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深入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加强基础学科拔尖创新人才选拔培养,经教育部批准,武汉大学开展基础学科招生改革试点(简称“强基计划”),探索多维度考核评价模式,选拔一批有志向、有兴趣、有天赋的青年学生进行专门培养,为国家重大战略领域输送后备人才。
一、招生对象及报名条件
在武汉大学安排强基计划招生的省份,符合2024年普通高考报名条件,理想信念坚定、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具有社会责任感和使命感、人格健全、身心健康、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对所报考的基础学科有志向、有兴趣、有天赋,以及强烈的专业兴趣、科研志向和吃苦耐劳的精神,有志于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且综合素质优秀或基础学科拔尖的高中毕业生均可申请报名。
申请报名考生分为以下两类:
第一类:综合素质优秀、高考成绩(不含任何政策加分,下同)优异的考生。
第二类:基础学科拔尖,在中国数学奥林匹克、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中国化学奥林匹克、全国中学生生物学竞赛、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等五项学科竞赛中获得全国决赛二等奖及以上的考生。
二、招生专业及计划
具体分省招生计划以武汉大学强基计划报名平台公布为准。
三、报名方式与选拔程序
(二)考生参加全国统一高考
(三)考生确认
(四)入围学校考核测试办法
1.对于第一类考生,高考成绩须达到生源省第一批本科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参照该省份确定的部分特殊类型相应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下同;以下简称一本线),按照不超过武汉大学在生源省强基计划各专业招生计划的5倍,依据考生高考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入围学校考核测试名单(末位同分同入围),宁缺毋滥。报考了多个专业的考生,将以“高考成绩优先”原则确定入围学校考核测试的唯一专业。
2.对于第二类考生,只要其高考成绩达到生源省一本线,即破格入围武汉大学考核测试,不占用第一类考生入围名额。报考了多个专业的考生,以填报的第一专业为入围学校考核测试的唯一专业。
(五)学校考核测试
武汉大学考核测试分为体育测试、综合能力测试两个环节,详细考核测试方案在入围考生报名参加测试前公布。武汉大学考核测试原则上将于2024年7月1日前完成。
2.综合能力测试分专业进行。主要以“对专业学科有志向、有兴趣、有天赋,立志于为国家发展做重大贡献”为标准,结合考生综合素质档案,重点考查学生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归纳演绎等思辨能力以及对科学研究的兴趣等,综合能力测试满分100分,考核方式为笔试和面试。
如遇不可抗力因素,招生流程所作调整,将另行通知。
(六)录取办法
武汉大学将以考生综合成绩为依据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1.考生综合成绩合成办法
综合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2.确定录取名单
对于第一类考生,根据武汉大学在生源省强基计划的招生计划,分省分专业按综合成绩高低择优确定强基计划拟录取名单(考生综合成绩同分时,学校综合能力测试成绩高者优先)。
对于第二类考生,综合成绩达到同省第一类考生最低录取分数线的,按学校综合能力测试成绩高低择优确定录取名单,所需计划不占各省第一类考生名额。
拟录取名单于7月5日前经学校普通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批准后报各省级招办审核,并办理录取手续。
武汉大学分省分专业录取标准将在学校本科招生网进行公示。被正式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本省(区、市)后续高考志愿录取;未被录取的考生可正常参加本省(区、市)后续各批次高考志愿录取。
四、培养方案
(一)强基计划录取入校的学生实行单独编班、小班制教学,设置首席教授,实施烛光导航工程,安排知名教授“一对一”指导学生的学习及科研活动。
(二)学校将对强基计划学生实行阶段性考核及动态分流补入机制。本科二年级末,组织专家对强基计划学生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学生分流到同专业普通班,空缺人数可由学习成绩优异、表现突出的同专业普通班学生申请转入。强基计划学生完成规定的本科阶段有关课程,达到转段要求后,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直接转入研究生阶段培养。
