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践行“为党育才、为党献策”使命担当,培养造就具有坚实马克思主义理论基础、较高专业能力和职业素质、适应中国式现代化建设的高素质党政干部和理论人才,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新疆实践作出新的更大贡献,经自治区干部教育领导小组批准,自治区党委党校2024年继续招收在职研究生。
报考条件
全疆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军队和武警系统的在职(现役)人员:
1、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衷心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体健康,能坚持到校面授和在职自学;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
3、四级主任科员(管理岗八级)及以上干部或党干校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5、中共党员(预备党员)。
以上条件必须同时具备。
招生专业、招生计划
开设经济学、公共管理、法学、中共党史党建学4个专业,招收800名在职研究生,每个专业计划录取200名(各专业实际录取人数根据报考人员的比例进行调剂)。所有专业均在自治区党委党校内办学。
学制、学费与培养方式
学制三年,学费8000元/年/人。
报名方式
2024年4月20日10:00
至5月15日20:00
报名者须诚信填报,信息提交后,不得更改。凡不按要求报名,错填或填报与本人实际报考条件不符的虚假信息者,将取消考试或录取资格,后果由报名者本人承担。
网上初审
报名者提交报名信息后,进行网上初步审核,若审核未通过,须按照反馈意见完善相应信息后,重新提交报名。
网上缴费
打印准考证
通过审核并报名缴费的考生,请于考前一周内,按照报名网站提示打印本人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黑白、彩色均可,保证字迹、照片清晰),逾期未打印准考证而影响考试的,由考生自行负责。
考试与录取
考试
1、考试方式和科目分值
入学考试由自治区党委党校统一组织,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政治理论总分100分,专业课总分100分。具体考试科目及辅导用书见附件四。
考试地点:自治区党委党校(行政学院)。
3、考试要求及违纪处理
考生须携带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对违反考试纪律的考生,视其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警告、该考试科目成绩记零分、取消考试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通报考生所在单位等相应处理。
成绩发布
考试成绩和各专业拟录取分数线,通过报名系统统一发布查询。考生对成绩有异议的,可在成绩发布一周内书面申请成绩复核。
资格审查及录取
按照招生考试成绩由高到低排位录取,如出现分数线分值多名考生并列排位的,由专业课成绩优者为先。
录取通知书发放
学校将以快递方式
邮寄录取通知书
毕业
凡学完规定的课程,各科成绩及党性锻炼合格,并通过毕业论文答辩者,根据中发[2000]10号文件,新党发[2000]17号文件和教育部办公厅函[2004]15号文件精神,由自治区党委党校(行政学院)颁发毕业证书,学历待遇参照国民教育相应学历有关规定执行。
其他事宜
特别说明
联系方式及地址
自治区党委党校(行政学院)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天山区延安路1230号,邮编830002
研究生部:1号楼A区1A-423室
附件一:《2024年在职研究生报名须知》
附件二:《二〇二四年报考中共新疆区委党校(行政学院)在职研究生登记表》
附件三:《报考中共新疆区委党校(行政学院)研究生介绍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