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才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深入推进人才强市,推动人口红利向人才红利转变,广东多地出台了人才引进政策:
1.深圳市
2021年5月,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公开征求《深圳市户籍迁入若干规定(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告:
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年龄在50周岁以下的人员;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年龄在45周岁以下的人员;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年龄在35周岁以下的人员。经核准可直接办理入户。(本项所述人员需同时具有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
2.东莞市
2021年12月,东莞市人民政府印发《东莞市新一轮“十百千万百万”人才工程行动方案(2022-2024年)》,明确:
大力引进研发人才,鼓励推动全域创新和全链条创新,给予研发人才按在莞缴纳个人所得税的经济贡献给予每人每年最高100万元奖励,对晋升高级职称,获得博士、硕士学历的研发人才给予4万元至10万元素质提升奖励,鼓励用人单位引进研发人才,给予用人单位每年最高100万元引才奖励和最高60万元柔性引才补贴。
3.汕头市
4.佛山市
2018年10月,中共佛山市委组织部、佛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佛山市财政局印发《佛山市新引进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才安家补贴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指出:
正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才每人给予30万元安家补贴;副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才每人给予20万元安家补贴。安家补贴按40%、30%、30%的比例分3年发放。
5.广州市
2020年7月,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印发广州市引进人才入户管理办法的通知,指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来本市创业或就业的人员,可申请将户籍迁入广州市。
6.广州市南沙区
8.江门市
2019年,江门市创新出台了专业技术人员职称晋升补贴政策。对在江门市非公单位工作的技术人员晋升为副高、正高职称的人员,市本级资金一次性发放2万元、5万元的补贴。同时,江门市将副高以上职称人员纳入高层次人才评定范围,其中副高可直接认定江门市三级高层次人才,正高可直接认定江门市二级高层次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