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扬君合财税服务集团总经理赵丽女士受邀参加第七届中国税收与法律高峰论坛暨2023中国数字经济税收蓝皮书北京发布会

国务院参事、中央财经大学财税学院教授刘桓对北京大数据协会财税大数据专委会会长、中央财经大学蔡昌教授及其团队在数字经济税收领域取得的卓越成就表示祝贺。在全球化发展的背景下,中国脱颖而出成为最先进的数字经济发展的国家之一。中国在数字经济领域取得的显著成就不仅令人瞩目,同时也展现了在全球数字化浪潮中中国的领导地位。在这一大背景下,我国迫切需要进一步发展数字经济,积极抢占高地,以保持并巩固在这一关键领域的竞争优势。数字经济与财税之间存在密切的关系,两者相互影响,共同推动着中国经济体系演变。数字经济的本质是将各种经济活动进行数字化的表达和处理,而这对我国财税体系也带来了深远影响。

数字经济的崛起和大数据的发展引发了传统岗位是否会被取代的疑问。这种担忧催生了对数字经济未来发展的研究,数字经济会演化到何种程度,未来充满无限的期望。刘桓教授表示,我们不应忽略数字经济发展的终极目标,即为人类服务,促进更美好的人类发展。在当前科技进步的大背景下,我们要认识到数字经济改革将迎来怎样的推动。这里需要强调的是,在数字经济时代,努力虽然重要,但方向更为关键。我们需要全面理解科技的引领作用,以确保数字经济的改革朝着更加有益于人类社会的方向前进。

在数字税制建设方面,刘桓教授提出三个期待:第一,趁着数字经济东风,对所得税税种改革提出更好的解决方案;第二,希望国家下一步改革要与数字经济对接,创新数字税收征管模式,保证国家财政收入,完成从“以票控税”向“以数治税”的转变;第三,解决传统税收制度与数字经济存在的不适配性问题。

知名统计学者、中国数字经济税收蓝皮书学术顾问许宪春教授在峰会致辞时说,非常高兴参加第七届中国税收与法律高峰论坛暨2023中国数字经济税收蓝皮书发布会。蓝皮书基于数据要素渗透进生产力这一显著变化,作为新型生产力的基础,兼顾了公平和效率的考量,详细探讨了数据要素在税收制度演变中所带来的机遇和挑战,深入思考在数字经济形态下如何实现财税理论与实践的有效结合,该蓝皮书的发布对社会和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中央财经大学教授、博导、北京大数据协会财税大数据专委会会长蔡昌教授对《中国数字经济税收发展报告(2023)》蓝皮书的总体框架、最新观点与创新进行了深入解读。《中国数字经济税收发展报告(2023)》属于国家智库,由北京大数据协会财税大数据专委会组织多个知名研究机构共同完成,旨在为中国数字经济税收政策提供理论支持和实践指导。该报告采用1+17的总体框架,通过一个总报告(中国数字经济税收发展报告)和十七个分报告(专题篇、国内和国际区域篇),全方位、多维度反映并展现中国数字经济税收发展状况、数字经济的内部结构域与区域分布,以及数字经济发展与税收收入增长的关系,数据要素作用生产关系的方式、数据要素变化影响个人所得税结构与税制演进方向等重要观点,并在理论演进、现实发展、基本规律、国际动态方面进行深入研究并做出较大创新。

我国数字经济的内部结构表现为产业数字化的企业数量、营业收入、缴纳税费远高于数字产业化,未来数字产业化是数字经济发展的必然要求和重点领域,也将成为最具增长潜力的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

从数字经济的具体产业类型来看,数字经济内部结构表现为产业数字化程度大于数字产业化程度,但税收贡献上数字产业化贡献比例却并不匹配,整体缴纳税费较少。在国内区域结构的分布上,数字经济实力则表现出自西向东,自北向南逐步上升趋势,且华东和中南地区数字经济规模占据半壁江山。西南逐渐比肩华北,西北逐渐超越东北。蔡昌教授还强调,地区的数字经济份额越大,总体宏观税负反而越低。因此,治理数字经济,要兼顾“促发展”、“稳财政”两大主题。

数据要素的变化影响自然人参与经济活动的广度和深度,必然要求改革个人所得税制度,在适用政策上体现广泛性和公平性。我国适应数据要素变化的个税改革必须要遵循两个原则,一是以人为本原则,重视个人的获得感;二是税制公平原则,不应形成较大的税负横向差异性。

