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含定州、辛集市)教育局、教育考试院(招生考试办公室),华北石油管理局招生考试办公室:
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现将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名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2020年我省普通高校招生报名工作分为报名资格初审、网上申报、资格审核、现场确认四个阶段进行。
2019年11月1日至10日前为资格初审阶段。考生携身份证及报名所需材料到各市(含定州、辛集市)教育考试院(招生考试办公室)、华北石油管理局招生考试办公室(以下简称“市级招生考试机构”)指定报名点进行报名资格初审。
报名结束后不再安排补报名。二、报名范围(一)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考生;(二)参加对口招生全省统一考试的考生;
(三)参加高职单招、保送生等提前单独招生的考生;
(四)报考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的考生;
(五)参加经教育部和我省批准的普通高校单独考试招生的考生;
(六)其他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录取或备案的考生。
三、报名资格(一)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以下简称“统考”)报名资格1.户籍在河北省的中国公民;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含应届生)或具有同等学力;
在我省就业的外省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我省参加高考报名,在具备上述相应报名条件(户籍要求除外)的基础上,还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2.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具有居住证、《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
随迁子女考生须在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居住证所在市级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名点报名。如考生在户籍省和我省均参加了高考报名,一经查实,取消在我省的报名资格。
(四)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的在校生,或已被高等学校录取并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
3.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非应届毕业年份以弄虚作假手段报名并违规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包括统考、对口和高校单独组织的招生考试)的应届毕业生;
4.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6.外省在我省借读以及在我省中等职业学校等类学校就读但户籍不在我省的应届生(符合报名条件的随迁子女除外);
7.以“大中专招生”等名义将户口迁入我省学校集体户,但没有户籍所在学校学籍和连续就读记录的考生;
8.已在外省参加2020年普通高考报名或拟在外省参加普通高考报名的人员;
9.现役军人。四、报名方法
考生原则上在户籍所在地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名点报名。应届考生也可以在学籍所在地报名;社会考生(包括复读生)因极特殊情况确需跨市报名的,须由考生就读地市级招生考试机构与户籍地市级招生考试机构协商同意后,可以在就读地报名,但由此引发的后果由考生自己负责。市内是否可以跨县报考,由市级招生考试机构确定。
考生报名时应提交户口本、本人居民身份证、学业水平考试准考证或高级中等教育毕业证书(含同等学力证件等有效证件、证明)。残疾考生(含参加残障单招的考生)须提供本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并准确填写本人残疾证号。申请享受2020年高考合理便利的残疾考生还须按报名点要求,如实填写《残疾人报考河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合理便利申请表》,并将申请表交报名点;随迁子女考生须如实填写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姓名、身份证号、居住证编号等信息;在职职工应有单位介绍信;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应有当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出具的介绍信;社会考生应由所在单位(没有工作单位的考生由乡、镇或街道办事处)对本人政治态度、思想品德做出全面鉴定。
