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辽宁省教育厅关于开展首批全国中小学科学教育实验区、实验校推荐工作的通知》要求,在各市、各校申报基础上,经专家评审,拟确定推荐实验区5个、实验校40所,现将拟定名单予以公示。
首批中小学科学教育实验区拟推荐名单
(按照评审得分高低排序)
1.沈阳市大东区
2.大连市甘井子区
3.鞍山市铁西区
4.锦州市黑山县
5.朝阳市北票市
首批中小学科学教育实验校拟推荐名单
一、小学阶段
1.沈阳市和平区望湖路小学
2.辽宁省实验学校
3.沈阳市铁西区勋望小学
4.沈阳市于洪区东北英才学校
5.大连海事大学附属学校
6.沈阳市浑南区白塔小学
7.锦州市实验学校
8.大连市西岗区教师进修学校附属学校
9.阜新市海州区中华路小学
10.朝阳市凌源市实验小学
11.朝阳市双塔区燕都小学
12.沈抚育才学校
13.鞍山市新世纪实验学校
14.盘锦市双台子区长征小学
15.大连市中山区中心小学
16.抚顺市新抚区北台小学
17.丹东市八道小学
18.葫芦岛市第二实验小学
19.本溪市平山区群力小学
20.铁岭市开原市实验小学
21.营口市鲅鱼圈区礼德小学
22.辽阳市辽阳县三新学校
二、初中阶段
1.沈阳市第四十三中学未来校区
2.沈阳市第一三四中学
3.沈阳市实验学校
4.大连市中山区东港第一中学
5.沈阳市第一二七中学
6.大连市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第二学校
7.大连市第七十九中学
8.鞍山市高新区实验学校
9.抚顺市雷锋中学
10.阜新市第十六中学
11.锦州市第四中学
12.铁岭市实验学校富力分校
13.绥中县第一初级中学
三、高中阶段
1.东北育才学校
2.沈阳市第二中学
3.大连市第二十四中学
4.大连理工大学附属高级中学
5.辽宁省实验中学
公示期为2024年1月16日至1月18日。公示期内,任何单位或个人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可通过信函方式向省教育厅校外教育培训监管处反映。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应署本人真实姓名并提供具体联系方式,否则不予受理。我厅将对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并为反映人(单位)保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