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浙教办基〔2023〕11号)和《杭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3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杭教基〔2023〕5号)等文件精神,经区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现就做好我区2023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通知如下:
一、招生对象
(一)符合以下条件的儿童少年,可以在本区申请就读小学、初中。
1.本区户籍儿童少年;
2.父母一方或本人在本区有独立产权房(住宅性质)且实际居住在本区的儿童少年;
3.持有本区有效《浙江省居住证》(含电子居住证)的流动人口随迁子女;
(1)父母在我国驻外机构或公派长期在国外工作人员的留萧子女;
(2)驻萧部队随军子女;
(3)直系亲属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在本区的下列儿童少年:烈士子女,因公牺牲的军人、公安民警和消防救援人员的子女;一至四级残疾军人和因公伤残公安民警、消防救援人员子女;平时荣获二等功以上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军人、英雄模范子女;驻国家确定的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三类以上岛屿,以及在飞行、潜艇、航天、涉核等高风险、高危险岗位工作的现役军人子女;
(4)在本区居住的外籍、港澳台籍儿童少年;
(5)服务地为本区各镇街(平台)的各类人才子女;
(二)上述儿童少年入学应同时满足:
小学(含一贯制学校小学部,下同):2016年9月1日至2017年8月31日出生、年满6周岁的儿童,或往年经入学所在区、县(市)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缓学的儿童。
初中(含一贯制学校和完全中学初中部,下同):小学应届毕业学生。
二、招生范围
(一)公办小学、初中按学区范围招生。
(二)民办学校(含2022年转公学校,以下同)在审批地范围内招生。萧山区教育局批设的民办学校在本区范围内招生,经区教育局同意后,招生不足的民办学校,可在本区范围内补招一次。
(四)2022年转为公办学校的民办义务教育“公参民”学校,今年仍按原方式招生,招生范围、报名及录取方式等与今年民办学校招生相同。
三、报名办法
(三)符合本区公办小学、初中招生条件的儿童少年,均可选报本区民办学校,其中,选报本区民办学校未录取的,在本区范围内按招生规则安排学校依次录取。
(四)报名的儿童少年是否符合就读条件由区教育局审核确定。
四、录取办法
(一)免试入学
1.公办学校录取。对符合条件且完成入学报名(以下简称报名)的儿童少年,根据其户籍、家庭住房、居住证积分等情况,由属地教育指导中心在区教育局统一要求下,在本区域(指各镇街范围内,下同)内,按照下列类别依次录取:
第一类:本区域内有户籍的儿童少年(以下简称户籍生)。
第二类:杭州市区(不含本区域)户籍,家庭生活基础在本区域内,本人或父(母)在本区域内拥有独立产权房且实际居住的儿童少年(以下简称房产生)。
第三类:非杭州市区户籍,家庭生活基础在本区域内,本人持有居住地在本区域内的有效《浙江省居住证》(含电子居住证,以下简称居住证)或父母一方(本人)拥有本区域内的独立产权房的流动人口随迁子女。
其中,杭州市区包括萧山区、钱塘区、滨江区、上城区、西湖区、拱墅区、余杭区、临平区、富阳区、临安区。