(四)学校将多渠道增加强基计划学生国际交流学习机会,优先保证强基计划学生出国交流经费需求;突出能力培养,培养具有国际一流水平的基础学科领域拔尖人才,并在奖学金评定等方面予以优先考虑。
(五)学校将积极探索人才培养改革创新举措,树立标杆。为每名“强基计划”录取学生建立人才成长档案,跟踪培养发展情况,根据质量监测和反馈信息不断完善培养方案和培养模式。加强对学生的就业教育和指导,积极为关键领域输送高素质后备人才。
五、其他说明
(三)强基计划录取学生入学后本科学习期间不得转专业。强基计划学生退出和补入按学校有关规定执行,对于学业考核未达到强基计划培养要求或按规定需要退出的学生,应退出强基计划,转入本专业普通班就读。
(四)如组织线下考试,考生来校参加考核测试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考生需缴纳考试费。
(五)学校未委托任何个人或中介组织开展强基计划等考试招生有关工作,不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活动。
六、监督保障机制
(一)武汉大学强基计划招生工作在武汉大学普通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武汉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具体工作的组织和实施。学校在实施本简章的过程中做到招生信息公开、选拔方法公平、录取标准公示、录取结果公正。
(三)武汉大学强基计划招生工作接受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并接受社会监督。
七、咨询方式
武汉大学招生办公室
地址:武汉大学本科生院楼南205、206室
各培养学院:
文学院:027-68754306(李老师)
历史学院:027-68753812(王老师)
哲学学院:027-68755947(程老师)
数学与统计学院:027-68752958(胡老师)
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027-68752993(徐老师)
化学与分子科学学院:027-68755181(何老师)
生命科学学院:027-68752756(吉老师)
基础医学院:027-68759311(李老师)
电子信息学院:027-68756566(教学办)
八、本简章由武汉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山东大学2024年强基计划招生简章
山东大学是一所历史悠久、学科齐全、实力雄厚、特色鲜明,在国内外具有重要影响的教育部直属重点综合性大学,是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服务教育强国建设,提高人才自主培养质量,根据教育部《关于在部分高校开展基础学科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等文件要求,经批准,我校2024年继续开展基础学科招生改革试点(也称“山东大学强基计划”),选拔一批有志向、有兴趣、有天赋的青年学生进行本硕博衔接培养,为国家基础学科和重大战略领域输送后备人才。
二、招生专业
注:具体招生计划见强基计划报名平台
已报名考生须在6月12日至20日通过强基计划报名平台确认是否参加学校考核(以下简称“校考”),且须签订《山东大学2024年强基计划考生承诺书》,否则不予入围。
对于确认参加学校考核又无故放弃的考生,我校将通报生源省份考试招生机构并如实记入诚信档案。
(四)确定校考入围考生
对于已确认的第一类考生,其高考成绩须达到所在省份第一批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简称“一本线”,合并本科批次省份参照部分特殊类型招生最低录取控制线执行,下同)上50分,对于高考成绩满分不是750分的省份,按比例折算。我校依据“高考成绩优先、遵循考生志愿”的原则,按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数的5倍,确定各省入围校考人选及其唯一入围专业(如有末位同分考生,均可入围);高考数学成绩为148分及以上的考生可满足其第一专业志愿入围。
对于已确认的第二类考生,其高考成绩达到所在省份一本线,由学校审核通过后即可入围,且不占第一类考生的入围名额。
(五)校考
我校于7月3日前组织校考,包括笔试、面试和体质测试。
1.笔试和面试
面试重点考查学生的综合素质、创新能力、兴趣志向、科研潜质和科学精神等,满分100分,分专业进行。采取专家、考生“双随机”抽签的方式,测试全程录音录像。考生综合素质档案作为重要参考。
第二类考生单独组织考核,具体办法与测试方案一并公布。
2.体质测试
