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下半年浙江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免考办理即将开始,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二、课程免考申请登记前,考生须查询核对个人信息(姓名、身份证号、准考证号等)及课程成绩。对有误的个人信息或课程须进行更正。
县(市、区)
准考证号
前四位
现场提交材料地点
丽水市
2501
12月5日
丽水市场囿山路12号303室
2113661
莲都区
2509
丽水莲都区天宁街880—1莲都区教育招考中心四楼414室
2131653
龙泉市
2502
龙泉市华楼街399号教育局招考办
7752109
青田县
2522
青田县教育局4楼401办公室(青田县龙东路32号)
6820487
云和县
2523
5月22日
云和县城北路1号云和县招考中心
5122834
庆元县
2525
庆元县濛洲街222号(庆元县公共服务中心21-009室)
6012022
缙云县
2526
缙云县教育局二楼考试中心
3131152
遂昌县
2527
遂昌县妙高街道新荷路2号313室
8129128
松阳县
2528
松阳县水南街道南环路191-1教育培训大楼七楼712室
8062567
景宁县
2529
景宁县教育局二楼考试中心
5081345
浙江省2023年下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免考办理考生指南
二、办理流程
(一)信息查核更正
2.查核
我的信息-注册信息;我的信息-准考证信息;我的成绩-成绩查询
3.更正
①我的申请-成绩合并申请-新增申请
②填写内容、上传附件
“申请说明”—填写实际申请成绩合并的原因。
“需合并成绩准考证号”—1个原有的有课程成绩需合并的准考证号须填写1条申请,如有数个准考证号,每增加1个准考证号须增加1条申请。同一准考证号只能申请一次。
“证明材料”—身份证或户口本、需合并成绩的准考证及使用该准考证的课程合格证书等的扫描件(或照片),扫描件(或照片)须保证足够像素、能清晰查看其上的各项内容。
“上传附件”—证明材料须打包成ZIP进行上传。1条申请只能上传1个ZIP包,多个上传的,系统只保留最后上传的ZIP包。
“保存并提交”—填写的内容、ZIP包内证明材料等检查确认无误后保存并提交。
③查看申请“状态”,了解申请审核的进度
(3)其他信息有误,考生在浙江省教育考试院自学考试信息网(zk.zjzs.net)自行更正。
4.以下无法在浙江省教育考试院自学考试信息网(zk.zjzs.net)查询到的课程或证书不得办理成绩合并申请,且不计入申请免考要求的合格课程门数。
(1)按规定已失效的“以往通过衔接沟通、主考院校属地化、学分互认等取得的委托考试成绩”的课程;
(2)各类可用于顶替自学考试部分专业课程的证书或证书课程(如“物流职业经理证书”上所列课程等);
(3)全国英语等级考试、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各类证书。
(二)免考申请登记
考生个人信息、课程成绩信息经查核或更正无误后,通过浙江政务服务网或浙里办APP进行免考申请登记。
1.网页免考申请登记
①通过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官网(www.zjzs.net)“最多跑一次”链接
↓
②通过浙江省教育考试院自学考试信息网(zk.zjzs.net)“我的申请-免考申请”链接
(2)信息填报,确认、提交
①阅读“用户须知”,“进入办事”
②在线填表
系统根据准考证号默认考生提交材料的确认机构,有二个或以上准考证号的考生按实际常驻地等情况选定用于免考申请登记的准考证号,避免跨地区提交免考申请材料。数门课程申请免考,“新增一条记录”增加一门课程。
③信息确认、提交
(3)查看办件
提交成功后,可“查看办件”
2.浙里办APP免考申请登记
→
①搜索“免考”,了解办事地点、办事指南后“在线办理”;阅读“用户须知”,“进入办事”
提交成功后,可“查看我的办事”
2.提交的材料
(1)“浙江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免考申请表”
网上申请登记后自行下载打印《浙江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免考申请表》。
(2)“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2002年及以后毕业的,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打印件。
(3)“毕业证书(或学历认证证明)或肄业生、退学生、结业生学历证明”
2002年以前毕业的,提供毕业证书原件及其复印件(或学历认证证明原件及其复印件)(毕业证书或学历认证证明原件经核验后返还)。肄业生、退学生、结业生学历证明原件及其复印件(原件经核验后返还)。
(4)“该毕业证书国家是否承认学历的证明”
外省各类成人高校毕业生,毕业证书上无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验印者,还须提交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开具的关于该毕业证书国家是否承认学历的证明原件及其复印件(原件经核验后返还)。
(5)“本人毕业(肄业、退学、结业)课程成绩表”
由原毕业(或就读)学校或考生档案所在单位档案管理部门出具的签有“此件复自(摘自)XXX同志档案(毕业证书)”字样并盖章的成绩证明原件。成绩证明应具有考生信息、学期、原所学课程名称、学分、学时数、考试成绩等信息。
(6)部分使用证书课程顶替自学考试专业课程的,如物流管理等专业,还须提交相应证书课程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原件经审验后返还)。
三、重点提醒
(二)考生勿将账号、密码等告诉他人或由他人进行课程免考申请操作,以免信息填报错误;考生填写的信息务必真实、准确,确认提交前务必核对无误。否则会导致免考审批不通过。
(三)考生“本人毕业(肄业、退学、结业)课程成绩表”中,“原所学课程”没有注明学时的,按申请免考的自学考试课程的学分乘以18计算学时。“原所学课程”的“成绩”如为等级制(优、良、及格)的,填写成绩时,“优、良、及格”分别填写为“90、75、60”。“成绩”如为“合格”的,填写“60”。
(四)申请免考“00012英语(一)”“00015英语(二)”课程时的注意事项。
1.大学外语等级证书不能用来免考“00012英语(一)”或“00015英语(二)”。
(1)“在线填表”时,“原所学课程”“成绩”需填写“本人毕业(肄业、退学、结业)课程成绩表”中的实际英语类课程名称和成绩;
(2)考生“本人毕业(肄业、退学、结业)课程成绩表”中英语类课程必须有明确的学期区分;
(3)申请免考“00012英语(一)”或“00015英语(二)”时,原所学课程应达到规定的学期数及成绩:
①申请免考“00012英语(一)”的,2个学期或以上,成绩及格(60分)或以上;
②申请免考“00015英语(二)”的,3个学期或以上,成绩及格(60分)或以上;
③同一学期有二个或以上英语课程合格成绩的,审核时只作为具备了一个学期的成绩。
3.考生“本人毕业(肄业、退学、结业)课程成绩表”中原所学英语课程未注明学时的填写
(1)申请免考“00012英语(一)”,“原所学课程”“成绩”填两个学期的即可,学时各填“63”;
(2)申请免考“00012英语(二)”,“原所学课程”“成绩”填三个学期的即可,学时各填“84”。
(五)申请免考其他课程时的注意事项。
“原所学课程”与申请免考的“免考代码/课程”须对应,即学的什么课程免考什么课程,同时,不能申请免考允许顶替的课程。请考生务必填写正确,否则会审批不通过而可能影响毕业申请。
1.如“原所学课程”为“中国近现代史纲要”,则申请免考的“免考代码/课程”只能填写“03708中国近现代史纲要”,不能填为其他课程。以此类推。选择“免考代码/课程”错误,申请免考的课程将不予同意免考,请考生务必选择正确。
2.如“原所学课程”如为“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免考代码/课程”只能填为“03707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不能填为“12656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以此类推。
(六)毕业申请时使用各类可用于自学考试的证书或证书课程(如“物流职业经理证书”上所列课程等)、或全国英语等级考试证书、或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证书等来顶替自学考试课程,被顶替的自学考试课程无需申请免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