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桃江县人民政府,县财政局领导:
你们好!
湖南省人民政府有关七加一节日慰问费和2021年至2023年绩效奖励政策的贯彻落实中,不知道什么原因出现了两个不同的标准。
郛邱山乡政府工作的退休人员2022年和2023年每人每年都领取了七加一节日慰问费2400元。郛邱山乡退休的教师2022年只领取得七加一节日慰问费2300元,2023年只领取得七加一节日慰问费2100元。
郛邱山乡政府退休人员在2023年底领取了2021年至2023年绩效奖励4500元。对于绩效奖励郛邱山乡退休教师至今未见分文。
中心校有关负责人解释是,省里的政策在桃江县政府的贯彻执行中如果要区别对待的话,你拿起石头打破不了天。没有一点办法。下一级工作人员把具备高级文化水平和政策水平的县级领导的政策执行力讲得这么随心所欲,把掌握实权贯彻执行政策的工作人员讲得这么龌龊,在执行政策的过程中硬要人为的把退休人员分为三六九等级别。我有点将信将疑。
请求县政府领导们贯彻同一政策用同一个标准不走样。公正公平对待不同单位退休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我们将尽快核实处理。
网友:
您好,来帖已收悉。我局立即开展调查,现就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桃江县教育局
2024年4月3日
县教育局:郛邱山中心校2022年底止只发放了节日慰问费2100元。因退休教师意见大,上届班子承诺从2023年7月14日发放的1100元中拿出200元作为补发2022年少发的200元。所以2022年只发发了2100元<7月14号900元,10月25号400元,2024年1月30号1220元,代扣大病保险180元,计2700元。扣除发给个人的活动费600元,所以节日补助费只发得2100元。请查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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