考生须在50米跑、立定跳远、坐位体前屈等3个项目中选择2项进行测试,执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中高三评价指标的及格标准,2项均达到及格标准即为体质测试合格,测试结果不计入校考成绩,测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因身体原因无法参加体质测试的考生,凭三级甲等及以上医院证明向学校申请免测,申请通过者可予以免测,视为合格。
3.校考成绩折算办法
校考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满分100分。
校考成绩未达到60分的考生不予录取。详细测试方案将在入围考生名单确定后公布,如遇不可抗力因素,招生流程所作调整,将另行通知。
1.综合成绩折算办法
综合成绩=高考成绩(换算成百分制)×85%+校考成绩×15%
对于第一类考生,根据考生入围专业和我校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按综合成绩由高至低确定强基计划预录取名单。对综合成绩相同的考生,依次比较校考成绩、高考语文加数学成绩、高考语文成绩、高考外语成绩,择优录取。
对于第二类考生,综合成绩达到所在省份第一类考生最低录取分数线的,予以录取并满足其专业志愿,所需计划不占已公布的各省强基计划名额。
学校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按招生计划审定强基计划预录取名单,并报各省级招办审核,办理录取手续。
我校于7月5日前公布录取名单并公示录取标准。被正式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本省(区、市)后续高考志愿录取;未被录取的考生可正常参加本省(区、市)后续各批次高考志愿录取。
我校强基计划按照“3+1+X”模式进行本硕博衔接培养,单独编班,单设培养方案,进行阶段性考核与动态调整。其中,“3”是指3年的本科培养阶段,包括通识教育、专业教育、实践环节等;“1”是指1年的本研衔接阶段,针对本学科领域以及国家重大战略需求设计对应的衔接课程模块,学生可在导师(组)指导下修读其中一个模块;“X”是指研究生培养阶段,学生主要在强基计划所在基础学科专业进行培养,部分学生也可根据培养方案在高端芯片与软件、智能科技、新材料、先进制造和国家安全等关键领域以及国家人才紧缺的人文社会科学领域进行学科交叉培养,实行弹性学制,基本学制4-6年,符合博士学位授予要求的将授予博士学位,达到相应条件可申请提前毕业。本研衔接专业范围见各强基计划招生专业培养方案,具体专业招生名额以当年度学校公布的工作方案为准。
学校对强基计划学生配备一流的师资和一流的学习条件,创造一流的学术环境与氛围,实行导师制、小班化等培养模式,畅通成长发展通道。对学业优秀的学生给予奖励,并在学术交流、公派留学方面给予专项经费支持,同时为强基计划学生分阶段颁发荣誉证书。
各招生专业培养方案详见山东大学本科生院网站。
3.强基计划录取的考生入学后原则上不允许转专业。
4.选拔测试期间,考生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入围校考的家庭经济困难考生可向我校提出申请,我校可酌情提供保障性路费和住宿补贴。
1.我校强基计划招生工作在山东大学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本科招生办公室负责具体工作的组织和实施。我校在实施本简章的过程中做到招生方案公开、选拔方法公平、录取标准公示。
3.我校强基计划招生工作接受山东大学纪检监察机构全程监督,并接受社会监督。
七、联系方式
山东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
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山大南路27号
邮编:250100
传真:0531-88564787
阳光高考信息平台:gaokao.chsi.com.cn
本简章由山东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中国农业大学2024年强基计划招生简章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提高人才自主培养质量,着力造就拔尖创新人才,根据《关于在部分高校开展基础学科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教学[2020]1号)等文件要求,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加强基础学科拔尖创新人才选拔培养,我校2024年继续开展基础学科招生改革试点,探索多维度考核评价模式,选拔一批有志向、有兴趣、有天赋,有强烈的专业兴趣、科研志向和吃苦耐劳精神的青年学生进行本研衔接培养,为国家重大战略领域输送后备人才。
一、领导机构
我校强基计划招生由学校普通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由招生办公室组织和实施。
