、普惠的要求,优先选用本校应用成熟的网络教育平台开展网上教学工作。科学调整教学计划和课程安排,有效组织教师开展网上备课、授课、答疑辅导、作业批改等,确保线上教学活动科学有序、务实高效,与春季学期开学的教学工作有序衔接。
(四)协同合作,资源共享。各学校要加强与国家、省和市教育资源平台、互联网教育企业的沟通、协调与合作,建立优质网络教学资源共享机制,最大限度发挥网络教育教学资源丰富的地区和学校的辐射带动作用。支持引导互联网教育企业向各学校免费提供安全优质网络教育资源。
三、组织实施
(一)基础教育
1.教学组织。
(1)制定线上教学工作方案。延期开学期间,采取“一校一案”模式,以学校为主体,区分不同学段、年级、班级学生的具体情况,制定具体的网络教学方案和课程表,编制“居家学习”教学计划和评价方法。
(2)注重线上教学质量。
一是加强教学环节设计。各学校按照教学计划,认真组织教师进行网上集体备课,共建共享备课资源库,尤其要加强对新任教师的指导力度,确保教学标准不降低。积极研讨交流线上教学方式方法,提高线上教学水平效率,指导学生自主学习、有效学习,科学合理布置作业,及时进行反馈答疑,确保线上教学质量不降低。
三是加强初、高中毕业年级教学指导。各学校结合实际灵活运用集中和个性化教学相结合方式对学生开展教学指导,切实加强备考指导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学生线上学习要留痕、存档,要与学期“正常开学”的教学工作有序衔接。其他年级不得强行要求学生每天上网“打卡”、上传学习视频等,防止增加学生不必要的负担。
2.教学模式。
(1)在线直播课堂。具备条件的学校可以通过网络平台开设直播课堂,教师集中授课,课后分校(分班)辅导,充分发挥名师工作室的优势,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
(2)网络点播教学。充分利用国家和省、市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存量资源和积累的“一师一优课”资源,组织学生开展资源点播。
(3)学生自主学习。由学校组织教师根据网上学习资源清单,结合本校实际,指导、推送给学生供自主学习。学校和家庭要加强自主学习方法指导,提高学习效果。
(4)电视视频学习。充分利用国家和省教育电视台,通过直播、点播等方式进行学习。
(5)线上辅导答疑。各学校在组织网络课堂学习的同时,可利用各类网络平台和“人人通”网络学习空间,组织教师进行在线辅导、答疑,并合理布置作业,严禁加重课业负担。
3.教学资源。
按照“用好国家和省资源、聚集地方优质资源、开发内生特色资源”的总体思路,各学校可根据实际选择相应网络课程教学资源。
(3)鼓励各校开发开放本校网络教学资源。各校要积极发挥现有网络课程教学资源的作用,同时按程序逐步遴选一批微课等类型的优质资源,根据实际需要提供面向本校中小学生的网络教学服务。在疫情期间,不提倡、不鼓励每一位教师都录制线上课程。
(二)职业教育
四、工作步骤
(一)网络教学资源整合指导及实施准备(2月18日前)
各学校成立线上教学活动组织领导机构,编制线上教育教学工作实施方案,全面做好教学活动安排部署。
(二)教师网上培训与备课(2月20日前)
(三)学校网络资源平台应用测试(2月21日前)
(四)学校网络教育教学组织实施(2月24日后)
各学校于2月24日起全面启动实施网上教学活动。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
(二)强化培训指导
(三)强化技术支撑
(四)强化家校共育
(五)强化质量监控
各学校要切实做好网络课程内容监管和质量保障。教师直播或录制的课程以及网络课程的选用,由各学校负责审核,确保意识形态安全。加强网上教学工作的督导检查,加大作业考核检查、在线学习督导和课程教学质量监控。
关键词: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
一、序言
2015年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又提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为此,国务院办公厅出台了《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该文件指出,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是国家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促进经济提质增效升级的迫切需要,是推进高等教育综合改革、促进高校毕业生更高质量创业就业的重要举措;党的十对创新创业人才培养作出重要部署,国务院对加强创新创业教育提出明确要求。近年来,高校创新创业教育不断加强,取得了积极进展,对提高高等教育质量、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推动毕业生创业就业、服务国家现代化建设发挥了重要作用。
