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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最后一学期,由本人凭学校出具的推荐表原件,自愿选择到户籍所在地或学校所在地申请认定相应教师资格。因保研等情况无推荐表的,由就读学校出具学籍证明,并注明无推荐表原因。凭推荐表或学籍证明申请认定并获得通过的,须凭合格毕业证书方可领取教师资格证书。(三)非应届毕业的全日制在校研究生可凭学籍证明和前合格学历自愿选择在学校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申请认定相应层次教师资格。(四)非上述范围内人员(含已毕业但未及时取得相应教师资格的普通院校全日制师范生)可在户籍所在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也可在人事关系所在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在人事关系所在地申请认定的,另需提供与聘用单位直接签订的聘用一年及以上的合同原
5、体检)。(五)符合教师法规定的学历要求。1.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初中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其中具有中等幼师学历可以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具有中等师范学历可以申请小学教师资格);2.申请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或专业课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或者其他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3.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普通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六)取得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申请人普通话水平应达到国家语委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水平,其
6、中语文教师、幼儿园教师和担任对外汉语教学的教师应达到二级甲等以上水平;语音教师和播音、主持、影视剧表演等专业教师应当达到一级水平。年满五十周岁的申请人员,提倡使用普通话,对普通话证书不作要求。(七)非师范生和xx年及以后入学的师范生应取得有效的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以下简称“考试合格证明”)。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学段和学科应与考试合格证明标注的学科和学段一致(xx年及以前入学的师范生只能免试申请与所学专业和学段对应的教师资格)。四、现场确认准备材料(一)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网报后自动生成,一式2份,正反打印)。(二)小二寸纸质照片1张,贴在相片粘贴页
9、术资格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大专毕业后又取得硕士以上学位者,申请认定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时,视为具备合格学历。(五)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注意:在职人员应由所在工作单位组织人事部门提供思想品德意见。和在读研究生应由就读学校所在院系党组织提供思想品德意见。非在职人员应由其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乡级人民政府提供思想品德鉴定意见,其中有无犯罪记录情况也可由公安部门填写。(六)有效的考试合格证明原件和复印件。xx年及以前入学的全日制普通院校师范类毕业生以及未经学校统一组织申请的全日制普通院校师范类,如毕业证书中无明确标注“师范”字样,需提供由毕业学校教务部门验印的个人学习成绩单(有必修科
10、目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的考试和教育实习合格成绩),并另提供以下材料之一证明:1.毕业学校上级教育主管部门下达的当年入学时的专业招生计划文件复印件,标明本专业为全日制师范类专业(加盖毕业学校教务部门、档案部门或发展规划部门公章)。2.带有申请人姓名和专业的当年全日制师范生录取名册复印件(需有师范专业标注,加盖毕业学校招办或档案部门公章)。3.个人学习档案中学习成绩单上专业栏标注“师范”字样(复印件加盖学校教务部门或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公章)。4.个人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备注栏内标注“师范”字样(原件或复印件加盖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公章)。5.高校发出的录取通知书的
11、专业栏后注有“师范”字样(原件)。6.1999年高校扩招之前入学的师范类专业毕业生,其毕业成绩单中虽然没有“师范”字样,但系统学习过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且教育实习成绩合格(复印件加盖学校教务部门或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公章)。(七)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八)当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以上所有复印件均使用a4纸单面复印。申请人提交的证明或者材料不全的,申请人应于受理期限终止前补齐。五、网上报名步骤及注意事项(一)进入中国教师资格网(.jszg.)。取得考试合格证明的人员,由“全国统考合格申请人网报入口”进入系统;其他申请人员,由“未参加全国
12、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进入系统。首次进入系统,点击“注册”进行申请,根据系统提示,确认网上申请协议。(二)全国统考合格人员注册时,先正确填写本人真实姓名、身份证号和考试合格证明编号,再选择认定机构与确认点,阅读注意事项。申请人所申请的资格种类、任教学科均按照考试合格证明上的内容自动生成,不可更改。申请人员注册时,先选择申请的资格种类、认定机构和任教学科,再依次选择确认点、阅读注意事项、填写身份信息。(三)按系统要求如实填写其他申请材料。(四)核对所填报名信息,确认无误后点击“提交”按钮上报报名信息。(五)提交成功后,系统显示“您已完成注册!”的提示。请申请人牢记报名所填写的姓名、身份
14、教师资格认定有关表格,包括思想品德鉴定表、体检表、照片粘贴页等。六、其他(一)已受聘我省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核准举办的特殊教育学校盲聋哑学生教学辅导工作岗位,并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且核定的残疾种类为视力残疾、听力残疾(含听力合并言语残疾)、言语残疾之一的人员,符合教师资格条例规定并具备以下条件的,可以在各认定机构受理期限内申请认定相应教师资格:1.与特殊教育学校签有正式聘用合同(非事业编制人员还需提供聘用单位为其缴纳社保的记录),已在特殊教育学校从事盲聋哑学生教学辅导工作满一学期及以上,具有良好的道德表现。2.具有国家规定的相应学历。3.具备承担教育教学工作所必须的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合格(今年测试工作继续由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组织,具体安排待申报结束后另行通知)。4.普通话水平达到二级乙等以上标准(具体测试工作由省语委办安排)。对年满50周岁的人员,不作等级要求。5.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在教师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