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大学2024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章程

第一条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保证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23〕3号),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招收硕士研究生旨在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第二章招生类别

第三条硕士研究生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

全日制研究生是指符合国家研究生招生规定,通过研究生招生考试或者国家承认的其他入学方式,被具有实施研究生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或其他高等教育机构录取,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学校规定年限内,全脱产在校学习的研究生。

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考试招生依据国家统一要求,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

第四条硕士研究生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

第三章招生专业

第六条招生专业目录中专业代码第三位为“5”或“6”的专业为专业学位专业(领域),第五位为“Z”的专业为我校自主设置的学科专业,第五位为“J”的专业为交叉学科专业。

招生专业目录中专业名称后注明“非全日制”的,为非全日制招生专业,未注明的为全日制招生专业。

第四章招生计划

第七条我校2024年预计招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6200人、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1300人,最终招生人数以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各专业拟招收推免生和直博生人数以“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最后确认的录取人数为准。

第八条我校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的招生人数为考试招生计划人数,不含推免生人数和部分专项计划招生人数。考试招生人数将根据国家下达至我校的招生计划、推免生接收人数及各专业报考情况作适当调整。

第五章报考条件

第九条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学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4.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校级研究生主管部门)同意。

第十条报名参加以下专业学位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一)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九条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

(二)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人员可报考)。

(三)报名参加工商管理(MBA方向)、公共管理、工程管理硕士中的工程管理[代码为125601]和项目管理[代码为125602]、旅游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九条中第(一)、(二)、(三)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四)报名参加工商管理(EMBA方向)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6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有9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五)报名参加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2.报考人员须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全日制(五年一贯制)临床医学或口腔医学本科应(往)届毕业生,研究生入学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同时符合国家规定的临床医师资格证报考条件以及山东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报考条件。已经获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的人员原则上不得报考。

3.报考专业与本科所学专业应相同或相近。其中,临床医学本科毕业证书与学士学位证书专业为“临床医学”的考生,可报考临床医学专业学位[代码为1051]任一专业;本科毕业证书与学士学位证书专业为儿科学、精神医学、眼视光医学、麻醉学、医学检验、医学影像学、放射医学等具体专业的考生,仅可报考与本科专业对应的临床医学专业学位专业。具体报考要求,请查看我校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第十一条报名参加非全日制专业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为定向就业的在职人员。

第十二条我校部分专业对考生报考另有其他要求,具体报考要求见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部分专业按方向招生,分列招生计划,复试时将按方向分别确定参加复试人选。按方向招生的专业,均在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备注中进行了注明,考生报考时请注意选择研究方向。

第十三条凡按规定可接受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的学科(类别)、专业(领域)均可接收推免生。推免生招录办法将根据国家规定另行通知。已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THE END
1.山东大学2024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章程(二)材料审核 1.考生在网上报名的同时,须将以下报名申请材料电子版上传到报名系统。 (1)《山东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简况表》,内容包括个人学习、工作及学术研究的简要经历等。 (2)攻读博士学位科研计划书。主要阐述本人在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拟从事的研究方向、研究方法、创新点及预期成果等,科研计划书不少于3000https://yz.sdu.edu.cn/info/1016/5757.htm
2.中国科学技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安徽省立医院(二)达到山东大学公布的分数线并通过资格审查以及签署《脱产学习协议书》的考生可参加复试,学校根据外语考试成绩、复试成绩及综合素质,择优录取。 (三)复试:按照报考学院(网站及联系信息后附)公布的复试方案进行。 (四)招生名额:具有2019年在职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专业学位博士招收资格的导师原则上限招1人,招生总规模不https://www.ahslyy.com.cn/mz/info_82_itemid_75656.html
3.山东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第五条 考生可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或“山东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查看我校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第六条 招生专业目录中专业代码第三位为“5”或“6”的专业为专业学位专业(领域),第五位为“Z”的专业为我校自主设置的学科专业,第五位为“J”的专业为交叉学科专业。 https://www.luwen.cn/ky/news_bkzn/13712.html
4.第二学位部分学校只向本校学生和双一流高校本科生招生。第二学位的目的是为尽快培养出一批国家急需的知识面宽、跨学科的高层专门人才,与培养研究生的方式相辅相成,更好地适应经济发展需要。根据学位〔2019〕20号,第二学士学位取消[2]。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高等学校学生学籍学历电子注册办法>的通知(教学[2014]11号)》http://baike.soso.com/v7572449.htm
5.论坛实录第四届法治政府研究方阵高端论坛顺利召开会副会长周佑勇教授,西北政法大学教授、中国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副会长王周户教授,西南政法大学行政法学院院长、中国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副会长谭宗泽教授,山东大学(威海)法学院院长肖金明教授,武汉大学教育科学研究院党委书记、院长彭宇文教授,中国政法大学科研处副处长、《行政法学研究》副主编王青斌教授,东南大学法学院https://gsfxh.cn/news.php?id=1823
6.山东大学(威海)2025,2024,2023历年招生简章招生计划二、山东大学(威海)2024年本科招生办公室咨询方式 三、山东大学(威海)2024年学院各专业招生咨询方式一览表 一、山东大学(威海)2024年招生要点 一、统筹布局 融合发展 异地办学的示范性校区 山东大学威海校区由教育部于1984年批准成立,是教育部直属重点综合性大学、“211工程”“985工程”学校、世界一流大学 建设高校https://m.gaokao.cn/gk-mb/124/1219
7.山东大学2019年在职申请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博士专业学位招生简章(一)学校在职申请医学博士专业学位仅限临床医学、口腔医学范围内的学科专业,招生导师仅限本简章中列出的导师(见附件 1 招生目录)。 (二)课程学习及学位授予要求 考生正式录取后,学习年限一般为 3 年。申请者应达到《山东大学临床医学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培养方案》、《山东大学口腔医学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培养方案》要求https://3g.jobmd.cn/company/jobs/226679.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