蔡昌教授表示,《中国数字经济税收发展报告(2023)》蓝皮书的撰写离不开社会各界广泛的合作,蔡教授在会上鸣谢了为蓝皮书做出贡献的研究机构、协会、大学、商务机构、数字企业以及政府财税部门。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博导、中国政法大学财税法研究中心主任、中国财税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财政部财税顾问施正文主要从制度和政策层面对数字经济税收蓝皮书进行点评,第一,数字经济的蓬勃发展带来了税收领域的多重挑战,不仅涉及税收收入方面的问题,还包括对税收贡献的考量,这为我们提供了深入分析的机会。由于不同地区的经济发展速度不均衡,税收工作和相应的收入水平都会受到影响,因此对税收的安全和保障提出了更为迫切的需求;第二,数字经济对各行业和纳税主体的税收公平产生了影响,违反税收的横向公平,最终可能对整体经济产生负面影响;第三,税收公平可能还会影响竞争公平,不利于经济利益的提升。

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副总编辑、皮书研究院院长蔡继辉发布新书——《中国数字经济税收发展报告》(2023),蔡继辉总编提到了蓝皮书的发展,它始于1990年中国社会科学院成立的课题组,尽管当初未公开出版,然而第二年即向中央上报,随即产生了第一本蓝皮书,此后一系列蓝皮书相继问世。蔡继辉总编介绍了皮书的分类以及指标问题,并对焦瑞进和李为人两位教授获得第十四届优秀皮书奖二等奖表示祝贺,最后他希望出版社能在皮书的发布方面做一些力所能及的工作。

国家税务总局税收科学研究所学术委员会副主任、北京大数据协会财税大数据专委会副会长付广军在会上发布专题报告《数字经济形态下主体税种的设计与优化》。报告从理论分析和实际应用角度论证不同经济形态下,主导生产要素演变推动形成相适应的主体税种,呈现主体税种对生产要素本身及其产品和所得征税的规律。报告首先指出数据是数字经济形态下的关键生产要素,并以生产要素演变下我国主体税种的演变实践为切入点,介绍了农业和工业两种经济形态下的主体税种形式。其次,引入数据要素,分析了数字经济的发展现状和特点,并通过测算具体数据对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的税收贡献进行比较,进一步指出数据要素对现有主体税种在财政收入、社会公平、经济调控、简便征管等方面的影响和在主体税种中引入数据要素的优势。最后报告建议对数据产品和所得征税,可以在短期内以优化现有主体税种为主,具体包括优化增值税、完善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和提高个人所得税的主体地位;长期看可考虑设计新的数据税,对数据要素征税。

北方民族大学经济学院税收学系主任胡菲菲副教授汇报的主题是《从税收视角看宁夏数字经济发展》。胡菲菲副教授立足税收视角,首先运用税收数据、发票数据和地区经济数据重点分析了宁夏数字经济产业发展的现状和特征。其次,进一步总结了现阶段宁夏在产业规模、税源结构、产业链布局以及数字经济生态方面取得的成绩和存在的不足,指出宁夏当前仍面临数字核心产业税收贡献不足、产业链条偏短、政策补贴强度大、人才支撑不足等挑战。最后为推动宁夏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有针对性地提出若干政策建议:第一,突出比较优势,提升宁夏数字经济产业竞争力;第二,延伸产业链条,构建“东数西算”数字经济生态联盟,建议研究制定数据资源治理标准规范,建设数据资产管理库;第三,引导有效投资,挖掘数据要素价值促进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第四,优化营商环境,探索数字经济人才引育扎根的长效机制。

由蓝皮书主创作者、江西财经大学教授/博导、中国税收筹划研究会副会长姚林香对《中国智能税务管理发展报告》做了汇报。姚林香指出税收治理现代化是我国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核心组成部分,而智能税务管理是实现税收治理现代化的关键所在。智能税务管理是依托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区块链及移动互联网等现代信息技术,借助智能化应用平台,以税务机关税收征管效率提升、社会税收遵从度提高为目的,逐步实现税收基础管理、税收征管、涉税服务、税务监管等全过程电子化、信息化与智能化的现代管理活动。该报告随后介绍了发展智能税务管理的意义和作用,并针对我国智能税务管理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推进全景式税收大数据共享应用、强化税收征管智能化改造、优化智能涉税服务、加强智能税务监管、深化智能税务精确执法、提升智能税收协同共治等对策建议。

