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是国家学历考试。应考者按开考专业及专业考试计划的要求参加考试,课程考试合格成绩记入考生考籍电子档案;不及格者可参加下一次课程考试。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均已取得合格成绩(含实践课程),并通过毕业论文答辩或毕业设计,且思想鉴定合格者,由天津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颁发附署专业主考学校印章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科或本科毕业证书。取得本科毕业证书者,可到专业主考学校的自学考试管理部门,办理学士学位申请。
一、报考条件
凡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者,不受性别、民族、信仰、已受教育程度的限制,均可报名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对有限制性报考条件的专业,考生须按有关规定报考。
三、报考办法
1.报考“面向社会开考专业”“合作开考专业”的考生须由个人直接网上报考。
3.因天铁集团已剥离教育职能,经研究决定撤销天铁自考考区,原属天铁考区的考生可使用原准考证号在天津市内河东考区继续参加考试。
4.所有考生必须确保个人信息准确无误,以便考试期间出现紧急情况可及时与您取得联系,若考生未填报准确信息,所致后果将由考生个人负责。
①首次报考新生须由本人在“考生服务平台”—“新生注册”中填报考生本人准确姓名、身份证号、手机号码等信息,核对无误后,方可获取新生准考证号。
②已报考考生须重新核对“考生服务平台”—“个人档案”内姓名、身份证号、手机号码等信息,若信息有误请通过“改证申请”及时修改。
四、新生注册
五、实践课程考核报考注意事项
七、考试信息查询方式与《准考证》打印
八、收费标准
根据天津市物价局、财政局(津价费【2010】98号)文件规定,每报考一科须缴纳报名考务费4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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