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国公民可以报名。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中等学校在校生以外的从业人员和社会其他人员。
3.身体健康,生活能自理,不影响所报专业学习。
4.广西籍公民或持有广西公安部门签发的有效期内的卡片式居住证的非广西籍公民,2023年8月31日前年满18周岁。
5.报考高起本或高起专的考生除满足上述1-4点条件外,还应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者具有同等学力。
6.报考专升本的考生除满足上述1-4点条件外,还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7.报考成人高校医学门类专业的考生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报考临床医学、口腔医学、预防医学、中医学等临床类专业的人员,应当取得省级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相应类别的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资格证书或取得国家认可的普通中专及以上相应专业学历;或者县级及以上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乡村医生执业证书并具有中专学历或中专水平证书。
(2)报考护理学专业的人员应当取得省级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执业护士证书。
(3)报考医学门类其他专业的人员应当是从事卫生、医药行业工作的在职专业技术人员。
(4)考生报考的专业原则上应与所从事的专业对口。
不具备上述条件且要求报考医学门类专业的考生,毕业后所获得的医学成人高等教育学历文凭将不能作为参加执业医师、执业护士考试的依据,请考生慎重报考。
8.现役军人报考还须提供所在部队团以上政治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士兵证和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
(二)持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机关填发的《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居民居住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在广西定居并符合上述报名条件的港澳居民、台湾居民或外国侨民可以报名。
(三)申请免试生的考生除符合以上条件外,还应具备下列条件:
1.获得“全国劳动模范”“全国先进工作者”称号,“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经本人申请,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审核,招生学校同意,可免试进入相应层次成人高校学习。
2.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优秀运动员经本人申请并出具自治区体育行政部门审核的《优秀运动员申请免试进入成人高等学校学习推荐表》(国家体育总局监制)并报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审核,招生学校同意,可免试进入相应层次的成人高校学习。
(1)奥运会、世界杯赛和世界杯锦标赛的奥运会项目前八名获得者、非奥运会项目前六名获得者;
(2)亚运会、亚洲杯赛和亚洲锦标赛的奥运会项目前六名获得者、非奥运会项目前三名获得者;
(3)全运会、全国锦标赛和全国冠军赛的奥运会项目前三名获得者、非奥运会项目冠军获得者。
二、报名程序
(一)报名方式。
所有参加全国统考的考生以及各类申请免试入学的人员,均须按时进行网上报名。逾期不再办理成人高考报名手续。考生可以通过电脑端或手机端两种方式报名。
1.电脑端报名。
2.手机端报名。
因手机版本等原因无法顺利完成手机端报名,可使用电脑端继续完成报名。
2023年成人高考网上报名分两个阶段进行。报名期间的每天凌晨1:00-3:00进行后台处理数据,网上报名系统暂停开放。
1.第一阶段:8月25日9:00至29日17:00。考生须在网上报名系统完成注册、选择报考类型(统考报名或免试报名)、如实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填报志愿、确认报名信息、根据系统提示进行线上或线下审核(若系统无此提示要求,则此步省略)等流程,直至系统显示第一阶段报名成功,逾期不予办理。
特别提醒考生:
(1)考生报名前须仔细阅读报名首页中的《考生填报手册》,务必认真填写和核对本人报考信息(包括姓名、性别、民族、身份证号、照片、学历、报考类型等),确保真实、准确、有效。如因报考信息错误造成无法参加考试、录取和学籍注册等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考生凭无效证件或其他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证件,获得报名、考试、入学资格的,何时发现,何时取消考生的录取资格,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三)考生身份信息和报考条件审核。
