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里莺啼绿映红。”这是唐代诗人杜牧的《江南春》中的诗句,描绘了江南的美好春景。每年三四月,正是江南樱花绽放的季节,浪漫的粉色会把整个城市点亮。乘着司法改革的春风,记者沿京沪高铁线南下,实地走访了江苏几家法院,近距离、直观地感受到他们为审判流程信息公开工作所作的探索和努力。
夯实信息基础创新公开形式
审判流程信息公开,对于当事人及其律师而言,再也不用“磨破嘴、跑断腿”,哪怕相隔千里,只要轻点键盘即可对自己的案件了如指掌。近年来,江苏法院落实网上办案和卷宗同步数字化工作,夯实审判流程公开的信息基础;创新形式,全方位打造审判流程信息公开平台,确保了审判流程信息公开工作的扎实深入推进。
2014年7月,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制定了《关于运用信息技术深化司法公开的若干意见》,要求全省法院健全立案信息公开、审理信息公开、执行信息公开等司法公开七项工作机制,做好审判流程信息公开的整体规划。
2014年10月,江苏高院又下发了《关于全省法院启用12368短信平台发送审判流程节点短信的通知》,正式启用12368短信平台,与案件管理系统对接,在立案、庭审、程序转换、审限变更、司法鉴定、结案等8个阶段设定12种流程节点短信自动发送给当事人。
江苏高院审管办主任兼技术处处长刘坤告诉记者,除重点打造12368短信告知平台外,江苏高院还先后打造了江苏法院诉讼服务网、12368信息查询系统、诉讼服务中心电子触摸屏等作为审判流程信息公开的平台,保障当事人可以凭借案件查询密码在上述平台查询案件审判流程信息。
2017年,江苏高院与腾讯公司联合启动了“微法院”建设,该平台具备查询检索、在线服务和信息沟通的功能,进一步丰富了审判流程信息公开的平台。
今年,江苏高院又在全省法院启动了案件正卷网上公开试点工作,着力搭建电子卷宗网上公开平台,届时当事人通过该平台可以查询到更多的审判信息。
“选择性公开”的问题在一定程度上普遍存在,有些地方法院审判流程信息公开工作基本没有开展或流于形式,参与诉讼群众的知情权不能得到充分满足,制约了审判流程信息公开工作的整体效果。对此,刘坤认为通过技术捆绑实现自动推送可以很好地解决这个问题。“不上网的特殊案件要进行审批,下一步我们将对落实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刘坤介绍。
江苏高院审管办数据管理科负责人殷复坤告诉记者,审判流程信息公开解决了信息不对称的问题。通过主动公开方式,当事人就不再需要多次往返法院或是来电询问案件进展情况,既保障了当事人的知情权和监督权,也有利于法官更安心办案,提升工作效率。
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
2016年5月起,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各部门陆续搬入位于郑和中路20号的审判大楼,结束了原先分三处办公的局面,为进一步创造新的司法业绩提供了保障。听说这里的审判流程信息公开工作在江苏省内独具特色,记者决定前往一探究竟。
走进鼓楼法院的诉讼服务大厅,现代科技带给记者的震撼迎面扑来。首先映入眼帘的是导诉台前五颜六色的插花和工作人员的微笑,电子屏上不时滚动播放着开庭公告信息,银行ATM机、案件自助查询机等在旁边依次排列。在工作人员演示触摸屏自助系统的功能和使用方法时,记者已经在心里默默地为这些便民举措点赞。随后,记者来到了19楼的会议室,鼓楼法院审监庭庭长皮轶之为记者讲述了审判流程信息公开工作背后的故事。
皮轶之,一位年轻的“老审管”,清秀的脸庞上闪动着一双充满灵气的眼睛。她告诉记者,鼓楼法院按照审判流程管理规定的要求,大力健全完善法院网上办案系统,将执法办案的每个环节和每个节点都纳入网上办理,做到全程留痕、规范办案。据统计,仅2017年一年,鼓楼法院即主动向当事人通过手机短信推送诉讼及执行信息20万条左右。
“我院按照案件卷宗同步数字化管理要求,加强办案流程全程化、实时化、规范化、信息化管理,并为每个办案法官配备快速扫描仪,法官可对办案过程中形成的诉讼材料和办案材料,根据办案阶段同步扫描录入。”皮轶之说,“让公开更透明,也能形成倒逼机制,强化法官的审限意识,避免案件久拖不决。”
“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互联网技术是审判流程信息公开“事”之“器”,而审判流程信息公开工作本身又是司法公开甚至司法公正“事”之“器”。以智审系统、文书纠错系统、庭审语音识别系统为代表的新一代辅助审判智能应用,切实减轻了法院事务性工作负担。“如果没有互联网技术,审判流程可能会公开得不够及时与彻底。”说到这里,皮轶之脸上不禁露出一丝微笑。
据了解,仅2017年一年,鼓楼法院即上网裁判文书9300多篇,全年开庭信息全部通过互联网向社会公布,特殊案件以外的庭审均已实现全程直播。这也是对“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的最好注解。
“智慧审判”打造诉讼服务升级版
“通过这样的公开,对内可以促使法官加快办案节奏,提高司法效率;对外既是主动接受外部监督的重要举措,也便于当事人和群众对法官承担的繁重办案任务能有更直观的了解,从而增进对法院工作的理解与支持。”苏州中院审管办主任赵海生说。
“以公开透明倒逼公正高效。”苏州中院副院长赵新华表示,通过向社会全面公开审判流程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既可以最大限度地压缩“金钱案”“关系案”“人情案”的生存空间,又在无形中激励和鞭策着法官快办案、办好案。
赵海生告诉记者,纳入流程信息公开的案件范围涵盖了诉讼案件、执行案件以及减刑、假释案件等法院办理的主要案件类型,并对各类案件设置了不同的公开节点。
在介绍这项工作取得的成效时,赵海生表示,从各方面反映的情况看,总体达到了预期效果。特别是不少当事人反映对自己的案件办理进度更加清晰,当看到法官手里还有其他那么多案件要办,也对法官工作的辛苦多了一份理解。而法官们普遍反映压力有所增加,这对自己加快案件办理进度是一种无形的提醒和督促。
以前,当事人想了解案件办理进展,习惯东打听、西打听;现在,只需点点鼠标,随时掌握进展。这项改变,得益于苏州中院的“智慧审判”系统。
智慧审判苏州模式以服务法官办案为核心,最大限度剥离法官、书记员工作量,从庭审、文书制作等办案关节点切入,提高了办案人员工作效率。据统计,法官、书记员的事务性工作分别减少约40%和50%,案件平均审判效率提高30%左右。同时,智慧审判苏州模式实现了材料流转、庭审等活动的全程留痕,倒逼审判人员规范司法活动,提高司法能力。
苏州中院办公室副主任熊一森介绍,“我们的目标,是促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由智慧审判向智慧法院延伸,实现全业务网上办理、全方位智能服务,真正做到执法办案‘全程留痕、全程可视、全程监督、全程公开’。”
在谈到审判流程信息公开与智慧审判苏州模式的关系时,苏州中院审管办工作人员马思良认为二者相辅相成并相互促进。“一方面相比原有的人工数据导出模式,智慧审判建设实现了流程节点信息的自动导出,完整性、时效性大大增强;另一方面,审判流程信息公开也促进了智慧审判苏州模式的不断完善,有效提升了司法公信力。”马思良说。
据了解,平台改造升级后,苏州法院通过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改变以往流程信息人工导出方式,公开更及时;同时将全市法院案件均纳入公开范围,实现流程公开全覆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