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926证券简称:杭州银行公告编号:2021-010优先股代码:360027优先股简称:杭银优1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提示性公告
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席主承销商: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特别提示
本次公开发行的可转债将向发行人在股权登记日(2021年3月26日,T-1日)收市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原普通股股东优先配售,原普通股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普通股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采用网下对机构投资者配售和网上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交易系统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售的方式进行。网下和网上预设的发行数量比例为90%:10%。请投资者认真阅读本公告。
本次发行在发行流程、申购、缴款和投资者弃购处理等环节的重要提示如下:
(1)原普通股股东优先配售均通过网上申购方式。本次可转债发行向原普通股股东优先配售,不再区分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与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原则上原普通股股东均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通过网上申购的方式进行配售,并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统一清算交收及进行证券登记。原普通股股东获配证券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证券。
本次发行没有原普通股股东通过网下方式配售。
(2)发行人现有普通股总股本5,930,200,432股,全部可参与原普通股股东优先配售。按本次发行优先配售比例计算,原普通股股东可优先配售的可转债上限总额为1,500万手。
2、原普通股股东可优先配售的杭银转债数量为其在股权登记日(2021年3月26日,T-1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持有杭州银行的股份数量按每股配售2.529元面值可转债的比例计算可配售可转债金额,再按1,000元/手的比例转换为手数,每1手(10张)为一个申购单位,即每股配售0.002529手可转债。原普通股股东优先配售不足1手部分按照精确算法原则取整。原普通股股东可根据自身情况自行决定实际认购的可转债数量。
原普通股股东除可参加优先配售外,还可参加优先配售后余额的申购。原普通股股东参与网上优先配售的部分,应当在T日申购时缴付足额资金。原普通股股东参与网上优先配售后余额的网上申购部分无需缴付申购资金。
4、投资者应结合行业监管要求及相应的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合理确定申购金额。联席主承销商发现投资者不遵守行业监管要求,超过相应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申购的,联席主承销商有权认定该投资者的申购无效。参与网上申购的投资者应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代为申购。对于参与网上申购的投资者,证券公司在中签认购资金交收日前(含T+3日),不得为其申报撤销指定交易以及注销相应证券账户。
机构投资者每个产品参与本次网下申购只能使用一个证券账户。
机构投资者自有资金参与本次网下申购只能使用一个证券账户。
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中“账户持有人名称”“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均相同的多个证券账户参与本次网下申购的,仅以第一笔申购为有效申购,其余申购无效,无效申购对应的定金将原路退还。
证券公司客户定向资产管理专用账户以及企业年金账户,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中“账户持有人名称”相同且“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相同的,按不同投资者进行统计。
投资者应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代为申购。
5、2021年3月30日(T+1日),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将在《上海证券报》上公告本次发行的《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网上中签率及网下配售结果公告》(以下简称“《网上中签率及网下配售结果公告》”),披露获得配售的网下机构投资者名单、每户获得配售的可转债数量及扣除申购保证金后应缴纳的认购款金额或应退还的多余申购资金等信息。当网上有效申购总量大于本次最终确定的网上发行数量时,联席主承销商和发行人将于2021年3月30日(T+1日),根据本次发行的网上中签率,在公证部门公证下,共同组织摇号抽签确定网上申购投资者的配售数量。
7、当原普通股股东优先认购的可转债数量和网上、网下投资者申购的可转债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发行数量的70%时,或当原普通股股东优先缴款认购的可转债数量和网上、网下投资者缴款认购的可转债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发行数量的
70%时,发行人及联席主承销商将协商是否采取中止发行措施,并及时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报告,如果中止发行,将公告中止发行原因,择机重启发行。本次发行认购金额不足150亿元的部分由联席主承销商包销。包销基数为150亿元,联席主承销商根据网上、网下资金到账情况确定最终配售结果和包销金额,联席主承销商包销比例原则上不超过本次发行总额的30%。当包销比例超过本次发行总额的30%时,联席主承销商将启动内部承销风险评估程序,并与发行人协商一致后继续履行发行程序或采取中止发行措施,并及时向中国证监会报告。
8、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出现3次中签但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收到弃购申报的次日起6个月(按180个自然日计算,含次日)内不得参与新股、可转债、可交换债和存托凭证的申购。放弃认购的次数按照投资者实际放弃认购的新股、可转债、可交换债和存托凭证的次数合并计算。
9、本次发行的联席主承销商的自营账户不得参与申购。
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郑重提示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认真阅读2021年3月25日(T-2日)刊登于《上海证券报》的《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公告》(以下简称“《发行公告》”)、2021年3月25日(T-2日)刊登于《上海证券报》的《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及披露于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的《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全文。
现将本次发行的发行方案提示如下:
1、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杭银转债”或“可转债”)已获得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1]525号”文核准。
2、本次发行150亿元可转债,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共计15,000万张(1,500万手),按面值发行。
3、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简称为“杭银转债”,债券代码为“110079”。
4、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将向发行人在股权登记日收市后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原普通股股东优先配售,原普通股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普通股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采用网下对机构投资者配售和网上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售的方式进行。网下和网上预设的发行数量比例为90%:10%。如网上社会公众投资者申购与网下申购数量累计之和超过原普通股股东行使优先配售后剩余的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数量,则原普通股股东优先申购获得足额配售外,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将根据优先配售后的余额和网上、网下实际申购情况,按照网上发行中签率和网下配售比例趋于一致的原则回拨确定最终的网上和网下发行数量。
7、本次发行的杭银转债不设定持有期限制,投资者获得配售的杭银转债上市首日即可交易。
8、本次发行并非上市,上市事项将另行公告,发行人在本次发行结束后将尽快办理有关上市手续。
一、向原普通股股东优先配售
本次公开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将向发行人在股权登记日(2021年3月26日,T-1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原普通股股东优先配售。
(一)优先配售数量
原普通股股东可优先配售的杭银转债数量为其在股权登记日(2021年3月26日,T-1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持有杭州银行的股份数量按每股配售2.529元面值可转债的比例计算可配售可转债金额,再按1,000元/手的比例转换为手数,每1手(10张)为一个申购单位,即每股配售0.002529手可转债。原普通股股东优先配售不足1手部分按照精确算法原则取整。
发行人现有普通股总股本5,930,200,432股,全部可参与原普通股股东优先配售。按本次发行优先配售比例计算,原普通股股东可优先配售的可转债上限总额为1,500万手。
(二)原普通股股东的优先配售
1、原普通股股东优先配售的重要日期
(1)股权登记日:2021年3月26日(T-1日)。
(2)优先配售认购及缴款日:2021年3月29日(T日),9:30-11:30,13:00-15:00,逾期视为自动放弃优先配售权。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本次发行,则顺延至下一交易日继续进行。
2、原普通股股东的优先认购方法
(1)原普通股股东的优先认购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进行,配售简称为“杭银配债”,配售代码为“704926”。
(2)认购1手“杭银配债”的价格为1,000元,每个账户最小认购单位为1手(1,000元),超过1手必须是1手的整数倍。原普通股股东优先配售不足1手的部分按照精确算法原则取整。
(3)若原普通股股东的有效认购数量小于或等于其可优先认购总额,则可按其实际有效认购量获配杭银转债,请原股东仔细查看证券账户内“杭银配债”的可配余额。
3、原普通股股东的优先认购程序
(1)投资者应于股权登记日收市后核对其证券账户内“杭银配债”的可配余额。
(2)投资者应根据自己的认购量于认购前存入足额的认购资金,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
(3)投资者当面委托时,填写好认购委托单的各项内容,持本人身份证或法人营业执照、证券账户卡和资金账户卡(确认资金存款额必须大于或等于认购所需的款项)到认购者开户的与上交所联网的证券交易网点,办理委托手续。柜台经办人员查验投资者交付的各项凭证,复核无误后即可接受委托。
(5)投资者的委托一经接受,不得撤单。
(三)原普通股股东除可参加优先配售外,还可参加优先配售后余额的申购。原普通股股东参与网上优先配售后余额的网上申购部分无需缴付申购资金。
二、网上向一般社会公众投资者发售
投资者网上申购代码为“733926”,申购简称为“杭银发债”。参与本次网上定价发行的每个证券账户的最低申购数量为1手(10张,1,000元),每1手为一个申购单位,超过1手的必须是1手的整数倍。每个账户申购数量上限为1,000手(100万元),如超过该申购上限,则该笔申购无效。
投资者参与可转债网上申购只能使用一个证券账户。同一投资者使用多个证券账户参与杭银转债申购的,以及投资者使用同一证券账户多次参与杭银转债申购的,以该投资者的第一笔申购为有效申购,其余申购均为无效申购。确认多个证券账户为同一投资者持有的原则为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中的“账户持有人名称”、
三、网下向机构投资者配售
(一)网下申购
(二)网下申购配售及缴款
2021年3月30日(T+1日),发行人及联席主承销商将在《上海证券报》刊登《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网上中签率及网下配售结果公告》,该公告刊载的内容包括获得配售的机构投资者名单、每户获得配售的可转债数量及扣除申购保证金后应缴纳的认购款金额或应退还的多余申购资金等。上述公告一经刊出,即视同已向参与网下申购的投资者送达获配及缴款的通知。获得配售的机构投资者应按要求及时足额补缴申购资金。
若申购保证金大于认购款,则多余部分在不早于2021年3月31日(T+2日)按原收款路径无息退回;若网下机构投资者被认定为无效申购,申购保证金将可在不早于2021年3月31日(T+2日)按原收款路径无息退回。
若有需补缴资金的情形,请投资者将需缴付资金划付至以下列明的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的收款银行账户:
中止发行时,网上投资者中签及网下投资者获配的可转债无效且不登记至投资者名下。
五、包销安排
原普通股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普通股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采用网下对机构投资者配售和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发售的方式进行。本次发行认购金额不足150亿元的部分由联席主承销商包销。包销基数为150亿元,联席主承销商包销比例原则上不超过本次发行总额的30%。当包销比例超过本次发行总额的30%时,联席主承销商将启动内部承销风险评估程序,并与发行人协商一致后继续履行发行程序或采取中止发行措施,并及时向中国证监会报告。
六、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联系方式
1、发行人: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杭州市下城区庆春路46号
联系人:毛夏红、王志森
2、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内大街2号凯恒中心B座10层
联系人:资本市场部
3、联席主承销商: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1号国贸大厦2座27层及28层
发行人: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