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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国外,分红保险已被发达国家运作了200多年,是用来抵御通货膨胀和利率变动的主力险种。分红类寿险也是东南亚地区最受欢迎的产品之一。寿险发展的重要方面是其功能的不断丰富和深化,即由单纯保障型发展到保障储蓄型再发展到保障投资型,分红保险就是保障投资型的主要品种。
二、分红保险产品分析
(一)分红保险的优势
1.符合保险市场中消费者的心理
分红保险和投资类寿险产品的重要区别在于其除了分红收益外还有保底收益,而中国百姓历来有崇尚储蓄的传统,大多数传统的中国人也都偏好比较安全的投资方式,这也是为什么银行储蓄、国债等投资方式一直以来为中国百姓所看好的重要原因,但随着央行的逐次降息,银行储蓄这种投资方式已失去往日的辉煌,再加上利息税的征收,更加凸显出分红保险的优势,一方面分红保险有保底收益;另一方面在正常的经营情况下,消费者还可以获得一定的分红,虽然分红收益可能不是很高,但一般分红收益和保底收益之和都要比银行利率高,再加上寿险分红收益不需交纳利息税,这些在一定程度上都促进了分红保险的发展。
2.具有投资和保障的双重功能
分红保险在拥有投资功能的同时,还拥有保障的功能,既符合传统寿险产品的特点,同时又在一定程度上满足了客户对保障功能的需求,尤其象传统保障类险种的分红型,不仅拥有投资的功能,而且保障的额度也比较高,满足了投保者对保障和投资的双重需求。
3.投保简单,便于销售
从投保的程序来看,除传统产品的分红型外,很多分红保险的投保都不需要经过体检,购买程序简单,也方便了客户的购买;从分红保险产品的销售渠道来看,由于分红保险产品的自身特点决定其不仅适合人销售,还适合通过中介渠道包括邮政、银行等其它渠道销售,这点无疑拓宽了分红保险的销售渠道,便于消费者购买。近两年,银行中介的发展也异常迅猛,业内最大的保险巨头中国人寿保险公司在2002年一年中仅邮政和银行的保费收入就达到166.35亿元。
随着市场的发展,银行保险的即刻出单系统也建立起来,中国人寿保险公司和中国工商银行共同推出的“银保通”一经推出就受到了市场的好评,这些都极大地促进了分红寿险产品的销售。
(二)分红保险的劣势
1.保障功能相对弱化
分红保险虽然有保障的功能,但是保障范围都很有限,保障的额度也比较低,与传统的保障类寿险产品有一定差别,有些险种甚至可以忽略不计,尤其是单纯的储蓄型分红产品,除去保障功能外,与银行储蓄非常类似。
2.分红的不确定性
虽然一般情况下分红保险都会有分红收益,但保险公司并不承诺有分红,只是在投资实现收益的情况下才分配红利,在资本市场不景气的年度,红利分配一般可能会很低,甚至有可能低于银行同期利率,红利分配的不确定性加大了预期的不确定性,一旦红利过低,和投保者的心理预期产生差距,无疑会破坏保险市场的发展;而险种的特点决定了在销售过程中业务人员很有可能为了短暂的眼前利益而误导客户,对分红险市场发展也会带来不利。
3.部分险种承保利润过低、投资压力增大
三、发展分红产品的对策性思考
从市场的角度来看,分红保险的超常规模发展是中国消费者心理习惯和中国资本市场现状共同作用的结果;而从保险的角度来看,我们不难看出很多分红类保险甚至已经基本超出传统意义上的保险定义,演化成民众的一种投资工具,消费者通过购买分红保险的保底收益和分红收益来获利。对保险公司来说,一方面要通过提高保费规模来抢占市场,利用分红产品促进销售是一个重要手段;另一方面,保险公司是一个收益最大化的主体,而分红保险的盈利性非常有限,这样,保险公司不可避免地会走向“分红保险陷阱”。随着市场的博弈和消费者的需求,我们基本可以作出判断,分红保险的发展会继续保持良好的势头。
分红险的飞速发展并不代表分红险的良性发展,要使分红保险走上持续健康发展的道路,应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一)大力发展分红保险产品的长期业务和期交业务
从目前情况来看,大多数分红类险种趸交的比重都很高,很多公司都在90%左右,一方面造成对市场资源的过度开采,不利于业务的后续发展;另一方面也不利于降低分红产品的销售成本,很多保险公司的分红类险种由于销售成本过高基本没有承保利润可言。因此需要通过发展期交业务来形成保费收入的良性循环局面,同时降低销售成本,减轻资金运用的压力。另外,从短期看,分红类保险资金运用的收益受资本市场的影响比较大,收益率一般也不稳定,但长期来看,资本市场的收益率一般比较稳定,也比较高,发展长期的分红寿险,有利于稳定消费者的心理预期,促进业务的长期发展。
(二)优化险种结构,发展传统保障类寿险
分红险种保费收入在总保费中所占的比例多少为合适,说到底其实是对保险业收益方式争论的问题,主张大力发展投资类产品的一方认为要靠资金运用来实现投资收益,而认为应大力发展传统寿险的一方,则更偏向通过承保来获得利润。从保险行业的发展历史来看,承保获利和依靠投资收益来获利应该是相辅相成的,在资本市场活跃的时期,通过资本市场来获得收益一般会比较可观,但一旦遇到资本市场不景气的时候,依靠资本市场来获得收益的不确定因素就大大增加,近几年的无数事实也已经告诫我们单纯依靠投资,尤其是依靠股市来获得收益蕴涵着巨大的风险。目前,国际保险行业回归本业的呼声也越来越高,越来越多的人开始意识到过分依赖投资来实现收益的管理方式必须改变,回归本业,承保获利方式与依靠投资获益相结合的方式也越来越受到青睐。因此,从这个角度来看,分红保险的大发展,更大程度要依赖于中国资本市场的逐步完善,以及保险公司投资渠道多元化体系的有效建立。
世界各国和地区分红险种保费收入在总保费中的比重不相统一,在北美地区,80%以上的寿险产品有分红功能;在德国,分红保险占该国人寿保险市场85%;在香港,这一数字更高达90%。但是储蓄型分红保险产品在国外所占的比重并不算高,而我国有些保险公司几乎达到了50%左右的比例,在目前国内保险资金运用渠道有限的情况下,再加上资本市场的不景气,保险公司积累如此大笔的资金,而投资的渠道却非常狭窄,资金运用的压力无疑会非常大;而同时,在一段时期内,同一市场的容量是有限的,如果过多的保费收入都集中到分红保险上来,险种结构偏重于分红类保险,传统保障类险种自然会大幅度减少,结果是一方面保险公司的盈利能力降低,盈利压力增大;同时保险针对消费者的传统保障作用也会大幅度减少,不利于整个社会福利程度的提高。解决这一问题的正确方法就是各保险公司通过营销和管理的各种手段,积极主动地调整业务结构,提高业务质量,大力发展保障功能的险种,在发展中解决问题。
(三)强化管理,降低成本
(四)规范销售行为
分红保险由于收益的不确定性,在销售过程中,销售人员为开拓业务极有可能发生违规行为,夸高收益率,误导消费者。目前关于分红保险的各种投诉或退保行为中,大多数都是因为人的误导导致的,解决这一问题的正确方法就是大力加强对分红保险销售人员的资格审核,加大对分红保险销售人员的金融知识培训和思想道德培训,提高分红保险销售人员的综合素质,规避风险。另外在分红保险的销售过程中,保险公司也应通过各种渠道加强民众对分红保险的认识程度,尤其是对分红保险的分红知识要有清楚的认识,塑造分红保险的理性消费环境,避免消费者产生比较大的心理落差,破坏保险市场的健康发展。
(五)分红保险的关系行销
【关键词】财产保险;市场分析;改进对策
随着市场经济和经济全球化趋势的不断发展,保险业进入了一个全新的发展阶段。财产保险作为保险业的主要组成部分,在社会经济发展中发挥着重要作用,成为衡量社会发展水平的重要标准。新形势下,财产保险市场显示了巨大的潜力,正朝着健康的方向发展。本文立足于财产保险市场的发展状况,深入分析市场中存在的问题,探索出财产保险市场的改进对策,是完善财产保险市场体系的重要措施。
