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涉县教育体育局“国家中小学智慧教育平台”应用推广工作方案
文号:无
主题分类:教育
发布日期:2022年11月15日
效力状态:
一、指导思想
(一)向国家、省平台推选优质资源
(二)加强对“国家中小学智慧教育平台”应用
(三)利用平台资源丰富课后服务内容和形式
(四)提高师生家长对平台的注册率和活跃度
各学校要加强管理,充分发动全校师生和学生家长在平台上完成注册,所有人员在平台上必须“归校归班”;建立平台资源应用台账,制定相应教学计划,尝试探索利用平台资源开足开齐开好国家规定课程,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丰富学生学习生活;不断挖掘平台在专题教育、课程教学、课后服务、教师研修、家庭教育、教改实践等方面的提质增效功能,充分发挥平台在教育教学、“双减”工作、课后服务、家庭教育、师资建设、教学改革等工作中的重要作用。
(一)成立领导小组,加强组织管理
常务副组长:江永卫
副组长:王俊罡徐美俊杨建军刘晓红杨成良任秋成
申学明刘佳佳王苗叶王忙军
何江旺李反云路志云杨庆明李苗庆康明爱
李爱强钱江凤李秀利贾树平
(二)健全评价机制,加强工作指导
教育科制定《涉县教育体育局“国家中小学智慧教育平台”推广应用情况评价表》(见附件:学校评价表),从平台宣传、资源建设、资源应用、平台普及应用程度、保障措施等方面对应用推广情况进行综合考评,将评价结果纳入学校教育质量评价指标中,并以此作为教育信息化先进单位考核的主要依据。各学校结合实际,对标《方案》工作任务,找准切入点,制定本校应用推广工作方案于2022年11月20日前报送教育科。教育科审查各学校上报的工作方案并做好指导。
(三)开展专项评比,加强应用推广
要聚焦服务育人,积极开展各类应用评比活动,不断深化平台
的研究和应用指导服务工作,推动平台应用本土化、常态化。
2.“基础教育精品课”遴选。按照教育部、省教育厅、市教育局部署,引导教师依托评价指标要求,学习借鉴“国家中小学智慧教育平台”优质课案例,融合应用信息技术,积极开展精品课的创作,完成好“基础教育精品课”报送工作。(教育科教研室电教仪器站)
(四)落实教师培训,加强能力提升
电教仪器站根据推广工作需要,加大对教师应用国家智慧平台能力的培训,指导和解决应用推广工作中出现的技术性问题;教师发展中心把平台的学习培训作为全县“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2.0”的重要内容,分层次、分学科依托平台资源开展应用培训。
(一)月报送制度。各学校(中心校)每月10日前,报送国家平台应用工作月度推进情况,及校级优秀应用案例1篇。
(二)月通报制度。教体局将每月30日前对各学校(中心校)用户(含教师、学生等)注册比例、设备活跃度、页面浏览量等应用情况排名及优秀应用案例进行通报。对于连续多次排名靠后的学校(中心校)将进行全县通报。
(三)季总结制度。各学校(中心校)每季度对国家平台推广应用进行认真梳理总结:包括主要举措、工作成效、典型案例、存在问题和下步工作等,总结凝练经验,形成文字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