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2021年秋季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常见问题(分组目录)
中国教师资格网账号问题(问题1-5)
教师资格认定申请问题(问题6-20)
教师资格定期注册问题(问题27-44)
姓名中有生僻字的问题(问题48-50)
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表有效期为半年,具体日期请看当期认定公告。
2021年4月1日之前的体检结果在2021年9月申请认定时无效,申请人需重新体检。
2021年3月31日之前(含2021年3月31日)的体检结果在2021年9月申请认定时无效;
2021年4月1日-2021年10月25日(含2021年4月1日、2021年10月25日)的体检报告认可。
2020年12月1日之前的体检结果在2021年6月申请认定时无效,申请人需重新体检。
2020年11月30日之前(含2020年11月30日)的体检结果在2021年6月申请认定时无效;
2020年12月1日之后(含2020年12月1日)的体检报告认可。
步骤
内容
一
9月27日至10月12日
二
9月28日上午7:00至10月13日中午12:00
(完成网上报名24小时后)
三
10月14日至22日
各类申请人自行与所选的体检机构联系,预约并完成体检。
四
10月25日至29日
五
各类申请人进行网上办理或现场办理,具体方式见各认定机构发布的公告。
六
10月30日下午4:00前
七
11月1日后
各类申请人按照相应认定机构的安排领取教师资格证书。
附件1:
北京市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地址及联系方式
认定权限
认定机构名称
日常办公地址
现场受理办公地址
通知公告发布渠道
高中、中职教师资格
北京市教师资格认定事务中心
西城区德外黄寺大街什坊街2号
82089117
丰台区西三环南路1号(六里桥西南角)北京市政务服务中心
初中、小学
、幼儿园
教师资格
东城区教育委员会
东城区东公街9号东城区教师研修中心
64023527
东城区金宝街52号东城区政务服务中心
西城区教育委员会人力资源服务中心
西城区广安门内大街165号
66560878
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137号宣武青少年科学技术馆科技馆
朝阳区教育人才服务中心
朝阳区红霞中路10号
85980410
详见本区认定公告
海淀区教育人才服务中心
海淀区丹棱街10号新海大厦5层*
68980166
海淀区综合行政服务大厅四楼(海淀区东北旺南路甲29号)
丰台区教育委员会
丰台区望园东里26号
63895180
丰台区望园东里26号北京市丰台区教育委员会南侧一层接待大厅
石景山区教育委员会
石景山区八角西街95号
68872681
石景山区教育服务大厅(石景山区八角西街95号)
门头沟区教育委员会
门头沟区新桥大街65号
69842664
门头沟区政务服务中心(门头沟区滨河路72号)
昌平区教育委员会
昌平区府学路35号
69746438
69742366
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政府网网站政务公开页面---教育---最新通知
大兴区教育委员会
大兴区兴华大街三段15号
81296347
房山区教育委员会
房山良乡西潞大街9号
89357591
房山区良乡西路9号
通州区教育委员会
通州区新华西街24号
69540995
通州区永顺镇滨惠北二街5号通州区政务服务中心
顺义区人才服务中心
教育分中心
顺义区建新西街1号(顺义区教育委员会院内)
69402966
顺义区裕龙三街1号
(顺义区教育考试中心院内)
怀柔区教育委员会
怀柔区湖光南街2号
69621035
怀柔区雁栖大街53号怀柔区政务服务中心
密云区教育委员会
密云区水源路358号C座
69041250
(密云区人民政府网站首页“政务公开-公示公告”栏或检索栏录入“教师资格认定工作”进行搜索)
平谷区教育委员会
平谷区平谷大街9号
89984834
69962250
延庆区教育委员会
延庆区高塔街51号
69141355
延庆区庆园街60号延庆区政务服务中心
燕山地区教育委员会
北京市房山区燕房路1号
69341097
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
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荣华中路15号
67832024
附件3:北京市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指定医院名单及体检标准
一、2021年10月14日-22日提供专门体检服务的机构名单
机构名称
机构地址
预约方式
北京市体检中心
马甸分院
北京市朝阳区裕民路12号中国国际科技会展中心2层
68010100
航天桥门诊部
北京市海淀区阜成路81号院1号楼
68012212
北京市第六医院
北京市东城区交道口北二条36号
64003498或4035566-2031
通过京医通体检预约平台进行预约
北京市第二医院
体检中心
北京市西城区油坊胡同52号
66016581
66016581或66061122-8502
北京市普仁医院
北京市崇外大街100号
87928088
北京市宣武中医医院
北京市西城区万明璐13号
83776405
北京市第一中西医结合医院(朝阳区体检中心)
北京市朝阳区金台路13号内2号
85994498
北京市中关村医院
(本部)
中关村南路12号
82548689
(中科大厦部)
中关村大街22号
82548766
北京丰台医院体检中心
北京市丰台区丰台南路99号
63811115-6206
北京市石景山医院
北京市石景山路24号
88689311
北京市门头沟区医院
北京市门头沟区河滩桥东街10号
69848750
大兴区人民医院
黄村西大街26号
60283132
掌上兴医APP-在线预约-体检中心-教师认证体检
房山区良乡医院
北京市房山区阎村镇张庄工业园区良乡医院体检中心
69366290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潞河医院
(体检中心)
通州区玉带河西街14号楼
69543901-3648
北京市昌平区医院
昌平区鼓楼北街9号
80110065
顺义区中医医院
顺义区牛栏山镇府前街13号(顺义区中医院北院区)
52135118-8104
顺义区中医医院公众号、114。
北京怀柔医院
怀柔区永泰北街9号
69687163
北京市平谷区医院
北京市平谷区新平北路59号
89992153
北京市密云区医院
北京市密云区阳光街338号院
69072787
北京市延庆区医院
北京市延庆区东顺城街28号
69171162
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在2021年10月14日-22日期间参加集中体检的申请人可选择以下机构进行体检,但体检预约情况以该机构实际情况为准。
北京市教师资格认定体格检查标准(试行)
1.有精神病史、癫痫病史、癔症史。
2.精神疾病(以二级以上专科医院诊断为依据)。包括:
(1)重度精神病:精神分裂症、偏执性精神病、反复发作的情感性精神障碍、无法归类的精神病性障碍、急性心因性精神障碍。(注:经一年以上系统治疗、未达治愈或影响社会功能者)
(2)各类脑器质性精神障碍。包括颅内感染、中毒,颅脑外伤、肿瘤,癫痫及脑血管病等。
(4)精神活性物质所致精神障碍。毒品、酒精、安眠药依赖并影响社会功能者。
(5)人格障碍的某些亚型。如:反社会型、冲动型、分裂型人格障碍。
(6)神经症的某些类型。如因难治性强迫症、癔症等影响职业及社会功能者。
3.急慢性病毒性肝炎、活动性肺结核、性病等各种传染性疾病。(经二级以上医院或专科医疗机构检查确已治愈者除外)
5.严重口吃,吐字不清,持续声音嘶哑、失声及口腔有生理缺陷并妨碍发音。
6.两耳听力均低于2米。
两耳听力均在3米以内,或一耳听力达到5米,但另一耳全聋,不宜从事幼儿教育、音乐学、医学等教学工作。
8.双眼中好眼最佳矫正视力低于4.5(0.3)。
9.色觉检查异常者,不宜从事化学、生物等以颜色作为技术指标和实验数据的教学工作。
10.面部有较大面积(3×3厘米)疤痕、血管瘤、白癜风、色素痣或严重影响面容(如斜颈、面瘫、唇腭裂及其手术后遗症、一眼失明及五官先天或后天性残缺、畸形等)。
11.步态跛行,着装后脊柱侧弯、驼背,脊柱、四肢有显著残疾及先天或后天因素造成的肢体残缺、畸形、功能障碍。
12.脊柱侧弯大于4厘米,双下肢不等长大于5厘米、显著胸廓畸形、主要脏器(心、肺、肝、脾、肾、胃肠等)做过较大手术或男性身高低于170厘米、女性身高低于160厘米,不宜从事体育类教学工作。
13.严重下肢血管疾病影响站立或行走(经手术治愈者除外)。
14.颈椎病、腰椎间盘突出症、类风湿性关节炎等严重的骨关节疾病反复发作,引起功能障碍、关节畸形等合并症。
15.恶性肿瘤,内分泌系统疾病,血液病(单纯缺铁性贫血除外)以及严重的器质性疾病或合并并发症(心脑血管疾病、慢性肾炎等)。
16.特殊教育岗位的教师,其身体条件是否合格,由北京市教育委员会酌定。
17.未纳入体格检查标准、有影响健康和教学工作的其他疾病或生理缺陷者是否视为体格检查合格,由北京市教育委员会根据工作岗位的要求商北京市卫生局确定。
如果咨询邮件提供的信息过于简单无法判断,恕不回复。
为了便于对您的情况和问题有所了解,请简要填写如下表格:
1您要咨询的问题属于[__________](A申请教师资格流程初步了解/B教师资格笔试有关问题/C教师资格面试有关问题/D教师资格认定有关问题)
2您需要咨询的是哪个层面问题[__________](A国家政策问题/B北京市政策/C界面操作细节问题)
3您咨询哪个学段的教师资格问题[__________](A幼儿园教师资格/B小学教师资格/C初级中学教师资格/D高级中学教师资格/E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含中职实习指导)/F高校教师资格(高校教师资格不对社会咨询进行解答,请联系您所在高校的人事处;如果您不在高校任教,则无法申请高校教师资格))
6您报名或上传照片、承诺书等操作出现困难或一直显示"待审核"不及时刷新等,您使用的浏览器是[_____(请具体填写使用的是哪款浏览器)_____](AIE浏览器(NTCE中国教育考试网上笔试、面试报名推荐使用)/B谷歌浏览器(中国教师资格网认定报名推荐使用)/C其他浏览器(没有推荐使用,经常出现这样那样错误))
申请人符合中小学教师资格的学历要求、参加了教师资格笔试、面试,可以申请教师资格认定。
在笔试、面试、认定各个阶段,申请人须符合报考省的公告要求的报考条件、认定条件,经过审核。请仔细阅读申请省的笔试面试、认定条件,提前对整个教师资格申请流程有所了解。
笔试成绩合格2年有效,在笔试合格有效期内可以报名面试考试;
面试合格证明3年有效,面试合格有效期内可以申请教师资格认定。教师资格认定不看笔试成绩是否过期。
笔试成绩有效期如果是12月31日到期,那么12月的面试报名依然有效。
教师资格认定申请需要经过“条件准备”、“网上申报”、“现场确认”、“资格审核”等环节。具体请查看您所在省份当年发布的认定公告,或参考中国教师资格网网站首页右侧“申请须知”“常见问题”等栏目内容。
通常,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在每年上半年、下半年各开展一次,认定机构(即教育行政部门或行政审批部门)安排教师资格认定申请的受理。具体受理期限和受理的资格种类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规定。
教师资格是对申请人能力、水平、条件的认定,而且是开放性的,因此一个人可以拥有多种教师资格。
但是同一申请人不能在同一自然年内申请两种及以上教师资格。例如,今年无论几月申请认定并获得过一种教师资格,也只能从明年1月之后,再申请认定另一种教师资格。
如果您准备今年申请认定高校教师资格,请慎重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如果中小学教师资格已经审核通过就无法申请高校教师资格了。
不是在北京考的教师资格国考笔试面试合格、已取得合格证明在有效期内,北京都认可。(认定时不看笔试是否过期,只看面试合格证明)
根据《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做好2021年教师资格制度实施工作的通知》(教资字〔2021〕2号)的有关要求,北京市2021年幼儿园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网上报名初步安排如下:
二、报名网站
三、注意事项
2021年3月12日
北京市各区教师资格认定公告及联系方式(2021年春季第二次认定)
高中、中职
丰台区西三环南路1号
(六里桥西南角)
北京市政务服务中心
北京市2021年春季第二次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初中、
小学
、
幼儿园
东城区金宝街52号
东城区政务服务中心
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137号
宣武青少年科学技术馆科技馆
朝阳区人才服务中心教育人才分中心
朝阳区西坝河中里11号
64618590
海淀区丹棱街10号新海大厦5层
海淀区综合行政服务大厅四楼
(海淀区东北旺南路甲29号)
北京市丰台区教育委员会
南侧一层接待大厅
石景山区教育服务大厅
(石景山区八角西街95号)
门头沟区政务服务中心
(门头沟区滨河路72号)
69746438、69742366
通州区永顺镇滨惠北二街5号
通州区政务服务中心
顺义区人才服务中心教育分中心
顺义区建新西街1号
(顺义区教育委员会院内)
69623205
怀柔区雁栖大街53号
怀柔区政务服务中心
密云区一站式政务服务中心
(地址:密云区新东路287号,
89984834、69962108
延庆区庆园街60号
延庆区政务服务中心
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2021年春季第二次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T06
一、教师资格认定条件
(一)受理范围
1.本市户籍的社会人员(含在职、待业人员);
2.持有有效期内北京市居住证的外省市户籍人员;
3.本市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21届应届毕业生、在读研究生以及本市户籍的在读专升本学生;(秋季教师资格认定不接受应届毕业生身份申请)
4.本市户籍就读于外省市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21届应届毕业生、在读研究生以及在读专升本学生;(秋季教师资格认定不接受应届毕业生身份申请)
5.持有由北京市公安局签发,在有效期限内的港澳居民居住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的港澳台居民;
6.已在本市凭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和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港澳台居民;
7.驻京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二)应当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三)应当具备《教师法》及《教育部关于开展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规定的相应学历。
具体如下:
1.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2.取得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3.取得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4.取得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5.取得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6.取得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或以上学历并具备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四)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发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
(五)应当通过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面试均合格,取得由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
(六)应当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在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医院体检中心体检合格。
(2)非师范生可以申请教师资格吗
非师范生符合学历要求、参加了教师资格笔试、面试,可以申请教师资格认定。
(3)面试在其他省参加的,能否在北京参加认定
依据当期北京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如果符合北京市教师资格认定条件即可报名。
在外省参加的中小学教师资格国考面试成绩合格(还在三年有效期内),在北京认可。
(4)北京市居住证样式
《北京市居住证》认可(有效期内),卡片式或电子卡(须可以刷新打开)均可。《北京市居住登记卡》(卡片式或电子卡)不认可。
如果《北京市居住证》临近到期,请尽快去公安局办理续期。
认定范围
秋季认定不能以应届毕业生身份申请认定。在读研究生可凭已获学历和在校生身份申请。
应届毕业生指全日制本科在校生,尚未毕业、当前学期即将毕业取得毕业证书。应届毕业生在毕业前申请教师资格,本学期毕业后凭毕业证明领取教师资格证书。在教师资格认定事项,本科已毕业不算是应届毕业生。
在读研究生可以申请认定;
本科、专科已毕业可以申请认定;
本科、专科未毕业、尚未取得所需学历仅限春季认定最后一学期申请,秋季不能申请。
参加教师资格国考的各省互认笔试、面试成绩。在北京认可在其他各省获得的教师资格国考笔试、面试成绩。
(以当期教师资格笔试公告、面试公告、认定公告中具体要求为准)
如何认可在其他省参加的国考笔试成绩?之前在其他省考了几科笔试,是否可以在北京继续考剩下的几科?
