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委和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部署,2022年2月27日至6月15日,省委第三巡视组对鞍山市进行了常规和营商环境专项巡视。2022年8月23日,省委巡视组向鞍山市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市委对省委巡视整改工作高度重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东北、辽宁振兴发展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论述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严肃对待巡视反馈问题,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上来,统一到省委的部署要求上来,统一到省委巡视反馈意见上来,坚持问题导向,狠抓整改落实,以高质量整改工作成效为鞍山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提供坚强保证。集中整改期间,常规巡视和营商环境专项巡视反馈的问题和意见建议全部按序时整改完成,有力促进了全市经济克难前行,疫情防控稳健扎实,社会大局保持稳定,党的建设全面加强。
一、常规巡视整改落实情况
第一方面,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委要求不扎实、不全面,振兴发展仍需持续用力。
1.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东北、辽宁振兴发展的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有差距
(1)针对“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深化改革主动意识不强”的问题
(2)针对“推动结构调整和新动能培育成效不明显”的问题
(3)针对“构建协调发展新格局不够有力”的问题
2.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委工作要求不全面
(2)针对“推进乡村振兴与脱贫攻坚有效衔接不够”的问题
(3)针对“环境污染问题整治不力”的问题
3.推动改革和完善基层治理体系不够有力
(1)针对“对深化国企改革缺乏自信心、破解难题力度不够”的问题
统筹推进国资国企改革,坚持从优化体制机制、激活内生动力等方面入手,持续深化改革举措,蹄疾步稳推动改革向纵深推进。一是积极稳妥深化混合所有制改革。坚持分层分类实施混合所有制改革,按照“三因三宜三不”原则,“一企一策”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注重总结混改操作及管理经验,强化混合所有制改革全过程监督,进一步巩固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成果,重点做好改革成果提升巩固,将改革成果固化为规章制度,形成管长久的体制机制,转化为经营业绩,持续深化改革各项举措。二是全力扭转国企长期经营不善问题。印发《鞍山市国资委监管企业集团减亏整改工作实施方案》,将利润总额、净利润两个主要财务指标纳入到《2022年鞍山市国资委监管集团负责人经营业绩差异化考核实施方案》中,确保整改有约束,减亏有激励,推动监管企业减亏工作不断取得新突破。
(3)针对“基层治理保障薄弱”的问题
第二方面,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不深入、不到位,纵深推进力度不够。
1.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
(1)针对“责任压力传导不到位”的问题
深入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压实党委(党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党委(党组)书记第一责任、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层层传导压力,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一是规范和强化运用廉政提醒谈心谈话,市委坚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坚持对党员领导干部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与约束并重,压实主体责任、层层传导压力,结合鞍山实际,制定《中共鞍山市委办公室印发〈关于开展廉政提醒谈心谈话的若干措施(试行)〉的通知》,进一步明确廉政提醒谈心谈话工作。二是实行廉政提醒谈心谈话双提醒制度,确保按时、按要求高质量开展廉政提醒谈心谈话。特别是要求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作为第一责任人,与被谈话人采取个别方式围绕遵守党章党规、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民主集中制、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定情况等十个方面开展谈心谈话。截至集中整改结束,市委主要负责同志已开展廉政提醒谈心谈话108人次,实现了与县(市)区、市直属开发区主要负责同志开展廉政提醒谈心谈话全覆盖。
(2)针对“落实巡察工作主体责任不到位”的问题
(3)针对“审计监督不到位”的问题
2.监督责任履行不力