在我省长期居住并具备报名资格的港、澳地区居民凭香港或澳门居民身份证和《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地区居民凭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和《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在居住地市级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名点报名。
在华取得永久居留权的外国人,凭在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永久居留证》,在居住地市级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名点报名。
五、报名安排(一)基础信息审核备案
普通高校招生报名涉及的行政区划、招生考试机构、毕业学校、考区、报名点等基础信息实行审核备案制度。行政区划、考区由市级招生考试机构统一设置,毕业学校、报名点由县级招生考试机构统一设置,报市级招生考试机构审核。
市、县招生考试机构要加强考区、报名点工作的管理。对报名点管理混乱、工作人员玩忽职守造成恶劣影响的;对考生报名资格审核不严或在资格审核中弄虚作假;信息上报不及时,上报信息错误多,造成工作延误和不良后果;严重违反国家及省有关政策规定;进行虚假宣传,造成恶劣影响,我省将视情节进行通报批评、限期整改,直至取消报名点资格。
(二)报名资格初审
港、澳、台地区居民和外国人考生到市级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名点采集身份信息。
(三)网上申报
3.考生个人信息包含身份证信息、户籍信息、简历及就读信息、联系方式等。其中,随迁子女考生须在网上申报时如实填写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姓名、身份证号、居住证编号等信息;残疾考生(含参加残障单招的考生)须在网上申报时如实填写本人残疾证号,否则会影响6月7、8日的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合理便利的申请或影响单独招收残疾考生高校的报考,后果由考生自负。
4.考生报考信息包含考试类型、科类、科目等。
考试类型包括“统考”和“对口”。(1)统考
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考生,考试类型应选择“统考”。
统考报考科类分为文史、艺术(文)、体育(文)、理工、艺术(理)、体育(理)。
拟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均须根据自身情况,按艺术类〔分艺术(文)、艺术(理)〕参加高考报名。未按艺术(文)或艺术(理)参加高考报名的考生,不能参加本年度艺术类专业考试及录取。
报考艺术类考生〔艺术(文)、艺术(理)〕须选择艺术类别,艺术类别分为声乐类、器乐类、舞蹈类、美术类和不参加艺术统考的校考类(含校际联考)。
声乐类、器乐类、舞蹈类、美术类专业考试实行全省艺术统考。凡报考使用艺术统考成绩作为专业成绩录取的院校艺术专业或需要相应类别艺术统考合格的院校艺术专业的考生,须选报其中一类,但不允许在四类统考之间跨类报考。报考声乐类、器乐类、舞蹈类的考生还须分别选择唱法、器种、舞种等细项。
不参加艺术统考的校考类(含校际联考)为招生院校组织的统考未涉及的艺术类校考。其中校际联考为院校联合组织的戏剧与影视学类、书法学、播音与主持艺术、服装设计与表演类等四类考试。
考生选报声乐类、器乐类、舞蹈类、美术类等艺术统考类别之一后,也可参加“不参加艺术统考的校考类(含校际联考)”专业的考试和录取。但考生选报“不参加艺术统考的校考类(含校际联考)”后,将不能参加艺术统考的考试和录取,也不能参加对统考成绩有要求的艺术校考专业的录取。
体育专业〔体育(文)、体育(理)〕考试实行全省普通体育类专业统一测试。未按体育(文)或体育(理)参加高考报名的考生,不能参加本年度我省普通体育类专业测试及录取。
艺术及体育招生的有关要求详见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和体育类专业招生简章。
统考科目包括语文、数学、外语、综合四科。其中,数学分为数学(文)、数学(理),外语分为英语、俄语、日语、德语、法语、西班牙语,综合分为文科综合、理科综合。
(2)对口
参加普通高校对口招生全省统一考试的考生,考试类型选择“对口”。中等职业学校(包括职业高中、技工学校及其他中等专业学校)的考生可以报考,普通高中毕业生不能报考。
对口报考专业类分为旅游类、财经类、农林类、畜牧兽医类、机械类、电子电工类、建筑类、计算机类、医学类、学前教育类。考生只能选择与高级中等教育阶段所学专业相对应对口专业类。报考机械类、农林类的考生还须选择测试项目。
对口考试包括对口文化考试和对口专业考试两部分。对口文化考试科目包括语文(对口)、数学(对口)、英语(对口)。对口专业考试包括专业理论和专业技能考试,对口专业考试有关要求详见当年对口专业考试文件。
(3)为方便管理和考试组织,参加经教育部批准的高校单独招生以及其他需要通过普通高校招生录取或备案的考生均选择“统考”,如:报考保送生、国家体育总局组织文化考试的体育单招、消防单招、残障单招或职教师资班等。
