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信息化教学设计比赛(项目一)
设公共基础课程组(英语、计算机应用基础)、专业课程一组(土木水利类)、专业课程二组(加工制造类)、专业课程三组(交通运输类)、专业课程四组(财经商贸类)、专业课程五组(旅游服务类)6个组别。选手现场讲解10分钟,答辩5分钟。
(二)课堂教学大赛(项目二)
公共基础课程设德育、语文、数学、英语、计算机应用基础等5个组别,专业技能课程设农林牧渔类、土木水利类、加工制造类(机电专业)、加工制造类(电子专业)、交通运输类、信息技术类、医药卫生类、财经商贸类、文化艺术教育类、旅游服务类10个组别。实行两轮赛制,初赛采取教学录像评比,选手自选内容,录像时长45分钟以内;决赛采取现场上课评比,入围选手借班上课,时长40分钟左右。(详见《关于组织开展全省职业学校课堂教学大赛的通知》苏教科院科〔2016〕3号)
(三)信息化实训教学比赛(项目三)
设2—3个专业指定实训教学项目内容组别,具体内容另行通知。选手现场讲解与实训操作演示20分钟,答辩5分钟。
(四)微课设计与应用比赛(项目四)
微课赛项不限专业和科目,比赛以教育部印发的《中等职业学校专业目录(2010年修订)》和江苏省教育厅颁布的《江苏省中等职业教育指导性人才培养方案》、《江苏省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指导性人才培养方案》为分组的主要参考依据,实行两轮赛制,初赛采取在线评审微课视频(时长5—15分钟)、设计方案和应用报告方式,复赛采取全套资料集中评议方式,选手无需到场。
二、报名要求
(一)报名方式。项目一、项目三以个人或教学团队的名义报名,以教学团队名义报名的,团队成员须为同一学校在职教师,成员不超过3人。项目二、项目四以个人名义报名。
(二)参赛资格。中等职业学校、五年制高等职业学校在职教师均可参赛,参赛选手不能兼报。曾获得往届全国职业学校信息化教学大赛一、二等奖或省职业学校信息化教学大赛一等奖的作品原则上不能参赛(2015年综合组作品除外)。
(四)内容要求。参赛内容应依据教育部发布的中等职业学校公共基础课程教学大纲、大类专业基础课程教学大纲、中等职业学校专业教学标准(试行)和省教育厅颁布的指导性人才培养方案、专业课程标准(最新版)进行选择,参照国家规划新教材或省颁推荐教材目录中的教材进行制作和设计。
(五)知识产权。所有参赛作品思路与设计均为原创,不得侵犯他人著作权,作品如引起知识产权异议和纠纷,一切责任由参赛者承担。经作者同意,大赛组委会将在非商业用途统一组织大赛成果共享,选手享有著名权。获奖作品不能参加性质类似的其他比赛。
三、奖项设置
大赛设单项奖和团体奖。单项奖按比赛项目分别设奖,一等奖占参赛总数的10%,二等奖占参赛总数的20%,三等奖占参赛总数的30%。团体奖设最佳组织奖若干。
四、比赛进程
(二)成绩公示。比赛获奖名单将在江苏职教网上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结果无异议后,公布获奖名单。
(三)国赛推荐。根据省级比赛结果,将选拔部分优秀选手代表我省参加2016年全国职业院校信息化教学大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