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生态环境厅印发七条措施全力支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

为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营经济发展的重要论述和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大会、全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大会精神,聚焦守护好蓝天碧水净土保护好生态环境是最大职责、支持服务好经济社会发展是最大任务的“双重定位”,在落实好“六个到一线”的基础上,做到以下“七个到位”,持续深化作风革命,优化营商环境,全力支持全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

一、政策法规宣传到位

(一)强化思想宣传引领。持续推动党的二十大精神进企业、进商会、进基层,按照“谁制定,谁宣传”“谁执法,谁普法”的原则,深入开展政策宣传、政策服务、政策兑现“三进市场主体”活动,多措并举引导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正确理解“两个毫不动摇”、“三个没有变”、“两个健康”的方针政策,准确把握“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是我们自己人”的重要定位。

(二)推动政策精准直达。深入开展“一起益企”民营企业服务行动,为民营企业提供更加优质、精准的政策宣传解读、咨询、培训和技术等服务,形成“发现问题—协调解决—落实问效”工作闭环,切实提高服务市场主体效能。

(三)加大典型宣扬力度。发挥各类媒体作用,在官网、两微等平台加大宣传民营经济发展成就、民营企业家创业创新典型和各级优化发展环境、服务企业发展、强化作风革命等方面的政策和经验。

二、企业诉求了解到位

(一)畅通政企沟通渠道。聚焦“两个健康”精准发力,结合工作开展经常性调研走访,及时了解反映民营经济发展状况和民营企业成长状况,掌握企业意见需要,实现政策在企业落实、难点在一线解决。在涉企政策起草过程中,通过企业家座谈会、实地走访、问卷调查、书面发函、大数据分析等多种方式,广泛听取不同行业、不同层次、不同所有制企业的意见建议,主动向企业家问计求策,提高政策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二)评估政策执行实效。牵头起草涉企政策文件的处室(单位)要定期评估分析政策执行落实情况,结合工作及时督导检查。常态化开展环评编制单位抽查,对编制的环评报告进行打分、通报,通过全国信用平台予以公布,着力解决第三方环评编制质量不高影响审批进度的问题。

(三)高效办理企业诉求。梳理各渠道反映企业经营发展的难点堵点和意见建议,上下结合及时有效处理处置。意见建议承办的责任处室(单位),应当在15日内回复办理情况,1个月内反馈办理结果。

三、政务环境营造到位

(一)着力解决政务服务“中梗阻”。开展为期3个月的“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营商环境”专项行动,作为深化作风革命效能革命的重要内容,按照“担当、快速、创新、情怀”8个字要求,切实解决卡、拖、慢等问题,促进干部担当作为、政企共同找问题、优化完善制度机制。

(二)优化政务服务办理流程。优化规范危险废物经营许可、危险废物(一般固体废物)跨省转移审批,减化放射性同位素转让审批和废旧放射源回收(收贮)备案办理流程,提升服务效率。开展铅蓄电池集中收集和跨区域转运试点、小微企业危险废物收集试点、危险废物“点对点”定向利用等试点工作,建立健全危险废物跨省转移“白名单”合作机制。

四、环评审批优化到位

(一)持续推进环评审批改革。全面落实生态环境部《关于进一步优化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意见》(环环评〔2023〕52号),研究制定环评审批改革措施,不断推动环评审批提速提质增效。

(二)试点产业园区规划环评与项目环评联动改革。对纳入联动改革试点的产业园区,在符合园区规划及规划环评的前提下,推进一批登记表免于办理备案手续,推广一批报告表“打捆”审批,简化一批报告书(表)内容,优化完善一批项目环评总量指标审核管理。

五、执法监管统筹到位

(二)强化协同监管。健全完善生态环境监测、生态环境执法联动和应急响应的协同配合、案件移送等机制。实施环境保护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办法,与省公安厅、省检察院等部门建立联席会议、联动执法、信息共享、应急处置、技术支持等制度机制,联合开展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在线数据弄虚作假等行为专项行动。

(四)加强环保信用监管。全面推进生态环境领域信用分级分类监管落地见效,持续做好“双公示”等信用信息归集报送,提升数据报送的时效和质量。积极开展企业环境信用评价探索,增强信用运用能力,提升惠民便企质效。

六、深入基层帮扶到位

(一)践行一线工作法。落实《中共云南省生态环境厅党组关于聚焦“双重定位”践行一线工作法的决定》,把基层和一线作为服务民营经济发展的主战场,带着目标任务、问题清单到基层单位、重点园区、项目一线现场办公,看看政策文件是否符合基层实际、如何有效贯彻落实、如何打通群众和企业办事堵点痛点,真正察实情、出实招,与基层一道研究解决矛盾困难。

(三)持续为基层减负。认真贯彻落实进一步改进调查研究为基层减负八条措施,既要经常下基层,为企业和基层排忧解难,又要严格落实“五个统筹”要求,做到“有求必应、无事不扰”。

七、政商关系亲清到位

(一)加强政企互动、同向发力。持续构建“亲不逾矩、清不远疏,大公无私、有为有畏”的亲清政商关系,坚持“亲”而有度、“清”而有为,讲亲密、守底线,讲廉洁、勇担当,助力全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持续深化作风革命效能革命。牢固树立“今天再晚也是早,明天再早也是晚”的效率意识,大力弘扬“政府围着企业转,企业有事马上办”,涉及企业事情不管多小或多艰巨都做到任务一布置,马上抓落实;工作一部署,马上去推动;工作一完成,马上就反馈,杜绝推诿扯皮、拖沓疲软。

(三)常态化开展监督检查。各级党组织、厅直属机关纪委要把支持民营企业发展措施落实情况作为监督检查重点之一,对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吃拿卡要等行为零容忍,坚决查处。

各级党组织要加强组织领导,及时研究民营经济发展问题,加强政企沟通联系,及时回应民营企业和企业家诉求。要不断总结经验、分析原因、曝光问题,厅办公室、宣教处、厅直属机关纪委等要通过多种形式,对典型经验做法予以宣传推广,对突出问题及时通报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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