6.录取通知书邮寄地址的填写安排在高职单招或普通高考志愿填报期间完成。其中,保送生、职教师资、消防单招、残障单招等录取备案考生在普通高考首批志愿填报期间,通过“普通高校招生信息管理与服务平台”的“信息查询”入口进行填写。
7.考生按要求交纳考试费,未交纳考试费的考生将不能进行报名信息确认,未进行信息确认的申报信息无效。网上申报结束后,报名点向考生提供《2020年河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报名登记校对表》,经考生核对无误后再网上支付。
报名点须在11月15日17时前完成网上支付。
(四)报名资格审核和现场确认
1.照片采集。借助系统中的现场采集照片辅助工具,严格执行“虚线框两侧须紧贴考生耳朵”的操作规范,确保符合照片采集要求。同时系统将现场照片与证件照进行人脸比对,确保考生“人证合一”。照片采集要求详见附件4。
2.指纹采集。使用全省统一配发的“探索者TSC316”指纹认证仪采集考生指纹,按照指纹采集要求进行采集。默认采集考生左手食指指纹信息。对个别考生无法采集左手食指指纹的,则根据考生实际情况采集其他手指,遵循的采集顺序为:左手中指、左手环指、左手小指、左手拇指、右手食指、右手中指、右手环指、右手小指、右手拇指。
3.信息确认。考生本人须认真核对《2020年河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报名登记确认表》并由考生本人签字确认,不得由他人代替,签字确认后信息不可变更。
11月29日17时前,市级招生考试机构通过“河北省普通高校招生业务办公系统”完成报名结果数据提交,打印报名结果确认单,签字盖章后随公函报河北省教育考试院。
六、资格审核
(一)考生城乡类别审核
考生城乡类别根据本人户籍所在地进行界定。界定原则同2019年:没有完成户籍制度改革的区域按户口簿界定;完成户籍制度改革的区域,依据国家城乡划分原则和城乡区划分类代码界定,凡户籍所在地城乡区划分类属“乡村”的和区划名称是“XX村委会”的均为农村考生,其他为城市考生,特殊情况要协调当地公安、民政、农业等部门进行研判。
(二)对口考生资格审核
对口考生须报考与所学专业相对应的专业类。按照教育部学籍管理规定,高中阶段转入职教类专业学习的学生,至毕业时必须具有一年半以上职教专业学籍;所有报名参加高考的三校生,必须有中等职业学校(含综合高中的职业班、中等专业学校)和技工学校录取审批手续和学籍。往届生须审核其毕业证书,应届生须审核其学籍和新生录取名册。
(三)“3+4”对口贯通转段考生资格审核
参加“3+4”对口贯通转段测试的考生须参加当年我省对口招生考试报名。网上填报时,考生根据本科高校对应的招生专业选择对口专业类。对参加“3+4”对口贯通转段测试的考生,必须审核其学籍和中等职业学校录取(“3+4”本科)新生名册。
(四)三个专项计划和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计划考生资格审核
1.国家专项计划申报资格
(1)在户籍所在县(市、区)报名,并符合2020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
(2)本人具有实施区域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其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具有当地户籍;
(3)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市、区)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申报国家专项计划须同时具备以上3项条件。
国家专项计划实施区域见附件5。2.高校专项计划申报资格(1)在户籍所在县(市、区)报名,并符合2020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
(2)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在实施区域的农村,本人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
申报高校专项计划须同时具备以上3项条件。
高校专项计划实施区域见附件6。3.地方专项计划申报资格
(2)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的户籍在实施区域的农村,且本人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
申报地方专项计划须同时具备以上3项条件。
结合我省实际,确定地方专项计划在我省实施区域为县〔含县级市和自2014年起经国务院批准的县(市)改区〕。
4.免费医学定向计划申报资格
(1)在户籍地县(市、区)报名,并符合2020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
(2)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须在农村,本人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
申报免费医学定向计划须同时具备以上2项条件。
(五)加分考生资格审核
1.下列考生需要在报名资格初审时向县级招生考试机构提出加分申请:
(1)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2)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