一、财产保险的概述
财产保险是通过各保险公司进行社会化的经营方式,在客观上为社会经济发展提供了重要保障,不同程度地满足社会对风险保障的需求。财产保险作为一种社会化经济补偿制度,能够从经济上解决人们对财产在遭受意外损失后的补偿问题,充分保障社会再生产的顺利进行,有力的维护了生产和生活的稳定。同时,也能够提高全社会的防灾防损意识,有效的控制各种灾害事故的发生,将危害性降低到最小化。
二、财产保险的市场特征
财产保险是保险业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深入,财产保险发展迅速,在保险业中占据重要地位。当前,财产保险市场具有如下特征:
1.财产保险保费收入增长迅速,保险密度和深度进展较大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人们对财产保险认识的提高,财产保险业得到了长足的发展。财产保险保费收入的增长率较快,明显快于同时期GDP平均增长速度。从保险密度和深度来看,增长幅度巨大,对当前国民经济的发展所作出的贡献也日益增大。财产保险已经成为当前国民经济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
2.财产保险市场主体日益增多,市场集中度逐渐下降
保险业的蓬勃发展,使财产保险业的市场主体不断增多,由原先只有人保财险一家到现在的几十家,由原先的国有独资资保险公司到现在的合资、外资保险公司并行存在,市场主体明显增多。随着中国加入WTO,加大了对外开放程度,外资财产保险公司进入中国市场,国内新增了许多财险公司,这都导致了财产保险市场集中度逐渐降低,但仍处于较高水平。其中人保、太平洋和平安三家财产保险公司占据了市场的大块份额,处于主体地位。
3.财产保险市场结构创新不足,主要由机动车辆保险拉动市场
人寿保险公司的保费收入曾经超过财产保险保费收入,并一路处于领先位置。究其原因,主要是因为人寿保险通过不断创新,推出了一系列的新型寿险,占据了当前市场的部分份额。与之相比,财产保险市场存在着严重的创新不足、财产保险市场业务险种不够丰富、市场发展过分依靠机动车辆保险市场等诸多不良现象。当前汽车数量不断增加,扩增了机动车辆保险市场,进一步发展了财产保险市场。同时,随着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实施,机动车险保费在财险业务中的分量将会越来越重。
4.财产保险市场体系不断完善
随着财产保险的发展,完善的财险市场体系进一步发展。财产保险业已由原来的单纯的保险公司,发展到以保险公司为主,保险中介公司、保险公司、保险公估公司和兼业公司为辅的完善财产保险市场体系。同时,大量专业财产保险公司、相互制保险公司及大型企业的自保组织的出现,进一步完善了财产保险市场体系。
三、财产保险市场中存在的问题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财产保险市场也不断发展壮大。同时,在财产保险市场发展过程中也不可避免地出现许多问题。
1.财产保险市场结构不合理
外国大型财产保险公司的险种基本包括机动车保险、企业财产保险和其他保险。但是深入分析我国财产保险市场各险种,可以发现机动车辆和第三者责任险占据首位,其次是企业财产保险。从产品种类增加方面,当前财产保险的产品不能满足经济迅速发展对财产保险市场的需求,财产保险市场有效供给不足。在财产保险产品方面,销路畅销的好产品较少,重复性产品较多,个性化的责任险和信用保证保险的发展空间较大。
2.财产保险专业中介机构的市场竞争力不足
财产保险业的发展,客观上需要财产保险专业中介机构作为财产保险业发展的核心,但是由于我国当前的财产保险专业中介机构处于发展起步阶段,在发展过程中市场竞争力不足成为最大的问题。这种市场竞争力不足的弊端主要是由于中介机构的规模小、投入少、业务单一、经营管理等方面的原因造成的。因此,提高财产保险专业中介机构的市场竞争力是当前财产保险业面临的重要问题。
3.财产保险市场的恶性竞争
由于财产保险的发展,财产保险的主体向多元化方向发展,这就造成了各保险公司间存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为了在竞争中占据有利地位,一些保险公司通过降低保费、调节费率等手段吸引投保人,这种不合理的竞争手段必然引起各保险公司间的恶性竞争,影响了财产保险市场的健康发展。
4.财产保险的市场机制不完善
随着财产保险业的不断发展,人们对保险业的认识业不断提高,但是财产保险业的市场机制尚不完善,地域覆盖率低、财险险种单一、骗保现象时有发生,这都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财产保险业的进一步发展。
四、财产保险市场的改进对策
1.改善财产保险市场结构
财产保险市场结构严重失衡,主要依靠机动车辆保险市场拉动保险市场。当前财产保险市场的发展方向应当进行适当的调整,应当向人寿保险在新型寿险方面的积极创新精神学习,努力在险种业务和产品层次方面不断进行突破,深层次的挖掘具有巨大潜力的家庭财产保险和责任保险市场,科学研究财产保险的创新产品,不断满足不同消费者的切实需求,从而实现财产保险公司与投保人双赢的局面。
2.丰富财产保险市场主体
在较长的一段时期内,财产保险公司仅以股份制和国有独资两种形式存在。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应当积极加强法律建设,建立和完善相互保险和自保方面的法律制度,进一步完善财产保险专业中介机构的市场竞争力,利用相互保险公司、自保公司、保险合作社等多种方式丰富财产保险市场主体形式,促进财产保险的发展,逐步形成以股份制为主,相互保险、国有独资保险、保险合作社和自保公司为补充的财产保险市场体系。
3.完善财产保险产品体系
财产保险要想不断发展就需要保险公司不断创新产品类型,完善产品体系。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改善和对财产保险业认识的提高,人们对财产保险的需求也不断增长,这就需要财产保险公司改变产品类型,不断进行产品创新,以满足人们对财产保险的需要。对货运险、家财险、车险等传统保险产品要进一步的开发,对农业保险等新型产品也要重视,不断完善财产保险的产品体系,提高财产保险的市场竞争力,促进财产保险业的进一步发展。
4.努力实现产品和服务竞争
当前市场竞争主要包括价格竞争和产品服务竞争两种方式,其中低价浸透战略只能获得短期竞争优势,属于短期行为。如果要从促进市场健康发展的长远利益考虑,实现产品和服务竞争才是硬道理。当前财产保险市场上决定消费者购买保险的主要因素是高质量的服务以及高效率的理赔。随着交强险的全面对外开放,财产保险市场将面临更大的竞争和压力。中资财产保险公司要想在竞争中取胜,有效地抵制住外资公司侵占市场份额,唯一的出路就是要提高服务质量。
五、结束语
总之,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财产保险市场的开放性和主体性不断增强,开发难度也日益增加。在激烈的保险市场竞争中,财产保险公司只有全面、准确地认识和把握财产保险市场,才能充分发挥财产保险应有的职能作用,实现财产保险持续稳定发展,在财产保险市场中立于不败之地。
参考文献:
2.外资保险公司业务快速增长,市场份额稳步上升。目前,外资保险公司发展战略已由初期的宣传公司品牌、稳步经营转向依靠产品创新和优质服务,大力拓展业务和实现业务快速增长。2002年,外资保险公司保费收入从1992年的29.5万元增长到46.2亿元,占全国市场份额的1.51%.在国内最大的保险开放城市上海,外资公司占当地市场份额已上升到目前的13%.