二、招生对象及报名条件
第一类:高考成绩优异的考生。
三、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
2024年中国农业大学强基计划招收专业为:生物科学、生物育种科学(含植物育种、动物育种两个方向),考生可填报一至二个专业志愿,并填报是否服从专业调剂。非高考综合改革省份招收理工类考生;高考综合改革省份选考科目为物理、化学必选。
我校强基计划面向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福建省、江西省、山东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广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重庆市、四川省、云南省、陕西省、甘肃省等省(区、市)招生。分省招生计划以我校强基计划报名系统公布为准。
四、报名方式与选拔程序
(二)考生参加统一高考
(三)考生确认环节
(四)入围校考办法
6月27日前,我校在确认参加校考的考生范围内公布入围高校考核名单。对于第一类考生,须达到第一批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参照该省份确定的相应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依据高考成绩(不含任何政策加分)从高到低排序,按我校分省招生计划数的5倍确定各省入围高校考核考生名单(末位同分考生全投);对于第二类考生,高考成绩(不含任何政策加分)达到第一批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参照该省份确定的相应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即可入围学校考核。
(五)高校考核方式
7月1日-7月2日进行学校考核(含笔试、面试和体质测试)。如遇不可抗力因素,招生流程所作调整,将另行通知。
1.笔试:主要考察考生生物、物理、化学等学科的基础知识、基础理论、基础能力。笔试满分为50分。
2.面试:主要考察考生思想品德、综合素质、创新能力、兴趣志向、科学潜质等方面,考生综合素质档案作为面试参考材料。面试采取专家、考生“双随机”抽签的方式,测试全程录音录像,满分为50分。
3.体质测试:测试项目包括身高/体重(BMI)、肺活量、立定跳远、坐位体前屈、50米跑。学生因病或残疾向学校申请免予体质测试的,须提交三级甲等医院证明。
4.学校考核成绩折算办法
高校考核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
综合成绩=高考成绩(不含任何政策加分)×85%+高校考核成绩×(当地高考满分值/100)×15%
对于第一类考生,根据考生填报志愿和所在生源省份强基计划的招生计划,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排序确定强基计划预录取名单。对于综合成绩相同的考生将依次比较高考总成绩(不含任何政策加分)、语文、数学、外语、理科综合科目的成绩;高考综合改革省份以高中学业水平等级性考试中物理、化学、生物三科中最高成绩作为理科综合的成绩。同等情况下根据体质测试结果优先录取。
对于第二类考生,综合成绩达到所在省(区、市)第一类考生最低录取分数线的(所有拟录取考生的最低分数线,不区分专业),予以录取(不占所在省份强基计划招生计划)。
中国农业大学普通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按招生计划审定强基计划预录取名单,并报各省级招办审核,办理录取手续。
我校于7月5日前公布录取名单并公示录取标准。被正式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本省(区、市)后续各批次高考志愿录取;未被录取的考生可正常参加本省(区、市)后续各批次高考志愿录取。
五、培养方案
依托中国农业大学优秀的师资力量,从本科开始实行导师制、小班化、本研衔接培养,单独制定培养方案。
(一)本研衔接培养
强基计划学生采用本研衔接培养。本科培养和研究生培养打通,本科阶段可以提前修读研究生课程,同时进入实验室开展科研工作。研究生阶段既可在本学科深造、也可探索学科交叉培养;根据学生所选研究方向,达到毕业要求者获得相应学科学位。
(二)阶段性考核和分流补入办法
强化对强基计划学生学业的过程性追踪,实施多阶段动态调整机制。阶段考核不合格者,转入相应专业普通班学习;产生的空额从校内择优补入。考核合格者可转入研究生阶段学习。
(三)激励机制
设立专项资金,用于支持强基计划学生在读阶段开展自主科研创新项目、学科竞赛及社会实践等活动。设立专项奖学金,奖励优秀强基计划学生。强基计划学生研究生阶段优先推荐参与国家留学基金委博士生联合培养计划。
(四)育人平台
六、其他说明
