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7日,杭州市政府新闻办联合市发改委、人力社保局、文广旅游局、商务局召开杭州市“抢先机、拼经济”30条政策暨“十送”关爱行动新闻发布会。
一、“抢先机、拼经济”30条政策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为更好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对经济工作的决策部署,围绕统筹发展和安全、深化经济稳进提质,坚持抓前抓早、谋定快动,奋力实现一季度“开门红”,市委、市政府决定,出台《关于“抢先机、拼经济”实现开门红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
《实施意见》主要围绕统筹发展和安全、深化经济稳进提质,推出了暖心关爱用工、消费增长、产业链稳增长、“双百双千拓市场”、扩投资攻坚五大行动,并细化为30条政策措施,分别由13家市直部门牵头或负责。具体为:
“暖心关爱用工行动”政策措施5条,主要通过发放电子消费券、给予企业各类补贴等形式,鼓励和倡导省外员工留杭稳岗;
“消费增长行动”政策措施8条,主要针对元旦、春节假期,在展会活动、文化旅游领域,推出一系列拉动消费活动,对符合条件企业给予补贴补助;
“产业链稳增长行动”政策措施9条,主要对符合条件的制造业、信息软件业予以奖补,强化科技创新、金融杠杆对产业的支撑保障;
“‘双百双千拓市场’行动”政策措施3条,主要围绕抢抓外贸订单、保障外贸产品供应链稳定,推出针对性举措;
“扩投资攻坚行动”政策措施5条,主要是工作机制层面的举措,重点在要素保障、审批流程上予以政策支持。
二、留杭稳岗“十送”关爱行动
为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鼓励和倡导省外员工春节期间留杭稳岗,助力企业复工达产,最大限度减少疫情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日前,杭州市委市政府精心制定关爱政策,开展春节期间稳岗留工“十送”关爱行动。
(一)“十送”关爱行动
“十送”关爱行动主要包括“送消费券”“送温暖”“送健康”“送文化”“送旅游”“送出行”“送岗位”“送培训”“送亲情”“送保障”等10个方面举措,通过形成关心关爱“组合拳”,确保在杭过年外来务工人员度过欢乐安全祥和的春节假期。“送消费券”,向春节留杭的省外员工发放600元消费券;“送温暖”,向1万名省外员工发放人均不高于200元的错时返岗车票补贴;“送健康”,为从事城市管理、快递运输等人流密集接触的员工赠送“爱心防疫包”;“送文化”,倡导各类文化体育场所推出便民优惠活动;“送旅游”,全市国有A级收费景区对外来员工实行首道门票免费;“送出行”,推出外来员工春节期间乘坐地铁、公交优惠活动;“送岗位”,举办2023“新春送岗乐业杭州”“新春纳才·杭向未来”等线上、线下招聘活动;“送培训”,提供免费线上技能培训平台;“送亲清”,组织运营商为春节在杭外来员工免费发放亲情通信礼包;“送保障”,加大春节期间监督检查,做好根治欠薪冬季专项行动。
(二)“送消费券”行动
发放对象和标准
为春节期间(2023年1月21日至1月27日)留杭,并且满足申领条件的非浙江户籍员工,每人发放600元电子消费券(共发放12张,每张面额50元),消费每满100元抵用一张。
申领条件
发放对象为非浙江户籍(2022年12月31日户籍为非浙江户籍,含港澳台及外籍人士),承诺2023年1月21日至1月27日期间留杭的员工,并满足以下就业条件之一:
(一)缴纳职工社保。在杭参保职工(养老险、医保任一险种)。不含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和国有企业员工。社保缴纳单位主要包括:
1.企业。登记注册住所在杭,且税务登记注册在杭,不含国有企业、国有控股企业、国有实际控制企业(包括政府性质建设主体)。
2.个体工商户。登记注册在杭。
3.社会组织。发证机关为杭州市级或区、县(市)级民政部门。
(二)缴纳工程建设项目工伤保险。项目工伤保险仍在有效期内的建筑工伤参保人员。
(三)灵活就业人员。具有灵活就业社保参保记录,并持有杭州市域范围内申领的有效《浙江省居住证》。
(四)新业态从业人员。以新业态从业人员身份单险种参加工伤保险的劳动者。
社保以2022年12月参保记录为准。项目工伤保险和《浙江省居住证》有效期以2022年12月31日数据为准。
(五)特殊情况说明
1.2023年1月1日以后,对2022年12月社保进行补缴的职工不在补助范围内。
2.无在杭社保记录的工程建设项目工伤保险参保人员,由工伤参保项目总包单位为其申报,总包单位须符合申报主体条件。
3.在劳务派遣企业(须经人社部门认定)缴纳社保的员工,可由派遣企业或实际用人单位为其申报,申报单位须符合申报主体条件。
发放流程
2023年1月10日09:00开放申报,至2023年1月16日21:00截止。异议处理申请通道,于2023年1月17日12:00截止。根据申领条件,分为2个申报通道:
(1)缴纳职工社保或工程建设项目工伤保险的务工人员(符合申领条件第1条或第2条),由用人单位通过PC端在“亲清在线”平台(qinqing.hangzhou.gov.cn)申报。
(2)灵活就业和新业态从业人员(符合申领条件第3、4条),由个人通过手机在浙里办APP“亲清在线”栏目申报。
1.用人单位申报流程
(4)申报期间,系统支持企业进行多次申报。已申报员工,无法进行二次申报。
2.灵活就业和新业态从业人员申报流程
(2)系统将自动提示申报人是否符合条件。如符合条件,申报人填写手机号码,并做出留杭信用承诺后,即可完成申报。
领取使用
1.领取方式
2023年1月21日00:00至2月20日24:00(超过使用期限的电子消费券,将自动失效)。
3.使用范围
杭州行政区划内,支持“支付宝”的实体经营商户(支持线上消费)。
4.使用方法
抽奖活动
2023年2月5日。
2.参加资格
2023年2月4日24:00前使用完12张消费券的留杭省外员工,有资格参加元宵抽奖活动,有机会获得亚运会门票和支付宝“元宵红包”。
3.奖品发放
2023年2月5日,“支付宝”平台经公证抽取产生中奖名单,并通过短信通知中奖人员(可在“支付宝”APP,进入“春节留杭省外员工电子消费券”页面,点击“元宵抽奖”查看中奖情况)。
退款办法
若个人在春节期间(2023年1月21日至27日)离杭,可通过“支付宝”APP,进入“春节留杭省外员工电子消费券”页面,点击“离杭退款”主动退还已核销金额。发起退还申请后,未使用的消费券直接作废。主动退款后离杭,不影响个人信用记录。
事后核查
核查中发现承诺信息与事实不符的申报单位和个人,一经核实,取消发放资格,依法追缴消费券核销款额,并记入失信记录。
咨询服务
2.热线咨询。开通以下咨询热线:
(1)政策咨询:96345(2023年1月5日起至活动结束,每天09:30—17:30)
(2)消费券领取和使用:95188(2023年1月19日起至活动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