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近年来出台了“一箩筐”补贴政策,涉及生活的方方面面。“东莞就是你的家”可不是空话、套话,只要符合条件,都能申请补贴。2015年6月9日,东莞市政府常务会议通过决议:将职业介绍补贴、高校毕业生见习补贴等三项政策措施由户籍务工人员扩大至在莞工作的非户籍务工人员。话不多说,看小编吐血2升整理的各项补贴申领攻略!
对服务机构给予补贴的服务对象从户籍劳动力扩大至不限户籍的就业困难人员、登记失业人员、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城乡新成长劳动力等人员。补贴标准从每人200元提高到每人400元。
对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参加我市人力资源部门认定的见习岗位,实施就业见习补贴,由户籍学生扩大至不限户籍学生,高校毕业生见习期生活津贴标准为35元/天,补贴期限为2-3个月。
对我市就业失业监测点给予监测补贴,按每个监测点每年1000元的标准给予补贴。
补贴标准根据取得证书类别、等级、难易程度、培训成本等因素确定: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或计算机信息高新技术证书初、中级的,最低补贴600元,最高补贴2800元;取得高级证书的,最低补贴1000元,最高补贴3300元;取得技师、高级技师证书的,最低补贴1200元,最高补贴3500元。
可申请补贴人群:男16-60周岁、女16-55周岁,在东莞市务工的省内、省外城乡劳动力,以及余刑在24个月内的在莞服刑和强制戒毒人员(全日制在校生、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除外)。
2014年,东莞市政府常务会议上审议通过《关于促进东莞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的实施意见》,意见明确:莞籍大学生毕业后自主创业的,可获两年6000元的租金补贴,获评优秀创业项目则最高可获10万元资助。
不过需要提醒的是,根据市环保局官方网站公布的最新消息,东莞市黄标车提前淘汰补贴申领地址将由原市环境保护局办事中心调整为市物资再生利用有限公司。市环境保护局办事中心原黄标车提前淘汰补贴申领窗口自5月1日起停用。
2014年东莞公布了《东莞市特色人才住房补贴申领实施细则》。对于来莞工作,且尚未在本市范围内购买市场商品房,也未申请人才公寓,自行解决住房的,可申请租房补贴租住市场商品房。一类人才可享受每月2500元至3000元租房补贴,二类人才可享受每月2000元至2500元租房补贴,三类人才可享受每月1500元至2000元租房补贴,为期三年。
实际每月租房金额(以房屋租赁发票为准)低于本人每月应计发租房补贴的,租房补贴按实际租房金额计发;超过本人应计发的租房补贴的,超出部分的租金额由租房者自负。租房补贴按月计算,每年前三季度最后一个月(3月、6月、9月)集中受理申请,每年末集中发放一次。
申请人需满足以下条件:根据《东莞市特色人才认定评定实施细则》评定或认定的“一类人才”、“二类人才”、“三类人才”三个层次。不受国籍、户籍和身份限制,申报人年龄应未满60周岁(年龄计算以申报当年1月1日为限),有特别突出贡献者,年龄条件可适当放宽。
根据东莞市人力资源局制定的《东莞市人力资源局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补助办法》规定,就业困难人员包括:1、持“再就业优惠凭证”人员;2、“4050”(即女40周岁以上,男50周岁以上)城乡失业人员;3、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城乡失业人员;4、在法定劳动年龄内且具有劳动能力的“零就业家庭”成员。
补贴发放标准:
申请条件:
1、具有东莞户籍
2、年龄在70岁以上的老人
根据《东莞市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扶助办法》,从2015年起,独生子女死亡的家庭,扶助金发放标准每人每月1000元(远高于国家340元的补助标准),独生子女伤残的家庭,扶助金发放标准每人每月800元。扶助金将按月计算,按年发放,于每年7月发放。扶助金不计入补助对象的家庭收入,不影响其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和“五保户”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