3.外资保险公司进入国内市场的方式呈现多元化的发展趋势,直接参股中资保险公司成为外资金融保险公司的重要选择。继新华人寿和泰康人寿等4家中资保险公司引入外资股东后,2002年美国ACE集团属下的3家保险公司以1.5亿美元拥有华泰保险公司22.13%的股份,汇丰集团以6亿美元认购平安保险公司10%的股份,这是因为,直接参股可以绕开市场准入、经营区域和营业范围等方面的限制,节省公司筹建和前期运营的巨额支出,充分利用中资保险公司布局完善的机构网点和庞大的客户资源,直接进入国内保险市场。
4.保险市场开放的力度不断加大,去年成为保险市场开放以来步伐最快的一年,今年将会有新的突破。在市场准入上,2002年共有6家外资保险公司获准进入,批准了16家外资保险公司营业机构正式开业,这是外资公司市场准入最多的年份。在开放地域上,外资保险公司相继在天津、苏州、北京和大连落户,开放地域开始由南向北、由东部发达地区向中部地区扩展。外资再保险公司第一次获准进入市场。首家合资寿险公司广州分公司的营业,使外资保险公司由区域性公司向全国性公司的扩展迈出了实质性的第一步。
按照我国加入世贸组织承诺,今年年内外资非寿险公司将可以向中国境内外客户提供各种非寿险服务,其设立形式的限制将予以取消;成都、武汉等十个城市将首次对外资保险公司开放。市场准入数量限制的取消、经营地域的扩大和经营范围的放宽,预示着今年我国保险市场的对外开放将步入一个新的发展阶段。
5.法规建设取得积极进展,为依法监管提供了法律依据。1992年9月,为适应外资保险公司进入市场而制定的《上海外资保险机构管理暂行办法》,存在着诸多不适应新形势的地方。加入世贸组织后,我国对现有法规进行了清理。2002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保险公司管理条例》颁布实施。该条例对外资保险公司申请资格、申请条件和审批程序及时限要求等作了较为规范和透明的规定,为外资保险公司依法经营、监管部门依法监管提供了法律依据。
外资保险的现代市场运作模式对国内保险市场的影响
外资保险公司作为国际性商业机构,经营目标自然是业务拓展和利润最大化。从我国保险市场开放的实践看,外资保险公司在实现其商业运作目标的同时,所具有的强调盈利和风险控制原则、经营规范、管理严谨的现代市场运作模式,对推动国内保险市场发展发挥了十分重要的作用。
一是培训保险专业技术人员,推广大众保险风险意识,对传播现代保险知识起了先导作用。
二是引入了新的经营制度,使国内传统的保险营销方式发生了革命性的变革,对我国保险业建立现代市场运作模式起到了良好的示范和推动作用。1992年,友邦保险率先在上海采用的寿险个人营销模式,引起了国内寿险业销售制度的根本性变革,极大地促进了寿险业的发展。国内个人营销占寿险保费收人的比重从1993年前的5%提高到目前的90%.外资保险公司不仅与中资公司同台竞争,它们对承保、理赔、和投资等保险业务实行专业化经营、外包和强调核心业务的现代市场运作方式,对中资保险公司改变长期以来“大而全、下而全”的经营方式提供了很好的借鉴,促进了中国保险业调整和重组的步伐。
三是改变了市场竞争格局,激发了市场需求,引导保险业进入高层次的竞争,促进了开放地区保险业的发展。以上海为例,1992年率先开放后,上海的外资保险公司数量增加到2002年的15家,位居保险开放城市之首。同期,上海地区整个市场的保费收入,从1992年的18.2亿元,增加到2002年的239亿元。外资保险公司管理严谨、经营规范和重视产品服务创新的经营理念,对中资保险公司转变以费率价格和高投入为主要竞争手段的经营策略,起到了有益的示范和引导作用。
四是加快了国内保险市场与国际接轨的进程,对政府监管转向市场取向和采取国际通行原则起了积极的推动作用。外资保险公司的母公司大都在较为先进的监管方式下经营。它们要求改变与国际通行做法不相一致的监管方式,这无形中加快了我国保险监管改革的步伐。如监管部门在确立监管市场取向原则、注重依法监管、强调偿付能力监管和增强监管政策法规透明一致等方面,进行了有益的尝试。
我国保险市场开放的实践证明,保险市场开放对提升我国保险业的整体发展水平和促进现代保险市场的初步建立发挥了积极的推动作用。在日趋激烈的市场竞争中,中资保险公司并没有被挤垮,相反,保险市场出现了中外资保险公司共同发展的局面。
外资保险公司的经营模式对中资公司产生了影响
1.在经营上,借鉴外资保险公司着眼于公司长远发展,坚持规范经营的战略。1997年银行存贷款利率降低,引发了中资保险公司销售高预定利率保单的狂潮,某外资公司在其业务受到冲击的严峻形势下依旧坚持不调高预定利率。中资公司虽多收了上百亿元保费,也因此而背上了沉重的利差损包袱。再如,在航意险共保前,市场秩序比较混乱,一些中资公司支付的手续费远高于法定水平,但外资公司宁愿放弃业务也不去违反法规。
2.在产品创新上,借鉴外资保险公司以产品创新构建公司核心竞争力的经营策略。国内保险市场竞争日趋激烈,使产品创新成了公司发展的生命线。外资保险公司通常把产品开发作为经营的核心环节,不惜投入巨资进行新产品的开发。它们不盲目跟风,稳扎稳打,不断有新产品问世,常常引领潮流。
3.在客户服务上,借鉴外资保险公司提供全程和高附加值服务的经营理念。现代经营理念的最大变化之一就是从以业务为中心转向以客户为中心,通过提供全程和个性化、高附加值的服务,培养客户的忠诚度,同时增加公司的利润。与中资公司的某些做法如单纯依靠人增员、拼保费规模的粗放式经营形成了较大的反差。
4.在公司信誉上,借鉴外资保险公司注重品牌经营和企业形象的管理原则。公司信誉构成了公司品牌的核心内容,市场竞争归根到底是信誉的竞争。外资保险公司十分注重通过树立良好的社会形象,建立一个强势的金融品牌,以提高服务的品质和层次,更好地满足客户多元化的保险服务需求。政府监管要通过增强宏观调控的有效性扩大保险市场的开放
当前,在保险市场开放的政策取向上,应从以下几方面入手。
一是把保险市场的开放与加快我国保险业发展的总体要求有机结合起来,抓紧研究和制定有利于加快我国保险业发展的开放政策和具体措施。通盘考虑世贸组织对我国过渡期长达九年审议的应对措施。
二是抓紧制定各种法律规章,为外资保险公司依法经营、监管部门依法监管提供法律依据。注意保持中资公司监管法规与外资公司的一致性,尤其是对外资保险公司在单独立法时,要注意法规的可操作性,处理好“国民待遇”问题。
四是采用国际保险监管做法,加强和改善对外资保险公司业务经营的监管,保护被保险人的利益。目前,对外资保险公司的监管只侧重于审批和经营的合规性,缺乏对外资保险公司关联交易进行披露和监控等风险防范措施,国际通行的注册地监管机构与经营地监管机构进行协同监管的制度尚未建立。要对不同组织形式的外资保险公司,实行侧重点不同的监管。对外资公司的关联交易进行重点监控。建立与外资公司母国监管机构信息共享和分工协作的监管机制,提高监管工作的实效。
关键词:人口红利保险展业理赔
1.我国保险业的发展现状