在笔试、面试报名时,先在北京注册,即可把在其他省参加的国考笔试成绩带到北京,可以继续在北京报考笔试或面试。
在其他省份考了笔试,是否可以在北京报考面试?
在笔试、面试报名时,先在北京注册,即可把在其他省参加的国考笔试成绩,可以继续在北京报考笔试或面试。
如果在其他省份考了面试并取得合格证书,是否可以在北京申请认定?在北京申请认定时,先在中国教师资格网上完成注册和个人身份核验、提交信息核验,就可以看到在各省取得的面试合格证明。
限定要求已在北京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特例:
教师资格认定法定所需学历要求
在北京普通高校在读的全日制本科、专科、研究生,选择认定所在地类型为“就读学校所在地”时,无需现场提供户籍证明或居住证材料。
北京生源外地上学,还需提供北京户籍证明(此处《北京市居住证》不予认可)
非全日制在校生、本科专科已毕业不能以就读学校所在地申请,只能以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北京市居住证)申请。
上述申请人在网报时,根据系统提示进行学信网《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比对,比对成功的现场不需要提供在校生学籍证明。
(秋季教师资格认定不接受应届毕业生身份申请)
全日制本科专科应届毕业生,以在校生应届毕业生身份申请,向教师资格认定系统提交学籍信息。只有本学期本科预毕业(春季认定、6-7月份本科毕业)才能申请教师资格证。春季认定可以接受以全日制本科、专升本应届毕业生身份申请;秋季教师资格认定不接受应届毕业生身份申请。
(1)如果现场受理时未能提供本科毕业证明,则领取《应届毕业生教师资格证书领取通知单》,在领取教师资格证时需要提供毕业证明。
(2)如果现场受理时已经提供本科毕业证明,则领取《教师资格证书领取通知单》,在领取教师资格证时无须提供毕业证明。
无论是(1)还是(2),都需要应届毕业生(最后一学期)学籍证明。现场受理时,如果学籍信息系统未审核通过,需要提供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如果未能在系统审核和现场材料中提供是本学期本科毕业的应届毕业生的学籍证明,则不能按照在校应届毕业生申请受理;需要提供户籍证明或北京市居住证。
全日制5年制本科同理受理。
本市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读研究生建议提供本科毕业证明申请。
在读研究生网报时,最高学历(毕业年级时填写研究生,非毕业年级时填写之前的最高学历),最高学位填写之前已获得学位,是否在校生最后一学期填写“否”,提供本科毕业证明。
在北京普通高校在读的全日制本科、大专、研究生,选择认定所在地类型为“就读学校所在地”时,无需现场提供户籍证明或居住证明。
非全日制在校生、本科专科已毕业不能以就读学校所在地申请,只能以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居住证)申请。
全日制在校生以就读学校所在地申请时,无需提供户籍或居住证明;
各种教师资格对已获得学历均要求“毕业”,即要求申请人能提供毕业证明。
“结业证”“肄业证”无法提供毕业证明,因此都不符合教师资格认定的学历要求。
"以上所有资格种类的学历要求均为“毕业”,因此“结业证”“肄业证”都不符合教师资格认定的学历要求。"
"所有资格种类的学历要求均为“毕业”,“结业证”“肄业证”均不符合教师资格认定的学历要求。"
《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用于证明已获得学历。“毕结业结论”只有“毕业”才能认可获得相应学历,“结业”或“肄业”不能认为获得相应学历。
《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用于证明当前是否全日制在校生。《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中“已经毕业”不能证明已经获得相应学历
请仔细阅读《笔试公告》、《面试公告》或《认定公告》,根据报考条件\认定条件的要求提供相应的学历、或是学籍证明。
《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证明是否全日制、是否在校生。如果已经毕业,则不能证明是在校生;延期毕业还需要就读院校提供延期毕业证明。
中小学教师资格国考笔试面试要求全日制在校生本科专科大三以上(二年制大专要求大二以上);
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春季)要求全日制在校生最后一学期。
北京市居住证样式如下:
如果已获得法定所需学历,具有北京市居住证,可以在北京笔试、面试、认定;
如果尚未获得法定所需学历,例如全日制本科在读(外省),办了北京市居住证,不能在北京笔试、面试、认定。(具有北京户籍可以,属于北京生源;持有北京市居住证不行)
当期的笔试公告、面试公告、认定公告会单列出此类人群的受理范围政策:
教师资格面试考试公告和政策解释
"本市户籍,就读于外省市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在校三年级以上学生、在读研究生以及在读专升本学生应提供材料与本市户籍社会人员相同。"
类别2北京市居民户籍或集体户口(此处不看《北京市居住证》)、外地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生
教师资格认定公告和政策解释
"4.本市户籍就读于外省市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21届应届毕业生、在读研究生以及在读专升本学生;"
(2)类别2内地(大陆)居民全日制在读研究生
2020年秋季以后,向北京市教师资格认定事务中心申请高中中职教师资格不用提交纸质版照片,改为上传电子版1寸照片(265x413像素)
本科、专科未毕业、尚未取得所需学历者秋季不能申请。
只有春季认定期间,才可以接受应届毕业生申请。秋季认定不接受应届毕业生申请认定。2019年秋季教师资格认定,不接受应届毕业生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北京市教师资格认定只受理已经获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的申请人。免试认定政策、流程,以及如何在校内参加考试获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请咨询您所在学校。
提示和建议
*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仍然可以参加教师资格笔试面试获得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申请获得的《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不是教师资格证书,有效期三年,三年内可申请教师资格证书
*如果《考试合格证明》和《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学段学科完全一样,例如都是高中语文,也仅能申请一次教师资格证书
*如果《考试合格证明》和《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学段学科不一样,例如分别是高中语文、小学语文,一个自然年内也只能申请一次教师资格证书。建议申请人自己决定优先申请哪一种
2014年之前入学(含2014年)可以申请师范类非统考认定;2015年之后入学(含2015年)不行。
2015年之前入学的全日制师范类毕业生(不含2015年入学)
11.2015年之前入学的全日制师范类毕业生申请直接认定与其所学专业相同的任教学科,
应当进行网上预约,并在现场办理时提交本人人事档案中就读师范类院校期间的
由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全部成绩单复印件(复印件上应加盖人事档案管理机构或部门的公章);
如成绩单上没有“教育实习”成绩则还应当提交本人人事档案中就读师范类院校期间的
由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实习鉴定表》复印件(复印件上应加盖人事档案管理机构或部门的公章)。
“申请第二种类的教师资格须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第二种类教师资格包括申请同学段不同学科的教师资格以及同学科不同学段的教师资格。(例如原认定了初中语文教师资格,现申请认定初中英语教师资格;原认定了初中语文教师资格,现申请认定高中语文教师资格。)”,应该解读为“须重新通过考试获得《面试合格证明》申请认定,而不是直接向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申领第二种教师资格”
笔试科目1、科目2是否需要重新考试?
如果201、202还在有效期内,可以重复使用用于报名小学各科目面试,无需重新考取201、202;
如果201A、202A还在有效期内,可以重复使用用于报名小学音乐、体育、美术面试,无需重新考取201A、202A;
如果301、302还在有效期内,可以重复使用用于报名初中、高中、中职文化课、中职专业课、中职实习指导各科目面试,无需重新考取301、302;
如果301A、302A还在有效期内,可以重复使用用于报名初中、高中、中职文化课音乐、体育、美术面试,无需重新考取301A、302A;不能报考中职专业课、中职实习指导(体育教育、舞蹈表演、音乐表演等)
T04
笔试成绩合格2年有效,在笔试合格有效期内可以报名面试考试;面试合格证明3年有效,面试合格有效期内可以申请教师资格认定。教师资格认定不看笔试成绩是否过期。
笔试成绩有效期如果是12月31日到期,那么12月的面试报名依然有效。
(2)教师资格认定需要提供哪几类申请材料?
