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党委统一部署,2015年4月21日至5月23日,自治区党委第二巡视组对新疆工程学院进行了专项巡视。7月30日,自治区党委巡视组向新疆工程学院党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执行政治纪律方面
(二)针对“去极端化”工作中缺乏有效、管用的手段,个别在校学生参加非法宗教活动的问题。制定《新疆工程学院党委定期研究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实施意见》,每两年召开一次学院党建和思政工作专题会议,深入持久的开展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全面加强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构建起全员全方位全过程的育人机制,筑牢意识形态主阵地。制定《新疆工程学院贯彻落实〈关于构建高等学校抵御宗教渗透长效机制的若干意见〉的实施办法》,严格落实“两个不得、五个严禁”,强化制度建设,增强抵御和防范宗教向校园渗透的能力。抓好班主任、辅导员队伍建设,继续强化辅导员、班主任进驻公寓制度,做好学生思想教育工作,加大教育监督力度。大力推进民汉合宿,营造各族学生交往交流交融、团结进步、共同成长的和谐氛围。制定《班主任约谈工作制度》,对频繁出现学生管理问题的班主任进行约谈、提醒和方法指导,提升班主任班级管理工作能力。
二、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方面
(一)针对校务公开工作透明度不高的问题。制定《新疆工程学院党务校务信息公开办法》《阳光治校实施办法》,依法保障师生对党务校务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对教职工关心的学院基建项目、物资采购、财务管理、科研经费、工资调整、津贴发放、人员调入、职称评定等热点问题,通过召开教代会、实行新闻发言人制度、校园网公示等方式,定期向教职工公开。
(二)针对工程资金使用把关不严,工程质量问题频发现象发生的问题。完善《新疆工程学院新校区建设资金联审联签补充规定》,明确各签字部门负责人应审核的内容以及签字顺序,以达到八支笔各负其责、相互制约,确保建设资金使用安全有效。认真总结基建工程和设备安装经验及不足,修订《新疆工程学院基本建设管理细则》《新疆工程学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办法》,规范基建各环节流程,严把工程质量关。2015年9月份已完成教学楼楼顶漏水修缮工作,2016年完成图书馆、师资培训中心建设及西大门的使用。
三、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自治区党委“十条规定”,加强作风建设方面
(一)针对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一定程度存在的问题。以“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为契机,强化领导干部党性修养。严格贯彻落实《新疆工程学院党委班子成员直接联系群众制度》,切实改进工作作风,深入基层密切联系群众,每月实行一周无会周制度,进一步精简会议,简化工作程序,提高工作效率。结合学院“两会议”(党委、纪委扩大会议,教职工代表大会),“六座谈”(教授博士座谈会,援疆干部座谈会,中层干部座谈会,班主任、辅导员座谈会,离退休老干部座谈会,学生座谈会)等形式,倾听基层各部门的意见,了解学院发展中存在的问题,解决师生的实际困难。
四、贯彻民主集中制和干部选拔任用方面
(二)针对干部轮岗交流力度不大,队伍结构不够合理的问题。进一步加强干部的选拔培养工作。坚持重锻炼,强能力,把挂职锻炼作为提升年轻干部能力素质的主渠道,选派一定比例的年轻干部到南疆基层开展“访惠聚”活动和内地高校挂职锻炼。计划两年内选拔一批符合条件的年轻干部到正、副处级干部岗位上来。制定《新疆工程学院处级干部轮岗交流工作实施方案》,做好任期结束后未达到退休年龄界限领导干部的职业规划,结合专业基础,适合继续从事专业工作的,鼓励和支持其后续职业发展。进一步加强干部轮岗交流,计划于2016年7月前对6名空缺教研室主任岗位进行公开竞聘,对同一职务5年以上没有交流轮岗和长期在同一岗位上任职的正处级干部进行轮岗交流。通过调整,逐步打造老中青结合的干部梯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