1.1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保险业的发
展取得了一系列成果一个以国有保险公司为主体,中外保险公司并存,外资保险公司争相入市,多家保险公司竟争发展的保险市场新格局已初步形成。
自1980年恢复国内保险业务以来,我国的保险业保持了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的良好势头。体制改革进展顺利。部分股份制保险公司通过吸收外资和民营资本参股,股权结构得到优化,治理结构逐步完善,经营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1995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颁布实施,标志着我国保险业进入了有法可依、依法管理阶段。为适应我国加入世贸组织的需要,2001年国务院颁布了《外资保险公司管理条例》,我国保监会积极清理了与世贸组织规则不符的法律法规和规章。2002年颁布实施了新的保险法,与此同时我国保监会依据新保险法的有关规定,先后制定、修改了保险公司管理规定等一系列配套的规章和制度。一个适合我国保险市场发展的法律法规体系已经逐步形成,保险监管逐步与国际接轨,偿付能力监管迈出了实质性的步伐,颁布了《保险公司偿付能力额度及监管指标管理规定》,建立了偿付能力预警指标体系,符合我国国情的偿付能力监督制度框架初步建立。与此同时,实施了《财产保险公司分支机构监管指标》、《财产保险公司分险种监管报表》以及《人身保险新型产品精算规定》等一系列监管规章。
促进发展的政策措施有了新的突破。一是保险市场准入机制不断完善,新的市场主体相继产生。以前国内新成立一家保险公司是不太容易的,而且多年来新的中资保险公司基本没有批,但2004年批准了一批新保险公司筹建,包括批准设立第一家农业保险公司,第一家建筑保险专业公司,第一家养老金保险公司,在保险公司的专业化经济和组织形式创新方面取得了新的突破。截止08年9月国内已成立寿险保险公司59家,财险保险公司161家,同时还增设了一批保险公司的分支机构促进了市场的竞争。
1.2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的保险业就以下几个方面与之存在着巨大的差距
1.2.1从保险业发展的规模上看
我国保险公司的数量、保费总收入和资产总量都相对很少。规模是行业和企业发展水平的基本标志,从各方面的统计数据应该看到,我国保险业还处在起步阶段。
1.2.2从保险深度和保险密度上看我国在这两方面都处于相当低的水平,与发达国家相距甚远。保险深度是一个国家和地区年保费收入与同期国内生产总值之比。目前,发达国家保险市场的保险深度已达12%左右。而我国2007年的保险深度为2.8%。保险密度指标是指人均保费。发达国家已达2000—3000美元,日本高达4600美元。而我国人均保费只有127.7元,约15美元,美国1600美元,人均保费是我国的107倍,日本是我国的307倍。保险深度和保险密度是衡量保险业发展水平的重要指标。
1.2.3从我国民众对保险业认识的程度上看,保险观念还较差人们对保险在稳定社会经济,维护个人切身利益上的作用认识不够。主动买保险的个人寥寥无几,整个保险业,特别是人身保险是个买方市场,迫使百万保险推销大军四处奔波,推销保险产品。保险作为市场经济的产物,作为社会的稳定器,必须让人们从切身利益上认识其作用。
转贴于2.预计未来我国保险业的发展趋势综观国内外经济形势,我国保险业正处于难得的发展机遇期。经过二十多年的发展,保险业基础不断加强,改革向纵深推进,我国保险业正在转型,预计在未来一个较长时期内,我国保险业将出现以下发展趋势:
2.1市场化程度不断提高国有保险公司的成功改制标志着以现代股份制为主要特征的混合所有制成为我国保险企业制度的主要形式。保险公司逐步成为真正的市场竞争主体。从1997年开始,人民银行从整顿人入手调整了航意险、机动车险的退费、手续费,大力整顿保险市场,许多违规行为被制止,我国保监会成立后,进一步强调要逐渐规范市场秩序,加大对违规机构和违规行为的打击处罚力度,取得显著成效。从1995年《保险法》颁布实施特别是1998年11月我国保监会成立以来的情况来看,建设和完善我国保险市场体系的步伐正在加快,一个体系完整、门类齐全、法规健全的我国保险市场体系正在建立。
2.2经营业务向专业化方向发展随着我国保险体制改革的深化,出口信用保险和农业保险等政策性保险业务将从商业保险公司中分离出来,由国家成立专门的政策性保险公司。与此同时,在未来几年也会成立专营诸如火险或机动车险业务的专营保险公司。
2.3保险产品品格化加强在逐渐成熟的市场里,产品要占领市场只能靠品牌+价格+服务,这就是品格化。就保险产品的品格化而言,它所包含的不仅是利益保障功能或投资功能、储蓄功能或产品的组合功能,更主要的是它的价格水平与服务水平。保险的功能作用逐渐向纵深方向发展。随着保险功能不断深化拓展使社会对保险的需求向更高层次发展。对政府来说可以运用保险这一市场经济手段,辅助社会管理,降低管理成本提高管理效率。对企业来说,保险作为风险管理的有效手段,在提高其管理水平方面可以发挥重要作用。对个人和家庭来说人们在医疗、保险、教育方面的保障更多地需要保险来解决。
2.4保险制度创新化涌现根据我国的具体情况,我国的保险创新内容主要包括产品开发、营销方式、业务管理、组织机构、电子技术、服务内容以及用工制度、分配制度、激励机制等方面的创新。通过上述内容的创新,促进我国民族保险业的发展,使国内保险公司在与国外保险公司的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
2.5经营管理日益集约化在市场竞争日益激烈的背景下,国内各保险公司都已意识到原来只注重扩大规模、抢占市场的弊端,而纷纷寻求走效益型道路,向内涵式集约化发展,追求经济效益最大化。
2.6行业发展国际化程度不断加深在全球经济一体化的大趋势下,我国保险业与国际接轨是必由之路。越来越多的外资保险公司进入我国保险市场,外资公司在我国保险市场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在全球范围内分散风险,使国际再保险市场对我国保险产品和定价的影响力加大。随着保险公司境外融资和保险、外汇资金的境外运用,国际金融市场对我国保险市场的影响越来越大。加入世贸组织过渡期结束后,我国保险市场对外开放进一步扩大,将逐步融入国际保险市场,成为国际保险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中资保险公司也会到国外设立分支机构,加强与国际保险(再保险)市场的技术合作和业务合作,积极开展国际保险业务。
参考文献
[1]张洪涛,郑功成.保险学[M].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3.