(1)针对“对‘一把手’监督制约不到位”的问题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要求,把“一把手”作为“关键少数”中的关键、党内监督的重中之重,紧扣党组织自上而下监督这个抓手,强化对“一把手”监督检查,营造让“一把手”时刻感到受监督的氛围。一是严格执行市委《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若干措施》,坚持把监督抓在日常、严在经常,深化同下级党委(党组)“一把手”及班子成员监督谈话。持续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扎实做好派驻机构调整,优化派驻监督单位构成,统筹推进思想淬炼、政治历练、实践锻炼、专业训练和力量充实。压实派驻机构监督职责,推动派驻机构规范履职、正确履职、全面履职,监督推动被监督单位“一把手”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责任。二是坚持精准监督、精准发现、精准处置,加强纪检监察监督与审计监督、财会监督、统计监督等协调联动,深入开展政治生态分析研判,认真做好巡视巡察移交、日常监督发现、审查调查发现的“一把手”违纪违法问题线索,严肃查处“一把手”任性滥权、失职渎职等问题,开展以案促改警示教育活动,坚决防止“一言堂”问题发生。
(2)针对“运用‘第一种形态’不充分”的问题
深入落实让“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的工作要求,认真贯彻“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重要方针,把深化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作为加强党员干部教育监督管理的重要抓手,坚持问题导向,突出抓早抓小,有针对性地采取提醒谈话、批评教育、诫勉谈话等方式开展监督提醒,坚决将党员干部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一般性问题化解在萌芽状态。同时,督促各级党委(党组)按照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抓早抓小、动辄则咎,实事求是、分工负责的原则,充分运用“第一种形态”,引导党员干部厘清行为边界、划定纪律红线,做到心有敬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责成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通过线索发现问题、监督发现问题、巡察发现问题,综合运用“四种形态”特别是“第一种形态”,坚持提醒在前、预防在先,坚持思想教育、政策感化、纪法震慑相结合,把“第一种形态”用足用好,推动实现由办案向治理转变。
(3)针对“基层监督作用发挥不充分”的问题
(4)针对“‘微腐败’大清扫不够有力”的问题
3.政法系统政治生态修复不到位
(1)针对“个别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恶劣影响依然存在”的问题
高度重视政法系统政治生态净化修复问题,制定《鞍山市政法系统政治生态净化修复整改落实方案》,成立工作专班,主动查摆6方面29个问题,全部整改完成,有力促进了全市政法系统政治生态净化修复。一是统筹推进政法系统政治生态净化修复整改落实工作,持续巩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组建巩固深化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领导小组,推动各项任务整改落实。二是深入开展正风肃纪反腐行动,深挖问题线索,严肃惩处各类失职渎职、贪污腐败、贪赃枉法、权力寻租行为。三是按照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的总体部署,进一步建立健全扫黑除恶常态化制度机制,深挖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依法严惩黑恶势力,深挖彻查黑恶势力“保护伞”。四是全面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细化制定鞍山市人民检察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30条措施,推动“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五是深刻认识肃清流毒影响工作的复杂性,广泛开展警示教育、谈心谈话、深入自查等活动,对有关案件进行了自查评查,扎实推进廉洁文化建设,全面消除案件对政法系统政治生态造成的不良影响,净化修复政治生态。
(2)针对“对重大腐败案件的恶劣影响认识不深刻”的问题
深刻认识腐败问题的重大危害,持续保持反腐败斗争的高压态势,坚持以案为鉴、以案促改,召开持续净化政治生态工作推进会暨市净化政治生态领导小组(扩大)会议,落实党中央及省委要求,制定《鞍山市净化政治生态重点任务三年行动计划》,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向纵深发展,不断净化政治生态。一是组织政法各单位在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深刻剖析政法系统政治生态问题,进行深入反思,并制定整改举措。二是召开全市政法系统政治生态净化修复工作推进会暨警示教育大会,进一步纠正了全市政法干警头脑中对重大腐败案件的模糊或错误认识。三是常态化开展政法系统全覆盖的政治督察和纪律作风督查巡查。制定《关于对市政法各单位开展政治督察和纪律作风督查巡查工作方案》,成立四个督察巡查组,进驻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及其直属单位,实现全覆盖。
4.重点领域廉政风险腐败隐患较多
(1)针对“违反招投标采购制度问题突出”的问题
(2)针对“住建交通等领域廉政风险和腐败问题依然存在”的问题
