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注册手机号要使用本人或家长实名认证的手机号,手机不要设置短信屏蔽拦截,到2025年9月底考生入学报到前要一直保持畅通,不能欠费、停机、换号,确保及时接收有关高考的短信通知。
(3)报名照片将作为高考档案照片,建议考生使用报名系统内的手机扫描二维码采集照片功能,自行上传的图片注意不要修图P图。审核通过后无法修改,请务必严肃对待。
(4)填写的报名信息要认真审核后再提交,务必准确!
①姓名、民族要与身份证一致,建议报名后不要再变更户籍姓名、民族等信息。
②夏季高考考生应正确选择报考科类,春季高考考生应正确选择专业类别(春考专业类别及涵盖专业见高考报名工作通知的附件4)。
③邮寄地址:准确、具体(如:山东省邹城市**镇**村**号或山东省邹城市**路**号**小区**楼**单元**室),不要超过32个汉字。
⑤学习经历:高级中等教育学校应届毕业生填写初中和高中阶段学习经历;非应届毕业生填写高中阶段学习经历和工作经历(或复读经历)。
6.特殊报名资格考生(往届生、邹城户籍的外省就读普通高中应届生、邹城户籍的邹城以外就读的中职应届生、少年班)、申请合理便利的残疾考生、申请加分或优先录取等照顾政策的考生要准确填写或选择相应的项目信息,并按照相应类别上传清晰的证明材料。
7.高职(专科)单独考试招生(简称“单独招生”)面向我省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开展,报名春季高考;高职(专科)综合评价招生(简称“综合评价招生”)面向我省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开展,报名夏季高考。只参加高职(专科)单独考试招生,不参加春考文化课考试的退役军人考生不用申报加分或优先录取照顾政策。
8.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不得参加春季高考报名。
二、报名资格审核
(一)审核所需材料:
凡是到现场资格审核的考生除携带身份证、户口薄外,还需提供以下有关材料:
1.往届生:提供符合高考报名条件的毕业证、结业证或同等学力证明(同等学历须为《山东省普通高中教育同等学力认定证明》)。
2.具有邹城户籍在邹城市外就读的高中段(普通高中、中职类<普通中专、职业高中、职业中专、成人中专、技工学校等>)应届考生需要准备:学籍所在地学籍管理行政部门出具的带照片的高级中等教育学校学籍证明(盖章)1份;外省学籍普通高中应届生还需提供学籍所在地省级教育部门出具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证明1份。
3.申请合理便利的残疾考生:申请表、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二代残疾证原件与复印件,以上材料复印件各1份。
5.初中后三二连读考生:学籍所在地学籍管理行政部门出具的带照片的高级中等教育学校学籍证明(盖章)、学校出具的取消转段证明各1份。
(二)报名资格审核:
现场审核地址:邹城市金山大道666号财金大厦207室,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公交路线:乘1路或8路公交车到龙山花园站下车。
三、网上缴费
四、高考体检
五、考生诚信教育材料
(二)普通高考(夏季高考、春季高考、艺术统考等各类考试)全部使用标准化考点和考场,所有考场实行全范围、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省市县校四级联通,视频监考员实时巡查。考试期间,将进行身份验证和“1+2+1+N”次安检,请考生提前安置好自己的物品,除规定的考试物品外,书包、手机、手表等与考试无关的物品均禁止带入封闭区和考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将组织考试作弊、买卖作弊器材、非法提供答案、替考等行为纳入刑法范畴。因此,特别提醒考生要做到:
1.严禁将手机带入考场。根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规定》,考生如将手机带入考场,无论考生是否使用,也无论手机中是否有与考试有关的内容,一律按照作弊论处。
2.严禁将考试资料带入考场。所有考生带入考场的资料,无论考生是否看过,也无论考生主观上是否存在故意,一律按照作弊处理。
3.严禁将试卷或答卷等进行拍照传出考场。违反将按照“携带手机进入考场”判罚,属作弊行为。
4.严禁替考行为。考试时,考生将接受二代身份证识别仪的检查,考生不要试图使用假身份证进行替考,这属于严重作弊行为。
5.严禁非法购买或获取所谓的试题和答案。这种行为属于严重的作弊行为,不仅取消高考资格,还将被追究“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的法律责任。
考生在高考任何一个考试环节有违纪、作弊行为将会影响整个高考成绩,最终影响考试录取,希望广大考生知晓其危害,自觉遵守考试纪律,诚信应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