根据《北京市2019年秋季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认定材料提交分为系统比对和现场提交两部分。部分材料在网报时直接通过系统进行比对,比对成功的无需现场提供;比对不成功的,须按公告要求,提供补充材料。
(3)不同申请人类型各自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在北京普通高校在读的全日制本科、大专、研究生,选择认定所在地类型为“就读学校所在地”时,无需现场提供户籍证明或居住证材料。
非全日制在校生不能以就读学校所在地申请,只能以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居住证)申请。
(中国教师资格网)如何申请认定教师资格(部分章节摘要)
(中国教师资格网)常见问题
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申请受理区属地政策:
(已毕业获得法定要求学历的)北京户籍申请人,只能向户籍所在区提交认定申请,别的区不受理。
(已毕业获得法定要求学历的)北京市居住证持有人(非北京户籍),只能向北京市居住证签发所在区提交认定申请,别的区不受理。
(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未毕业、仅限春季认定)和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在读研究生)申请人,可向就读学校所在地所在区提出申请。
在外省参加的中小学教师资格国考面试成绩合格(还在NTCE网站查询的有效期内),在北京认可。
笔试成绩在有效期内可以用于面试报名;
面试合格证明有效期内可认定教师资格。教师资格认定时不看笔试是否过期。
笔试各科成绩有效期查询
面试合格证明有效期查询
认定网上报名流程
如何上传承诺书?
上传完整图片(图片大小小于200Kb,格式为jpg格式);利用“选择框”将个人承诺书图片中虚线框中的内容完整选择后(包含文字部分及签名和日期),点击“上传”按钮;
报名前请先准备完整个人承诺书图片的jpg文件,选择承诺和签名区域上传。
利用“选择框”将个人承诺书图片中虚线框中的内容完整选择后(包含文字部分及签名和日期),点击“上传”按钮;
友情提示:可以生成《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无行政效力,仅用于信息核对用)查看各项信息是否正确,承诺书是否清晰有效。
友情提示:可以使用放大镜等功能查看签名、日期是否清晰。
要求填写个人受教育简历或工作简历,在上学期间或工作期间参加的临时性比赛、获奖、工作调整、插入式简历等可以不填。
全日制在校生(大四应届毕业生、在读研究生等)需填写当前及之前的学习阶段,职务填写学生、研究生、博士生等。
申请高校教师资格的申请人,还需要填写现在任教所在高校的简历,单位和职务。职务可填写职称,如"讲师"、"副教授"、"教授"等,以辅导员身份申请的需填写"辅导员"
邮寄办理(EMS):受理通过后自行到预约网站办理邮寄yuyue.bjtcc.org.cn;不在教师资格报名网站上设置。
受理通过后自行到预约网站办理邮寄yuyue.bjtcc.org.cn;不在教师资格报名网站上设置
申请认定操作步骤
点击“查询报名信息”,如果下面列表中为空,即可重新“报名”
本次申请期间,高校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也在报名,可能会出现北京市各高校确认点。根据申请人的反馈我们了解到,如果选错了确认点、不符合申请条件,确认点审核结果是“审核未通过”,则系统操作界面中申请人无法自己修改其他确认点,将会导致本次认定无法申请。
普通申请中小幼教师资格的申请人,请仔细阅读受理确认点的申请条件,符合条件后再申请;一定不要盲目选择确认点,一定不要选择北京市各高校确认点。
如果报名到了其他确认点,也无法报名和预约。
已经网报提交了,如何修改网上报名信息?)
本次认定报名期间可能高校教师资格也在报名。认定确认点请一定不能选错,不可以选择出现的各高校确认点。
如果已有报名被确认点拒绝,设置为“确认未通过”,则无法修改报名。
如果在选择学校列表中没有您毕业学校的名称,可以点击下面的按钮“新增学校”。
(6)教师资格认定报名系统是如何对部分认定条件进行系统比对的?
在教师资格认定报名系统中,准确填写本人学籍信息、学历信息、普通话等级测试信息,并进行信息比对。如果比对成功则获得相应认定条件;如果比对不成功,则需要在现场受理时提供相应材料。
(7)现场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现场需要提交身份证、照片、户籍证明等。
网上报名时系统比对不成功的认定条件,也需要在现场中提交相应材料。
普通申请中小幼教师资格的申请人,请仔细阅读受理确认点的申请条件,符合条件后再申请;一定不要盲目选择确认点,一定不要选择北京市各高校确认点。
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申请人,一定选择任教高校确认点。
受理教师资格种类
认定机构/确认点
确认范围
高级中学、中职、中职实习指导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北京市高中、中职教师资格认定报名确认点
高级中学、中职、中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
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
顺义区教育委员会
高等学校教师资格
10001国家法官学院
国家法官学院在岗在编拟聘教师
10002国家检察官学院
国家检察官学院在岗在编拟聘教师
10003中国民航管理干部学院
中国民航管理干部学院在岗在编拟聘教师
10004北京宣武红旗业余大学
北京宣武红旗业余大学在岗在编拟聘教师
10005海淀区职工大学
海淀区职工大学在岗在编拟聘教师
10006朝阳区职工大学
朝阳区职工大学在岗在编拟聘教师
10007北京开放大学
北京开放大学在岗在编拟聘教师
10008北京市东城区职业大学
北京市东城区职业大学在岗在编拟聘教师
10009北京西城经济科学大学
北京西城经济科学大学在岗在编拟聘教师
10010东城区职工大学
东城区职工大学在岗在编拟聘教师
10011石景山区业余大学
石景山区业余大学在岗在编拟聘教师
10012北京市丰台区职工大学
北京市丰台区职工大学在岗在编拟聘教师
10013北京体育职业学院
北京体育职业学院在岗在编拟聘教师
10014北京医药集团职工大学
北京医药集团职工大学在岗在编拟聘教师
10015北京市建设职工大学
北京市建设职工大学在岗在编拟聘教师
10016北京卫生职业学院
北京卫生职业学院在岗在编拟聘教师
10017北京市总工会职工大学
北京市总工会职工大学在岗在编拟聘教师
10018首都联合职工大学
首都联合职工大学在岗在编拟聘教师
10019北京教育学院
北京教育学院在岗在编拟聘教师
10020北大方正软件职业技术学院
北大方正软件职业技术学院在岗在编拟聘教师
10021北京农业职业学院
北京农业职业学院在岗在编拟聘教师
10022北京政法职业学院
北京政法职业学院在岗在编拟聘教师
10023首钢工学院
首钢工学院在岗在编拟聘教师
10024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在岗在编拟聘教师
10025北京电子科技职业学院
北京电子科技职业学院在岗在编拟聘教师
10026北京财贸职业学院
北京财贸职业学院在岗在编拟聘教师
10027北京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北京信息技术职业学院在岗在编拟聘教师
10028北京京北职业技术学院
北京京北职业技术学院在岗在编拟聘教师
10029北京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北京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在岗在编拟聘教师
10030北京现代职业技术学院
北京现代职业技术学院在岗在编拟聘教师
10031北京戏曲艺术职业学院
北京戏曲艺术职业学院在岗在编拟聘教师
10032北京经贸职业学院
北京经贸职业学院在岗在编拟聘教师
10033北京经济技术职业学院
北京经济技术职业学院在岗在编拟聘教师
10034北京科技经营管理学院
北京科技经营管理学院在岗在编拟聘教师
10035北京吉利学院
北京吉利学院在岗在编拟聘教师
10036北京汇佳职业学院
北京汇佳职业学院在岗在编拟聘教师
10037北京科技职业学院
北京科技职业学院在岗在编拟聘教师
10038北京培黎职业学院
北京培黎职业学院在岗在编拟聘教师
10039北京经济管理职业学院
北京经济管理职业学院在岗在编拟聘教师
