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促进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提升专业技术人员能力素质,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内人社发﹝2017﹞3号)、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4年全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内人社办发〔2023〕204号)精神,现就做好2024年全盟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通知如下:
一、开展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培训
(一)学时规定
全盟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应按规定参加继续教育。每年参加继续教育累计应不少于90学时,其中,公需科目不少于30学时,专业科目不少于60学时。2024年继续教育培训从2024年1月1日开始,至2024年11月30日截止。
(二)学时内容
1.公需科目。围绕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切实办好“两件大事”,在科技创新、数字经济、绿色发展及乡村振兴等领域开展培训。公需科目实行网络培训,学时为30学时。公需科目开展网络培训,由自治区级、盟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阿拉善职业技术学院组织实施。
2.专业科目。全盟各企事业单位专业科目培训内容由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阿拉善职业技术学院依据各专业系列实际需要确定,培训学时不少于60学时。
(三)结果使用
1.参加职称评审时的学时要求:申报高、中级职称评审的人员,需按要求完成2022年、2023年、2024年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学习,总学时达到270学时(公需科目90学时,专业科目180学时);申报初级职称评审的人员,需按要求完成2024年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学习,总学时达到90学时。
2.考核认定学时要求:高等院校毕业生在苏木镇、嘎查村基层单位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技术工作,申请考核认定的专业技术人员,应按照考核认定要求年限参加继续教育学习。
(四)减免规定
1.按年龄减免学时规定:男满55周岁、女满50周岁的专业技术人员参加职称评审时,不要求继续教育学时;男满50周岁、女满45周岁的专业技术人员参加职称评审时,完成近三年中一个年度学时要求即可。
4.疫情防控一线的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学时规定:符合疫情防控职称评审倾斜政策的专业技术人员在申报职称时,不要求2022当年度的继续教育学时。
5.“三科”教师业务培训学时规定:全区教材改革涉及的“三科”教师参加业务集中培训和线上培训的学时均可计入当年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学时。
7.从党政机关调入企事业单位人员评审学时规定:党政机关工作人员转任到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当年参加职称评审时,不要求继续教育学时。非当年参加评审的,按转任实际年限(年度),完成继续教育学时要求。
8.技能人员申报职称评审学时规定:高技能人才参加职业技能培训或其他专业培训,可1:1折合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培训学时。
9.破格人员学时规定:专业技术人员破格申报职称评审时,按实际任职年限(年度),完成继续教育学时要求。
(五)审验要求
二、申请高级研修项目
根据自治区人社厅高级研修项目选题要求,突出重点领域和重点产业发展,按照高水平、小规模、重特色的要求,面向中高层次专业技术人员和经营管理人员,申请举办自治区级高级研修项目,培养一批高层次、急需紧缺和骨干专业技术人才。
三、开展大规模知识更新能力提升项目
四、积极参加卫生基层专业技术人才培养项目
围绕服务阿拉善盟乡村振兴战略,加强本土人才培养,组织实施卫生基层专业技术人才培训工作。2024年积极选拔推荐卫生基层专业技术人才赴内蒙古医科大学进行为期1年的培训进修学习。
五、开展“内蒙古少数民族地区专业技术人才特培计划”
根据我盟教育、卫生、农业等传统产业领域和生物技术、数字经济等新型专业领域人才培养需求,选拔推荐具有发展潜力的专业技术人才,赴区内外一流高等院校、科研院所进行为期1年的培训学习。
六、推进开展数字技术工程师培训工作
七、有关要求
(二)对往年科目未按要求学习完学时的,继续教育基地视情况开展往年专业科目课程补学。
继续教育工作是加强全盟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的重要工作,请有关单位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明确责任,精心组织,严格按照要求,认真做好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