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开发银行和玉州区教育局的统一部署,我区2024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将于8月1日开始接受办理,今年继续实行首贷申请“预约办理”、续贷申请“线上办理”模式。结合我区目前实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贷款基本政策
(一)贷款对象: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户籍在玉州区范围内;因家庭经济困难,家庭收入不足以支付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基本费用,被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全日制高等学历教育的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含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科研院所、党校、行政学院、会计学院(学校名单以教育部公布的为准)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全日制新生(含预科生)或高校在读的本专科学生、研究生和攻读第二学士学位的学生。
2.继续教育学院、成人高考、自学考试、自考助学班的毕业生不符合申请条件。
(二)贷款额度:全日制普通高校本专科学生(含预科、高职、第二学士学位)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16000元,不低于1000元;全日制研究生(含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20000元,不低于1000元。学生应根据家庭经济状况确定审贷额度。
(三)贷款期限:最长贷款期限按剩余学制加15年确定,最长不超过22年。
(四)贷款用途:学生申请的国家助学贷款优先用于支付在校期间学费和住宿费,超出部分可用于弥补日常生活费。
(五)共同借款人:原则上应为借款学生的父母或其监护人且户籍与借款学生均同在玉州区,共同借款人为非父母或其监护人的,须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能力的自然人且户籍与借款学生均在玉州区。未结清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或高校助学贷款)的借款学生不能作为其他借款学生的共同借款人。
(七)贷款办理日期
申请受理开始日期:2024年8月1日
申请受理结束日期:2024年9月30日
回执录入截止日期:2024年10月10日
二、贷款所需材料
(一)首贷申请材料:
1.出示材料:借款学生身份证原件、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原件、录取通知书原件(新生)或学生证原件(在校生,如丢失可使用高校证明或学信网信息代替)、户口簿原件(仅用于核实借款学生与共同借款人关系,如果学生及共同借款人不在一本户口上,则需双方户口簿原件)。
2.提交材料:借款学生本人签字的《申请表》原件,未做预申请学生需提供填写好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原件。
(二)续贷申请材料:
续贷线上办理(远程办理)无须提供材料;线下办理(现场办理)需出示借款学生或共同借款人的身份证原件和贷款申请表。
三、贷款办理流程
(一)首贷办理流程:
系统提示未通过预申请的学生,还需填写《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然后按照贷款办理公告所描述的办理流程办理。
3.提交申请信息后,导出贷款申请表,签字确认。
8.签订合同后,领取《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代理结算机构操作指引》折页,下载平安口袋银行APP,待收到平安银行短信后,按《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代理结算机构操作指引》开通平安银行账户用于接收助学贷款资金及还款。
(二)续贷办理流程(线上办理):
2.进入手机认证界面,通过验证后进入续贷申请界面。
3.填写贷款基本信息和共同借款人信息(如需更换共同借款人,需要与新共同借款人携带身份证到资助中心线下办理变更手续),按提示完成续贷合同申请。
4.确认贷款申请信息准确后点击下一步提交,选择“网上签订合同”。
6.使用代理结算银行App(2022年之前首次办理贷款的同学用支付宝、2022年之后首次办理贷款的同学用平安银行)扫码进入人脸识别,认证通过后显示“人脸识别成功”。
7.认证完成后,在学生在线系统点击“我已完成身份认证,点击查询结果”,出现“身份认证已成功,贷款申请已提交”,完成网上续贷申请。审查结果将通过手机短信通知贷款学生,请留意并耐心等待。
(提示:如线上不能成功办理,请借款人或共同借款人携带身份证和贷款申请表前往现场办理。)
四、特别提醒
(一)借款学生应认真阅读借款合同,切实履行借款学生各项义务。
(二)如遇政策调整,以国家开发银行最新公布的政策内容为准。
(三)借款学生个人信息和借款学生贷款违约信息将被录入全国联网的人民银行个人征信系统,不良信用记录将会给个人未来的生活、工作产生深远影响。
(信息变更准备材料:专科升本科,本科升研究生的学生,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录取通知书原件、复印件。因生病、参军等原因,休学需复学或者学制有误的学生,需携带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学校出具的证明材料原件并加盖有学校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