10040北京劳动保障职业学院
北京劳动保障职业学院在岗在编拟聘教师
10041北京城市学院
北京城市学院在岗在编拟聘教师
10042北京社会管理职业学院
北京社会管理职业学院在岗在编拟聘教师
10043北京艺术传媒职业学院
北京艺术传媒职业学院在岗在编拟聘教师
10044北京青年政治学院
北京青年政治学院在岗在编拟聘教师
10045北京科技大学延庆分校
北京科技大学延庆分校在岗在编拟聘教师
10046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密云分校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密云分校在岗在编拟聘教师
10047北京工业大学通州分校
北京工业大学通州分校在岗在编拟聘教师
10048北京工商大学嘉华学院
北京工商大学嘉华学院在岗在编拟聘教师
10049首都师范大学科德学院
首都师范大学科德学院在岗在编拟聘教师
10050北京工业大学耿丹学院
北京工业大学耿丹学院在岗在编拟聘教师
10051北京邮电大学世纪学院
北京邮电大学世纪学院在岗在编拟聘教师
10052中国劳动关系学院
中国劳动关系学院在岗在编拟聘教师
10053国家开放大学
国家开放大学在岗在编拟聘教师
10054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中瑞酒店管理学院
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中瑞酒店管理学院在岗在编拟聘教师
10055北京交通运输职业学院
北京交通运输职业学院在岗在编拟聘教师
10056北京警察学院
北京警察学院在岗在编拟聘教师
10057北京网络职业学院
北京网络职业学院在岗在编拟聘教师
21001北京大学
北京大学在岗在编拟聘教师
21002清华大学
清华大学在岗在编拟聘教师
21003中国人民大学
中国人民大学在岗在编拟聘教师
21004北京师范大学
北京师范大学在岗在编拟聘教师
21005北京外国语大学
北京外国语大学在岗在编拟聘教师
21006北京语言大学
北京语言大学在岗在编拟聘教师
21007北京科技大学
北京科技大学在岗在编拟聘教师
21008北京交通大学
北京交通大学在岗在编拟聘教师
21009北京邮电大学
北京邮电大学在岗在编拟聘教师
21010北京理工大学
北京理工大学在岗在编拟聘教师
21011北京化工大学
北京化工大学在岗在编拟聘教师
21012北京航空航天大学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在岗在编拟聘教师
21013北京林业大学
北京林业大学在岗在编拟聘教师
21014中国农业大学
中国农业大学在岗在编拟聘教师
21015对外经济贸易大学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在岗在编拟聘教师
21016中央财经大学
中央财经大学在岗在编拟聘教师
21017北京体育大学
北京体育大学在岗在编拟聘教师
21018北京中医药大学
北京中医药大学在岗在编拟聘教师
21019中国政法大学
中国政法大学在岗在编拟聘教师
21020中央音乐学院
中央音乐学院在岗在编拟聘教师
21021中央戏剧学院
中央戏剧学院在岗在编拟聘教师
21022中央美术学院
中央美术学院在岗在编拟聘教师
21023中国传媒大学
中国传媒大学在岗在编拟聘教师
21024中国地质大学(北京)
中国地质大学(北京)在岗在编拟聘教师
21025中国矿业大学(北京)
中国矿业大学(北京)在岗在编拟聘教师
21026华北电力大学
华北电力大学在岗在编拟聘教师
21027国际关系学院
国际关系学院在岗在编拟聘教师
21028外交学院
外交学院在岗在编拟聘教师
21029北京协和医学院
北京协和医学院在岗在编拟聘教师
21030中央民族大学
中央民族大学在岗在编拟聘教师
21031中国青年政治学院
中国青年政治学院在岗在编拟聘教师
21032中华女子学院
中华女子学院在岗在编拟聘教师
21033中国人民公安大学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在岗在编拟聘教师
21034北京工业大学
北京工业大学在岗在编拟聘教师
21035首都师范大学
首都师范大学在岗在编拟聘教师
21036首都体育学院
首都体育学院在岗在编拟聘教师
21037北京农学院
北京农学院在岗在编拟聘教师
21038首都经济贸易大学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在岗在编拟聘教师
21039北京联合大学
北京联合大学在岗在编拟聘教师
21040北京服装学院
北京服装学院在岗在编拟聘教师
21041北方工业大学
北方工业大学在岗在编拟聘教师
21042北京工商大学
北京工商大学在岗在编拟聘教师
21043北京物资学院
北京物资学院在岗在编拟聘教师
21044北京信息科技大学
北京信息科技大学在岗在编拟聘教师
21045北京舞蹈学院
北京舞蹈学院在岗在编拟聘教师
21046北京电影学院
北京电影学院在岗在编拟聘教师
21047中国音乐学院
中国音乐学院在岗在编拟聘教师
21048中国戏曲学院
中国戏曲学院在岗在编拟聘教师
21049北京石油化工学院
北京石油化工学院在岗在编拟聘教师
21050北京印刷学院
北京印刷学院在岗在编拟聘教师
21051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
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在岗在编拟聘教师
21052首都医科大学
首都医科大学在岗在编拟聘教师
21053北京建筑大学
北京建筑大学在岗在编拟聘教师
21054北京电子科技学院
北京电子科技学院在岗在编拟聘教师
21055中国石油大学(北京)
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在岗在编拟聘教师
21056北京联合大学应用文理学院
北京联合大学应用文理学院在岗在编拟聘教师
21057北京联合大学商务学院
北京联合大学商务学院在岗在编拟聘教师
21058北京联合大学生物化学工程学院
北京联合大学生物化学工程学院在岗在编拟聘教师
21059北京联合大学旅游学院
北京联合大学旅游学院在岗在编拟聘教师
21060北京联合大学师范学院
北京联合大学师范学院在岗在编拟聘教师
21061中国科学院大学
中国科学院大学在岗在编拟聘教师
21062中国消防救援学院
中国消防救援学院在岗在编拟聘教师
21063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
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在岗在编拟聘教师
教师资格认定信息系统上传照片和教师资格证书持证人粘贴照片统一,使用近期免冠正而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上传格式为JPG/JPEG格式,不大于200Kb)
教师资格认定所需照片,是为制作《教师资格证书》所用。需要在网上报名时,上传同一版本的电子版照片。此照片不需要和笔试面试体检照片一致。
照片准备要求
个人近期本人1寸免冠正面证件照(照片底色为白色,图片为jpg格式,须与现场确认提交的照片为同一底版。
请上传近期本人1寸白色免冠正面证件照。(不要求和教师资格考试时使用的照片一致)
要求:1.图片应为jpg格式,文件应小于190kb,并在此基础上尽量保证清晰。2.照片文件宽度(水平像素)设置在290到300之间,高度(垂直像素)应对应在408到418之间。如需修改请点击图片,重新选择。
把照片缩小剪裁到295x413像素操作步骤:
第一步:把windows画图设置为按像素显示
第二步:把图片缩小到略高于295x413像素
第三步:把图片精确剪裁到295x413像素
例如,根据北京市的教师资格认定公告,在读研究生需要提供已获得学历、当前在读全日制学籍信息,但是:
如果认定受理操作界面不显示学历信息,需要申请人另行提供;
如果认定受理操作界面不显示当前全日制学籍信息,需要申请人另行提供;
如果学信网学籍信息显示已经研究生毕业,而实际上研究生在就读单位又办理了延期毕业,则需要申请人另行提供延期毕业证明,等。
因为申请人自己无法知道网上审核通过的材料哪些在认定受理操作界面不显示,因此为了简化申请人准备,北京市的教师资格认定公告中要求,在现场提交材料时,在读研究生需要提供已获得学历、当前在读全日制学籍。
请各位申请人仔细阅读公告并准备好需要提交的材料,并按照认定窗口的要求补充认定材料。
根据《北京市2019年秋季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不再收取《体格检查表》复印件。