(一)关于学生综合素质档案。已建立省级统一信息平台的省份,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直接上传至强基计划报名系统。尚未建立省级统一信息平台的省份,由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汇总本地各中学报考学生的综合素质档案后,统一上传至强基计划报名系统。
(三)强基计划学生入学后一般不得调整专业,退出强基计划的学生原则上不得再转专业。
(四)强基计划学生本研衔接专业范围见我校强基计划招生专业培养方案,专业具体招生名额以当年度学校公布的工作方案为准。
(五)选拔测试期间,考生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入围高校考核的家庭经济困难考生可向我校提出申请,我校可酌情提供保障性路费和住宿补贴。
(六)学校未委托任何个人或中介组织开展强基计划等考试招生有关工作,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营利性培训活动。
七、监督保障机制
(一)我校在实施本简章的过程中做到招生方案公开、选拔方法公平、录取标准公示。
八、咨询方式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清华东路17号中国农业大学
邮编:100083
九、本简章由中国农业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大连理工大学2024年强基计划招生简章
为全面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深入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根据《关于在部分高校开展基础学科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教学〔2020〕1号)等文件要求,大连理工大学2024年继续开展基础学科招生改革试点(也称“大连理工大学强基计划”),选拔一批有志向、有兴趣、有天赋的青年学生进行专门培养,为国家重大战略领域输送后备人才。
第一类:高考成绩优异的考生;
我校强基计划招生专业为数学与应用数学、应用物理学、工程力学、应用化学、生物工程,在高考改革省份选考科目要求为“物理+化学”,具体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详见我校强基计划报名系统,考生身体条件须符合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
考生报考我校强基计划时,不能兼报其他高校;报考时可填选不超过5个专业志愿,并可填选是否服从专业调剂。
(二)考生参加全国统一高考。
(四)校考入围办法
1.第一类:高考成绩优异的考生
考生的高考文化课成绩(不含政策性加分,下同)不低于考生所在省份高考满分(不含政策性加分,下同)的75%。根据考生高考文化课加权成绩、强基计划填报专业志愿和强基计划分省分专业计划4倍数,按照“专业志愿优先”原则,依次确定入围考生名单及入围专业(末位同分者同时入围)。考生入围专业一经确定,在学校考核及录取期间不得更改。高考文化课加权成绩计算公式如下:
高考文化课加权成绩=高考文化课成绩+数学单科成绩*N(其中:数学与应用数学专业N=0.5;应用物理学和工程力学专业N=0.2;应用化学、生物工程专业N=0)
对于高考单科成绩特别优秀的考生,满足高考文化课成绩不低于考生所在省份高考满分的75%条件时,如按上述规则未能入围,在其高考单科成绩符合所报专业破格入围条件和要求时,可破格入围,入围专业为各科目对应专业。各专业对高考单科成绩的破格入围条件和要求如下:
数学与应用数学专业要求数学科目成绩不低于145分;
应用物理学专业和工程力学专业在高考改革省份要求物理科目成绩不低于97分且高考文化课加权成绩处于分省分专业计划4-6倍(含6倍)之间,在非高考改革省份要求数学科目成绩不低于145分;
应用化学专业和生物工程专业在高考改革省份要求化学科目成绩不低于97分且高考文化课加权成绩处于分省分专业计划4-6倍(含6倍)之间,在非高考改革省份要求数学科目成绩不低于145分。
考生经过审核具有相应资格后即可入围,入围专业为考生第一志愿填报专业。
(五)高校考核
1.面试:满分100分,采取专家、考生、试题“三随机”抽签的方式,测试全程录像。重点考察学生的“好奇心、探究欲、问题意识、质疑精神、意志品质”等因素,主要涵盖理想信念、思想品德、科研兴趣、人文素质、知识结构、思辨能力、逻辑能力、创新思维、心理状况等方面内容。将针对考生综合素质档案中学习热情、创新能力、社会公益等方面客观记录进行深度了解,并在评分时予以综合考量。
2.体质测试:重点考察学生身体素质情况,为达标性测试,如未达标则面试成绩作废,不予录取。每人须完成两个项目测试,其中立定跳远为男女生必测项目,此外男生实心球或引体向上选测一项,女生实心球或一分钟仰卧起坐选测一项,测试标准见附件1、附件2。
3.考核成绩:考生体质测试的必考和选考项目均达标,以面试成绩作为高校考核成绩,高校考核成绩低于60分,则考核不合格,不予录取。
综合成绩=高考文化课成绩/高考文化课满分*850+校考成绩/校考满分*150
