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解决参保人因患慢性病或重大疾病需要长期门诊治疗的医疗费用问题而建立的一项门诊保障制度。这种报销政策旨在帮助患者减轻经济负担,特别是对于那些长期依赖门诊治疗维持病情稳定的慢性病患者。
病种分类
门诊特殊疾病(11种):
恶性肿瘤门诊治疗、慢性肾功能衰竭透析、器官移植抗排异治疗、重性精神病、血友病、苯丙酮尿症、地中海贫血、结核病、孤独症、生长激素缺乏症、肝豆状核变性。
门诊慢性病(27种):
慢性肾功能衰竭、系统性红斑狼疮、糖尿病、再生障碍性贫血、高血压、病毒性肝炎、肝硬化、帕金森病、帕金森综合征、类风湿关节炎、冠心病、重症肌无力、强直性脊柱炎、脑血管病后遗症、肺源性心脏病、系统性硬化征、慢性骨髓炎、风湿性心脏病、支气管哮喘、癫痫、脑瘫、慢性阻塞性肺疾病、特发性肺间质纤维化、阿尔茨海默病、甲状腺功能异常、慢性心力衰竭、心脏瓣膜置换/搭桥/体内支架植入术后等。
办理方式
线上办理:
2.“湖北医疗保障”支付宝小程序
3.湖北医保服务平台个人网厅等线上渠道办理
线下办理:
温馨提示:参保人应在复审期限截止前6个月内申请复审,复审期间继续享受待遇。未按规定申请复审的,复审期限截止后不再继续享受待遇。复审流程与申请流程一致。
常见问题
门诊慢特病异地就医如何办理:
省内:无需办理备案。在门诊慢性病定点医药机构诊疗均能直接结算报销;
门诊慢特病病种复审规定:
医保关系转移或职工、居民参保身份转换门诊慢特病待遇:
省内参保人员办理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含职工、居民身份转换转移接续的)至本市的,其门诊慢特病病种待遇享受资格随参保关系一同转移,按转移后的参保身份接续享受门诊慢特病待遇,年度内不得重复享受同一病种待遇。
门诊慢特病待遇认定申请在20个工作日内办结;享受待遇自评审通过之日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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