体检需带纸质版1寸照片,可以和笔试、面试、认定照片不同,需清晰辨识是本人。如果本次同时准备申请认定,建议先准备标准证件照(白底1寸照片),也可用于体检。
1、有精神病史、癫痫病史、癔症史。
2、精神疾病(以二级以上专科医院诊断为依据)。包括:
(1)重度精神病:精神分裂症、偏执性精神病、反复发作的情感性精神障碍、无法归类的精神病性障碍、急性心因性精神障碍。(注:经一年以上系统治疗、未达治愈或影响社会功能者)
(2)各类脑器质性精神障碍。包括颅内感染、中毒,颅脑外伤、肿瘤,癫痫及脑血管病等。
(4)精神活性物质所致精神障碍。毒品、酒精、安眠药依赖并影响社会功能者。
(5)人格障碍的某些亚型。如:反社会型、冲动型、分裂型人格障碍。
(6)神经症的某些类型。如因难治性强迫症、癔症等影响职业及社会功能者。
3、急慢性病毒性肝炎、活动性肺结核、性病等各种传染性疾病。(经二级以上医院或专科医疗机构检查确已治愈者除外)
5、严重口吃,吐字不清,持续声音嘶哑、失声及口腔有生理缺陷并妨碍发音。
6、两耳听力均低于2米。两耳听力均在3米以内,或一耳听力达到5米,但另一耳全聋,不宜从事幼儿教育、音乐学、医学等教学工作。
8、双眼中好眼最佳矫正视力低于4.5(0.3)。
9、色觉检查异常者,不宜从事化学、生物等以颜色作为技术指标和实验数据的教学工作。
10、面部有较大面积(3×3厘米)疤痕、血管瘤、白癜风、色素痣或严重影响面容(如斜颈、面瘫、唇腭裂及其手术后遗症、一眼失明及五官先天或后天性残缺、畸形等)。
11、步态跛行,着装后脊柱侧弯、驼背,脊柱、四肢有显著残疾及先天或后天因素造成的肢体残缺、畸形、功能障碍。
12、脊柱侧弯大于4厘米,双下肢不等长大于5厘米、显著胸廓畸形、主要脏器(心、肺、肝、脾、肾、胃肠等)做过较大手术或男性身高低于170厘米、女性身高低于160厘米,不宜从事体育类教学工作。
13、严重下肢血管疾病影响站立或行走(经手术治愈者除外)。
14、颈椎病、腰椎间盘突出症、类风湿性关节炎等严重的骨关节疾病反复发作,引起功能障碍、关节畸形等合并症。
15、恶性肿瘤,内分泌系统疾病,血液病(单纯缺铁性贫血除外)以及严重的器质性疾病或合并并发症(心脑血管疾病、慢性肾炎等)。
16、特殊教育岗位的教师,其身体条件是否合格,由北京市教育委员会酌定。
17、未纳入体格检查标准、有影响健康和教学工作的其他疾病或生理缺陷者是否视为体格检查合格,由北京市教育委员会根据工作岗位的要求商北京市卫生局确定。
申请人从列出的教师资格体检指定医院名单中,自行联系、预约、自费挂号“北京市教师资格体检”;体检医院依据《北京市教师资格认定体格检查标准(试行)》进行各项检查并出具体检报告。
体检报告结论由体检医院出具,体检结论中应明确说明《北京市教师资格认定体格检查标准(试行)》第几条不符合。医院根据化验指标数值、具体病症,出具教师资格体检报告结论。出体检报告前申请人切勿紧张。
认定机构只看体检结论涉及到第几条,不看具体的化验指标数值、具体病症。
第4条:2010年删除此条
第6条:不能申请幼儿教育、音乐学、医学;其他学科不受影响
第7条:不能申请化学类、食品科学;其他学科不受影响
第9条:不能申请化学、生物;其他学科不受影响
第12条:不能申请体育类;其他学科不受影响
……
第15条:恶性肿瘤……不能申请教师资格
第17条:认定机构无法决定,需商卫生局
上述之外其他不合格:不能申请教师资格。
当前各医院均实行实名预约-挂号制度,请勿未经预约、直接冒然前往。
北京市教师资格体检报告半年有效,不必等认定公告,可以先行准备
如果您申请高中教师资格认定,各区医院都可以,可以跨区体检;如果所在区指定医院无法预约,可到北京体检中心体检,或查看所在区的认定公告、通知是否接受其他区的体检
请申请人自行提前联系如下指定医院,预约“北京市教师资格体检”。不必等认定网上报名之后。
马甸部丰台部航天桥门诊部
北京市朝阳区裕民路12号1号楼(中国国际科技会展中心)B座2层北京市丰台区南三环西路3号北京市海淀区阜成路81号院1号楼
东城区
普仁医院
北京市东城区崇文门外大街100号
西城区
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内大街油坊胡同36号
宣武区中医医院
北京市西城区万明路13号
朝阳区
北京市第一中西医结合医院
(原北京市朝阳区第二医院)
北京市朝阳区金台路13号路2号
海淀区
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路12号
丰台区
丰台医院
石景山区
石景山医院
北京市石景山区石景山路24号
门头沟区
门头沟区医院
大兴区
北京市大兴区黄村西大街26号
房山区
房山区良乡医院体检中心
房山区阎村镇张庄村良乡医院体检中心
通州区
潞河医院
北京市通州区新华南路82号
昌平区
昌平区医院
北京市昌平区鼓楼北街9号
顺义区
北京市顺义区站前东街5号
怀柔区
怀柔医院
北京市怀柔区永泰北街9号院
平谷区
平谷区医院
北京市平谷区平谷镇新平北路59号
密云区
密云区医院
北京市密云区阳光街383号院
延庆区
延庆区医院
北京市教师资格认定要求普通话等级二级乙等就可以。
请查询各普通话考点的网上报名点
教师资格认定不看笔试成绩是否已过有效期。笔试单科成绩有效期是2年,仅用于面试报名。
教师资格认定须在面试成绩有效期内。面试成绩有效期是3年。
教师资格认定要求体检的有效期是半年。具体体检有效日期在认定公告中有规定。
目前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发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没有有效期限制。
……(四)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发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
当前,北京市各级教师资格认定,对普通话等级的要求都是二级乙等及以上,包括二级乙等。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需满足普通话水平测试的等级要求。
申请人可以在“中国教师资格网”教师资格认定系统维护个人信息时,输入《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的编号,通过网上核验通过后,现场确认时无需提供原件。如果核验未通过,则需要提供《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不可以使用照片代替。
核验证书
操作说明
认定材料提交分为系统比对和现场提交两部分。部分材料在网报时直接通过系统进行比对,比对成功的无需现场提供;比对不成功的,须按公告要求,提供补充材料。
在北京普通高校在读的全日制本科、大专、研究生,无需现场提供户籍证明或居住证材料。
全日制在校生以就读学校所在地申请,无需出示户籍或居住证;非全日制在校生不能以就读学校所在地申请,只能以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居住证)申请。
(1)类别1内地(大陆)居民全日制在读本科预毕业(即大四最后一学期)(仅限春季认定)
(3)类别3内地(大陆)居民已经取得所需学历,北京市户籍或居住证
(4)类别4内地(大陆)居民已经取得所需学历,在京服役现役军人
(5)类别5港澳台居民全日制在读本科预毕业(即大四最后一学期)(仅限春季认定)
(6)类别6港澳台居民全日制在读研究生
(7)类别7港澳台居民已经取得所需学历
受理地点:北京市政务服务中心(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南路1号,六里桥西南角)
北京市教师资格认定事务中心办公地点:
受理期间:北京市政务服务中心
平日办公:北京教育学院(黄寺校区),地址:西城区德外黄寺大街什坊街2号
8位报名号从报名页面或网报预约确认页面中查找:
全日制在读研究生由研究生院保管学籍档案/人事档案;
其他申请人请咨询自己的存档机构
考生如果无法自己前来教师资格认定现场确认的,可以请他人代办。
委托他人代交材料
(一)身份证
本人申请:提供身份证原件,不再要求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代他人申请:提供代办人的身份证原件,不需要申请人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代办不需要委托书。
可以,请看“领取通知”上的代领要求。代领《教师资格证》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时无需提供申请人本人的身份证原件。
申请教师资格认定过程是一个严谨复杂的行政过程。只有完成所有认定流程、领取教师资格证时才能知道授予的教师资格证书编号。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高中中职)通过后,现场领取和办理EMS邮寄哪个更快?
