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4中小学教师职称(职务)名称规范一、高中、初中、小学教师教师职称(职务)名称:学段+学科+等级学段:高中、初中、小学学科:按照教育部《义务教育课程设置实验方案》、《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规定的学科名称,包括语文、数学、英语、政治、物理......等级:正高级教师、高级教师、一级教师、二级教师、三级教师例如:高中语文高级教师、初中英语一级教师。
二、幼儿园教师教师职称(职务)名称:学段+等级例如:幼儿园正高级教师、幼儿园高级教师、幼儿园一级教师、幼儿园二级教师、幼儿园三级教师。
三、教学研究机构和其他校外教育机构教师(1)教师职称(职务)名称:学科+等级学科:按照教育部《义务教育课程设置实验方案》、《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规定的学科名称,包括语文、数学、英语、政治、物理......等级:正高级教师、高级教师、一级教师、二级教师、三级教师例如:语文高级教师、政治一级教师。
(2)从事电化教育的教师职称(职务)名称:电化教学+等级例如:电化教育高级教师、电化教育一级教师。
四、特殊教育学校(残障学生学校)教师(1)可以区分学段和学科的教师职称(职务)名称:学段+学科+等级例如:小学语文高级教师、初中英语一级教师。
(2)不能区分学段和学科的教师职称(职务)名称:特殊教育+等级例如:特殊教育高级教师、特殊教育一级教师。
-江西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方案-年江西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方案如下(一)建立统一的中小学教师职称(职务)制度体系。
改革原中学和小学教师相互独立的职称(职务)制度体系,建立统一的中小学教师职称(职务)制度。
原中学教师职务系列与小学教师职务系列统一并入新设置的中小学教师职称(职务)系列。
具体来说,我省教师职务分为初级职务、中级职务和高级职务。
初级设员级和助理级;高级设副高级和正高级。
员级、助理级、中级、副高级和正高级职称(职务)名称依次为三级教师、二级教师、一级教师、高级教师和正高级教师。
据悉,这是我省中小学教师职称首设正高级,即今后中小学老师也能当“教授”。
(二)制定执行新的职称(职务)评价标准。
充分考虑教书育人工作的专业性、实践性、长期性,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注重师德素养,注重教育教学工作业绩,注重教育教学方法,注重教育教学一线实践经历,切实改变过分强调论文、学历的倾向,引导教师立德树人,爱岗敬业,积极进取,不断提高实施素质教育的能力和水平。
重点向特别优秀教师、一线教师、农村教师适当倾斜。
(三)改革和创新中小学教师评价和监督机制。
建立健全同行专家评审制度,形成以同行专家评审为基础的业内评价机制。
扩大评委会组成人员的范围,注重遴选高水平的教育教学专家和经验丰富的一线教师,规范评委会工作程序和评审规则,落实评审专家责任制。
(四)实现与事业单位岗位聘用制度的有效衔接。
全面实行中小学教师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发挥学校在用人上的主体作用,实现中小学教师职务聘任和岗位聘任的统一。
要建立健全考核制度,加强聘后管理,严格执行聘用合同,在岗位聘用中实现人员能上能下、能进能出。
中小学教师岗位出现空缺,教师可以跨校评聘。
公办中小学教师的聘用和待遇,按照事业单位岗位管理制度和收入分配制度管理和规范。
第二条专业划分管理、语文、德育、政治、历史、地理、外语、数学、物理、化学、生物、职教、音乐、体育、美术、信息技术、心理健康、人文社会、通用技术、综合实践、思品、自然、劳动、科技、幼儿教育等。
第三条适用范围本评审标准适用于在全省普通中学、农(职)业中学、教师进修学校、工读学校、盲聋哑学校、小学、幼儿园、少年宫(少年之家)、少儿中心等按照中小学管理的教育、教学和教研机构及成人中等、初等学校(不含成人中专)中从事教育教学(含教研、实验、电教、德育)等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第四条资格名称中小学校教师系列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名称分别为中学一级教师(小学高级教师)、中学高级教师。
第二章申报资格第五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有关法律,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第六条晋升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必须是本专业被聘在岗人员,且任现职内综合考核结果达到合格。
第七条学历、学位与资历要求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中级任职资格:(一)中学一级教师1、具有硕士学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2年;2、具有研究生班毕业证书或第二学士学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4年,任助级职务4年;3、具有大学本科学历,从事专业技术工作5年,任助级职务4年;4、具有大学专科学历,在初中教育教学岗位上工作,从事专业技术工作7年,任助级职务4年。
青海省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评价标准青海省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称(职务)评价标准(试行)为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完善符合中小学教师特点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评价制度,建设高素质、专业化的中小学教师队伍,结合我省中小学教师队伍实际,制定本条件。