【关键词】保险中介市场现状问题展望
一、保险中介的实质分析
保险中介指的是保险行业中连接保险企业与投保者的中间机构,也就是完成对各项保险业务的销售、对投保者损失的认定与评估、对未知的风险情况进行预估,进而获取相应的中介费用的机构或者个体。保险中介机构的出现可以说是保险行业发展的必然趋势,在保险行业中有着极为关键的作用。第一,保险中介机构能够进一步推动行业的成长,符合投保人与保险公司的利益,能够在相应环节工作中起到较大的辅助作用。第二,保险中介机构能够给以投保人合理的建议,避免由于投保人专业知识不足而产生不必要的损失。除此之外,它还能够为保险类企业产品的销售与运营管理等给以一定的帮助,让保险公司能够将工作的重心放到开发符合市场需求的保险产品上。通常我们所理解的保险中介机构涵盖了专业、经纪以及评估类机构。
而事实上,保险中介除了上述几大机构之外,还涵盖了个人性质的保险者。保险人能够进一步促进保险市场的不断规范,在保险行业中有着关键性的地位:其一,它能够为各大保险类企业收取相应的保险费用,提高公司的经济效益;其二,能够满足各个层次投保人的需求,符合国内大多数人民的实际利益;其三,还能够为普通大众提供基础的保险场所,进而提升国内民众的保险意识,能够在很大程度上推动整个保险行业的发展。其四,符合我国当下的经济体制,可以解决部分人员的从业问题。
保险公估人指的是按照相应的法律条款,接受保险企业或是投保者等的委托,对相应的保险项目进行评估审核,进而完成赔偿金额审计工作,同时合法收取相应手续费用的单位。它在保险市场中有着极为重要的作用,在其实际工作开展过程中必须要遵循工作公开的原则,进一步促进国内保险行业的稳定发展。
二、国内保险中介市场的发展现状与问题
就当下现状而言,国内保险中介机构的产业机构还有待完善,专业的保险中介机构在国内市场上的份额并不高,反而销售以及类中介在市场中占据了极大的份额。和国外一些保险行业结构较为完善的国家进行比较,国内的专业类保险中介的数量极少,这也就直接致使了保险中介行业专业水平较低,也容易由于一些非专业机构的不合规操作导致部分人群对保险中介甚至整个保险行业失去信心,这将对保险行业的可持续发展产生直接的阻碍作用。
三、保险中介市场发展展望
四、结语
保险专业中介市场的建立和发展,对保险业的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国内的保险中介类机构大多数是自本世纪初期开始建立,通过十余年的不断发展,现如今已经在国内市场上占据了较大的份额。然而就现实情况而言,保险中介市场还存在着较多的问题,为了进一步保障国内人民的合法权益,我国的保险监督部门必须要加强对保险市场的监控与管理,以此为基础提高保险中介机构介入市场的相应标准。除此之外,还要在结合国内保险行业现状的基础之上,对保险中介机构的运营模式加以不断革新,充分树立起自身的责任意识,提高保险中介机构在市场中的占有率,最终确保保险中介市场能够实现规范化与规模化的发展。
[1]汤伟.云南省保险专业中介机构发展策略研究[D].云南大
学2012
[2]高佳洲.我国中小保险经纪公司发展对策研究[D].河北大
[3]孟祥波.山东省海洋渔业风险保障机制研究[D].中国海洋
大学2009
县市报面临的发展环境
经过治理整顿保留下来的县市报,不再作为当地党委的机关报,按新闻出版总署的规定,应该是“面向县(市、区)区域性综合报纸”,办报宗旨变更为主要在本区域发行、面向市场、自费订阅的报纸,在发行上不再享受党报待遇,在经济上与县(市、区)财政脱钩。同时,县市报作为区域性主流媒体,新闻采写、报业经营、事业建设都离不开地方党委的支持,必然要长期接受双重领导,担负着党报的任务。因此,大部分县市报目前既要按党报模式办报,又要按市场经济模式运营。
提升新闻生产质量
1.立足本土优势,做好身边新闻
近年来,县市报以本土化为方向的改版、扩版效果明显。本土化和贴近性是县市报的最大优势所在。在报纸内容定位上,县市报的重点大都放在本地人本地事、外地人本地事、本地人外地事以及本地人关心的外地人外地事上。
顺德报改名为珠江商报后,服务范围扩展到佛山市乃至整个珠三角,但报社仍然坚持“立足顺德,辐射佛山及泛珠三角”的方针,提出“把顺德的新闻做得最充分,把佛山的经济新闻做得最好”的策略,加大地方新闻、原创新闻的分量。
义乌商报在2003年报业治理整顿时停办,其子报小商品世界报得以保留,2003年12月改版时,将头版变为商贸新闻,2版为义乌新闻,其他6版分别为商贸、经济生活、社会文化专刊等。这次改版引起部分读者不满,于是报社进行第二次改版,将报纸化为两叠各4个版,前4版以专业报定位,后4版以地方主流媒体定位,扩大义乌当地新闻的容量。2006年小商品世界报更名为义乌商报,进一步明确这张报纸姓“义乌”。
2.强化考核机制,提升新闻质量
缺少重点稿、突发稿、深度稿,这是当前县市报普遍面临的难题,而采编考核涉及到员工切身利益,发挥着指挥棒和方向标的作用。
近年来,萧山日报注重围绕质量抓采编,从以前解决稿量问题转向重视稿件质量,2005年开始,逐年增加“质”的考核。该报规定记者稿件质量设置底线,A、B、C三个等级有奖,以下等级要罚,要求记者不写一般稿,要写重量稿、深度稿、突发稿,一般稿让通讯员写,调动通讯员积极性。记者写一般稿不再计分考核,只考核记者大稿和重头稿。同时,萧山日报采取满负荷考核法,经过测算确定每个岗位的工作量,根据工作量设定采编人员的考核标准,解决精确考核问题,让每个人的能力发挥到极致。
强化报业经营创新
县市报加快经营市场化的体制和机制变革势在必行,义乌商报、萧山日报等已经迈出了坚实的步伐。
1.创新经营机制,筑好发展平台
2.开拓版外资源,实施立体经营
对县市报发展的思考
目前,县市报的发行主要还是依靠公费订阅,能否扩大自费订阅和零售数量,对于县市报的未来发展至关重要。县市报应该努力打破产销环节的隔膜,强化记者编辑的“卖点”意识,编辑不能只办报纸,还要盯着发行市场。
笔者以为,县市报应该更好地发挥采编考核这根指挥棒的作用,现有的对采编的考评体系基本上还是报社内部的评分机制,存在着两个弊端:一是仍然是脱离市场的生产导向式主观评价,缺乏读者的评价;二是难于做到量化评价。因此,这种考评仍然是以主观评价为主。县市报有必要引入专业媒介调查公司进行版面监测,这不仅可以具体了解分众对每一个版面或者板块的具体需求,而且可以通过各项量化指标对报社的采编部门进行考核,从而达到量化的考核效果。
注释:
【关键词】物流外包;风险;风险防范
1.物流业务外包风险的含义
物流业务外包,即制造企业为集中资源、节省管理费用,增强核心竞争能力,将其物流业务以合同的方式委托给第三方物流公司运作。外包是一种长期的、战略的、相互渗透的、互利互惠的业务委托和合约执行方式。
美国国际数据公司进行的“全球物流外包(BPO)预测与分析”研究表明,全球物流业务外包平均每年增长17%。针对欧洲发达国家统计,第三方物流占总物流服务份额的比例:德国为23.33%、法国为26.9%、英国为34.4%、意大利为12.77%、西班牙为18%,欧共体国家平均为20%左右,目前其需求仍呈增长趋势。国内物流外包市场也逐步扩大。
2.物流外包的潜在风险
1.外包控制不足。外包常常会使企业失去对一些产品或服务的控制,从而增加了企业正常生产的不确定性。企业在外包的过程中有可能由于丧失对外包的控制而影响整个业务的发展。现实中因外包引起企业危机的事件不在少数。
2.增大外包依赖风险。长期依赖某一个第三方物流服务商对企业的资本投资、效率提高具有潜在的好处,但同时又会使第三方物流服务商滋生自满情绪而让企业难以控制。
