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潍坊市委党校(潍坊市行政学院、潍坊社会主义学院)是市委领导的培养党的领导干部的学校,是市委的重要部门,是培训党的领导干部的主渠道,是市委开展思想理论建设的重要阵地,是市委、市政府的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机构和重要智库。为集聚更多优秀人才,提高党校办学质量,现向社会公开招聘教研岗位博士研究生。
一、招聘计划
根据学科建设需要,拟面向2024年9月30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博士研究生,公开招聘党校教师1名,中级专业技术岗位。专业要求:哲学门类、经济学门类、法学门类(限法学一级学科、政治学一级学科、社会学一级学科、马克思主义理论一级学科)、文学门类(限中国语言文学一级学科)、管理学门类(限公共管理一级学科)。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公开招聘岗位一览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具有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坚定信念,忠诚于马克思主义,服从组织安排,热爱党校教育事业,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三)马克思主义理论功底扎实,熟悉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专业知识丰富,注重调查研究,勇于理论创新,具有较强的教学培训、科学研究、决策咨询能力。
(四)学风严谨,品德高尚,学为人师,行为世范,诚实守信,遵规守纪。
(五)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
(六)年龄45周岁以下(1978年4月1日以后出生)。
(七)身体健康,吃苦耐劳,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良好的心理素质。
(九)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
报名材料包括(以下所有材料请发送电子版本进行报名,原件及复印件须在现场资格审核时提供):
2.初步审查
对报名人员进行线上资格初审,确定获得面试资格人员。
3.现场资格审核
4.确定面试人员
(三)面试
根据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面向博士研究生的招聘采取简化程序直接面试的方式组织,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面试分为试讲和答辩。
试讲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专业理论功底、语言表达、授课艺术、形象仪表等方面的素质。答辩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专业理论素养、科学研究能力及培养发展潜质等。答辩的流程为:个人学术陈述、专家提问、答辩回复、专家评议评分等环节。
面试总分为100分,试讲、答辩分别按百分制打分并计算平均分(分别去掉每个测评要素的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试讲按照60%的比例,答辩按照40%的比例计算面试成绩。试讲成绩、答辩成绩、面试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通过校(院)官网公告栏对外公布。
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70分,招聘岗位如出现应聘人员面试成绩均低于合格分数线的情况,则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同一招聘计划应聘人员出现面试成绩并列的,按试讲成绩由高到低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如试讲成绩也相同,可采取加试的方式确定。
(四)考察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组织考察。成立考察体检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体检工作。
对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体检由单位统一组织,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
对自动放弃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按照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聘用
根据考试的综合得分和考察、体检结果,校(院)委会研究决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在校(院)网站通知公告栏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无异议的,报市委组织部备案,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定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四、待遇和保障
1.聘用人员纳入财政拨款事业编制,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工资、津贴等薪酬待遇。
2.在科研方面,对博士人才优先给予政策支持和经费保障。
3.对在潍坊市区无房的聘用人员,免费提供一年市委党校校内人才公寓。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博王德坤
地址:山东省潍坊市昌乐县宝通街669号
邮编:262406
五、其他
未尽事宜,按照国家、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执行。
本简章由中共潍坊市委党校(潍坊市行政学院、潍坊社会主义学院)负责解释。
中共潍坊市委党校
2024年3月27日
原文标题:中共潍坊市委党校(潍坊市行政学院、潍坊社会主义学院)2024年博士研究生招聘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