1.本次考试报名对考生身份信息和报考条件进行网上审核。
3.考生在报名过程如遇网上报名系统提示学籍状态为“在校生”,须自行与有关学校联系修改,考生联系学校修改后,网上报名系统将自动与相应学籍系统重新进行比对验证;报考专升本的考生如遇网上报名系统提示“未在学信网查询到您的专科毕业证书、本科结业证书或以上证书信息”,需上传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国外文凭、港澳台文凭报考专升本的考生须取得国家学历认证部门出具的专科毕业或以上学历的认证报告(获取办法详见本报名办法第一大点“报名条件”)。
5.密码重置、手机号码变更及报考照片等确需现场审核的事项,仍需要进行线下审核,考生本人须持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或有效临时身份证)及网上报名系统提示需要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就近选择报名确认点进行线下审核。
(四)志愿填报。
1.为进一步提高考生志愿与招生计划的适配度,提高考生录取率,本次考试报名的志愿填报模式为平行志愿,每名考生可填报5个志愿,其中1所学校1个专业志愿为1个志愿。
2.考生根据自己实际需求选择“报考层次”及“报考科类”,填报志愿的科类必须与报考科类一致。在报考科类相同时,高起本可填报高起专的专业。
3.同一院校的同一专业名称,因科类、学习形式、层次的不同而有不同的代码,考生必须先核对清楚自己所报专业的科类、学习形式、层次。考生通过点击“选择志愿”按钮可直接筛选相应层次的院校及专业。
4.考生志愿在8月29日17:00前均可修改。
6.第一次投档未被录取的线上考生,可根据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公布的各校空缺专业和计划,填报征集志愿进行再次投档录取,征集志愿为平行志愿,每名考生可填报5个志愿,其中1所学校1个专业志愿为1个志愿。
(五)考生照片上传。
考生照片可以通过手机端或电脑端两种方式上传。
1.方式一:手机端上传。
(2)上传相片的简明流程:在网上报名系统的考生个人基本信息填写界面点击照片“上传”→根据网上报名系统页面提示,使用手机端的“广西成考”APP扫描电脑端的二维码→仔细阅读《拍摄指引》,并按照APP的流程指引采集照片→采集完成,点击“确定”后,照片自动上传到电脑端网上报名系统。如对采集的照片不满意,须在点击“确定”前进行重新采集。
2.方式二:电脑端上传。
(2)考生提前准备好标准证件照的电子版(证件照标准详见《照片合规处理客户端安装及使用说明》)。
三、考区设置
高起本只在市辖区考区开考,各市辖区、县(市、区)和高校考区开考高起专、专升本。
我区成人高考考区设置如下:
南宁市:市辖区、武鸣区、隆安县、马山县、上林县、宾阳县、横州市、广西大学(只开考高起专)、广西职业师范学院(只开考高起专)、广西财经学院(只开考高起专)、广西中医药大学(只开考专升本)、广西民族大学(只开考专升本)、南宁师范大学(只开考专升本)。
柳州市:市辖区、柳城县、鹿寨县、融安县、融水县、三江县、广西科技大学。
桂林市:市辖区、临桂区、阳朔县、灵川县、全州县、兴安县、永福县、灌阳县、龙胜县、平乐县、荔浦市、恭城县、广西师范大学、桂林理工大学、桂林电子科技大学(只开考专升本)。
梧州市:市辖区、藤县、蒙山县、岑溪市。
北海市:市辖区、合浦县。
防城港市:市辖区。
钦州市:市辖区、灵山县、浦北县。
贵港市:市辖区、平南县、桂平市。
玉林市:市辖区、容县、陆川县、博白县、兴业县、北流市。
百色市:市辖区、田阳区、平果市、靖西市、凌云县、隆林县、德保县。
贺州市:市辖区、昭平县、钟山县、富川县。
河池市:市辖区、宜州区。
来宾市:市辖区。
崇左市:市辖区、扶绥县。
四、考试科目及要求
(一)统一考试科目和考试时长。
1.高起专、高起本统一考试科目一览表。
报考科类
统一考试科目
高起专
理科
文科
高起本
每门科目考试时长为120分钟,每科试题满分均为150分。
2.专升本各科类统一考试科目一览表。
专升本
文史、中医类
艺术类
理工类
经管类
法学类
教育学类
农学类
医学类
每门科目考试时长为150分钟,每科试题满分均为150分。
(三)统考科目复习大纲。使用教育部考试中心组织修订的2020年版《全国各类成人高等学校招生复习考试大纲》。
五、报考收费
根据自治区物价局、财政厅《关于我区普通高考等报名考试费收费标准的批复》(桂价费〔2009〕212号)规定,成人高考考生须交纳报名费每人40元,考试费每人每科20元。高起本考4科,报名考试费共计120元。高起专、专升本考3科,报名考试费共计100元。各类免试生每人交纳报名费40元。
报名成功的考生,可在准考证打印期间(10月9日至16日)一并进行网上申请领取电子发票,逾期不再接受领取发票申请,也不再发放纸质缴费凭证。不领取发票不影响考生参加考试。
(二)考生打印准考证后,不准擅自更改或伪造准考证上的信息,擅自更改或伪造的准考证视为无效证件,准考证上的信息以网上报名采集的为准。
(三)准考证是考生参加考试的有效凭证之一,参加考试的考生须同时出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两者缺一不可),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并妥善保管。
七、加分、降分照顾政策
为更好地落实党的民族政策和对先进模范人物的鼓励政策,培养民族地区专业技术人才和少数民族干部,根据《关于公布我区调整规范成人高考加分实施方案的通知》(桂招考委〔2016〕3号)要求,2023年我区成人高等学校继续对老、少、边、山、穷县(市、区)及劳动模范、先进生产(工作)者、少数民族考生、一级运动员称号获得者和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台湾籍考生、烈士子女、烈士配偶、大龄青年以及艰苦行业的考生予以适当加分照顾。具体办法如下:
(一)广西户籍的考生,不论在广西区内任何地方报考成人高考,均以其在公安部门登记的户籍地址作为享受少数民族加分或边疆、山区、少数民族聚居区加分的依据。加分分值如下:
1.户籍在全区范围内(除户籍在南宁市、柳州市、桂林市、梧州市、北海市等5市城区的考生外)的瑶、苗、侗、毛南、仫佬、回、彝、京、水、仡佬族等10个世居少数民族的考生,加20分。
2.户籍在恭城、龙胜、资源、富川、融水、三江、金秀、大化、都安、环江、巴马、罗城、隆林、西林、凌云、靖西、那坡、德保、防城港市港口区、防城港市防城区、东兴市、上思、凭祥、大新、宁明、龙州、天等、崇左市江州区、扶绥等29个民族自治县(含享受民族自治县同等待遇县)和边境县(含享受边境县同等待遇县)的考生(含汉族考生),加20分。
3.户籍在乐业、田东、田林、平果、宜州、东兰、凤山、天峨、南丹、融安、象州、武宣、忻城、灌阳、马山、上林、隆安、昭平、蒙山、百色市右江区、百色市田阳区、河池市金城江区等22个山区县(市辖区)的考生(含汉族考生),加20分。
4.除上述51个县(市、区)、南宁市、柳州市、桂林市、梧州市、北海市等5市城区的少数民族考生以及10个世居少数民族的考生外,户籍在区内其他市、县的少数民族考生,加7分。
5.户籍在南宁市、柳州市、桂林市、梧州市、北海市等5市城区的少数民族考生,加5分。
(二)符合报考政策的外省户籍的少数民族考生在我区参加成人高考,加5分。
(三)以下加分项目,考生不论户籍是否在广西均可享受相应的加分:
1.运动健将和武术项目武英级运动员称号获得者,加50分(须经自治区体育局审核并出具运动成绩证明)。
2.一级运动员称号获得者,加30分(须经自治区体育局审核并出具运动成绩证明)。
3.2023年8月31日前年满25周岁考生,加20分。
4.获得国务院各部委、国家特大型企业和自治区部、委、办、厅、局系统以及设区市以上(含)党委、政府授予的“劳动模范”“先进生产(工作)者”“模范(先进)教师”“模范(优秀)党员”称号者及科技进步(成果)奖者,加20分。
5.获得省级工、青、妇等组织授予“五一劳动奖章”“青年五四奖章”“三八红旗手”称号者,加20分。
6.解放军、武警部队、公安干警荣立个人三等功以上者,加20分。
7.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台湾省籍考生,加20分。
8.烈士子女、烈士配偶,加20分。
9.在国防科技工业三线企业单位(地处设区市以上人民政府所在地的除外)中获得企业表彰的先进生产(工作)者,加20分。
10.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加10分。
(四)照顾加分的适用范围。
考生享受的照顾加分,适用于所有成人高校的招生录取。
(五)报考农、林、水利、地质、矿业、公安、监所、测绘、远洋运输、社会福利等专业,在生源不足时可适当降分投档,降分最大幅度不得超过20分。
(六)高起专公安类成人高校的全部专业、医学(中医学类和药学类两个一级学科除外)专业、中医药学专业和中央司法警官学院的监狱管理专业、劳教管理专业,如上线生源不足可适当降低最低控制分数线,但不得低于相应考试科类最低控制分数线的70%。
(七)残疾人民警察、因公牺牲人民警察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人民警察子女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八)考生符合以上多项加分资格时,不能累计加分,只取其加分项目分值最高的一项加分。享受照顾加分或降分的考生在总分上线投档后是否录取由招生学校确定。
八、违反考试招生有关规定的处理办法
对违反考试招生有关规定的,依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严肃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普通高校毕业生“下基层”服务项目一览表
项目名称
文号
文件
服务年限
实施合格证颁发部门
大学生志愿服务
西部计划
中青联发
〔2003〕第26号
共青团中央教育部人事部关于实施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通知
2003年
1-2年
共青团广西区委
支教、支农、支医
和扶贫计划
国人部发
〔2006〕16号
中共中央组织部人事部教育部财政部农业部卫生部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共青团中央关于组织开展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通知
2006年
2-3年
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
教师
〔2006〕2号
教育部财政部人事部中央编办关于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的通知
3年
自治区教育厅
选聘高校毕业生
到村任职
组通字
〔2008〕18号
中共中央组织部教育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关于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的意见(试行)》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