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余杭区2021年第一批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公告
招聘计划
招聘对象
本次招聘面向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届指2021届及尚未初次就业的2020届毕业生,下同):
(一)具有研究生学历且获得博士学位的毕业生;
(二)具有研究生学历且获得硕士学位,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大学期间获得过省级师范生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或校级及以上优秀毕业生、优秀学生(党员)、优秀学生(党、团)干部荣誉;
2.研究生学习期间综合(专业)成绩排名前30%,其中报考职教专业课岗位的放宽到综合(专业)成绩排名前50%;
(三)具有本科学历且获得学士学位,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普通高校获得校级及以上优秀毕业生、优秀学生(党员)、优秀学生(党、团)干部荣誉或综合(专业)成绩排名前20%的毕业生。
其中,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省内普通高校师范类专业获得过省级师范生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或综合成绩排名前30%;
余杭区户籍(生源地)考生和报考余杭区西部三镇(径山、黄湖、百丈,下同)岗位考生报考条件放宽到院级及以上综合荣誉或二等及以上奖学金或综合(专业)成绩排名前30%;
报考职教专业课岗位的放宽到综合(专业)成绩排名前40%;
2.浙江师范大学初阳学院、杭州师范大学经亨颐学院毕业生;
3.小学全科定向培养毕业生;
(四)具有本科学历且获得学士学位及以上的全国“双一流”大学毕业生(一流学科建设高校仅指该校一流学科,下同);
(五)具有本科学历且获得学士学位及以上的普通高校学前教育、特殊教育专业的毕业生,并且大学期间综合(专业)成绩排名前50%。
(六)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免(公)费师范生。
(一)遵纪守法,有良好的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未受过党纪、政务等处分;热爱教育工作,忠诚人民教育事业,坚持“立德树人”。
(二)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5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
(三)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心条件。
(四)浙江省户籍或生源地。符合以下条件的户籍或生源地不限:
1.研究生毕业并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的人员;
2.全国“双一流”大学本科毕业并具有学士学位人员;
3.本科毕业并具有学士学位,且在大学期间获得过国家奖学金、省级师范生技能大赛一等奖等奖项或省级及以上优秀毕业生、优秀学生(党员)、优秀学生(党、团)干部等荣誉的人员;
4.浙江师范大学初阳学院、杭州师范大学经亨颐学院本科毕业并具有学士学位人员;
5.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免(公)费师范生。
(五)具有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及专业,各学科招聘岗位具体要求详见附件2《余杭区2021年第一批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计划表》。专业条件参考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普通高校专业目录。
报名
(一)网上注册及报名
2020年11月29日9:00-12月3日17:00
报名网址:
余杭区教育局教师招考系统
(二)现场资格初审
2020年12月7日-12月10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0-16:30)
地点:
余杭区教育发展研究学院网球馆一楼(余杭区南苑街道平吴街1号)
招聘岗位数与符合报考资格人数的比例:招聘1-2人的为1:3,招聘3-5人的为1:2,招聘6人及以上的为1:1.5。西部三镇所属中小学招聘岗位和职教专业课教师岗位比例为1:2。符合报考资格人数未达到相应比例的,则招聘岗位数相应核减直至取消岗位。对取消开考的岗位,已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人员可改报其他岗位,由余杭区教育局另行通知,不愿改报者视为放弃报考。
考核
1.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予录用。面试成绩相同时,以考生学历学位、荣誉层次、成绩综合排名等要素靠前者优先。
2.面试采用试讲和结构化面试等形式,主要考察考生课堂教学能力和教师应具备的基本素养。其中报考音乐、体育、美术、学前教育岗位等考生还须进行技能测试。
1.学校名单:全区普高学校、职高学校、杭师大附属学校(五常中学、五常中心小学、仓前中学、仓前中心小学、未来科技城学校、未来科技城幼儿园)、余杭蔚澜学校、余杭高级中学教育集团临平第二中学以及西部三镇所属中小学校。
2.各招聘学校根据本公告规定的有关程序自行组织考核,考核方案需报区人社局、区教育局审核同意。
体检、岗位确认与考察
(一)体检
1.体检工作由区教育局负责实施。根据招聘岗位数、考核成绩按比例确定体检人员。招聘1人为1:2,招聘2人为1:1.5,招聘3-4人为1:1.2,招聘5人及以上为1:1.1。
2.体检标准按照《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从同岗位体检替补人员中依次递补。
(二)岗位确认
1.体检结束后,体检合格的考生根据面试成绩,按照“分数优先”原则依次由考生选择应聘岗位。岗位确认环节如有放弃者将从同岗位体检合格替补人员中依次递补。
(三)考察
考察由区教育局组织招聘学校实施,具体内容和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
公示与聘用
2.拟聘用人员须于2021年8月前出具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报到证等材料。其中2021届毕业留学人员需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聘用人员未能按时毕业的,不予办理报到手续,并取消聘用资格。
3.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一年,一年内须获得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否则予以解聘。全国“双一流”高校毕业生放宽至聘用后两年内获得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否则予以解聘。聘用人员须在所聘用学校服务满五年。
其他事项
(四)在本次教师招聘过程中如发现考试作弊、提供的材料不实、弄虚作假的,将取消考生资格,且三年内不得报考我区教师招聘岗位。
(五)岗位确认后无故放弃招聘岗位的考生,三年内不得报考我区教师招聘岗位。
(七)本次招聘同时开通手机报名功能,移动端地址:
符合条件的考生也可扫描下方“余杭区教育局教师招考二维码”,完成电子报名表的提交(请务必认真填写,确保数据的准确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