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考试研究中心(室)、试点院校:
为做好我市2023年下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山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登记表》2份。
2.专科及以上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等其它材料,毕业证原件和证书原件等经工作人员现场审验后当场返还。
3.核验毕业生登记表各项内容,注意自考成绩是否和后台系统上的一致。
考生必须使用该系统申请毕业,其他申请方式不予受理。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管理,提供必要的组织、人员和技术保障,安排专人负责该项工作,确保审核工作顺利进行。
(三)做好毕业申报现场确认环节工作。各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具体情况科学设置现场确认点。现场确认环节要严格按照疫情防控要求,保障考生及工作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五)材料上报
1.整理材料
①《2023年下半年自学考试毕业生材料统计表》左上角盖各单位章。
②《毕业生登记表》分学历、分专业,按准考证号从小到大顺序排放,并在《毕业生登记表》的左上角用铅笔写上县区或院校代码。
③分学历、分专业按准考证号从小到大顺序填写《2023年下半年自学考试毕业生情况汇总表》(见附件2)。
④分学历填写《2023年下半年自学考试毕业生材料统计表》(见附件3)。
2.上报材料
①《2023年下半年自学考试毕业生材料统计表》1份;
②《2023年下半年自学考试毕业生情况汇总表》1份;
③考生报送的所有材料;
项目
地点
人员
方式
2023年下半年自考毕业生材料
12月11日至12月13日
市考试研究院自考科(1211)
郇玉梅
彭长蕾
书面
五、疫情防控要求
1.各单位要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网上毕业申报审核,严格落实本地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各项要求。现场确认环节,要设置1米间隔警戒线、配置消杀用品,等各项防疫要求,切实保障考生和工作人员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如疫情防控形势和政策发生调整和变化,严格执行最新的疫情防控要求。
2.考生在办理业务时要注意做好个人防护,进入现场要佩戴口罩,配合做好审核现场的疫情防控工作。
附件:
2.《2023年下半年自学考试毕业生情况汇总表》
3.《2023年下半年自学考试毕业生材料统计表》
4.毕业申报-在线审核员操作手册
5.毕业申报-现场审核员操作手册
6.《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样表
7.《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样表
8.《山东省高教自学考试课程免考实施细则(修订)》(鲁教考委[2008]4号)
9.《关于调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公共政治课课程设置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