2.民办学校录取。如民办学校报名人数超过其招生计划数,由区教育局组织电脑随机派位录取。电脑随机派位时由公证机构参加,全程接受社会监督,确保派位结果公平公正。如报名人数未超过招生计划数,民办学校一次性全部录取。
未招足的民办学校剩余招生计划均纳入补招。除已被一贯制学校直升录取和民办学校等录取的学生外,其他符合条件的儿童少年可以在需补招的民办学校中选报一所。补招录取仍按上述方式进行。
每次录取结束后,区教育局在三个工作日内,向社会公布区内各民办学校录取结果和录取学生名单。已被民办学校录取的儿童少年不再安排其他学校录取。
民办学校举办者和在民办学校工作一年以上且仍在该校工作的在职教工,其子女选报该民办学校,未被电脑随机派位录取,该民办学校可追加计划录取;选报同一民办学校的双(多)胞胎子女家庭,可申请组合绑定参加电脑派位,如派位录取的,相应追加计划录取。上述追加计划录取,均须公示并经区教育局批准,同时报市教育局备案。
(二)公办民办学校同步招生
民办学校录取与公办学校第一批(户籍生)录取同步实施。公办学校第一批录取时,应在符合条件直接报公办学校的儿童少年(不包括直接选报民办学校或补报民办学校者,下同)中,根据儿童少年户籍、家庭住房等因素,按照“住、户一致”优先原则排序,录取学区内户籍生。当户籍生人数超过公办学校招生计划时,由属地教育指导中心,按照“住、户一致”优先和“相对就近”原则,在本区域内统筹安排。
在第一批招生录取阶段(含民办学校录取和公办学校第一批录取)未被录取且符合条件的儿童少年,均纳入公办学校的第二批录取程序。由各教育指导中心,根据儿童少年户籍、家庭住房、居住证积分等情况,在本区域内按上述原则分类排序招收。其中,报民办学校及补报民办学校的,按“同类排序靠后”的原则,排在直接报公办学校的同类别儿童少年之后。
(三)一贯制学校小升初校内直升
已实施小学初中九年一贯制办学(以下简称一贯制办学)的学校,其小学部六年级学生原则上应全部升入本校初中部,直升后剩余的招生计划按初中学校招生录取规则执行。
未实施一贯制办学的学校,申请一贯制办学,应经区教育局批准后,从批准当年招收的小学一年级学生开始实施,并在小学招生入学时向家长公布。
实施一贯制办学的民办学校,现就读学生当年小学入学时,经区教育局同意,学校已向家长承诺可按一定比例直升本校初中部的,相应年级可按相应比例校内直升。校内直升应由学生(家长)自主报名,报名人数超过计划数的,由区教育局组织电脑随机派位录取。其初中部招生计划数大于校内直升录取人数的,直升后剩余的招生计划按民办初中学校招生录取规则执行。
(四)有序实施学位爆棚学校户籍生分流调剂
各镇街要综合考虑全面放开二孩政策后迎来的小学入学高峰等因素,基于学校办学规模控制、班额控制等有关规定,合理确定公办学校招生计划。对出现户籍生入学学位爆棚的公办学校,要基于公开公平、相对就近就便原则,统一操作规则、统筹安排,平稳有序实施户籍生入学的分流调剂。其他各类别新生要按照分类分批顺序,严格按录取规则操作,确保招生工作公开、公平、公正、有序。
(五)落实军人子女等教育优待
现役军人子女、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进藏干部职工子女等入学优待对象,可以在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所在地就读。各镇街要结合当地实际,细化入学操作程序,按照有关政策妥善落实各类享受优抚的军人子女等义务教育优待政策,妥善安排入学。
(六)优化人才子女入学保障
(七)保障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入学
(八)优化“长幼随学”服务
为努力解决因孩子在不同学校就读带来的家长接送难题,本着“自愿申请、公开公平、就便安排”的原则,各镇街要在上年探索基础上,根据实际情况,不断优化义务教育“长幼随学”的人性化服务举措。通过摇号录取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涉及“长幼随学”的新生,须通过公开报名、电脑派位确定。