(3)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战区(原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
(4)烈士子女。
2.下列考生需要在报名资格初审时向县级招生考试机构提出加分申请,现场确认时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本等材料,由县级招生考试机构负责审核登记:
(1)少数民族自治县的少数民族考生;(2)台湾省籍青年。
少数民族自治县和参照执行的民族县的少数民族考生,须在户籍地参加高考报名,方具备少数民族加分资格。
(六)随迁子女考生资格审核
随迁子女考生报名时须提供高中段学籍证明、毕业学校出具的连续学习记录证明、本人居民身份证、户口本、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在县级及以上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领取的《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和在公安派出所领取的居住证。
资格审核实行“三人审核、两级负责”制度,报名点进行资格审核时,由审核人、部门负责人和单位主管领导三人审核签字,市、县招生考试机构对本地报名的随迁子女进行逐一全面审核。
(七)优先录取考生资格审核
1.符合军人子女优待条件的考生,资格审核和公示工作按照《河北省招生委员会关于做好在河北省参加普通高考的军人直系子女录取优待工作的通知》(冀招委普〔2014〕5号)执行,由省军区负责。
(八)残疾合理便利审核
(九)同等学力有关要求
对于不能出具相应毕业证书的申报者,如在高级中等教育学校辍学的,须出具学籍表和辍学证明,自入学之日起到2020年9月满三年;没有升入高级中等教育学校的社会考生,要求初中毕业到2020年7月满三年。
(十)信息核对
(十一)报名资格复核
(十二)其他事项
考生在参加高校组织的考试时所申报的信息、材料等应与高考报名信息一致。如因信息不一致导致遗留问题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高考报名工作涉及广大考生和家庭的切身利益,事关教育公平、社会稳定。各市、县招生考试机构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周密安排部署,强化细节管理,严格工作流程,把责任落实到人,坚决避免因宣传、培训、组织工作不到位造成漏报、错报等问题的出现,确保报名工作平稳顺利。
(二)报名宣传。报名前各级招生考试机构和各报名点要将《2020年河北省普通高校招生报名须知》进行张贴,利用多种渠道和途径进行宣传,使所有想参加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和录取的考生都能按时参加高考报名。
(三)业务培训。各级招生考试机构要对本单位工作人员和本辖区内设立的报名点的全体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认真学习《河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考生报名资格审查办法(试行)》等有关文件,做到每名工作人员都能熟练掌握省有关高考报名规定和政策要求,并能按照省规定的高考报名资格审查办法履行工作职责。各中学和报名点加强对考生的培训工作。强化考生安全意识教育,注意密码保管。
(四)诚信教育。报名时必须告知每名考生《考场规则》《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法规、规章,突出宣传将买卖考题、替考、组织作弊、买卖作弊设备等作弊以及帮助作弊行为纳入刑法等规定,并要求考生签订《河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考生诚信承诺书》(以下简称《承诺书》,见附件7),《承诺书》的存根部分,由报名点保存一年。市级招生考试机构按本通知提供的式样进行印制。
(五)服务保障。各级招生考试机构要从方便考生参加高考报名的角度出发,采取切实措施为考生提供各种合理便利,报名点须为考生提供修改报名信息的电脑等设备。对确需在就读市报名的,市级招生考试机构要综合考虑考生的实际情况与合理诉求,区别不同情况制定具体操作办法,做到合情、合理、合规。
(七)严防“高考移民”。各级招生考试机构及报名点要加强资格审核工作,严防“高考移民”问题的发生。对迁入我省高中阶段学习的集体户考生,要按照《教育部公安部关于做好综合治理“高考移民”工作的通知》(教学〔2016〕2号)要求,重点审核是否注册学籍并实际就读,确保符合条件的考生方可报名。
附件:1.2020年河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报名登记表(草表)
2.2020年河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报名有关资格申请表(草表)
3.2020年河北省普通高校招生有关资格申请所需材料和审核部门说明
4.河北省普通高校招生图像采集规范及信息标准
5.国家专项计划在河北省实施区域6.河北省划定的高校专项计划实施区域7.河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考生诚信承诺书
河北省教育厅
