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07月11日讯: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和《杭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操作程序(试行)》(杭人社发〔2014〕380号)等文件规定,杭州市西湖区部分事业单位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和岗位
本次共有24家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0名工作人员。具体招聘单位、岗位、人数、条件及其他情况详见《2023年杭州市西湖区部分事业单位第二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和基本条件
报名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有岗位所需的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
6、具备岗位所需的资历、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技能要求及其他条件;
三、招聘程序
发布招聘公告,网上报名与资格初审、笔试、网上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
四、报名
报名、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通过网络方式进行。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二)缴费确认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在网报平台办理网上缴费,缴纳考试考务费每人50元。未按时缴费确认的,视为放弃报考。完成缴费确认后,因个人原因不能参加考试的不予退费。
(三)核减岗位改报
(四)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五)报名注意事项
1、部分岗位专项招聘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具体包含以下对象:①2021年、2022年和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含同期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以及符合教研厅函〔2019〕1号文规定的非全日制研究生;②按国家政策规定可以享受应届毕业生就业待遇的其他情形人员。
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含同期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取得相应证书(认证书)的时限为2023年9月30日前。
2、在符合专业等其他条件的前提下,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本科(含学位要求学士)的岗位。
3、户籍要求以计划表中各岗位要求为准,杭州地区户籍范围指杭州市行政区域范围(含桐庐县、淳安县、建德市),以2023年7月18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研究生毕业并具有硕士学位的人员所学专业符合岗位要求时,户籍放宽到浙江省;研究生毕业并具有博士学位的人员、具有副高职称及以上的人员所学专业符合岗位要求时,户籍不受限制。
4、报考人员只注册但不报名或不缴费确认的,报考无效,岗位有效报考人数以实际缴费确认人数为准。
6、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
7、国外学历学位需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
8、专业条件由各招聘单位参考教育部颁布的普通高校专业目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颁布的全国技工院校专业目录和2023年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目录,并结合岗位职责进行审核。应聘人员专业未列入教育部专业目录或国外院校的,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可根据相适性和相近性(应聘人员专业与岗位相适性,应聘人员专业与公告发布专业相近性)的原则予以审查。
9、报考时具有公务员(含参公)、事业编制身份的,应征得单位及其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注册报名,并在资格复审时提供签署同意报考并盖章的书面证明。
10、报考人员与招聘的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从事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该单位的人事、财务、纪检监察岗位,也不得应聘与单位领导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11、现役军人不能报考,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23年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23年应届毕业的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1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各级人事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13、年龄、学历、专业、户籍等具体报考条件以《2023年杭州市西湖区部分事业单位第二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附件1)明确的为准。
五、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资格复审、面试。
(一)笔试
1、笔试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由客观题和主观题组成),试卷满分为100分。
3、笔试结束15个工作日后,考生通过网上报名系统自行查询笔试成绩。
4、成绩公布后,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至低分以招聘岗位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不足1:3比例的,按该岗位笔试实际参考人员确定面试对象。入围面试人选通过杭州市西湖区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布。
(二)网上资格复审
2、复审需要提交材料的说明
网上提交材料要求均为原件的扫描件。
①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无户口本人员须由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有效期内的户籍证明)。
2023年高校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招聘条件要求的毕业证书的,可提供就业推荐表(须加盖学校公章)、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成绩单及其他应聘佐证材料。
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③报考条件要求中共党员的岗位须提供《中共党员(预备党员)证明》(见附件2)。
④报考面向西湖区社区专职工作者岗位的,须提供《社区(村)工作者报考证明》(见附件3)或《社区(村)书记、主任报考证明》(见附件4)。
⑤岗位要求的“工作经历”以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社保缴费记录(需当地社保部门盖章)及其他有效证明为准。工作经历要求有具体岗位的,若合同上未明确具体的岗位,还须提供工作单位开具的从事岗位证明。
⑥具有公务员(含参公)、事业身份人员需提供现单位及主管部门签署同意报考并盖章的书面证明。
⑦报考岗位有职称(资格)要求的,须提供职称(资格)证书。
3、打印面试通知书
(三)面试
六、体检、考察
体检不合格(或放弃)的,考察不合格(或放弃)的,可在该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体检、考察实施前,国家、省、市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七、公示及聘用
八、其他
(一)招聘过程中涉及的有关问题,请按以下方式咨询:
2、网上报名、缴费确认及关于网报平台等技术问题请咨询:15757700667
(三)应聘人员应对本人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诚实应聘。对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它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在招聘过程中出现违纪违规行为的应聘人员,将取消应聘资格,对已聘用人员,一经查实,即予解除聘用合同,并在2年内不得报考杭州市西湖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
(四)对应聘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五)西湖区人社局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针对此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的辅导培训班。
(七)本公告由杭州市西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