(九)实施均衡编班与加强学籍管理
学校应均衡编班,合理均衡配备师资,严禁设立重点班、快慢班、实验班、创新班等不同类型的班级,不得以“国际部”“国际课程班”“境外班”等名义招生和编班。严禁学校超计划招生或空挂学籍,不得变相替换学生,不得劝退或变相劝退已录取的学生,切实做到招生录取名单、学生学籍、实际就读学校三者一致。严禁学校借转学名义变相掐尖招生,民办学校不得在起始年级之外,通过扩班或增加班额中途招生。
五、招生纪律
六、其他要求
(一)父母一方为经人才部门审核的引进人才,凭人才部门认定的人才证书,根据《杭州市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办法(试行)》(杭委人办〔2015〕2号),申报认定为A、B、C类人才的子女及父母双方或一方持有《杭州市特聘专家证书》或属地为杭州的《浙江省海外高层次人才居住证》的来萧创业和引进人才子女,由区教育局统筹协调,妥善安排;D、E类来萧创业和引进人才子女由房产地(无房产按人才服务地)镇街参照户籍生招收并统筹安排;F类人才及父母双方或一方持有《浙江省引进人才居住证》的来萧创业和引进人才子女,由父母房产地镇街参照房产生招收并统筹安排,如无房产的由人才服务地镇街在房产生招完后招收并统筹安排。其中,人才服务地非本区的,由实际租住地镇街参照流动人口随迁子女本人持有《浙江省居住证》招收。
(二)在萧工作的华侨归侨、外籍华人和港、澳、台籍人员的随带子女,按照萧山籍学生对待。若父母一方在属地教育指导中心范围内无独立产权房的,由父母一方实际服务地参照房产生招收并统筹安排。外国籍学生入学后,按经物价管理部门批准的标准收费。
(四)跨镇街流动的萧山户籍儿童少年,不符合流入地一二类招生条件时,若回原籍就读确实困难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属地教育指导中心可根据本区域学额剩余情况,在班额相对较小的学校,酌情按三类生统筹解决入学问题:(1)在本区域内连续居住满三年(截至2023年8月31日,下同);(2)在本区域内连续就读满三年;(3)父母双方在本区域内连续工作满三年。
(五)我区人才市场集体户,由户籍地或父母人才服务地在户籍生招完后统筹安排解决入学问题。
(六)凡本人持有居住证的随迁子女入读我区民办随迁子女学校,均享受政府购买学位服务政策。政府购买学位标准按有关部门核定,其中民办随迁子女学校学费低于政府购买学位标准的,政府按照学费购买学位,学生不用再缴纳学费;学费高于政府购买学位标准的,其差额部分由学生缴纳补足。
(七)各教育指导中心要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属地管理原则和适龄儿童少年人数,参照本通知制定属地中小学招生方案。当年如涉及学区调整的,须报区教育局审核通过后方可实施。各教育指导中心要负责指导监督辖区内学校的招生工作,妥善解决入学问题。具体招生方案经属地镇(街道、平台)人民政府(办事处)同意,于5月26日前报属地镇(街道、平台)人民政府(办事处)和区教育局基础教育科210室备案。
(八)各校要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在属地教育指导中心的统一安排下,规范招生工作,主动接受纪监部门和社会的监督,确保招生工作平稳、有序。
未尽事宜由萧山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1.萧山区2023年城区初中小学招生工作方案
2.萧山区2023年义务段招生工作日程安排表
杭州市萧山区教育局
2023年5月24日
附件1
萧山区2023年城区初中小学招生工作方案
湘湖、北塘教育指导中心,城区各中小学:
小学新生为2016年9月1日至2017年8月31日出生的适龄儿童,初中新生为受完6年小学教育的适龄少年。
