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槐荫区小学阶段招生继续通过义务教育招生管理平台,以网上申报为主,通过共享大数据进行材料审核,力争让“数据多跑路,家长少跑腿”,实现招生工作的精准服务。
一、入学条件
(一)录取排序
我校今年计划招生5个班,225人。学区范围内的适龄入学儿童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时,按照下面的先后顺序,顺次录取排在前面的适龄入学儿童,如果排在第一顺序的适龄入学儿童就已经满足招生计划,则后面的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将协调至区教体局,由教体局统一协调安排入学:
1.“学区户口+学区房产”的二代(监护人房产);
2.“学区户口+与非配偶他人共有学区房产”的二代(监护人房产占比≥51%);
3.“学区户口+学区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房产”的三代(父母需提供无房证明)
4.“槐荫户口+学区房产”的二代;
5.“槐荫户口+无房产”的二代。
6.“无学区户口+学区房产”的外来务工人员的二代。
(二)基本条件
1.“学区户口+学区房产”的二代(监护人房产)
凡年满6周岁2017年8月31日以前(含31日)出生;同时具有匡山小区1-130号楼、外海西子花园风荷苑1-10号楼常住户口、监护人有房产、并随父母长期居住的适龄儿童均可报名。以下材料需清晰完整地拍摄照片上传报名平台相应位置:
(1)户口簿原件;(盖户籍公章页、索引页、孩子本人一页,)
(2)房产证原件;(盖公章和带房产证号的两页)。若无房产证,请提供正规购房合同和全款发票。
(3)监护人身份证原件;
(4)户口簿不能证明亲子关系的需提供适龄儿童的出生证明。
2.“学区户口+与非配偶他人共有学区房产”的二代
入学儿童的监护人房产占比务必≥51%的,学校如有学位则予以录取,学位不足则由区教育局协调至其他学校入学。
3.“学区户口+学区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房产”的三代
适龄儿童父母无房,祖孙三代同住的,请适龄儿童父母提供由济南市房产大厦开具的无房证明并上传,学校如有学位则予以录取,学位不足则由区教育局协调至其他学校入学。
4.“槐荫户口+学区房产”及“槐荫户口+无房产”二代
学校如有学位则予以录取,学位不足则由区教体局协调至其他学校入学。
5.“无学区户口+学区房产”的外来务工人员的二代
已经购买片内学区房并实际入住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需要符合如下基本条件:
(1)年满六周岁(2017年8月31日前出生);
(2)外来务工人员已经购买片内学区房,有槐荫区居住证的;
提供如下材料:
材料需清晰完整地拍摄照片上传报名平台相应位置,所有材料需一次性提交,补办无效:
1.房产证原件:监护人房产(需拍摄盖公章和带房产证号的两页)。无房产证的,提供正规购房合同和购房发票。
2.原籍户口本原件(拍摄盖公章户籍页、索引页、孩子本人一页)
3.居住证原件:槐荫区公安机关出具的证件
4.务工证明:经商的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等;务工的需提供劳动合同和社保缴费单据;
5.户口簿不能证明亲子关系的需提供适龄儿童的出生证明。
温馨提示:
如有空余学位,按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方法报名进行赋分排序,补足空余学位;学位不足则由区教体局协调入学。
二、报名方式
(一)电脑端报名方式
(二)“爱山东·泉城办”APP手机端报名方式
(三)“爱山东”APP手机端报名方式
三、招生工作流程
招生公告发布(6月5日)-——信息采集填报(6月10日9:00至6月18日17:00)——学校通过大数据初审报名信息——现场报名及确认(6月25日至6月26日)——学校复审——终审、公布录取结果(7月21日前后)
(二)现场报名及确认范围
1.因特殊情况不能实现网上报名的;
2.住房为小产权的。
学校审核信息,分批上报、分批录取:
1.第一批次:录取有房产有户口端口的业主子女
2.第二批次:录取单户口或单房产的业主子女
3.第三批次:根据空余学位情况录取外来务工随迁子女
区教体局审核学校提交的录取名单无误后,于7月21日前统一公布录取结果,发放录取通知书。
(五)温馨提示
1.对于因身体健康等原因延缓入学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向区教育和体育局及学校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缓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