2019年10月22日
河北省普通高校招生图像采集规范及信息标准
一、基本要求
1.报名图像应使用报名考生本人近期(一般为报名年度内)正面免冠彩色头像的数字化图像文件。
2.图像应真实表达考生本人相貌。禁止对图像整体或局部进行镜像、旋转等变换操作。不得对人像特征(如伤疤、痣、发型等)进行技术处理。3.图像应对焦准确、层次清晰、色彩真实、无明显畸变。4.除头像外,不得添加边框、文字、图案等其他内容。二、拍照要求1.背景:使用河北省教育考试院统一下发的背景布(院标方向正确)。
2.人物姿态与表情:坐姿端正,表情自然,双眼自然睁开并平视,耳朵对称,左右肩膀平衡,嘴唇自然闭合。
3.眼镜:常戴眼镜者应佩戴眼镜,但不得戴有色(含隐形)眼镜,镜框不得遮挡眼睛,眼镜不能有反光。
4.佩饰及遮挡物:不得使用头部覆盖物(宗教、医疗和文化需要时,不得遮挡脸部或造成阴影)。不得佩戴耳环、项链等饰品。头发不得遮挡眉毛、眼睛和耳朵。不宜化妆。
5.衣着:应与背景色区分明显。避免复杂图案、条纹。三、照明光线1.照明光线均匀,脸部曝光均匀,无明显可见或不对称的高光、光斑,无红眼。
2.建议配置光源两只(色温5500K-5600K),摆设高度与被拍摄人肩部同高,角度为左右各45度,朝向对准被拍摄人头部,距离被拍摄人1.5米-2米。
四、数字化图像文件
1.数字化图像文件规格为宽480像素*高640像素,分辨率300dpi,24位真彩色。应符合JPEG标准,压缩品质系数不低于60,压缩后文件大小一般在20KB至40KB。文件扩展名应为JPG。
2.人像在图像矩形框内水平居中,左右对称。头顶发际距上边沿50像素至110像素;眼睛所在位置距上边沿200像素至300像素;脸部宽度(两脸颊之间)180像素至300像素。
附件5
国家专项计划在河北省实施区域
我省享受国家专项计划的县(区)共46个,具体如下:石家庄市:赞皇县、灵寿县、行唐县、平山县;秦皇岛市:青龙满族自治县;邯郸市:大名县、魏县;邢台市:广宗县、威县、新河县、巨鹿县、平乡县、临城县;保定市:涞水县、阜平县、唐县、涞源县、望都县、易县、曲阳县、顺平县;张家口市:宣化区(仅限原宣化县区域)、万全区、崇礼区、张北县、康保县、沽源县、尚义县、蔚县、阳原县、怀安县、赤城县、涿鹿县赵家蓬区;承德市:承德县、平泉市、隆化县、滦平县、丰宁满族自治县、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沧州市:海兴县、南皮县、盐山县;衡水市:武强县、饶阳县、武邑县、阜城县。附件6
河北省划定的高校专项计划实施区域
我省高校专项计划实施区域共66个县(区),具体如下:石家庄市:赞皇县、灵寿县、行唐县、平山县;秦皇岛市:青龙满族自治县;邯郸市:大名县、魏县、广平县、馆陶县、鸡泽县、肥乡区、涉县;
邢台市:广宗县、威县、新河县、巨鹿县、平乡县、临城县、南和县、任县、内丘县、临西县;
保定市:涞水县、阜平县、唐县、涞源县、望都县、易县、曲阳县、顺平县、博野县;
张家口市:宣化区(仅限原宣化县区域)、万全区、崇礼区、张北县、康保县、沽源县、尚义县、蔚县、阳原县、怀安县、赤城县、涿鹿县;
承德市:承德县、平泉市、隆化县、滦平县、丰宁满族自治县、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宽城满族自治县、兴隆县;
沧州市:海兴县、南皮县、盐山县、献县、东光县、吴桥县、孟村回族自治县、肃宁县;
衡水市:武强县、饶阳县、武邑县、阜城县、故城县、枣强县;廊坊市:大厂回族自治县。附件7
河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考生诚信承诺书
20年月日
备注:本联由报名点保存1年
----------请--------沿---------此---------线---------撕--------下---------
致考生的一封公开信
同学:你好!
为顺利完成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工作,特向你真诚提示:
4.严禁携带下列物品进入考场:各种与考试内容有关的材料、存贮与考试内容有关的电子设备,手机和具有接收或发送信息功能的设备,手表等计时用具,涂改液、修正带等。无论有意还是无意,将规定以外的物品带进考场且没放在指定位置,均按考试违规处理。
5.自觉接受违禁物品检查:不要穿戴带有金属的衣物、金属饰品。规定以外的物品不要带入考场,已带入的要放到指定位置。自觉维护考试秩序,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
6.珍爱诚信,拒绝违规:考试期间,考场周边有无线电管理部门利用技术手段对高考有害信号进行跟踪和干扰,考场内装有信号屏蔽器。我省对所有考点、考场进行全时段监控录像,考试结束后省教育考试院将组织考场录像回放审查。总之,无论是考场发现的违规,还是通过录像回放发现的违规,我省均按教育部规定取消其高考成绩和录取资格。作弊情节严重的,三年内不准参加高考。《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将组织作弊、买卖作弊设备、买卖考题、替考等作弊以及帮助作弊行为纳入刑法范畴。考生作弊情况将记入教育部的考生诚信档案并接受社会查询,考生将为自己的违规行为付出沉重的代价。
7.考生本人填报志愿,对所报志愿负责。
当前国家正在推进诚信体系建设,诚信考试是每一名公民应尽的义务。希望大家自觉遵守考试纪律和规定,做到诚信应考、安全应考,不要给自己留下人生遗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