本方案中所指的杭州市区包括萧山区、钱塘区、滨江区、上城区、西湖区、拱墅区、余杭区、临平区、富阳区、临安区;城区专指萧山区城厢、北干、新塘、蜀山四街道。
第一类:萧山城区有户籍的新生。
根据新生户籍及居住情况,分为四批:
A批:本人或父(母)拥有独立产权房且房户一致的;
B批:户籍与(外)祖父母一致,(外)祖父母在户籍地拥有独立产权房,且实际居住在一起;
C批:本人或父(母)拥有独立产权房,实际居住但房户不一致的;
D批:本人和父母城区无独立产权房。
第二类:杭州市区(不含萧山城区)户籍,家庭生活基础在城区,本人或父(母)在城区拥有独立产权房且实际居住的新生。
根据新生户籍,分为两批:
A批:萧山户籍;
B批:杭州其余九城区户籍;
第三类:非杭州市区户籍,家庭生活基础在城区,本人持有居住地在城区范围内的有效《浙江省居住证》(含电子居住证,以下简称居住证)或父母一方(本人)拥有城区范围内的独立产权房的流动人口随迁子女(以下简称随迁子女)。
根据随迁子女居住类型,分为三批:
B批:实际在城区居住,本人或父(母)在城区拥有独立产权房,但父(母)尚未申请积分入学的随迁子女;
C批:实际在城区居住,本人持有居住地在城区范围内的有效居住证的随迁子女。
二、招生录取办法
(一)在规定招生计划内依次招收第一、第二、第三类新生。
(二)当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时,根据新生户籍和实际居住地情况,按下列先后顺序招收:
(三)同一房产三年内只解决一户家庭子女入学。(如2023学年入学,将查验其作为学区房在2023、2022及2021学年其他家庭子女就读义务段学校的情况)。
(四)居住证对应的房产(含租房),根据当年招生情况,三年内最多解决一户家庭子女在对应学区入学。
三、报名程序与要求
城区初中小学(含民办)新生入学,均采用网上报名(含已申请积分入学新生)。具体要求如下:
(一)报名
初中:
(二)资格审核
四、学区划分原则学区划分根据区域内学校分布、学校规模、适龄学生人数、街道、路段、村组等综合因素合理划定,保障适龄儿童少年相对就近入学。学区划分范围(详见附件)保持相对稳定,根据实际情况每年适当微调,部分社区(小区)实行双学区制。
五、其他事项
(二)各学校通过在校门口张贴等方式公示新生录取名单。6月28日上午,各初中公示第一批(户籍生)新生录取名单;7月8日,各小学公示第一批(户籍生)新生录取名单;7月4日上午,各初中公示第二批新生录取名单;7月14日,各小学公示第二批新生录取名单。7月9日,各初中安排各类新生报到;7月16日上午,各小学安排各类新生报到。
(三)保障各类人才子女入学。父母一方为经人才部门审核的引进人才,凭人才部门认定的人才证书,根据《杭州市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办法(试行)》(杭委人办〔2015〕2号),申报认定为A、B、C类人才的子女及父母双方或一方持有《杭州市特聘专家证书》或属地为杭州的《浙江省海外高层次人才居住证》的来萧创业和引进人才子女,由区教育局统筹协调,妥善安排;D、E类来萧创业和引进人才子女由房产地(无房产按人才服务地)参照户籍生招收并统筹安排;F类人才及父母双方或一方持有《浙江省引进人才居住证》的来萧创业和引进人才子女,由父母房产地参照房产生招收并统筹安排,如无房产的由人才服务地在房产生招完后招收并统筹安排。其中,人才服务地非城区的,由实际租住地参照流动人口随迁子女本人持有《浙江省居住证》招收。
(四)在萧工作的华侨归侨、外籍华人和港、澳、台籍人员的随带子女,按照萧山籍学生对待。若父母一方在城区无独立产权房的,由父母一方实际服务地参照第二类A批新生招收并统筹安排。外国籍学生入学后,按物价管理部门批准的标准收费。