2.确定预录取名单
(1)对于第一类考生,根据强基计划分省分专业计划,按照考生入围专业和综合成绩由高到低顺序确定预录取资格,考生校考入围专业即为预录取专业,不再进行调剂。如综合成绩相同,优先录取高考文化课成绩高者,再相同,依次为“数学”“外语”“语文”成绩高者。
(2)对于第二类考生,综合成绩达到同省份第一类考生最低录取分数线的,予以预录取,考生第一志愿填报专业即为预录取专业。
(3)我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按招生计划审定强基计划预录取名单,并报各省级招办审核,办理录取手续。
(4)我校将于7月5日前公布录取标准,考生可在报名平台查询本人预录取情况。被强基计划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本省份后续高考志愿录取;未被录取的考生可正常参加本省份后续各批次高考志愿录取。
(5)原则上各省份强基计划分专业招生计划一经公布不做调整。
四、培养特色
大连理工大学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以构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教育体系和一流大学研究型人才培养体系为引领,以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为导向,以提升拔尖创新人才培养能力为核心,以统筹设计本-硕-博紧密衔接的培养方案为举措,以培养数学、物理、化学、力学、生物等基础学科拔尖创新人才为目标,为国家培养引领未来、科技创新、符合战略新兴产业需求、服务经济转型升级等需要的高精尖人才。
1.实施个性化人才培养。对强基计划专业实施“一班一策略、一人一方案、一生一导师”举措,全面实行“小班化、个性化、导师制”培养模式。按专业设置小班化管理,按学生定制个性化培养方案,按每生配备具有博士生指导资格的教师担任导师。为每名学生建立成长档案,全程跟踪培养发展情况。
2.强化基础学科能力培养。统筹设计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信息、外语和通识教育等课程体系,为强基计划专业的学生夯实基础学科知识并提高综合素质。
3.保障科研和创新不断线。强基计划的学生本科一年级即可进入导师的实验室,参与导师的科研项目,由导师指导参加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或科研训练计划。实现科研创新训练项目、本科毕业论文和硕士、博士研究内容的有效衔接。学校所有教学和科研实验室向强基计划的学生免费开放。
4.提升科教协同育人水平。与科研院所进行深度合作和协同育人,提升与科研院所协同育人的科研平台、学校的国家和省级重点实验室、协同创新中心、重大科研项目平台等科研资源与教学资源协同育人的成效。
5.拓宽学生国际化视野。依托学校中外一流大学“同窗友情”育成计划和“公共外语教学改革”计划,优先安排强基计划的优秀学生赴国外留学和交流学习,培养新时代高素质国际化人才。
6.推行本硕博衔接化培养。符合培养要求的强基计划学生实行“3+1”本科、“3+1+2”本硕衔接、“3+1+4”本博衔接的培养。进入研究生阶段后,学生主要在强基计划所在基础学科专业进行培养,部分学生也可根据培养方案在高端芯片与软件、智能科技、新材料、先进制造和国家安全等关键领域进行学科交叉培养。本研衔接专业范围见各强基计划招生专业培养方案,具体专业招生名额以当年度学校公布的工作方案为准。
7.建立鼓励奖励激励机制。对强基计划的优秀学生,设定专门的奖学金和学术交流基金,鼓励学生参加国内外学术交流会议和学科竞赛。
8.形成分流退出考核制度。对不适合在强基计划班继续学习的学生分流到普通专业学习,对普通专业的优秀学生可选拔进入强基计划班学习。
(一)关于学生综合素质档案。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于6月26日前将入围考生的综合素质档案统一上传至我校强基计划报名系统。
(三)强基计划录取考生入学后原则上不得转入我校强基计划招生专业范围之外的专业就读。
(四)强基计划选拔测试期间,考生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五)我校未委托任何个人或中介组织开展强基计划等考试招生有关工作,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营利性培训活动。
(一)我校基础学科招生改革试点招生工作在大连理工大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大连理工大学本科生招生办公室负责具体工作的组织和实施。我校在实施本简章的过程中做到招生方案公开、选拔方法公平、录取标准公示。
(三)大连理工大学基础学科招生改革试点招生工作接受大连理工大学纪检监察机构全程监督,并接受社会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