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5月10日,卫生部部务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部务会审议通过《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办法》(卫生部令第74号),自2010年7月1日起施行。
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实行国家统一考试制度。统一考试大纲,统一命题,统一合格标准。
审核确认:预计2024年12月左右(不含节假日)
(一)考试采用人机对话形式,考试科目包括专业实务和实践能力。
(二)每半天为一个轮次,共分4轮次进行。考生将随机分配至其中一个轮次参加考试。见下表:
轮次
考试科目
4月26日
(星期六)
第一轮
专业实务
8:30—10:10
实践能力
10:55—12:35
第二轮
14:00—15:40
16:25—18:05
4月27日
(星期天)
第三轮
第四轮
根据《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办法》第十二条:在中等职业学校、高等学校完成教育主管部门和卫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普通全日制3年以上的护理、助产专业课程学习,包括在教学、综合医院完成8个月以上护理临床实习,并取得相应学历证书的,可以申请参加护士执业资格考试。
(一)报名方式
考试报名分为网上预报名(线上提交审核材料)和线上审核确认两个阶段。
(二)网上预报名
特别提示:毕业无工作单位考生请选择“户籍所在区考点”或“居住地所在区考点”进行报名确认。
(三)审核确认
注意事项:
(四)考点审核
报名点确认完成后提交考点,考点进行审核。
(五)考区复审
考点审核完成后提交考区,考区进行复审。
(六)网上缴费
(七)打印准考证
(一)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报名申请表;
(二)本人身份证明;
(三)近6个月二寸免冠正面半身照片3张;
(四)本人毕业证书;
(五)报考所需的其他材料。
申请人为在校应届毕业生的,应当持有所在学校出具的应届毕业生毕业证明,到学校所在地的考点报名。学校可以为本校应届毕业生办理集体报名手续。
申请人为非应届毕业生的,可以选择到人事档案所在地报名。
3.考试试题均为客观题,采用计算机统一评分,成绩以标准分形式报告,不接受成绩复核申请。
(二)请各地严格按照考务工作安排,按时完成各项工作,落实安全保密责任,严肃考风考纪,加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中有关考试作弊行为入刑定罪等内容的宣传,以人为本做好考生服务工作,尤其要通过各种渠道做好机考宣传,熟悉机考系统,积极做好应急预案,确保考试工作顺利进行。
(三)为确保机考工作顺利进行,国家卫生健康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将开展系统管理员培训考核以及模拟练习等工作,具体安排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