坚持以零容忍态度反腐惩恶,加强对重点领域问题的综合整治、系统施治,更加有力遏制增量,更加有效清除存量。一是紧盯住建交通、资源开发、教育医疗等领域问题线索,坚持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持续释放越来越严的信号。二是坚持系统施治、标本兼治,制定《关于在全市住建交通、资源开发、教育医疗领域集中开展“警示教育月”活动的通知》,开展以召开警示教育大会、观看警示教育片、讲授廉政教育课等为内容的“警示教育月”活动,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推动以案促改从案发单位向关联单位、系统领域、市县全域深化拓展。三是坚持把监督挺在前面,严格执行市委《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若干措施》,坚持把监督抓在日常、严在经常,深化同下级党委(党组)“一把手”及班子成员监督谈话,推动各级“一把手”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
5.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依然存在
(1)针对“做‘虚功’不落实”的问题
(2)针对“抓工作搞‘一阵风’”的问题
(3)针对“‘首季开门红’数字不实”的问题
针对巡视反馈的首季开工项目数与实际开工情况不符问题,坚持依法统计、依法治统,严格规范统计质量管理,全面准确做好统计工作,科学精准反映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状况,确保每个数据都经得起检验,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数据保障。一是成立“‘首季开门红’数字不实”处置工作专班,制定整改方案,建立项目台账,压实地区整改主体责任,统筹做好社会投资类、城建类、工业“四改”类项目整改推进工作。目前,已全部完成整改。二是统筹兼顾当下整改与长期监管,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定期对项目进展、管家团队开展核查,对虚假开工的项目、不能正确履职的项目管家予以通报。三是完善项目建设“1+3+N+10”管理体系,按照社会投资类、城建类、工业“四改”类三类项目分类统筹推进工作,严格规范项目性质及开工标准,确保项目信息真实可靠,从源头上杜绝此类问题发生。
第三方面,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不扎实、不严格,干部队伍建设和基层党建工作水平有待提升。
1.领导班子建设不到位
(1)针对“领导班子建设不够到位”的问题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领导班子建设重要论述,全面加强党政领导班子政治、思想、组织、作风、能力、纪律建设,不断增强“八种本领”、树牢“六大思维”、做到“五个过硬”,努力建设成为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有本事、作风上过得硬的坚强领导班子。一是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市级领导班子自身建设提升抓发展促振兴凝聚力战斗力的若干措施》,坚持从自身做起,带动全市各级领导班子自觉加强自身建设。二是组织召开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对照省委第三巡视组反馈指出的问题和提出的意见建议,紧密联系思想和工作实际,深入查摆剖析,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进一步增强发现问题、解决问题能力,以更大担当和作为,为鞍山实现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提供坚强政治保障和组织保障。
2.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存在差距
(1)针对“干部‘带病提拔’‘带病上岗’问题时有发生”的问题
一是坚持好干部标准,把政治标准放在第一位,树立重实干、重实绩的鲜明用人导向,落实优化选人用人机制“1+4”系列文件,扎实做好干部培育、选拔、管理、使用工作,开展年轻干部“素质能力提升计划”,不断优化整体结构,突出解决“带病提拔”等违规用人问题,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二是修订了《市委管理领导干部建议人选推荐工作办法》,新增对人选政治素质评价意见。以党组(党委)名义推荐的,由集体研究酝酿提出推荐人选,写实推荐人选政治素质表现情况;以个人名义推荐的,如实填写推荐理由并署名,说明与被推荐人之间关系以及是否存在需要回避关系等情形,对推荐人选政治表现、专业素养、担当作为、斗争精神和性格特点等情况进行介绍,进一步压紧压实干部推荐把关责任。三是下发了《匡正选人用人风气行动工作方案(2022-2024)》,进一步强化选人用人监督,防止干部“带病提拔”。完善干部民主推荐和深入考察操作规范,严格落实“凡提四必”、“五认定”和廉洁自律“双签字”制度。四是加强“12380”平台建设,及时受理信访举报案件,充分运用领导班子政治生态建设分析研判结果,发现问题的及时调整。
(2)针对“干部使用配备科学统筹不够”的问题
(3)针对“个别领导干部专业化水平不高、能力不足”的问题
3.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不到位
(1)针对“机关和国企党建引领作用发挥不到位”的问题
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最大政绩的理念,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坚持从严格规范民主生活会等各项组织生活制度抓起,把机关和国企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紧密结合起来,找准切入点和突破口,推动在围绕中心、建设队伍、服务群众中更好发挥作用。一是依托“辽沈智慧党建云平台”,对机关单位基层党支部“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开展情况进行抽查,推动基层党支部进一步严格落实党的组织生活制度。二是制定《关于推动国有企业党建与生产发展深入融合的若干措施》,推动国有企业将党建工作融入干部队伍建设、企业经营管理、企业文化培育、社会责任履行各方面。“一企一品”创建党建特色品牌,以高质量党建引领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
