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条未载明债权人名称或姓名,借条持有人能否获得法院支持?(案例+裁判要旨)

原告持未载明债权人的借款凭证起诉,被告对原告债权人资格提出抗辩应承担举证责任

阅读提示:原告持没有载明债权人的借款凭证请求被告还款,原告能否胜诉?举证责任如何分配?该类案件的裁判规则为: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未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法院认定借款凭证的持有人为债权人;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

原告持没有载明债权人的借款凭证提起民间借贷诉讼,被告抗辩原告不具备债权人资格,被告应承担举证责任。

一、2014年3月,借款人朱一明向张海涛出具借条一份,借款金额为30万元,借款月利率为3%,朱一明在借款人栏签名,蔡贵洪、邵文良、陶庆忠、陈春祥在担保人栏签名,借条未载明债权人。张海涛通过银行向借款人朱一明汇款25.5万元。

二、2014年9月,由于朱一明未还款,蔡贵洪向张海涛出具承诺书,承诺代朱一明偿还7.5万元。邵文良、陶庆忠向张海涛出具协议,约定:朱一明借顾键30万元,由蔡贵洪、陈春祥、邵文良、陶庆忠四人担保,现陶庆忠、邵文每人承担7.5万元还款责任。

三、张海涛向阜宁县法院提起诉讼,请求邵文良、蔡贵洪、陶庆忠偿还借款及利息。诉讼中陶庆忠与张海涛自愿达成调解协议,约定陶庆忠偿还张海涛人民币10.5万元,陶庆忠的担保责任终结。阜宁县法院判决:蔡贵洪、邵文良共同偿还张海涛人民币17万元及利息。

四、邵文良不服阜宁县法院判决,向盐城市中院提起上诉。盐城市中院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五、邵文良不服盐城市中院判决,向江苏省高院申请再审。江苏省高院裁定驳回再审申请。

本案债权人张海涛持未载明债权人的借条提起诉讼,请求保证人偿还借款及利息,保证人邵文良抗辩称张海涛并非债权人,但邵文良未提供证据证明其主张,最终法院认定张海涛系借条的债权人,邵文良因此败诉。

法院认为,“虽然涉案借条上没有载明债权人,但借条和邵文良、陶庆忠、蔡贵洪事后出具的还款承诺均由张海涛持有,张海涛提交的江苏省农村信用社的转账凭条证明25.5万元款项系从其卡上转给朱一明,顾键亦认可其只是介绍人,出借人是张海涛,虽然顾键未作为证人参加诉讼,但其接受法院调查时所形成的谈话笔录经过了当事人质证,其陈述有其他证据佐证,且借条本身也未载明债权人就是顾键,而邵文良亦无证据证明顾键另行向其主张还款责任,因此邵文良关于顾键是债权人的主张,没有事实依据。上述证据相互印证,可以证明张海涛系涉案25.5万元借款债权人的事实,邵文良关于张海涛作为原告主体不适格的主张,不能成立。”

前事不忘、后事之师。为避免未来发生类似败诉,提出如下建议:

一、民间借贷出借人应当要求借款人在借款凭证上写上债权人的名字,避免借贷双方因债权人资格发生争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二条出借人向人民法院起诉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

第十九条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以下为该案在法院审理阶段,判决书中“本院认为”就该问题的论述:

张海涛与邵文良、蔡贵洪等民间借贷纠纷再审复查与审判监督民事裁定书,[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2016)苏民申3862号]。

THE END
1.我不服中级法院的终审裁定,我应该怎么办?免费法律咨询您好,可以申请再审 https://www.66law.cn/question/49713711.aspx
2.“法律程序”知多少?上诉期间,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人民法院审理对判决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人民法院https://www.chinacourt.org/article/detail/2020/07/id/5328957.shtml
3.法院判决后不满怎样申诉法律问题大全不服法院判决,申诉具体如下: 1、如果人民法院的判决是一审判决的,则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2、如果人民法院的判决是二审判决的,则自判决送达之日即生效,如果对判决不服,则可以在六个月内申请再审。申诉有两种,具体包括: 1、则诉讼当事人或其他有关公民对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https://china.findlaw.cn/ask/jz/zt_105610/
4.中院二审判决后不服的怎么办律师普法中院二审判决后不服的处理办法:1、法院系统内部进行申诉。首先向做出终审判决的法院进行申诉,请求重审。其次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的信访部门进行申诉控告,也就是向省高院的信访办寄送材料,反映问题,可以对案子https://www.110ask.com/tuwen/1455063662758768895.html
5.中院判决后不服的怎么办很高兴回答您的问题,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拓展信息: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可以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这就决定了当事人不服有效的刑事判决依法享有申诉权。这种申诉属于诉讼申诉,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也可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人民检察院对当事https://wen.baidu.com/question/1828341218619568828.html
6.上海一中院我对基层法院的一审判决、裁定不服,想要上诉到一中院该如何操作? 首先,您必须是案件的当事人,才能提出上诉;其次,您只能针对一审法院的判决或裁定才能上诉,裁定中也只有不予受理、驳回起诉及管辖异议三种裁定才能上诉,其他裁定以及法院作出的决定不能提起上诉;最后,提出上诉的裁判末尾需载明我院为上诉法院,且上诉需在http://www.a-court.gov.cn/xxfb/no1court_412/docs/202210/d_3877011.html
7.二审判决后不服的怎么办?专家导读 二审判决不服的可以向上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但未经再审裁决之前原判决不停止执行。凡事也不是死的,如果上级法院认为事关重大,虽没有再审裁决,也可以下裁定暂停原生效判决执行,等待再审结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78条规定:“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https://mip.64365.com/zs/944974.aspx
8.头条文章#典型的,权大于法,小案例#,不服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简称:天津二中院),二审再审终审判决书(2018)津02民再52号。褚竟法官,滥用职权,曲解检察院抗诉理由为不成立,曲解和亵渎法律规定条款,违法判决。 二、简述天津二中院,褚竟法官,违法判决,滥用职权,曲解和亵渎法律规定条款; https://weibo.com/ttarticle/x/m/show/id/2309404678148854776369?_wb_client_=1
9.云南版辛普森案:官员被控杀死女友证据不足被判无罪据悉,死者家属不服一审判决,目前已向检察院申请抗诉。 昆明中院:不能形成故意杀人的证据锁链 近日,胡祖英的家属收到了法院的一审判决。 昆明中院认为,公诉机关当庭出示的所有证据经法庭质证,取证程序合法有效,内容客观真实,法院予以确认,但对证据所要证明的观点,法院作出了不一样的评判。 https://www.guancha.cn/FaZhi/2015_06_23_324383.shtml
10.一审不服上诉,多久接到中院的通知?一审判决不服,提交上诉申请后,中院会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及时受理并进行审理,一般情况下会在两到六个月之内发出受理通知书。 【法律解析】 当一方当事人对一审判决不服,可以向上级法院提交上诉申请。中院收到上诉申请后,会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进行审理,如果符合法律规定,会及时作出受理决定,并在受理通知书中注明上诉的https://www.scxsls.com/knowledge/detail?id=2077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