(六)不符合城区一二类招生条件的萧山户籍儿童少年,若回原籍就读确实困难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根据城区学额剩余情况,在班额相对较小的学校,酌情按三类生统筹解决入学问题:(1)在城区连续居住满三年(截至2023年8月31日,下同);(2)在城区连续就读满三年;(3)父母双方在城区连续工作满三年。
(七)优化“长幼随学”服务。在符合城区相应学校招生入学条件和学位资源允许前提下,根据学校实际情况,不断优化“长幼随学”的人性化服务举措。
(八)保障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入学。坚持以公办学校为主统筹安排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在家长常住地入学。同时,凡本人持有居住证的随迁子女入读我区民办随迁子女学校,均享受政府购买学位服务政策。政府购买学位标准按有关部门核定,其中民办随迁子女学校学费低于政府购买学位标准的,政府按照学费购买学位,学生不用再缴纳学费;学费高于政府购买学位标准的,其差额部分由学生缴纳补足。
(九)湘湖、北塘教育指导中心负责指导城区各民办随迁子女学校做好招生及规范提升工作,并在招生条件、招生行为、招生范围等方面加强监管。各民办学校督学要切实履行监督指导职责,对擅自突破招生条件、招生计划和招生区域的,要同时追究督学责任。
未尽事宜由萧山区城区初中小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小学】82736671、83580565、82890606
【初中】83580566、82710978、82561576、82710308
附件:萧山区2023年城区初中小学招生学区划分方案
附件
萧山区2023年城区初中小学招生学区划分方案
一、初中
西河路社区(萧绍路南)、太平弄社区、南门江社区、潘水社区、崇化社区、俊良社区、潇湘社区、山水苑社区、广宁社区(含印奥湾)、开元广场、广元小区、半岛花园、德慧公寓、广悦小区、南江一号小区、汇宇和庭小区、开元名郡、雅颂市心府、久赋名邸;
南门社区、仙家里社区、安桥社区、联华社区、严家埭社区、金家埭社区、沈家里社区、黄家河社区、向阳社区、湖山社区(含广仁小区)。
回澜南苑社区、陈公桥社区、藕湖浜社区、回澜北苑社区、东阳桥社区、江寺社区、育才东苑社区(含通惠云望府)、燕子河社区、站前社区(含商城西村、名仕园、雅云花园、商城东苑小区、柠檬公寓、丽华公寓、金马同盛)、杭柴厂宿舍、商城花园、杭瓷厂宿舍;
柳桥社区、高田社区、梅花楼社区、徐家河社区、车家埭社区、半爿街社区(含通达小区、井头王公寓)、井头王社区。
泰和社区、拱秀社区、丁家庄社区、南市社区、百尺溇社区、四季花城社区、汇宇花园小区、广和小区、万都晶典小区、潘水社区、南门江社区、太平弄社区、西河路社区(萧绍路南);
高桥社区、新桥头社区、文源社区、南门社区、戚家池、联丰。
万寿桥社区、美之园社区、休博园社区、萧杭人家小区、天逸社区、金辰社区、东白马湖社区;
湘湖社区、湖头陈社区、东湘社区、杜湖社区。
北干二苑社区、绿茵园社区、银河社区、中誉新城社区、广德社区、华达社区、北干一苑社区、钱塘明月社区、博学路社区;
永久社区、城北社区、墩里吴社区(含天琅府)、塘湾社区。
工人路社区、萧然社区、星都社区、金泰苑社区、金稼苑社区、绿洲嘉园小区、星河景庭小区、蓝爵国际、名仁家园小区、金地德圣小区、御江南小区、煤制品厂宿舍、西河路社区(萧绍路北)、华达社区、北干一苑社区;
荣联社区、畈里张社区、施家桥社区、荣星社区;
荣庄村。
湖滨花园社区、金风社区、君悦丽景小区、加德社区、风情科创社区(含星漫里)、江南星城社区、天悦社区、桂语听澜社区(含拥翠府);
兴议社区、明星社区、荣星社区。
信息港社区、青茵社区、杨时社区、长茵社区、开悦社区、市北社区、市心社区、开欣社区。
名望府社区、滨水名庭小区、新惠名苑小区、高庄小区、御景湾小区、金宸玖和府、世宸名府、荷源府;