3.内部员工抵制。企业物流外包往往会影响企业的内部业务流程,需要企业的内部业务流程重组,这个过程很可能对所有员工都产生影响,受到企业内部员工的抵制而对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产生负面影响。
4.降低用户满意度。企业过于依赖第三方物流服务商,又无法控制或影响他们,使企业不能取得所需的用户需要信息,从而影响企业的产品改进。从长期来看,由于对物流活动的失控可能阻碍核心业务与物流活动之间的联系而降低用户满意度。
5.企业利益受损。物流活动的长期外包,会使第三方物流服务商认为企业缺乏专家技术,因此抬高物流服务的价格或提供较差的物流服务,从而使企业蒙受损失。
3.建立中国物流外包市场的诚信体系
3.1中国物流市场的诚信现状
1.物流市场陷入“柠檬市场”怪圈
部分物流企业的失信行为影响了整个物流行业的诚信度,使顾客对市场上所有物流供应商的服务和信用存在怀疑,导致出价很低,而诚信企业的优质服务是无法按低价提供的,最终结果是劣质企业获得交易机会,占领市场,诚信企业难以立足,致使物流市场沦为“柠檬市场”。
2.在代收货款业务中,运输单位携客户货款潜逃
3.过度承诺,实际服务质量达不到,违约后拒不承担责任
某些第三方物流提供商为了拓展市场、竞争对手,不惜承诺以低价格提供超出自身能力范围的高质量服务。货主根本不可能以拒付运费为条件约束物流提供商,迫使其提供符合合同约定的高质量服务,因为双方都清楚,货物本身的价值远远高于运费。
4.违规泄漏客户商业信息,对客户企业的经营造成严重损害
在合作过程中,第三方物流供应商能够清楚掌握顾客企业内部的运营信息乃至商业机密。尽管根据合同和商业惯例,物流供应商有义务替顾客保守机密,但在实际操作中,仍有一些物流企业因其内部管理松散、草率或是受某些更大利益的诱惑,将其掌握的顾客信息泄漏或出卖给其他利益主体,最终导致物流交易双方信用关系破裂。
3.2建立中国物流业务外包的市场诚信体系
1.物流企业自律
诚信就是对承诺的兑现。现在,对物流服务的质量作出承诺已经成为国际物流标杆企业的信用标识。在诚信指导服务的同时,服务又体现诚信。有时无形的诚信甚至比有形的资本还重要。因此,物流企业应严格做到诚实守信,把加强企业自身的诚信建设放在首位。
2.完善我国物流信用方面的法规建设
吸收和借鉴他国经验基础上,我国应尽快完善法规建设,严格物流市场的准入和行业标准。对申请经营者的资金、办公场所、运输车辆、装卸工具、货场面积、仓储仓库都应该有一个规范的量化指标。规范物流行业发展中的无序现象,创造一种公平竞争的环境和创建一种鼓励低成本、高质量服务、高效率经营的机制。
3.建立社会公共信息平台,提高物流运作流程的透明度
4.加强政府有关职能部门的监管力度
5.加强银企合作,实现电子结算
[1]丁俊发.中国物流[M]北京:中国物资出版社,2000
[2]Byrne.AnewroadmapforcontractlogisticsTransportation&Distribution.1993,3:58~62
[关键词]八宝粥市场;亲亲八宝粥;八宝粥市场现状;八宝粥行业分析
1亲亲自身分析
1.1欣欣企业及亲亲品牌的自我解释
(1)扬州欣欣食品有限公司于1991年由台胞吴英颂先生和扬州食品制造总厂等单位合资建立,这是扬州引进的第一家外资企业,公司注册资金340万美元,占地15亩,厂房面积10000多平方米,主要生产亲亲八宝粥等系列产品。可以说亲亲八宝粥的诞生给大陆传统的食品文化注入了新的活力,也给传统食品制造工业带来了观念上的革命。一是主食罐装化,将主食作为方便食品,改变了以前只能将蔬菜、水果作为罐装食品的观念。为改革开放后大陆的生活快节奏提供了方便;二是原料生装罐,从而最大限度地保存营养,贴近自然。
(2)“亲亲”品牌的含义:商标是作为企业形象最好的、最重要的表述,是企业、企业家同广大消费群众的情感交流。亲亲就是要给人一种温馨、亲切的感受,让人产生一种亲近和亲情的联想,享受同是一家人的亲如骨肉情的天伦之乐。
(3)目前市场状况:扬州欣欣食品有限公司所生产的亲亲八宝粥是曾是国内八宝粥市场的第一品牌,在江苏省内有很高的知名度、美誉度。公司还被国家统计局评为“全国最大规模外资企业100佳”之一;省计经委评定为“江苏外资企业100佳”第23名;“江苏最佳形象企业”;“江苏省著名商标”;“江苏省名牌产品”;“中国驰名商标”。国家八宝粥的行业标准也是由欣欣公司参与制定的。但是由于欣欣集团安于现状,导致亲亲八宝粥止步不前,产品种类及产品的细分较其他品牌少,且针对性不强,宣传力度也越来越小,流失大量消费者,已经有淡出人们视线的趋势。娃哈哈已经取代亲亲,成为八宝粥市场的领导者。根据2011江苏省各大八宝粥品牌的市场占有率的调查,亲亲在江苏省八宝粥市场的占有率仅为11%,位列第五,远远落后于领头品牌。
1.2亲亲品牌营销
1.3亲亲八宝粥的历史发展过程
2八宝粥行业分析
2.1八宝粥的市场容量
2011年监测零售店八宝粥销售额为3424.21万元,占35种商品销售额的0.75%,占全部商品零售额的0.28%。在35种商品中排第26位,与2010年相比降了2位,销售额占35种商品总销售额的比例比2010年降低了0.12%,占全部商品零售总额比例比2010年降低了0.02%。八宝粥品牌分析监测范围内八宝粥品牌总数为85个,比2010年增加了25.16%。可以看出,八宝粥的市场容量比较小,在产品的排名中也比较靠后,产品的种类多,竞争激烈。但同样的,八宝粥市场有较大的上升空间。
2.2八宝粥品牌以及主要的产品
八宝粥品牌主要有娃哈哈、银鹭、同福、达利园。其中在江苏省2011年各大八宝粥品牌的市场占有率中,娃哈哈所占有的比重最重为30%,为江苏省内八宝粥市场的领导品牌,银鹭紧随其后为25%,由于同福刚刚起步不久,知名度不如娃哈哈和银鹭,所以市场占有率较它们稍低为18%。达利园和亲亲为第四和第五,市场占有率分别为12%和11%。
2.3八宝粥的发展趋势
八宝粥的产品功能化趋势越来越明显,从2002年至今,市场营销处于成熟期,主要依靠营销创新和品牌。八宝粥市场面临产品创新的浪潮,从目前的各大品牌推出的产品看,八宝粥逐渐向保健功能化发展,从原来泛泛的“营养”到添加新鲜蔬菜、保健食品等。逐步针对消费群体锁定,推出新品。目前针对年轻市场以及中老年市场的产品多,竞争激烈,而儿童市场则比较空白,当其他市场饱和后,儿童市场就是一个人人争夺的市场。
3结论
【关键词】保险市场;寡头垄断;产业组织理论
一、保险市场四种类型的分析
第一,完全竞争的市场模式是一种超然的理想状态,在现实生活中并不存在,当然,完全竞争的保险市场也是不可能实现的。第二,完全垄断的市场模式基本上都是在保险市场不发达的情况下采用的,由于市场发育不够,采取完全垄断的市场模式有利于市场的稳定,却损失了效率。第三,寡头垄断在很大程度上是由于政府的保护或特定的政策作用的结果,这种市场结构与完全垄断模式比较类似,对市场效率存在一定程度的损害,但有利于保持市场稳定。第四,在发达的保险市场基本都是采取垄断竞争的形式,由于垄断竞争一般都是市场竞争的结果,相对而言,垄断竞争的市场结构有利于提高保险市场的效率,总体上也不会发生明显的市场波动。
二、现阶段我国保险市场竞争格局的实证分析
根据产业经济学理论,任何产业市场结构的特征都可以由以下几个指标来衡量:一是市场集中度;二是最大公司在行业中的市场份额;三是市场进入壁垒的高低;四是产品差异化的程度。
1.我国保险市场集中度(concentrationratio,CR)很高。所谓市场集中度是指某一特定市场中少数几个最大企业所占的市场份额,引申开来,保险市场集中度则指保险市场中少数几家最大企业所占的保费、资产、利润等方面的份额。一般来说,市场集中度越高,该市场的垄断性越强;反之,则越弱。
