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商务厅关于公开征选“2023年江西家具电商消费券”线上发放平台的公告
为贯彻《商务部等13部门关于促进家居消费若干措施的通知》精神,落实《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和扩大消费若干措施的通知》要求,进一步激发家具消费活力潜力,增强线上消费对经济发展的引擎作用,我省将线上发放“2023年江西家具电商消费券”,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选线上发放平台。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发放基本要求
(一)发券金额。拟安排财政资金1000万元发放2023年江西家具电商消费券。
(二)发券方式。2023年江西家具电商消费券通过征选的电商平台公开发放,平台在活动期间每天按时投放一定数量的江西家具电商消费券,设置3-6档满减额度(如满200减40、满500减100、满1000减200、满2000减400、满3000减600、满5000减1000等;财政资金支持单券满减的比例不超过20%)。鼓励平台、商户网店叠加线上消费其他优惠支持政策。
(四)领取方式。消费者通过平台App或进入平台“2023江西家具电商节”专区、参与活动的网店,搜索“江西家具电商消费券”,进入活动页面领取家具电商消费券,先到先得。
(五)核销规定。消费者通过平台领券后,在该平台参加活动的江西家具商户网店购买江西家具产品时,满足核销条件的直接抵扣消费券金额。2023年江西家具电商消费券仅限当天有效,当日未核销资金回收后用于后续消费券的投放。在活动期间(含3个批次),同一消费者在同一电商平台累计核销江西家具电商消费券金额不超过1000元(不含平台、商户网店叠加核减金额)。
二、平台服务内容
(一)组织消费券发放工作。严格按照活动有关规定及要求,制定2023年江西家具电商消费券发放实施方案;遴选符合资格条件的商户网店名单(今年6月30日前注册且开设网店的江西家具电商企业);持续做好活动期间线上活动专区专场的搭建及参与活动商户网店的标记、装修;有针对性地对参与商户网店开展培训指导等工作,确保顺畅、高效完成家具电商消费券发放各项工作。
(二)确保资金使用安全。采取有效安全防范措施,有效杜绝家具电商消费券套现、外挂软件抢券等行为发生,动态监控并及时报告补贴资金使用进展情况,严实做好核销账单核对,建立补贴资金使用明细账等,切实做好资金使用风险管控工作。
(三)加强活动宣传推广。积极通过互联网渠道、联动线下资源,支持线上线下举办“2023江西家具电商节”系列促销活动,在活动期间多形式、广覆盖、持续地开展江西家具电商消费券发放活动的宣传推广,扩大“江西家具电商节、南康家具”等的影响力。
三、平台资质
本次公开征选1家电商平台作为“2023年江西家具电商消费券”线上发放平台,平台应具备以下资质条件:
(一)依法登记设立,治理结构健全,信用良好,内部各项管理和监督制度完善。
2.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4.有丰富的消费券发放经验,近年来在类似消费券发放活动中未发生重大资金安全风险和隐患。
5.2022年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行为、严重质量事故和负面舆情。
(二)平台应具有家具产品线上零售业务较强功能,具备较强的商户和用户覆盖能力,平台内江西家具商户网店数量不少于100家,消费者对平台的认可度与使用率较高。
(七)具备较强的活动组织协调、宣传推广能力和足够的配套支持。在活动期间,平台能够积极利用自有渠道开展活动宣传,愿意根据实际情况匹配平台自有资金、流量资源等用于消费券发放或宣传,放大家具电商节活动成效,扩大活动的知晓率及参与率。
四、申报材料
(一)报名表(见附件)。
(三)平台情况简介。需包含平台概况、主要业务情况、以往活动成效等。
(四)消费券发放实施方案。应包含但不限于发放工作方案(暂以1000万元金额制定消费券发放工作方案,最终以经优化并审定的方案执行)、风控预案、宣传方案等,以及活动期间平台能够提供的配套资源和叠加优惠支持政策等。
五、其他事项
(一)省商务厅将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邀请符合条件的申报平台主体参加现场答辩、专家评审。
(二)评审内容及资金分配主要围绕申报方案科学性创新性、平台资金支持、平台流量支持、今年上半年江西家具电商企业在平台的网络零售额占比情况等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