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名采取网上报名并在招聘单位现场确认的方式进行。
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所学专业必须与所报岗位要求的专业一致,必须使用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报考,须经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并出具书面证明。
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数达不到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及其以上的,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计划。取消招聘计划岗位的报考人员,可自愿到聊城市人民医院人事处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计划岗位。
2.现场确认与资格审查
对进入考试范围的人员要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由医院负责组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须本人参加,不得他人代替。
现场确认地点:聊城市人民医院科技楼六层报告厅。
(1)应届毕业生报考需提交以下证明材料
①身份证、报到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执业资格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1份);
②考生尚未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需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尚未取得报到证的,需提供就业协议书(需填写姓名一栏);
③1寸照片2张并粘贴于身份证复印件的空白处,要求与网络报名的照片为同一底版;
④考生还需打印“网报信息确认单”,以及填写在本页面下载的“考生递交材料承诺书”,连同前述各项材料的复印件,按以下顺序排列装订:网报信息确认单、考生递交材料承诺书、身份证、报到证(或就业协议书)、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或就业推荐表)、资格证书(或成绩单)。
(2)其它注意事项
①硕士岗位的专业要求为二级学科,如“内科学(心血管病方向)”等,而考生的毕业证只写有一级学科名称“内科学”,遇到此种情况,请考生提供由毕业学校开具的证明材料,注明考生所学专业的二级学科名称,并提供学位论文(原件)以及论文封面的复印件1份。
②逾期未进行资格审核、现场确认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4.报考人员应对自己所提交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诚实应聘。凡提供虚假报考材料、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考试资格、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等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报考人员,将取消应聘资格。对通过考试等环节已聘用人员,一经查实,即予解除聘用合同。
5.护理本科生的报名、资格审查,分别在山东大学医学院、青岛大学医学院、潍坊医学院、泰山医学院、济宁医学院、滨州医学院等医学院校现场进行,由医学院校协助医院发布招聘公告,并组织实施,考生的证件、证明材料审查及注意事项同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