(1)减少提交纸质材料。申请人在进行教师资格认定时,所需材料凡经教师资格网“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电子信息比对无误的,不再提交纸质材料。目前可进行信息比对的材料包括学历证明、学籍信息、国考合格证明、普通话水平等级测试合格证明。
(2)启用新版《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教师资格认定过程中,系统将根据申请人在报名环节如实、准确填报的报名信息,生成《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认定机构会在申请人认定通过后,将带有教师资格证书号码并加盖公章的申请表,连同教师资格证书一起发给申请人。因此,不再需要在现场确认时提交申请表纸质版。若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另有规定,请按其规定执行。
(1)不能成功注册
申请人首次注册时,输入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号码,如果系统提示(红字):“该用户已注册!”,而您本人确实没有进行过注册,也没有委托他人进行过注册,请按以下要求发送邮件到jszgwb@163.com。收到邮件后,我们会在工作日24小时内给您回复。
邮件主题:(申请人姓名)申请重新注册用户信息
邮件附件:申请人本人手持自己的身份证件正面(核心信息面)的清晰照片(用来确认是申请人本人)。
b.如果系统提示:“证件号码、姓名与注册信息不一致!”,
说明您找回密码时输入的证件类型或姓名有误,请核准后重新输入。
如果确认本次输入的个人信息无误,则有可能是你原注册的证件类型或者姓名有误(如姓名中有数字、字母、空格或者特殊字符等)。这种情况下,需要您按以下要求发送邮件到jszgwb@163.com。收到邮件后,我们会在工作日24小时内给您回复。
邮件主题:(申请人姓名)申请核查注册信息
邮件附件:一张申请人本人手持自己的有效身份证件正面(核心信息面)的清晰照片(用来确认是申请人本人)。
实名注册时,可以通过以下两个渠道获取验证码:
(1)用户实名注册时,若点击“免费获取验证码”后未出现任何提示,建议您更换浏览器,因本系统对不同浏览器兼容性不一致,建议您使用谷歌浏览器进行业务操作。
(2)若您点击“免费获取验证码”后,系统出现了“短信验证码已经发送,请注意接收”的提示,但手机五分钟内未收到验证码的,建议尝试使用其他手机号码,用更换的手机号码重新接收验证码进行注册。系统对一个手机号码每天只发送三次验证码。使用其他手机号码注册成功后,可以在“个人信息中心”中将注册时填写的手机号码再修改为您本人的手机号码。
(3)若您点击“免费获取验证码”后,出现了“短信验证码已经发送,请注意接收”的提示,但手机五分钟内未收到短信验证码的,如果您的手机号码是“携号转网”或者是“新号段”号码,请选择第二种方式获取验证码。
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的对象为公办普通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和幼儿园在编在岗教师。依法举办的民办普通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和幼儿园教师是否纳入定期注册范围,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决定。已纳入注册范围的地区、学校和教师要按照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当地教育行政部门以及任教学校的文件和通知要求,按时进行定期注册。
未纳入定期注册范围的人员无需注册,其教师资格证书仍然有效。
单科成绩有效期(两年)仅用于判断是否能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面试,与是否能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无关。也就是说,申请人在各单科成绩有效期内参加面试并且面试合格获得了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后,在您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时,即使您的某一个或全部单科成绩都已经过了有效期,但只要您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在有效期内,您就可以申请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三年,合格证明右上角标注了有效期,请自行确认。
《教师法》规定,各类教师资格的合格学历条件分别为:
(1)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其他中等专业学校毕业学历应当视为不合格学历;
(2)取得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其他中等专业学校毕业学历应当视为不合格学历;
(3)取得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它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4)取得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它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5)取得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并应当具有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具有特殊技艺者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时,经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其学历要求可适当放宽。此项规定仅限于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不适用于其他种类教师资格;
(6)取得高等学校教师资格,应当具备研究生或者大学本科毕业学历。
目前,随着教育事业的发展和公众对高质量教育需求的不断提高,特别是教师资格考试制度改革试点的实行,部分省份按照《教育部关于开展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教师函[2011]16号)要求,已提高了幼儿园、小学、初中等教师资格种类学历要求,具体可查看有关省份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公告或教师资格认定通知。
以上所有资格种类的学历要求均为“毕业”,因此“结业证”“肄业证”都不符合教师资格认定的学历要求。
(1)在哪里进行实名核验?
(2)如何办理实名核验?
首先,进入“个人信息中心”的实名核验页面,请仔细阅读页面右侧的“操作说明”;
然后,检查确认证件类型、证件号码和姓名信息无误,点击信息下面的“实名核验”按钮,出现实名核验确认提交提示;
(3)实名核验未通过的处理方法
您可通过CTID平台("互联网+"可信身份认证平台)官方应用或通过国家政务服务平台应用两个APP选择其中一个办理网证开通申请。
如果网证开通办理失败,您需要按照开通网证失败的处理办法,申请人工审核。
(4)开通网证失败或者网证开通成功后,依然未通过实名核验的处理办法
点击实名核验失败后弹出的“中国教师资格网——实名核验”页面下方的“申请人工审核”按钮,进入人工审核页面,按要求上传身份证件照片等材料并提交,等待人工审核通过后再进行后续业务的办理。
(5)港澳台申请人实名核验问题
港澳台申请人可以使用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进行账号注册,按要求补充信息后,可以进行实名核验。
如果实名核验失败,需申请人工审核。
港澳台申请人还需要补充性别、出生日期等信息。
如需修改姓名,请进入实名核验页面,将姓名修改正确后,点击实名核验。实名核验通过后,姓名同时修改成功。
提示:“个人信息中心”中的信息修改完成后,需要再进入报名信息的修改页面,确认各项信息正确后提交,才可以完成报名信息中以上信息的修改。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需要准备的材料包括:个人身份证件、考试合格证明(免试人员不包含此项)、普通话证书、学历或认证报告、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照片,以上材料经系统核验通过的,现场确认环节不需要提交证书原件。除以上材料外,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还需要按要求进行体格检查,于认定过程中上传个人承诺书等。各省认定要求的材料另有规定的,以本省发布的认定公告为准。
(1)学历信息核验问题
以下情况系统无法核验:
a.幼儿师范、中等师范和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等专科以下学历。
b.早期取得的毕业证书。
c.取得毕业证后,个人身份信息有过变更的学历。
d.港澳台学历和国外留学学历(需要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2)学历核验信息修改问题
学历信息的修改,仅限于“待核验”状态的信息,系统“已核验”的信息,无法自行修改。
以往经本系统认定通过的教师资格已使用过的学历信息原则上不可修改。如确需修改,请通过邮件联系我们详细说明情况。
(3)学历证书丢失能否申请教师资格认定?
