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技能人才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激发全省广大青年职工创造潜能、创新活力和创优精神,为加快培育和发展新质生产力、推动我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共青团力量,根据《关于举办2024年全国行业职业技能竞赛——第十八届“振兴杯”全国青年职业技能大赛的通知》(中青明电〔2024〕15号)安排,团省委决定举办2024年江西省“振兴杯”青年职业技能竞赛。
一、大赛主题
踔厉奋发启新程挺膺担当建新功
二、大赛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共青团江西省委
承办单位:江西现代职业技术学院、江西冶金职业技术学院
协办单位:南昌市民间艺术家协会
三、大赛内容
“振兴杯”大赛为国家级一类职业技能大赛。2024年江西省“振兴杯”青年职业技能竞赛(以下简称“大赛”),设置主体赛(职业技能竞赛)、专项赛(创新创效竞赛)两项赛事,主体赛设置职工组和学生组两个竞赛组别,专项赛设职工组一个竞赛组别,本届专项赛职工组为国赛组别。
(一)主体赛(职业技能竞赛)
1.竞赛对象
(1)职工组:年龄在35周岁(含)以下(1989年1月1日后出生)的青年职工。优先推荐具有竞赛职业(工种)国家职业资格四级以上证书的青年职工参赛。鼓励“两企三新”领域青年积极参与,参赛选手中“两企三新”领域青年应占一定比例。学生组:年龄在16至25周岁(含)之间(1999年1月1日后至2008年9月30日前出生),2024年5月1日以前正式注册的全日制在籍学生。
(2)对于已经获得“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称号及已通过各类职业技能竞赛取得“全国技术能手”申报资格的人员和已在省级一类大赛获得前6名、省级二类大赛获得前3名的人员,不得以选手身份参赛。
2.竞赛项目
主体赛设置漆器彩绘雕填装饰美工、漆器镶嵌装饰美工两个竞赛职业(工种),均为单人赛项。具体参赛方式、技术文件另行通知。
3.竞赛形式
(1)比赛以理论笔试和实际操作的形式分别进行,总成绩均为100分。其中,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30%,包括时事政治、业务知识;实际操作成绩占总成绩的70%。当参赛选手总成绩相等时,以实际操作成绩高者排前。
(2)职工组决赛命题标准原则上按照各职业(工种)国家职业标准三级(高级工)命题。学生组决赛命题标准原则上按照各职业(工种)国家职业标准四级(中级工)命题。
4.竞赛安排
(1)组织发动(2024年8月至9月)。各设区市、各单位结合实际可采取单位推荐、技能竞赛等形式组织选拔。
(2)人员推荐(2024年10月)。各设区市、各单位根据选拔情况,择优选派各职业(工种)选手参加全省决赛。
5.奖励办法
(1)大赛各职业(工种)分别设一、二、三等奖,奖项设置根据该职业(工种)决赛实际参赛选手总数设定,其中一等奖占10%、二等奖占20%、三等奖占30%。
(3)职工组各职业(工种)竞赛成绩第1名至第3名的选手,颁发相应职业(工种)技师(二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有同种职业(工种)技师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晋升高级技师(一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竞赛成绩第4名至10名的选手,颁发相应职业(工种)高级工(三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4)学生组各职业(工种)竞赛成绩第1名至第3名的选手,颁发相应职业(工种)高级工(三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竞赛成绩第4名至第10名的选手,颁发相应职业(工种)中级工(四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二)专项赛(创新创效竞赛)
1.参赛对象
1989年1月1日后出生的青年职工。鼓励“两企三新”领域青年积极参与,各设区市参赛选手中,“两企三新”领域青年应占一定比例。
2.竞赛方向
参赛项目设研发创新、技术革新、管理创新3个竞赛方向,各竞赛方向申报要求详见附件1。
3.竞赛安排
(1)发动推荐(7月31日-8月9日)。
①各设区市团委、省直属各单位团委、各院校团委负责参加省级初赛项目的申报工作,请各地各单位积极组织、自主申报,可结合本地本单位、行业系统实际进行推荐选拔,申报名额不得超过省级初赛建议名额,省级初赛建议名额汇总表详见附件2。
②各地各单位申报时要尽量兼顾竞赛方向的科学合理分布,已通过院校团委报送的项目不得从地市团委推报。每人(每个项目团队)限报1件。每个参赛项目只可选择参加1个竞赛方向的赛事,不得兼报。
(2)省级初赛(8月10日-8月26日)。
①初评。省级初评由赛事主承办单位组织专家评委对申报项目进行初筛,遴选项目进入终评阶段(每个类别各16个)。
②终评。省级终评以现场答辩形式进行,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3)全国复赛、决赛(9-11月)。9月为全国复赛阶段,10月至11月为全国决赛阶段,省级初赛获奖项目将推优参加全国复赛,全国复赛、决赛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4.奖励办法
研发创新、技术革新、管理创新等3个竞赛方向分别设一、二、三等奖,获奖人数不超过实际参赛选手总数的30%。选手所在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给予奖励。
三、有关要求
联系方式:
共青团江西省委
江西现代职业技术学院
邮寄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紫阳大道338号
江西冶金职业技术学院
邮寄地址:江西省新余市仙女湖区江西冶金职业技术学院
附件:
1.第十八届“振兴杯”全国青年职业技能大赛(职工组)江西省初赛(创新创效竞赛)项目申报要求
2.第十八届“振兴杯”全国青年职业技能大赛(职工组)江西省初赛(创新创效竞赛)省级初赛建议名额汇总表
3.第十八届“振兴杯”全国青年职业技能大赛(职工组)江西省初赛(创新创效竞赛)项目申报书
4.第十八届“振兴杯”全国青年职业技能大赛(职工组)江西省初赛(创新创效竞赛)项目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