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教育厅直属事业单位山东教育电视台、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山东省教育科学研究院、山东教育社、山东省教育发展服务中心、山东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山东省学前教育中心、山东省实验小学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各单位简介如下:
山东教育电视台是山东省教育厅(中共山东省委教育工委)所属副厅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宣传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党和国家教育方针政策、教育改革发展的重大决策部署和先进典型;制作、传播、发行教育电视节目和网络教育教学资源;组织实施远程教育和网络教育,研究、开发线上教育教学资源并推广、应用,对口承担中央电化教育馆部署的工作,承担教育信息化建设应用工作;开发、利用媒体资源,面向社会提供学校教育、家庭教育、终身教育、继续教育服务。
山东教育社是山东省教育厅(中共山东省委教育工委)所属正处级公益二类事业单位。主要负责宣传教育方针政策和先进典型;负责《山东教育报》《山东教育》《当代小学生》的编辑、出版、发行工作;推荐发行优秀教育图书报刊;提供优质教材、教学资料等服务;开展教育评估监测服务;承担山东教育新闻网的运营维护工作。
山东省教育发展服务中心是山东省教育厅(中共山东省委教育工委)所属正处级公益二类事业单位。主要承担全省教育技术装备理论和应用研究及推广工作;负责全省中小学及实践基地实验室、图书馆、功能室建设、管理、评价的服务工作;承担全省学校后勤管理服务支持工作;承担全省学生生涯规划、就业和创新创业教育研究指导工作;承担各类试卷、教材、图书报刊的印刷工作,承担厅机关综合保障服务等工作。
山东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是山东省教育厅(省委教育工委)所属正处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负责参与研究制定全省学生资助政策措施;负责推动落实高等教育、中等职业教育、普通高中教育、义务教育和学前教育学生资助政策;对市县和学校学生资助工作进行业务指导。
山东省学前教育中心是山东省教育厅(中共山东省委教育工委)所属正处级公益二类事业单位。主要负责所属幼儿园的管理工作;承担全省学前教育决策、规划、管理的有关服务工作;负责全省学前教育教学与科学研究、课程建设、质量评估工作;负责幼儿园办学条件、办学水平、保育教育质量标准和教学基本要求的研究工作;承担幼儿园园长、教师培训服务工作;负责学前教育重点项目的推进实施。
山东省实验小学是山东省教育厅(中共山东省委教育工委)所属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从事小学教育工作,承担实验性、示范性教育教学任务。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结合工作需要,山东省教育厅直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51名,其中山东教育电视台5名、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6名、山东省教育科学研究院2名、山东教育社3名、山东省教育发展服务中心5名、山东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2名、山东省学前教育中心22名、山东省实验小学6名。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山东省教育厅直属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招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应聘初级专业技术岗位和管理岗位人员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3年3月以后出生),中级专业技术岗位人员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8年3月以后出生);
3.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5.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6.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属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得应聘;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3.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有关情形的,不得应聘。
(三)其他要求
1.应聘的应届毕业生必须于2024年7月31日以前毕业并取得相应毕业证和学位证;
2.对暂未取得国(境)外学位认证的海归留学人员,可采取“承诺+容缺”方式,允许先行参加考试,必须在考察体检阶段提供,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3.工作经历年限足年足月累计,工作年限计算截至2024年3月,年限不足不能应聘,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二)个人报名
(三)单位初审
招聘单位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节假日不休息),及时查看网上报名情况,认真进行资格审查,确认初审结果。单位初审通过后,应聘人员报名信息不能更改。
(四)网上缴费
(五)招聘计划核减及岗位改报
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以上的,按规定比例相应核减招聘人数。核减和取消招聘计划的情况,在山东省教育厅官方网站予以公告。
(六)打印笔试准考证
(七)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技能测试和面试,由山东省教育厅统一组织。
1.笔试
笔试只考一科,内容涵盖时事政治、教育理论、法律法规、省情省况等基础知识。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应聘人员凭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与报名时一致)参加考试。成绩采用百分制,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达不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进入技能测试范围。
2.技能测试
参加技能测试人选从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根据招聘岗位和招聘人数,开考比例为1:5的岗位按1:15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开考比例为1:3的岗位按1:9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笔试合格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参加技能测试人选。笔试合格人数为0的,取消该岗位招聘。
3.面试
参加面试人选从达到技能测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笔试成绩的40%和技能测试成绩的30%折合计算两项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照开考比例依次确定。技能测试合格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技能测试合格人数为0的,取消该岗位招聘。
面试结束后,笔试成绩、技能测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分别按照40%、30%和30%的占比折合计算考试总成绩。
(八)考察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并按照实际招聘岗位人数等额组织。同一招聘计划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笔试成绩相同的,则按技能测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各项成绩均相同的,采取加试笔试的方式确定。因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招聘岗位考察体检范围人选中依次等额递补。
(九)公示聘用
五、待遇
执行国家、省有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标准。
六、其他事宜
本次招聘发布的简章、岗位汇总表、应聘须知等信息中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别、本基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