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济宁市办理2024年下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书考生的一封信
各位考生:
山东省2024年下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申报、审核工作即将开始,为确保考生您毕业证书办理顺利成功,结合我市实际,现将有关重要事项致信如下:
一、申报条件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申报毕业要符合下列条件:
(一)考完专业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并取得合格成绩;
(二)完成规定的毕业论文(设计)或者其他实践性环节学习任务,并取得合格成绩;
(三)所取得的学分达到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要求;
(四)经有关单位鉴定思想品德合格;
(五)课程免考、课程替换符合规定;
(六)申请自学考试专升本(独立本科段)专业毕业的考生,须持具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或以上)学历证书。
二、申报流程
(一)考生网上申请及缴费
1.工作单位。登记表中的“工作单位”名称应与“所在单位意见”盖章名称一致。无“工作单位”的不需要盖章。护理(专科)、护理学(本科)、公安管理学(本科)等限制报考专业,“所在单位意见”处不能为空,必须签署意见并盖章,护理学(本科)注册考生,由注册院校盖章。
3.家庭主要成员、社会关系。依据档案规范有关要求,考生应填写与其共同居住的直系亲属或配偶。
4.身份证姓名头像面图片上传。考生需上传身份证姓名头像面的图片(非国徽面)。图片要保持水平、不要歪斜,沿身份证边缘裁剪掉多余部分,使图片大小和比例与文本框协调一致。
(二)现场确认
1.身份证。现场审验后返还。
(1)基本要求。需考生本人使用黑色钢笔或签字笔填写。
(2)本人签字。考生必须在《山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登记表》正面“考生信息确认签字”和反面“自我鉴定-本人签名”处签字,缺一不可。
(3)自我鉴定。由考生本人规范填写,要求字体颜色一致,字迹工整清晰,内容填写属实,字数要求200字以上,日期填写填表日期。
(4)所在单位意见。由所在单位签署意见并盖章,单位名称应与《毕业生登记表》中“工作单位”填写名称一致,所在单位签署意见请填写“情况属实”,复印无效,日期填写盖章日期。护理(专科)、护理学(本科)、公安管理学(本科)等限制报考专业,“所在单位意见”处不能为空,必须签署意见并盖章。
应届专科毕业生不能及时上交专科毕业证书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由高校在2024年12月30日前统一上交市教育招考院,不得由考生个人提交,逾期视为放弃。
若前置学历毕业信息(姓名或身份证)与现申请的本科毕业证信息不一致,考生需提供公安机关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和复印件(户口本本人信息页复印件)。
如毕业证书丢失考生应提交原毕业院校教务处出具并加盖公章的《高等院校招生录取简明登记表》《毕业证明》《原始成绩单》复印件。自学考试毕业证书丢失的考生,应复印《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登记表》,并加盖本人所在单位主管人事部门公章。
申办“机械制造及自动化专业(专科)”“工业电气自动化技术专业(专科)”需要现场验证“高级技工院校毕业证书”和“高级技工证”原件,并上交复印件。
4.免考课程需提交材料。免考课程所需证明材料均由县市区招考机构或高校核验原件,只需上交复印件,复印件由考生签字确认。
三、毕业证书领取
2.领取地点为办理自学考试毕业现场审核的县市区教育招考机构或高校。
3.领取毕业证书和《毕业生登记表》时请本人持有效证件。
四、省际转考
五、其他事项
2.《山东省2024年下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免考课程网上申请考生须知》已于前期公布,凡申请毕业考生符合《山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免考实施细则(修订)》规定的课程,须按通知要求提前办理免考课程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