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日报大武汉客户端10月14日讯(记者尹勤兵)“现在网上查询信息不全,且多个车企说法均不相同,我想咨询2021年最新的武汉市新能源汽车补贴政策。”日前,家住武汉洪山区的张先生在武汉城市留言板提问。
10月11日,武汉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回复称:9月10日,湖北省经信厅等九部门出台了《支持汽车消费若干措施的实施方案》以及《2021年乘用车以旧换新补贴实施细则》,同时公告了2021年乘用车以旧换新推广车型名单和经销商网点名录。
2021年乘用车以旧换新补贴实施细则
一、补贴范围
补贴期限内,持有湖北号牌的个人消费者报废或转出本人名下老旧乘用车,在省内购买以旧换新推广车型范围内的乘用车,并在省内完成机动车注册登记的,可申请补贴。
二、补贴期限
2021年9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如财政补贴资金使用完毕将另行公告结束日期。
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或机动车注销证明日期,购买新车合同日期、新车发票开票日期均须在补贴期限内。完成乘用车注册登记并获得行驶证后及时提交补贴申请,申请日期须在2022年1月31日前,逾期申请不予补贴。
三、补贴标准
报废旧乘用车,购买新能源乘用车的在使用环节补贴资金5000元/辆;购买燃油乘用车的补贴3000元/辆。
转出旧乘用车,购买新能源乘用车的在使用环节补贴资金3000元/辆;购买燃油乘用车的补贴2000元/辆。
在补贴期限内,每位申请人只能享有1辆车的补贴。
四、补贴方式
属于补贴范围内的个人消费者,报废或转出个人名下符合条件的老旧乘用车,到省内乘用车经销商(以下简称经销商)处,购买以旧换新推广车型范围内的乘用车后,由经销商协助完成乘用车以旧换新信息登记。
个人消费者在省内完成新车注册登记且上牌后,及时向经销商提交申报乘用车以旧换新补贴所需的申请材料。
经销商按程序审核确认后,及时按补贴标准将补贴资金转账至符合条件的购车居民(个人消费者)银行账户。
附:
关于印发《支持汽车消费若干措施实施方案》的通知
湖北省2021年乘用车以旧换新推广车型名单和经销商网点名录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