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学籍信息证明材料(户籍证明和转学申请和休学申请等)。
(三)综合素质发展报告(含学业考试信息和体育运动技能与艺术特长和参加社区服务和社会实践情况等)。
(四)体质健康测试及健康体检信息和预防接种信息等。
(五)在校期间的获奖信息。
(六)享受资助信息。
(七)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信息和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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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籍建立。
1.学生初次办理入学注册手续后,学校应为其采集录入学籍信息,建立学籍档案,通过电子学籍系统申请学籍号。学籍主管部门应通过电子学籍系统及时核准学生学籍。
2.学籍号以学生居民号为基础生成,一人一号,终身不变。学籍号具体生成规则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另行制订。逐步推行包含学生学籍信息的免费学生卡。
3.学校不得以虚假信息建立学生学籍,不得重复建立学籍。学籍主管部门和学校应利用电子学籍系统进行查重。
4.学校应当从学生入学之日起1个月内为其建立学籍档案。
方法如下:
1.根据全国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规定:以学生居民号为基础进行编码,现在小学生的学籍号是:G(18位)。
选择[学籍管理>学籍注册>问题学籍处理]
注意:在中小学籍系统中问题学籍主要包括以下类型:
1.号错误
2.有号的重复学籍
3.无号的重复学籍
问题学籍的处理方式主要有以下三种方式:
1.变更——学校管理员上传证明材料电子附件,发起问题学籍处理流程。
2.佐证——学校学籍管理员补充信息并上传证明材料电子附件,发起问题学籍处理流程。
3.删除——学校管理员发起删除学籍申请,系统自动审核通过,但是区县和学校可以查看到删除的数据。
问题学籍处理界面如下图。
8.3.1问题学籍查看
选中一条问题学籍记录,点击查看按钮。查看本省内与该学生重复的记录。如下图
8.3.2问题学籍变更
学籍变更:当学籍信息因录入错误出现重复时通过修改重复信息避免重复情况存在。步骤如下:
1.选中问题学籍,点击变更。弹出学籍变更界面如下图所示
2.填写学籍变更后的信息,点击上传开始上传变更材料(注意:材料大小不要超过2MB,但是可以上传多个材料)。点击保存成功将变更提交到教育局审核。如果教育局审核通过,则该学籍变为正式学籍。如果区县教育局审核不通过,那么学校必须按照教育局审核意见重新进行问题学籍处理。
8.3.3问题学籍佐证
学籍佐证,当本学生数据无错误时通过佐证来证明。步骤如下:
2.填写学校意见,并上传佐证材料(注意材料大小不要超过2MB,但是可以上传多个材料)。
3.点击保存,佐证申请上报到教育局。等待教育局审核。如果教育局审核通过,则该学籍变为正式学籍。如果区县教育局审核不通过,那么学校必须按照教育局审核意见重新进行问题学籍处理。
8.3.4问题学籍删除
如下图:
2)学生数据区县未审核,这种数据学校用户在系统中是可以直接删除的。
选中问题记录,点击删除按钮弹出信息提示框。
点击是,即可弹出删除成功提示框,代表删除成功。
问题学籍有三种:号错误和号重复和无号姓名和性别和出生日期重复
1.号错误的处理方式为变更和删除
3.姓名性别出生日期重复的,如果学校确认该学生没有问题,则可以做作证处理,提交佐证材料,由主管教育局审核即可,主管教育局可审核通过多个重复的学生
学生没有的:要填写好无证明材料,学生和家长都要亲笔签名确认(假如家长不会写字的可以盖手指模),学校要盖公章确认。
号重复或姓名性别出生日期重复的:户口簿复印学生和户主页到派出所盖户籍专用章和与原件相符章学生和家长都要亲笔签名确认(假如家长不会写字的可以盖手指模),学校要盖公章确认。有争议的还要派出所出具情况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