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有不断的学习,不断地努力提升自己,才会让你生活的更惬意
山东第一医科大学(原泰山医学院)源于1891年创办的华美医院医校,1903年在华美医院医校基础上组建共合医道学堂,即后来的齐鲁大学医学院,1952年齐鲁大学医学院与创办于1932的山东医学院合并组建新的山东医学院(校址在济南)。1970年山东医学院与山东中医学院合并为山东医学院,搬迁至泰安市新泰县楼德镇(济南设留守处),1974年建立山东医学院楼德分院,1979年山东医学院楼德分院迁至泰安市区,改名为山东医学院泰安分院,1981年经国务院批准,山东医学院泰安分院更名为泰山医学院。
山东第一医科大学(原泰山医学院)成人高等教育创办于1984年,在坚持“保证质量、积极改革、稳步发展”为办学宗旨的基础上,积极适应成人高等教育发展的新形势和新要求,注重内涵建设,积极拓展办学领域,社会影响力不断扩大,逐步形成了学历教育和继续教育培训并进的多层次、多渠道办学体系。
录取办法:考生参加全国成人高考,成绩合格者,按规定择优录取。
学费标准:根据山东省高等学校成人(网络)教育学费备案表规定:所有专业每生每学年3200元,学费按学年收取。
发票领取:学校财务处负责为缴费学生提供山东省财政厅统一印制的“山东省非税收入缴款书”。学生通过函授站缴费的,缴费票据打印后交由继续教育学院统一寄往各教学点,学生可自行到教学点领取。校本部个人缴费的学生,经继续教育学院函授部核实信息后,可到泰山医学院财务处收费科领取“山东省非税收入缴款书”。
重要提示:本简章在执行过程中,如遇政策调整,按教育部和山东省教育厅新政策执行;按照教育部规定,自2016年起,医学类业余专业必须在校本部进行集中面授学习和考试,完成全过程培养;考生报考咨询应到校本部或学校备案函授站点,除此之外,学校不设任何招生代理点。
毕业待遇:完成教学计划规定课程,成绩合格者,颁发相应的本、专科毕业证书,国家承认学历。本科毕业生符合条件的,可申请授予学士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