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现设两个校区,校区占地871亩,本部位于阿拉善盟阿左旗巴彦浩特镇。
第四条阿拉善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遵循的原则是: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全面考核、择优录取。
第五条阿拉善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接受考生、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六条阿拉善职业技术学院设立由分管院领导、纪检、招生、教学等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委员会,全面负责领导学院的招生工作。
第三章?录取规则
第九条根据各省、自治区的招生计划和考生情况确定提档比例,提档比例一般按照招生计划的120%控制。
第四章?附则
第十六条阿拉善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完善,开通学生入学“绿色通道”和各项奖助学金,保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学业。
第十七条学校在各省招生计划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管理部门公布为准。
第十八条本章程若与国家法规、规章以及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规、规章及上级有关政策为准。本章程由阿拉善职业技术学院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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