(1)用CR3表示前3家保险公司在保险业总保费收入所占的比重。下表给出了寿险和财险2001~2009年的CR3。寿险数据由人寿、太平洋寿险、平安寿险三家公司计算得出,财险数据由人保、太平洋财险、平安财险计算得出。尽管自2001年来中国保险市场无论是产险还是寿险其市场集中度都在逐年下降,但截至2009年末,产、寿险的市场集中度CR3仍分别高达60.77%和64.90%。我国保险市场还未打破寡头垄断的格局。
(2)我国保险市场寡头垄断程度分析。产业组织理论的代表人物、美国经济学家贝恩根据CRn的数值,将市场结构分为寡占Ⅰ-Ⅴ:CR4≥75%即为寡占Ⅰ型,即极高寡占型市场结构;CR4在65%~75%之间,即为寡占Ⅱ型;CR4在50%~75%之间,即为寡占Ⅲ型;CR4在35%―50%之间,即为寡占Ⅳ型;CR4在30%~35%之间,即为寡占Ⅴ型,垄断程度较低,接近于竞争性市场。以寿险为例,2009年前4大人寿保险公司(中国人寿、太平洋人寿、平安人寿、泰康人寿)的CR4为69%,根据贝恩的标准,我国保险市场属于寡占Ⅱ型,可见我国保险市场的垄断程度仍然很高。
2.最大公司在行业中的市场份额在下降,但比率依然很高。最大公司在行业中的市场份额可以衡量单个企业在保险市场中的地位。一个企业的市场份额越高,表明其垄断性力量越强;反之则越弱。实际上,至2009年末,中国人保所占的市场份额高达40.34%,同期中国人寿的市份额为36.23%,已经低于市场支配企业所需要40%的市场份额的要求。这表明中国产、寿险市场的竞争程度在提高,一家保险公司的独家垄断程度在下降,从几大寡头公司的市场份额来看,寡头垄断程度还是很高。
3.保险市场的进入壁垒较高。市场进入壁垒的高低反映市场结构的竞争状况。市场集中度高和具有支配企业的行业进入壁垒较高,尤其是一些需要国家许可的部门进入壁垒较高,这一点在我国保险业尤其明显。长期以来中国对保险业实行严格的市场准入制度,对保险业实行严格的政府规制,国家通过一系列的规制政策对保险业设置了很高的进入壁垒。
4.保险产品的差异化程度较低。产品差异化是决定市场结构的一个重要因素,保险产品差异性小,也正是寡头垄断市场结构产品同质化的体现。在现实经济中,完全无差别化的市场是不存在,我国保险业经过三十余年的发展,现阶段尽管各公司在服务质量、险种组合方式、宣传包装手段等方面存在差异,各公司保险产品的实质基本相同,整体而言尚未摆脱低层次、低效率的竞争局面。由于垄断力量较强,保险公司之间的非价格竞争相对较少,各保险公司业务结构趋同,品种单一,缺乏特色与创新,保险产品差异性还比较小,彼此间替代率很高。
结论:通过对上文提出的四个指标的分析,可以得出现阶段我国保险市场仍旧处于寡头垄断市场阶段,也应注意到,保险市场的垄断程度在下降,竞争性在加强。集中度场差异性很我国保险业经过二程度仍然还
关键词:农民;保险公司;政府;博弈
Abstract:Thispaperformulatescurrentsituationintheagriculturalinsurancemarket,analyzeseverygroupintheagriculturalinsurancemarket----farmers,insurancecompanies,government'sinfluencetoimproveagriculturalinsurancedevelopmentandeachgroup'sbehaviorwhenriskappears,putsforwardonhowtobetterandfasterdevelopmentofChina'sagriculturalinsurancemarketwithgametheory,andprovidespracticalandfeasiblemeasures.
KeyWords:Farmers,InsuranceCompanies,Government,Game
一、我国农业保险市场的现状
(一)农民及农业保险自身的局限性
我国广大的农村地区交通和信息相对闭塞,对风险的认识和风险保障意识薄弱,在很大程度上限制了农民的投保倾向,直接导致农业保险的需求相当不足。但与此同时,我国农村面积大,是世界上自然灾害最为严重的国家之一,每年全国各地都遭受到不同程度的旱涝灾害、泥石流、沙尘暴、病虫害等带来的损失。据统计,全国平均每年大约有3亿亩的农作物受灾,有2亿多的农村人口遭受到不同程度的损失,农业经济发展面临巨大的自然风险以及市场风险,迫切需要服务“三农”的保险保障。
(二)保险公司不愿经营农业保险
在农业保险市场上,保险供给的主体数量少,组织形式单一,不能满足农村多样化和差异性的保险保障需求,影响了农村的发展。目前,除了中国人保控股公司和中华联合保险公司外,专业的农业保险公司只有安信、安华、阳光等少数几家。由于保费、规模等多方面因素的制约,在县域以下设立营业网点的保险公司很少;保费相对较高,保障程度低等因素限制了农业保险的有效供给;参与主体少和保障范围狭窄直接影响了农业保险的发展。
(三)政府对农业保险的支持力度不够
二、农业保险市场各利益主体的博弈
农业保险的各行为主体之间的联系十分紧密的,但目前单一的对某一主体进行改革举措往往是无效的。运用博弈论对各行为主体的利益进行分析,有助于对全局的把握。故本文设计了一个博弈分析的框架,其中承保标的物为某种有风险的农产品,局中人为农民、保险公司和政府(包括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每一主体都代表一个团体,都是为了一个共同的目标和利益参加博弈的。
(一)农民与保险公司之间的博弈
假设:①农民向保险公司投保全额保险,签订保险合同,合同的保险金额为W,保费为P(其中W>>P),保险公司可以将保费收入用于投资可以获得投资收益I(I>0)。按照合同的规定,农民必须花费C1用于防灾防损,保险公司调查农民是否遵守合同的调查成本为C2;若调查发现农民没有遵守合同,那么农民必须缴纳数额为Q的罚金。②风险已发生。农民与保险公司构成双人非零和博弈。博弈的一方――农民有两种单纯策略:投保与不投保。博弈的另一方――保险公司也有两种单纯的策略:承保与不承保。农民和保险公司之间的博弈过程可分为二个阶段:
1.第一阶段博弈。在信息完全对称、不存在道德风险的情况下,若农民对其具有风险的农产品向保险公司提出投保申请,保险公司必须就其要约作出承保或不承保的决策。运用收益矩阵描述这个博弈,表中各项是双方各采取某一策略时所获得的净收益。每一项的前半部分表示农民的净收益,后半部分表示保险公司的净收益。
表1是一个抽象模型,可以按以下过程进行简单分析:(1)如果农民对高风险农产品予以投保,而保险公司也承保,那么,发生保险事故后,农民可以从其投保行为中获得W的保险赔付,减去当时所支付的保费P和防灾防损成本C1,还可以获得W-P-C1的净收益;保险公司由于保险事故的发生,要对损失进行赔付,赔付金额为W,但是,保险公司取得了农民的投保金额P,同时,保费收入用于投资也可以获得投资收益I。因此,保险公司的实际净收益为:-W+P+I(-W+P+I
任何理性的经济人进行决策的目的是使自己的利益最大化。从以上的博弈可看出,对农民来说,如果保险公司做出承保的决策时,其最好的策略是积极投保;而当保险公司不承保时,农民无论投保或不投保都会有同样的损失-W-C1。对保险公司来说,当农民做出投保策略时,其最好的策略是不予承保;当农民做出不投保策略时,保险公司不论承保或不承保都不会有损失。通过博弈得出的结果,从理论上解释了当前保险公司不愿意接受农业保险业务承保的根本原因,因为在其承保与不承保的权衡中,不承保要比承保显然更有利。