上海国际银行金融学院副院长梁志华发言的主题为“全面理解数字经济和数字财税的内涵”。首先,梁院长结合“数字美团”的案例,分析了数字经济中“数字”的不同涵义,梁院长认为,数字经济是从数字技术产业化的数字产业化,到数字技术和传统产业相结合的产业数字化,再到数字产业化升级的数字产业化。其次,梁院长指出数字财税的重点在于利用财税大数据进行税务风险管理,而智慧税务的重点是税务合规的含义。财税涉税大数据不仅包括企业的数据,还包括第三方涉税大数据。随后,梁院长提出,通常意义下企业的财税合规由企业自身行为内部驱动,而数字时代下的企业财税合规是由税务监管行为外部驱动,数字财税合规是传统财税合规的试金石和第三方评估机构。最后,梁院长指出,数字时代下企业财税合规的目标在于业财法税融合,数字财税合规检验评估业财法税融合,业财法税融合推动数字财税合规的高效创新。而业财法税融合的核心在于打破企业内部各部门的信息孤岛,借助区块链技术、数字挖掘技术和人工智能技术数实现业财法税融合创新。

蓝皮书主创作者、中国民航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教授/会计学博士励贺林教授的发言主题为“美国对数字服务税的强力拒绝和深层考量”。首先,数字经济从业务活动、行业部门、经济增加值三个角度拉动了美国经济整体增长,其次,美国为废除数字服务税所做出的努力和进展,其主要内容是在支柱一部署实施上做出让步的同时,与欧盟签订废除数字服务税的过渡协议,强力拒绝数字服务税。最后,励贺林教授提到了《削减通胀法案》和《芯片法案》,其中,《削减通胀法案》中励贺林教授重点讲述了“可替代公司最低税”(CAMT),向利润超过10亿美元的大公司加征,并以“经调整报表所得”为征税基础,旨在增加财政收入,降低赤字,其实质是更为严格版本的全球最低税,而对于《芯片法案》,励贺林教授则着重分析了“先进制造投资税收抵免”(AMIC)的主要内容、政策意图、和潜在影响,并强调了AMIC对我国税收政策制定的正面导向作用,并且对于扶持我国半导体、芯片产业的研发和制造有重要的启示,值得我们借鉴。

中国财税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原扬州税务学院院长贾绍华对《中国数字经济税收蓝皮书》进行了总结性点评。第一,他认为该报告最大的贡献之一就是通过理论解决实践问题。2022年12月《中国数字经济税收发展报告》面世,这本蓝皮书适应了数字中国建设的趋势。不仅成为智慧税务健康发展的理论与实践的一个主要平台,更重要的是成为全方位定义与把握中国乃至全球数字经济发展与治理的一个主要的语境平台,习近平总书记今年初在中共中央党校一次讲话中,期待着从事科学研究的专家学者们建言献策提出创新的观点,促进税收经济的健康发展。

第二,他认为本次新闻发布会具有重要的积极意义,在来自社会各界的120多名代表以及线上的6000多名参与者的共同见证下,本次会议由26名专家学者发表了观点,得到了6家单位代表的支持,特别值得一提的是,本次会上,还发布了胡万军团队的《网络主播查账征收与治理研究报告》,可谓丰富多彩,专家们无私奉献,为国争光,支撑他们的是忘我的激励和再创辉煌的初心,也希望大家可以做出更多的成绩。

第三,大数据税收带来的影响非常深远,潜移默化的改变着我们的方方面面,包括税务管理(实体法、税务法以及税务营商环境、人力资源优化等)、涉税服务机构和市场主体的生产经营和服务理念等。从财税角度,大数据技术在财税领域的运用任重道远。当前,数字经济税收正在试点中健康发展,数据+应用,信用+风险这八字体现了税收大数据技术在促进税收工作高速发展中正发挥应有的效用。

中央财经大学税收筹划与法律研究中心主任、北京财税大数据专委会会长蔡昌,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副社长、皮书总编辑蔡继辉蔡继辉,北京大数据协会会长纪宏教授为支持单位、数字经济税收发展报告主创人员授书,并合影留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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