第一章总则一、从事中小学教育教学工作,具备《教师法》规定的合格学历,取得相应教师资格,符合教师专业技术职务基本条件、资格资历、业绩成果等要求,可申请评审相应的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资格。
二、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名称统一为:三级教师、二级教师、一级教师、高级教师和正高级教师。
三、本评价标准适用范围为:全省普通中小学、职业中学、幼儿园(含民办中小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的教师及按事业单位管理的各级教科研、电化教育、少年儿童校外教育机构及其他教育机构中具有中小学教师资格的教育教学辅助人员。
第二章基本条件一、拥护党的领导,胸怀祖国,热爱人民,遵守宪法和法律,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牢固树立爱与责任的意识,爱岗敬业,关爱学生,为人师表,教书育人。
师德和教学水平考核在良好等次以上。
二、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及专业知识和教育教学能力,切实履行教师岗位职责和义务。
努力掌握并积极运用现代教育技术,完成学校规定的教学工作量,教学效果好。
按国家有关规定,任现职期间平均每年完成12天或72学时继续教育培训(含公需科目培训)。
三、凡申报上一级教师职务,须取得省人力资源和保障部门颁发的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合格证书。
免试范围按青海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有关规定执行。
乡以下(不含乡)学校教师暂不作要求,需出具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证明。
第三章资格资历一、正高级教师具有博士学位,取得高级教师资格并在同级岗位聘任3年以上。
具有硕士学位,取得高级教师资格并在同级岗位聘任5年以上。
具有大学本科学历、学位,取得高级教师资格并在同级岗位聘任7年以上。
具有大专学历,长期在教学岗位一线工作,热爱教育教学事业,师德高尚、贡献突出,社会和业内公认,取得高级教师资格并在同级岗位聘任10年以上,同时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或获得青海省优秀专家、青海省优秀专业技术人才、青海省特级教师荣誉称号的人员也可推荐申报。
第二条专业划分经管、语文、德育、政治、历史、地理、外语、数学、物理、化学、生物、职教、音乐、体育、美术、信息技术、心理健康、人文社会、通用技术、综合实践、思品、自然、劳动、科技、幼儿教育等.第三条适用范围本评审规范适用于在全省普通中学、农(职)业中学、教师进修学校、工读学校、盲聋哑学校、小学、幼儿园、少年宫(少年之家)、少儿中心等按照中小学经管的教育、教案和教研机构及成人中等、初等学校(不含成人中专)中从事教育教案(含教研、实验、电教、德育)等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第四条资格名称中小学校教师系列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名称分别为中学一级教师(小学高级教师)、中学高级教师.第二章申报资格第五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有关法律,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第七条学历、学位与资历要求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中级任职资格:(一)中学一级教师1、具有硕士学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2年;2、具有研究生班毕业证书或第二学士学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4年,任助级职务4年;3、具有大学本科学历,从事专业技术工作5年,任助级职务4年;4、具有大学专科学历,在初中教育教案岗位上工作,从事专业技术工作7年,任助级职务4年.(二)小学高级教师1、具有硕士学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2年;2、具有研究生班毕业证书或第二学士学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4年,任助级职务4年;3、具有大学本科学历,从事专业技术工作5年,任助级职务4年;4、具有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专业技术工作7年,任助级职务4年;5、具有中等(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学历,从事专业技术工作9年,任助级职务4年.二、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报高级任职资格:(一)具有博士学位,取得中级任职资格2年;(二)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取得中级任职资格5年;(三)具有大学专科学历,在初中或小学(幼儿园)教育教案岗位上工作,取得中级任职资格5年;(四)具有中等(幼儿)师范学校学历,在小学(幼儿园)教育教案岗位上工作,取得中级任职资格5年。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决定本市徐汇区、浦东新区和普陀区作为试点单位,开展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并要求2013年5月下旬完成试点.(一)职称(职务)名称目前中小学教师职称(职务)系列分为两个系列,即中学教师职称(职务)系列和小学(幼儿园)教师职称(职务)系列,二系列相互独立。