2.第二阶段博弈。农业保险的标的具有很强的外部性,信息不对称的现象显得尤为突出,信息不对称是导致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的根本原因。保险公司承保后,存在着对所保标的检查或不检查的策略选择,因为农民可能做出遵守合同或不遵守合同的策略。其博弈矩阵如表2所示。
当道德风险存在时,保险事故已发生,农民和保险公司的博弈矩阵进行分析(由于涉及保险欺诈行为,博弈过程相当复杂,本文只对农民是否采取防灾防损措施进行简单分析):(1)当农民遵守保险合同,保险公司对其进行检查,农民可获得的净收益与第一阶段博弈的结果一样为:W-P-C1;保险公司将会增加一项调查农民是否遵守合同的调查成本C2,保险公司的实际净收益为:-W+P+I-C2(-W+P+I-C2
从这次博弈的四种结果来看,表面上最优的选择是第(4)种情况,即农民与保险公司的净收益之和最大。但实际上,由于农民不采取防灾防损措施,即存在道德风险问题,这将增加风险发生的概率,保险公司很可能会采取增加保费的措施,过高的保费将超过农民的支付水平,从而农民会放弃投保,致使保险合同无法签订。故可行策略只能在(1)、(2)、(3)中选择。就农民而言,只有当罚金数额Q大于采取防灾防损措施所花费用C1时,即Q>C1时,所付罚金才有助于防止道德风险的产生;就保险公司而言,只有当所收罚金Q大于检查费C2时,即Q>C2时,才值得保险公司检查农民的行为。故当Q>C1,且Q>C2时,最优的选择是农民遵守保险合同,保险公司不予检查,即不存在道德风险时作出的选择为最优策略。
(二)政府与保险公司之间的博弈
保险公司是介于政府和农民之间的机构,其行为不仅受到农民策略的影响,而且受到政府行为的制约(如表3所示)。政府的净收入用财税收入3T项目表示,政府如果用财政支出支持农业保险业务,它就会损失G(其中-W+P+I+G>0),这部分支持补贴划给保险公司。其他的假设不变,收益矩阵如下:
表3可以按照以下过程进行分析:(1)如果政府支持农业保险,保险公司也给以承保,其损失部分就可以从政府对农业保险的补贴中得到弥补,故可得净收益:-W+P+I+G,其中-W+P+I+G>0,从而保险公司不会亏损;(2)如果政府支持农业保险,而保险公司不予承保,政府的支持行为不会发生,双方都不存在损失和额外收益;(3)如果政府不支持农业保险业务,政府就不会在农业保险上给予补贴,也就不会存在利益的损失,保险公司如果继续经营只能自己亏损-W+P+I;(4)如果政府不支持,保险公司也不经营,保险公司收益为0,政府不变。
对这个博弈的分析,结合表1可以看到,对政府来说,其收益如不减少则为最佳,这表明,不支持农业保险较划算;对保险公司来说,只有在政府支持时,它才能得到经营的最佳收益-W+P+I+G,这表明,若得到政府的支持,保险公司的积极性才高。这个结果与现实的农业保险发展情况基本吻合。政府支持多一些,农业保险就发展得快一些;政府支持少,农业保险也就发展得慢。
(三)政府与农民之间的博弈
政府与农民之间的博弈为“上策博弈”,即对某博弈方来说,不管其他博弈方采取什么策略,他所采取的是给其带来最大得益的策略。在这个博弈中,政府的可选策略是:支持农业保险和不支持农业保险,农民的策略是:投保和不投保。政府与农民博弈的矩阵可表示如下:
表4可以按照以下过程进行分析:(1)当政府支持农业保险,农民投保时,政府的净收益为:-G+3T(-G+3T>>0);农民的净收益不变,依然为W-P-C1。(2)当政府支持农业保险,农民不投保时,保险合同未签订,政府无需支出G,但其要救济和扶持受灾农民,支出2T,故政府的净收益为T;农民未投保,其农产品全部损失,但获得政府救济2T,故农民的净收益为-W-C1+2T。(3)当政府不支持农业保险,农民投保时,政府减少了支持农业保险的费用G,其净收益为3T;农民的净收益为W-P-C1。(4)当政府不支持农业保险,农民不投保时,与第(2)种情况一样。
从这次博弈的四种结果来看,表面上最优的选择是第(3)种情况,即政府不支持农业保险而农民却投保,此时农民与保险公司的净收益之和最大。然而,如表3分析,若政府不支持农业保险,则保险公司没有开展农业保险的积极性,也就是说,农民无处投保,致使保险合同无法签订。故可行策略只能在(1)、(2)、(4)中选择。当政府支持农业保险,且当W-P-C1>-W-C1+2T,即2W-P>2T时,农民愿意投保,而不是等救济;当-G+3T>T,即2T>G时,政府才愿意支持农业保险,而不是选择直接救济。
从以上的分析可以看到,在农业保险成交前的定价问题非常重要,政府愿意支持农业保险的财政支出G
(四)博弈的结果
从以上分析可以看出,如果农民不愿意投保农业保险,保险公司就无法经营农业保险,政府也就无从支持农业保险,农业保险的发展会十分缓慢甚至停滞;农民如果愿意投保农业保险,但如果没有政府的支持,保险公司的积极性就不高;政府如果支持农业保险,农民也投保,产生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应该是最大的。结合表1、2、3和表4可以看出,在农民不投保、保险公司不经营、政府不支持时的社会得益最小,在农民投保、保险公司经营、政府支持时的社会得益最大。
农业保险的各行为主体既相互独立又相互影响。因此,最优的选择策略是:在农业保险成交前的定价问题解决的前提下,政府持续支持补贴农业保险,保险公司坚持经营农业保险,农民积极投保农业保险并严格遵守保险合同。
三、发展农业保险市场的措施
(一)提高农民文化素质和收入水平
广大农民需要不断的提高自身的文化素质,增强忧患意识和风险防范意识,可消除道德风险,促进农业保险的健康发展;只有大力发展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才有能力进行保险。
(二)保险公司应加大宣传,提高农险承保率
保险公司要在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开发适合农村市场的保险产品,特别是适合新农村的经济和文化发展的产品,扩大农业保险营销范围。重点需要开发设计一些保费低、保障程度高、责任宽的险种,努力加速保单条款的通俗化进程,使农村市场上的潜在需求变为现实的需求。
保险公司可以通过广播、电影、讲座等形式,广泛的宣传保险,帮助农民树立风险保障意识;利用典型案例和发生在农民身边的保险赔付事件,宣传保险的功能,逐步增强农民对保险的客观认识。要通过加强理赔服务创新,简化理赔程序,提高理赔效率,获得农民的支持和参与。保险公司应增设在农村地区的点和人数量,建立完善的农业保险服务体系,扩大农业保险的覆盖面,有利于厘定农业保险保费。
政府应与保险公司一起解决在农业保险成交前的定价问题,对农业保险实施合理的财政支持政策,充分的运用财政、税收等手段支持其发展,协调好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的财税支持分摊问题,切实发挥保险业在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作用。只有建立起合理的利益诱导机制,才能够不断扩大农业保险服务的覆盖面。政府应通过法律确定农业保险的政策属性,对保险主体的行为加以约束。保监会也应对农业保险市场进行必要的监管,引导建立公平的保险销售和索赔机制,以保证保险产品及价格的公平合理,为农业保险发展提供良好的政策软环境。
参考文献:
[1]黄正军、袁杰:《中国农业保险市场失灵的成因探讨》,《社科纵横》2006年第4期。
[2]孙香玉、钟莆宁:《对农业保险补贴的福利经济学分析》,《农业经济问题》2008年第2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