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博士后工作站(创新实践基地)建设配套资助操作规程三、博士后工作站(创新实践基地)日常运营经费配套资助操作规程四、人才发表学术论文或出版学术著作补贴操作规程五、留学人员创业配套资助操作规程六、在校博士生、硕士生实习补贴操作规程七、技能人才证书奖励操作规程八、职业培训机构或技能人才培养载体培养技能人才奖励操作规程九、宝安区技能人才实训基地认定及提升奖补操作规程十、宝安区技能人才实训基地日常运营经费支持操作规程十一、宝安区企业高级经营管理人才培训补贴操作规程十二、现代学徒制学费补贴操作规程
附则
一、新引进人才生活补贴操作规程
3.本操作规程由深圳市宝安区人力资源局解释。
二、博士后工作站(创新实践基地)建设配套资助操作规程
三、博士后工作站(创新实践基地)日常运营经费配套资助操作规程
四、人才发表学术论文或出版学术著作补贴操作规程
(一)政策依据:《宝安区关于实施“凤凰英才计划”进一步促进人才优先发展的若干措施》(深宝发〔2022〕7号):鼓励和支持各类创新主体、社会团体等与国(境)外机构开展人才、技术和项目交流合作,鼓励符合条件的人才参加学术研修活动。对发表论文或出版学术著作符合条件的给予一次性奖励。(二)申报对象:1.持有“凤凰英才卡”并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重要学术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的人才;2.持有“凤凰英才卡”,独立出版或以第一撰写人在国家级出版社出版学术著作的人才。
(三)申报条件:
发表学术论文:
(五)申请材料:
五、留学人员创业配套资助操作规程
六、在校博士生、硕士生实习补贴操作规程
全年工作日。
七、技能人才证书奖励操作规程
请表》中填写审核意见、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确认。
八、职业培训机构或技能人才培养载体培养技能人才奖励操作规程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