琴山下社区、畈里童社区、金家浜社区、董家埭社区、双桥社区、下潦社区、前塘社区、塘里陈社区、油树下社区;
行头村、娄下陈村、和平桥村、朱家坛村、姑娘桥村、五联村、西许村、涝湖村、霞江村、桥南沈村、傅楼村、紫霞村、一都孙村、裘江新村、联华新村、新丰村、浙东村、郎家浜、下畈朱。
广泽社区、新南郡社区、罗婆路社区、南晖社区;
姚江岸社区(含万都晶典、璞秀华庭)、吕才庄社区、王有史社区(含宸宇府、泊朗廷轩)、琴山下社区、曾家桥。
景源社区(含佳印府、湘印府、金西湘景苑)、朝闻社区(含桂语朝阳)、秀水社区(含朝阳逸景苑小区)、湘源社区(含奥园小区、卧城印象小区)、湘乐社区(含天麓府小区)、越章社区(含湖悦章府)、印澜府小区;
鲁公桥社区、曹家桥社区、溪头黄社区、祝家桥社区;
赵家墩村、知章村、黄家章村、湖东村、沙里吴村、章潘桥村、桥头陈村、越寨、朝阳。
二、小学
崇化社区、俊良社区、潇湘社区、湘域湾小区、高第府小区;
仙家里社区、沈家里社区、金家埭社区、安桥社区。
太平弄社区、西河路社区、万寿桥社区、南门江社区、百尺溇社区、旺角城小区;
南门社区。
藕湖浜社区、学士桥小区、东阳桥社区(毛家河东)、陈公桥社区、学林尚苑。
江寺社区、杭发宿舍、浙建宿舍、尚美名府、万众名府、梅和名府、燕子河社区(西)、东阳桥社区(毛家河西)、东阳桥社区(毛家河东)、学林尚苑、金马同盛、丽华公寓、柠檬公寓;
高田社区。
育才东苑社区(含通惠云望府)、燕子河社区(东)、商城西村、金马名仕园、雅云花园、商城东苑小区、杭瓷厂宿舍、金马同盛、丽华公寓、柠檬公寓、绿都玫瑰苑;
徐家河社区、柳桥社区、井头王社区、梅花楼。
回澜南苑社区、回澜北苑社区、杭柴厂宿舍、商城花园、陈公桥社区;
半爿街社区(含通达小区、井头王公寓)。
潘水社区、泰和花园、南市社区、丁家庄社区南;
高桥社区南、文源社区、戚家池、联丰。
秀水社区(含朝阳逸景苑小区)、朝闻社区(含桂语朝阳)、品文社区(含久赋名邸)、雅颂市心府;
曹家桥社区、鲁公桥社区、朝阳社区(含广元小区、开元广场小区)、戚家池、联丰。
广泽社区、南晖社区、右岸澜庭小区、广和小区;
新南郡社区、吕才庄社区。
拱秀社区、丁家庄社区北、广和小区、绿都四季花城(高桥路西);
高桥社区北、车家埭社区、新桥头社区。
美之园社区、休博园社区、老火车站、天逸社区、金辰社区、东白马湖社区;
湖滨花园社区、金泰苑社区、加州阳光小区、城品华庭小区;
荣星社区、兴议社区、明星社区;
天悦社区、桂语听澜社区(含拥翠府)、风情科创社区(含星漫里);
兴议社区、明星社区。
北干一苑社区、北干二苑社区、绿茵园社区、华达社区;
永久社区。
中誉新城社区、广德社区、博学路社区、华达社区;
城北社区、墩里吴社区(含天琅府)、塘湾社区。
银河社区、钱塘明月社区;
城北社区。
工人路社区、萧然社区、星都社区、金稼苑社区、名仁家园小区、蓝爵国际、金地德圣小区、金泰苑社区、加州阳光小区、城品华庭小区、御江南小区、煤制品厂宿舍、旺角城小区、荣联社区、畈里张社区、施家桥社区。
金风社区、江南星城社区、金山西苑社区、金瑞大厦、萧杭人家;
荣星社区。
信息港社区、青茵社区、杨时社区、长茵社区、新越锦宸名邸、百瑞广场。
高庄小区;
塘里陈社区、前塘社区;
傅楼村、新丰村、联华新村、浙东村、桥南沈村、霞江村、紫霞村、一都孙村。
名望府社区、御景湾小区、金宸玖和府、世宸名府、荷源府;
下潦社区、双桥社区;
涝湖村、五联村、行头村、西许村、姑娘桥村、郎家浜、下畈朱。
汇宇花园小区、滨水名庭小区、颐和花园小区、得力名门世家、绿都四季花城(高桥路东)、绿都四季花城(高桥路西);
畈里童社区、油树下社区、金家浜社区、董家埭社区、姚江岸社区(含万都晶典、璞秀华庭)。
绿都四季华庭小区、香悦半岛小区、新惠名苑小区;
琴山下社区、王有史社区(含宸宇府、泊朗廷轩)、裘江新村、曾家桥。
和平桥村、朱家坛村、娄下陈村。
湘印府小区、湘乐社区(含天麓府小区);
湖东村、黄家章村、金西村、赵家墩村、知章村、沙里吴村、章潘桥村、桥头陈村。