以上两个系列称为老职称(职务)系列。
中学教师职称(职务)系列的职称(职务)名称为中学高级教师、中学一级教师、中学二级教师、中学三级教师。
小学教师职称(职务)系列的职称(职务)名称为中学高级教师、小学高级教师、小学一级教师、小学二级教师、小学三级教师。
改革后的中、小学教师职称(职务)系列只有一个系列,即为中小学教师职称(职务)系列,称为新职称(职务)系列。
新职称(职务)系列名称为正高级教师、高级教师、一级教师、二级教师、三级教师.其中正高级教师是新增的职称(职务)等级。
(二)新、老职称(职务)名称相互过渡关系1、中学教师中的中学高级教师过渡为高级教师,中学一级教师过渡为一级教师,中学二级教师过渡为二级教师,中学三级教师过渡为三级教师.2、小学教师中的中学高级教师过渡为高级教师,小学高级教师过渡为一级教师,小学一级教师过渡为二级教师,小学二级教师及小学三级教师过渡为三级教师。
3、过渡内容新、老职称(职务)系列过渡时将中、小学教师中具有的中学教师系列职称(职务)或小学(幼儿园)教师职称(职务)中的老名称改为新中小学教师职称(职务)系列中的名称。
专业技术岗位等级(专技1~13级)不变。
4、参加本次过渡人员范围本次过渡人员须同时具备二条件:A、已取得中学教师系列或小学(幼儿园)系列职称(职务).B、单位在聘中学教师系列中的各级职称(职务)或小学(幼儿园)教师系列中的各级职称(职务)。
附件12中小学教师职称(职务)名称规范一、高中、初中、小学教师教师职称(职务)名称:学段+学科+等级学段:高中、初中、小学学科:“广东省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管理系统”里的学科名称,包括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等级:正高级教师、高级教师、一级教师、二级教师、三级教师例如:高中语文高级教师二、幼儿园教师教师职称(职务)名称:学段+等级,即幼儿园正高级教师、幼儿园高级教师、幼儿园一级教师、幼儿园二级教师、幼儿园三级教师三、特殊教育学校教师教师职称(职务)名称:一是可以区分学段和学科的:学段+学科+等级二是不能区分学段和学科的:特殊教育+等级四、教育教学研究机构教师教师职称(职务)名称:学科+等级从事电化教学的教师职称(职务)名称:电化教学+等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名称规范一、申报高级茂名市中小学高级教师职称评审委员会二、申报一级市直:茂名市直属中小学一级教师职称评审委员会茂南:茂名市茂南区中小学一级教师职称评审委员会电白:茂名市电白区中小学一级教师职称评审委员会化州:化州市中小学一级教师职称评审委员会高州:高州市中小学一级教师职称评审委员会信宜:信宜市中小学一级教师职称评审委员会。
最新《中小学教师职称评价基本标准条件》(2015年8月28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联合教育部印发《关于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的通知》,《通知》指出,随着中小学人事制度改革的深入推进、素质教育的全面实施和教师队伍结构的不断优化,现行的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存在着等级设置不够合理、评价标准不够科学、评价机制不够完善、与事业单位岗位聘用制度不够衔接等问题。
《通知》全文如下:人社部发〔2015〕79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教育厅(教委、教育局):为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切实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完善人才评价机制和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要求,根据义务教育法有关规定,经国务院同意,决定在全国范围全面推开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
现将《关于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各省(区、市)要按照本指导意见的精神和要求,加强领导、周密部署、制定方案、精心组织,切实做好改革的组织实施工作。
改革实施方案和配套办法于12月31日前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审批。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2015年8月28日关于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中小学教师是我国专业技术人才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推动教育事业又好又快发展的重要力量。
1986年开始建立的以中小学教师职务聘任制为主要内容的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对调动广大中小学教师的积极性、提高中小学教师队伍整体素质、促进基础教育事业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随着中小学人事制度改革的深入推进、素质教育的全面实施和教师队伍结构的不断优化,现行的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存在着等级设置不够合理、评价标准不够科学、评价机制不够完善、与事业单位岗位聘用制度不够衔接等问题。