二、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中存在的问题
主要是一些地方和高校重视不够,创新创业教育理念滞后,与专业教育结合不紧,与实践脱节;教师开展创新创业教育的意识和能力欠缺,教学方式方法单一,针对性实效性不强;实践平台短缺,指导帮扶不到位,创新创业教育体系亟待健全等问题。
三、教育改革发展对策
1.加强统筹协调,完善协同机制
(1)成立领导机构
高校成立创新创业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担任组长,分管教学工作和学生工作的校领导担任副组长,成员包括教务处、科研处、学生处、团委等部门的负责人。领导小组负责审定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研究决定重大事项。
(2)执行机构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主任由分管教学工作的校领导担任。办公室主要负责制订学校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组织开展创新创业教育教学活动。
2.修订人才培养方案
结合学校办学定位和服务面向,立足应用型人才教育,进一步明确创新创业教育的目标要求,完成修订并实施新版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在修订后的人才培养方案中,积极推动专业教育与创新创业教育的有机融合,突出大学生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培养。将创新创业教育课程纳入专业培养计划,将科研训练作为必修课实现全覆盖;专业实践教学、创新创业教育环节必修学时占比进一步提高;设置多样化创新创业选修课程模块,满足学生个性化发展需求。
3.构建创新创业教育课程体系
面向全体学生,加强创新创业基础、科研训练、就业创业指导等必修课程的建设力度,进一步提高课程的适应性和教学效果。挖掘、充实各类专业课程的创新创业教育资源,开发面向不同行业、具有学科专业特色的创新创业课程。根据学生的兴趣导向,开展人文素质选修课。组织学科带头人编写创新创业教育重点教材。
4.健全创新创业实践教育体系
切实提升学生的实践能力,夯实专业基础,同时强化学生的创新思维,锻炼科研能力。营造“教师倾心指导、学生用心参与”的氛围,鼓励学生参加各类高水平学术科技竞赛、创意设计比赛、创新创业大赛,以赛促教、以赛促练,提升学生对创新创业知识的综合运用与整合创新能力。出台《学科竞赛管理办法》,强调大赛归口创新创业组织管理办公室统一组织管理。
5.加强多方合作,有效利用社会创新创业孵化资源
以多样化人才培养目标为牵引,以校企、校政、国际多元合作为途径,积极推进多样化工程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立足校企合作,坚持以就业为导向,培养应用技术型人才;立足校政合作,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培养复合型人才;立足国际合作,吸取国外教学经验,培养国际化创新人才。开展校企合作交流研讨会,邀请与高效正式签约的企业和即将签约的企业参与。通过校企合作洽谈会,了解企业的用人需求,可以提高学校的整体办学水平,提升学生就业满意度。
6.加强创新创业教育基地建设
通过创新创业教育基地建设,我院将为大学生提供一个集创新启蒙开发教育、能力培养、技术培训、成果转化、项目孵化、社会创业于一体的创新创业服务平台,本着“要素入手,能力本位”的建设理念,实行“双线并行,五步推进,能力本位,开放创新”的创新人才培养模式,不断培养并向社会输送更多高质量的创新创业人才,逐步把我校基地打造成为富有特色的民营高校创新创业教育示范基地。在基地建立前期,对省级、市级以及已建立基地的校级进行调研工作,在充分调研基础上,根据高校的建设方案进行建设前期设计。
7.完善教学和学籍管理制度
8.提升教师创新创业教育教学能力
将提高教师创新创业教育的意识和能力作为岗前培训、教学研修的重要内容。引导教师积极开展创新创业教育理论与案例研究,产出一批示范性成果。聘请知名学者、创业成功者、企业家、特聘“产业教授”、投资人等各行各业杰出人士,开办讲座论坛,担任专业课、创新创业课程授课或指导教师。鼓励专业教师到企业中调研并将经验融入到课堂中,同时聘请校园创业成功者、企业家等各行各业杰出人士,开办讲座论坛。
9.建设校内创新创业信息服务网络平台
10.校内创新创业氛围建设
(1)成立创新创业社团,利用社团活动,以科技竞赛为抓手,培养我院大学生科技创新与创业意识。
(2)各类大赛开展前期,进行专题宣传活动。同时设计符合我院办学特色的特色大赛。
(3)定期举办学生课外学术作品巡展、创业计划竞赛优秀作品巡展和师生创新成果展;
(4)定期举办名师家讲坛、成功企业家座谈会等,拓展大学生思路,激发大学生创新创业激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