申请人在进行教师资格认定时,所需材料凡经中国教师资格网电子信息比对无误的,不再提交纸质材料。
如申请人的学历证书丢失,但其学历信息可以通过中国教师资格网在线核验,则不必再出示学历证书原件。
待核验的学历信息,需要提供学历证明和学信网学历认证报告。
(4)学籍信息同步问题
幼儿师范、中等师范和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等专科以下学历的学籍信息,系统不能同步。
未能同步到所需学籍信息的,需要通过“补充数据”完成学籍信息添加。完成学籍添加后,有多条学籍信息的,认定报名中点选需要的信息,多余的信息无需删除,不影响认定报名。
(5)学位信息核验问题
无学位的申请人在进行学位信息添加时,学位名称选择“无学位”。学历符合认定要求的,无学位不影响认定。
(1)在哪里进行普通话测试报名?
(2)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普通话水平要求
申请人的普通话水平必须达到国家语言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以上(含二级乙等)标准。
目前,随着加强普通话普及的工作要求,部分省份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普及普通话和用字规范化工作的通知》(教语用[2000]1号)要求,已提高了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的要求,具体请以符合教师资格认定申请条件省份发布的认定公告为准。
(3)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的有效期和适用范围
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不设有效期,在全国范围内通用。
早期取得的部分普通话等级证书标有有效期限的,超过有效期是否符合认定要求,请咨询当地教师资格认定部门。
(4)普通话证书核验问题
(5)普通话证书核验信息修改问题
普通话证书信息的修改,仅限于“待核验”状态的信息,系统“已核验”的信息,无法自行修改。
以往经本系统认定通过的教师资格已使用过的普通话证书信息原则上不可修改。如确需修改,请通过邮件联系我们详细说明情况。
(6)普通话证书丢失,能否申请教师资格认定
如申请人的普通话证书丢失,但其普通话证书可以通过中国教师资格网在线核验的,不要求再出示普通话等级测试证书原件。
(7)已通过普通话测试但尚未拿到普通话证书,能否申请教师资格认定
如申请人已通过普通话测试但尚未拿到普通话证书,但其普通话证书可以通过中国教师资格网在线核验的,不要求再出示普通话等级测试证书原件。
教师资格认定报名信息的认定状态包括“网报待确认”、“确认未通过”、“待认定审批”、“认定通过”、“认定未通过”五种。
对认定状态为“确认未通过”或“认定未通过”的原因持有异议的,请直接向确认点或认定机构咨询。
(1)修改条件及路径
登陆您的账号,点击“业务平台”,点击“教师资格认定信息”右侧的“查询报名信息”图标,将会出现报名记录。查看报名信息的认定状态,在“网报待确认”的状态下,可以直接修改报名信息。如果报名信息为其他认定状态,需要先联系认定机构,修改认定状态至“网报待确认”后再进行修改。在“网报待确认”状态下,报名信息右侧“操作”栏内有修改图标,点击该图标,可进入修改页面。
个人身份信息、普通话、学历和学位信息的修改,需要先进入“个人信息中心”完成相应证书信息的修改。
“个人信息中心”中的信息修改完成后,再进入报名信息的修改页面,检查更新或重新选择后提交,才可以完成报名信息中以上信息的修改。
(3)认定机构的修改方法:
b.正确的认定机构在网报期间内,且您的报名信息在“网报待确认”状态下,可进入修改页面依次修改“认定所在地信息”、“选择省”、“选择市”、“认定机构”、“选择确认点”等,提交,完成认定机构信息的修改。
(4)考试形式及资格种类修改方法
a.考试形式由“非国家统一考试(含免试)”修改为“国家统一考试”
在修改界面,可直接改选为“国家统一考试”,并点选需要的考试信息,检查认定机构等信息是否正确,各项信息无误后提交报名信息的修改。
b.考试形式由“国家统一考试”修改为“非国家统一考试(含免试)”
此种情况修改资格种类和任教学科,需要分两步完成。
第一步,在修改页面,考试形式直接改选为“非国家统一考试(含免试)”,其他信息暂不修改,提交报名信息的修改。
第二步,重新进入修改页面,完成资格种类、任教学科及可能因资格种类修改而需要修改的认定机构等信息的修改,再次提交报名信息的修改。
c.在“国家统一考试”形式下,修改资格种类或任教学科
第一步,在修改页面,将考试形式修改为“非国家统一考试(含免试)”,其他信息暂不修改,提交报名信息的修改。
第二步,重新进入修改页面,考试形式由“非国家统一考试(含免试)”改回“国家统一考试”,并点选需要的考试信息,修改相应的资格种类和任教学科,检查认定机构等信息是否正确,各项信息无误后再次提交报名信息的修改。
(1)如何确认已经报名成功?
报名成功后,会出现带有红色字体的“申报提醒”页面,包含“报名成功”和报名号等信息。报名成功后,可以进入业务平台页面,找到“教师资格认定信息”模块,点击其右侧的“查询报名信息”按钮,将会出现本次报名信息
(2)报名成功后如何查看报名号
在报名成功界面,有报名号信息。报名成功后,进入业务平台页面,找到“教师资格认定信息”模块,点击其右侧的“查询报名信息”按钮,将会出现包含报名号的本次报名信息。
(3)报名成功后,如何查看《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
报名成功后,进入业务平台页面,找到“教师资格认定信息”模块,点击其右侧的“查询报名信息”按钮,将会出现包含报名号的本次报名信息,点击报名记录右侧“操作”栏内第4个图标,可以进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的预览。
自2019年起,教师资格认定过程中,系统将根据申请人在报名环节如实、准确填报的报名信息,生成《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认定机构会在申请人认定通过后,将加盖公章的申请表发给申请人存档。系统对申请人不提供《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的下载。
《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作为教师资格的法定凭证之一,其内容和格式由教育部统一规定。
在领取教师资格证书的同时,还需要领取《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二份,一份作为具有教师资格的法定凭证之一,存入申请人的人事档案;一份由认定机构归档保存。
中国教师资格网目前可提供2008年起(广西壮族自治区从2012年起)使用“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认定的教师资格证书的验证和查询。
每年上半年的资格认定结果可于当年8月上旬在中国教师资格网的“证书验证”栏目和您在实名注册账号的个人信息中心查询;下半年的资格认定结果可于第二年的1月上旬在中国教师资格网的“证书验证”栏目和和您在实名注册账号的个人信息中心查询。
2008年以前的教师资格证书的真伪验证,请与颁发教师资格证书的认定机构联系。
《教师资格条例》规定,取得教师资格的公民,可以在本级及其以下等级的各类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担任教师;但取得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只能在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中或者初级职业学校任实习指导教师。
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与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相互通用。
《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小学教师补充工作的通知》(教师【2009】2号)要求将持有与教学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作为教师招聘录用的前提条件和职务晋升的必要条件。目前,有的省份根据文件规定,要求上岗教师持有与教学岗位相一致的教师资格证书。
《幼儿园工作规程》(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39号)要求幼儿园教师必须具有《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幼儿园教师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