广宁社区(含印奥湾)、山水苑小区、高第府小区、半岛花园、德慧公寓、地质调查院、开元名郡;
安桥社区、联华社区、严家埭社区、溪头黄社区、黄家河社区、向阳社区、湖山社区(含广仁小区)、越寨。
印澜府小区、湘乐社区(含天麓府小区)、湘源社区(含奥园小区、卧城印象小区)、越章社区(含湖悦章府)、佳印府、金西湘景苑;
祝家桥社区;
沙里吴村、章潘桥村、桥头陈村、越寨。
备注:
学区范围包括城市社区、转制社区、行政村、小区及单独楼盘。
附件2
萧山区2023年义务段招生工作日程安排表
序号
日期
小学一年级入学
小升初
有关单位
1
5月19日前
1.完成系统测试
2.小学入学系统基础数据维护
2.小学六年级数据导出
小学学校
区教育局
2
5月23日(周二)前
1.确定民办小学(包括民转公学校,下同)招生计划、招生简章
2.招生文件确定、全区招生工作会议
1.确定民办初中(包括民转公学校,下同)招生计划、招生简章
教育指导中心
3
5月25-28日
(周四至周日)
幼儿园家长操作培训(网上报名)
1.一贯制校内直升学生名单录入
2.小学家长操作培训(毕业生信息确认、网报)
幼儿园
4
5月29日-31日
每日9:00-21:00
1.小学应届毕业生信息确认
2.“个别生”网上报名
家长
5
6月1日-2日
(周四至周五)
1.学校小升初审核
2.指导中心审核
3.区教育局小升初审核
4.区教育局个别生资格审核
6
6月5日-6日
(周一至周二)
1.区内跨镇街审核(5日)
2.跨区升学审核
7
6月7日(周三)
幼儿园大班发送报名提醒信息
1.“个别生”资格审核结果查询(9:00-16:00)
2.学校打印学生信息审查结果(14:00)
8
6月9日-6月11日
小学一年级入学网上报名
9
6月12日-13日
小升初网上报名
10
6月14日(周三)
9:00-16:00
民办小学报名资格审核开始
1.监护人书面确认民办初中网上报名确认表
2.双(多)胞胎家长可申请组合绑定参加派位
3.小学学校核对存档
11
6月15日(周四)
1.汇总各民办初中报名人数
2.公布民办初中网上报名学生名单
12
6月19日(周一)
1.公办初中第一阶段录取工作开始
2.民办初中电脑派位、录取结果公布
13
6月19日-20日
(9:00-21:00)
小学入学随迁子女(家长)信息核对
14
6月21日(周三)
未招满民办初中补招网上报名(已报名公办初中的也可参加补招报名)
15
6月25日9:00-12:00
1.监护人书面确认民办初中补招网上报名确认表
16
6月26日(周一)
1.民办小学资格审核结果查询
公布民办初中补招报名学生名单
17
6月27日(周二)
民办小学网上报名名单公布
民办初中补招电脑派位、公布补招录取结果
18
6月28日(周三)
1.公布各公办初中第一阶段录取名单
2.公办初中第二阶段录取工作开始
初中学校
19
7月1日-7月2日
(周六至周日)
公办小学第一批信息核验
20
7月3日(周一)
1.公办小学录取工作开始
2.民办小学电脑派位、公布录取结果
21
7月4日(周二)
民办小学补招网上报名(已报名公办小学的也可参加补招报名)
公布各公办初中第二阶段录取名单
22
7月5日(周三)
12:00-16:00
1.民办小学补招报名审核结果查询
3.民办小学补招学生名单公布
23
7月6日
(周四)
民办小学补招电脑派位、公布补招录取结果
24
7月8日
(周六)
1.公办小学第一批录取名单公示
2.公办小学第二批现场信息核验
25
7月9日
各初中新生报到
26
7月14日
(周五)
公办小学第二批录取名单公示
27
7月16日
(周日)
各小学新生报到
备注:招生工作日程具体安排,以区教育局实际公告为准。
附件3-1
所属镇街
(平台)
联系人
区教育局咨询热线:82629207(5月24日-7月15日,工作日上午8:00-11:30;下午1:30-5: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