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完善符合中小学教师特点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评价制度,是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的决定》中关于完善人才评价机制、深化职称制度改革要求的重要举措,是落实义务教育法的重要任务,是推进职称制度分类改革的重要内容,对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激励广大教师教书育人,吸引和稳定优秀人才长期从教、终身从教,具有重大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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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据了解,我国从2009年启动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试点,2011年起试点范围开始扩大。
这项改革的重点是将原来独立的中学教师职务系列与小学教师职务系列统一并入新设置的中小学教师职称(职务)系列。
在职称等级上,设置5个等级,依次为正高级教师、高级教师、一级教师、二级教师、三级教师,与职称的正高、副高、中级、助理、员级相对应,并完善与之相配套的评价标准和办法。
人社部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司负责人指出,全面实施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是提高中小学教师职业地位,鼓励更多高学历、高素质人才从事中小学教育的重要举措。
尹蔚民还表示,2014年将推进启动工程技术人员职称制度改革试点。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部长尹蔚民26日表示,明年人社部将完善人才评价机制,分类推进职称制度改革,全面实施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
据了解,我国从2009年启动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试点,2011年起试点范围开始扩大。
中小学教师职称(职务)资格名称等级对照表成功就是先制定一个有价值的目标,然后逐步把它转化成现实的过程。
这个过程因为信念而牢固,因为平衡而持久。
生活才需要目标,生命不需要目标。
就像驴子面前吊着个萝卜就会往前走。
正因为有那个目标,你才有劲儿往前走。
在做的过程中,你已体验到生命是什么。
问题是,没有几个人,能够在没有目标的情况下安详当下。
因为没有目标,他都不知道要做什么。
穷人生活的成本,要比富人高多了。
穷人考虑价钱而不考虑价值,最后什么都得不到。
富人考虑价值并且果断决定,于是他获得了最好的机会。
这就是为什么穷人越穷,富人越富的原因。
高青县中小学教师职称填表规为方便中小学教师准确无误地填写职称评审的各类表格,提高工作效率,现逐一说明。
一、《省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表》填表说明(一)封面单位:规填写申报人所在学校(单位)名称。
要求与学校(单位)公章字样完全一致。
如一所学校(单位)挂两个以上的牌子,有两个以上的公章,请务必注意申报学校(单位)名称与加盖公章字样一致。
特别要注意本表要求加盖公章的不同栏目中,使用公章务必前后一致。
乡镇及以下学校教师填写评审表,要求填写其人事关系所在的乡镇中心小学、中心初中或其它学校名称,并加盖学校公章。
不得以乡镇教办名义申报,也不得加盖乡镇教办印章。
:规填写申报人。
注意与、本人档案、学历证书等佐证材料一致,尤其要检查中同音字。
如有不一致的情况,请以复印人事档案并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等形式提供证明(并提供户籍所在派出所出具的曾用名户籍证明)。
任教学科:基础教育学段学科填写统一规为:学前教育教师统一填写为“学前教育”,小学教师在任教学科前填写“小学”字样,如“小学语文”,初中教师在任教学科前填写“初中”字样,如“初中物理”,高中教师在任教学科前填写“高中”字样,如“高中化学”。
外语教师要求填写所教语种名称,如“高中日语”、“初中英语”等,不得填写“高中外语”、“初中外语”等(教研员填写任教学科同教师)。
职业高中、职业中专等教师,直接填写所任学科名称,如“语文”、“英语”、“农学”、“建筑工程”等。
现任专业技术职务:填写现聘任在岗的专业技术职务(职称过渡后的名称)。
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填写申请晋升的职称全称,如:正高级教师、高级教师、一级教师、二级教师。
注意不要漏填。
(二)第一页:同封面填写一致。
性别:不要填错,并要与所示的性别一致。
出生年月:填写到月份,注意与所示出生年月一致。
(如1972年6月)。
民族:按一般的填表规填写。
(如汉族)籍贯:按一般的填表规填写。
附件6中小学教师职称(职务)名称规范一、高中、初中、小学教师教师职称(职务)名称:学段+学科+等级学段:高中、初中、小学学科:按照教育部《义务教育课程设置实验方案》、《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规定的学科名称,包括语文、数学、英语、政治、物理......等级:正高级教师、高级教师、一级教师、二级教师、三级教师例如:高中语文高级教师、初中英语一级教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