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日,记者从哈尔滨市商务局获悉,经哈尔滨市政府同意,从3月21日开始到3月31日结束,开展“2023年哈尔滨春天驰骋行购车优惠补贴”活动。在此期间,发放1900万元政府补贴资金。
发放细则如下:
一、购车补贴合作商户和补贴对象及补贴资金发放原则
(一)合作商户:以注册、纳税均在哈尔滨市主城区内的入统限额以上乘用车汽车销售企业和货车销售企业(以下简称合作商户)详见附件1。
(三)补贴时限:消费者须在3月21日购车补贴活动开始后,刷卡(金额不少于1万元)并付购车全款,取得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通过“云闪付”成功提交申领材料,并于15日内提交哈尔滨市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
(五)补贴资金发放原则:本次政府购车补贴资金按照先到先得,用完即止的原则发放。同时,不得与其他政府购车补贴资金重复享受。
二、购车补贴资金发放标准
凡在哈尔滨市主城区内入统限额以上乘用车汽车销售企业和货车销售企业(合作商户)或购买“国六”标准7座以下(含7座)家用新乘用车(含新能源车)或购买总质量3.5吨以下新货车(含新能源车)的消费者,在享受企业优惠政策后,分三档继续享受政府补贴政策。
1.购买20万元(含)以下车辆,每台车给予3000元补贴;
2.购买20万元以上至40万元(含)车辆,每台车给予4000元补贴;
三、购车补贴资金审核和资金发放流程
为防范风险,防止套利,本活动采取购车后提交申领材料和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审核通过后直接向消费者支付购车补贴资金的方式进行。
(一)申领材料
2.购车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购车人身份证姓名需与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购车人姓名一致。
3.购车人“62”开头银联卡刷卡小票(POS签购单)原件扫描件,持卡人姓名(签名)需与购车人姓名一致。
4.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原件扫描件,车辆名称(用途)标注为乘用车或总质量3.5吨(含)以下货车。
上述材料用于制作《购车补贴凭证》(详见附件2),按PDF格式制作打印,消费者确认已享受汽车销售企业给予优惠后,在每份材料下方签名,销售企业盖章。
(二)申领审核
2.消费者在合作商户处,完成购车后,合作商户协助消费者,扫描购车人本人身份证原件、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原件、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原件和“62”开头银联卡POS签购单原件,合作商户负责制作《购车补贴凭证》,凭证打印件须消费者本人签字,销售企业盖公章。
4.申领材料初审通过后,市商务局向合作商户发送“申领消费者名单”,合作商户负责核对消费者信息并制作《消费者信息统计表》。
(三)发放补贴资金
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通过审核后15个工作日内。
四、购车补贴资金发放规则
(一)消费者在享受购车合作商户组织开展的优惠活动基础上,方可申领购车补贴资金。
(二)消费者应当保证购买新车程序依法合规,票证有效齐全,如出现任何违法违规行为,购车消费者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市商务局将不予划拨购车补贴资金。
(三)合作商户应当保证购买新车程序依法合规,履行主体责任并积极协助购车消费者完成《购车补贴凭证》,如出现任何违法违规行为,合作商户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市商务局向合作商户追回已划拨的补贴资金。
五、购车补贴活动监督与义务
活动期间,市商务局委托中国银联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分公司(简称省银联)全程监测刷卡购车付款交易情况,并由省银联实施风险套利防控,一经发现立即报市商务局核查,切实防范恶意套取购车补贴资金行为,保证政府资金使用的安全性。
省银联负责与合作商户做好工作衔接,协助指定汽车销售企业实现购车消费者使用任意银行的银联卡购车付款需求,对合作商户优惠补贴活动期间内刷卡购车付款全部交易进行配置、检测和数据统计,定期向哈尔滨市商务局反馈活动资金使用、购车消费总额等情况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