(2)针对“农村和‘两新’组织党组织建设不够有力”的问题
4.推动干部担当作为有差距
(1)针对“为民排忧解难意识不强”的问题
(2)针对“解决群众利益问题不及时”的问题
第四方面,落实巡视、主题教育等问题整改不规范、不彻底,持续推进力度不够。
1.落实主题教育整改不够到位
针对“落实主题教育整改不够到位”的问题
深入开展主题教育检视问题整改督导,坚持问题导向,督促指导各有关单位及时自查自纠,对未整改完成的项目及时制定整改措施或防控预案,落实责任人抓好整改,按节点取得阶段性成效,真正做到真改实改、攻坚克难,做到改彻底、改到位,高标准高质量深化主题教育,让群众真正感受到主题教育带来的新变化。
2.审计整改持续跟踪不够到位
针对“审计整改持续跟踪不够到位”的问题
坚持强化审计监督的政治属性,将审计工作作为推进依法行政、推动改革发展的重要手段和抓手,以审促改、以审促管,持续加大审计监督工作力度,提升审计监督质效,对审计工作流程进行细化,深化完善审计整改跟踪检查、协作联动等工作机制,以高质量审计整改助推高质量发展。
3.巡视整改长效机制不完善
针对“巡视整改长效机制不完善”的问题
一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省委要求,持续抓好长期整改事项,将巡视整改落实情况纳入市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确保各类整改问题清仓见底。二是按照“事要解决、人要处理、长效机制要建立”的整改要求,持续开展巡视整改跟踪督办和抽查检查,对未贯彻落实或贯彻落实工作任务不到位,重视不够、统筹不足、推进不力,督查督办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等情况,将问题线索移交市纪委监委。
二、营商环境专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
第一方面,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营商环境的重要讲话精神不深入,履行优化营商环境建设主体责任有差距。
1.贯彻落实党中央部署及省委工作要求不够有力
针对“贯彻落实党中央部署及省委工作要求不够有力”的问题
一是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营商环境建设的重要论述和在辽宁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以及省委关于抓好营商环境建设的部署要求作为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高站位对标、高起点谋划、高效率推进、高质量落实党中央及省委各项部署要求。二是全市各级党委(党组)分别召开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围绕省委巡视反馈指出的问题和提出的意见建议,联系实际、对号入座,主动认领、深刻剖析,严肃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切实以整改的实际成效推动全市各项工作稳步向好。三是组织第三方机构开展了全市营商环境摸底调研,对2021年度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任务进行了双向验证,首次建立了法治环境、信用环境监测指标体系,并针对性地出台“鞍心”营商优化提升方案2.0版本,有效提升了政策措施的时效性、精准性。
2.体制机制作用发挥不充分
(1)针对“市营商环境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发挥作用不够”的问题
(2)针对“传导压力不到底”的问题
深刻认识营商环境建设管理体系存在基础弱项的问题,从完善营商环境建设工作领导架构和职责入手,强化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职责,层层传导压力,持续优化工作落实机制。目前,全市各县(市)区、市直属各开发区全部完成了调整完善工作,并同步细化了营商环境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规则,切实发挥统筹规划、组织协调、监督落实等作用。
(3)针对“包保服务制度不到位”的问题
一是健全项目管家工作体系。建立市发展改革委负责重点项目企业、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规上工业企业、市商务局负责限上商贸流通企业,各县(市)区政府、市直属各开发区管委会负责辖区内各级各类市场主体的管家服务格局。目前,已为全市19.4万户投产运营企业对接项目管家服务,我市管家注册数7283人,与企业开展有效互动105169次。二是开展包保服务。贯彻落实《鞍山市投产运营企业精准包保服务规范》,选取各级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17306名工作人员作为企业信息员,对接全市5万余家企业开展结对帮扶,帮助解决各类市场主体问题3100余个。三是出台《鞍山市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涉企营商环境诉求集中联动办理实施细则》,从制度层面对涉企营商环境诉求受理、办理、审核评价、反馈、抽查回访、督办、统计分析通报等工作程序作出明确规定。
3.助推“六稳”、“六保”政策落地落实不够有力
(1)针对“税费奖补政策未兑现”的问题
(2)针对“减免政策未落实”的问题
第二方面,诚信政府建设有差距,打造履约践诺的信用环境不够到位。
1.招商引资开“空头支票”
(1)针对“土地批而未供、净地不净问题突出”的问题
深入开展土地攻坚行动,对道路、城市公用设施等项目及不能利用的边角地,指导各地区及时完成土地供应;对已完成征地拆迁的地块,由市招商部门协调各地区加大招商推介力度,推动项目落地;对未净地块,由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加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监督力度,指导协调各地区按照项目需求尽快完成整改任务;对不具备供地条件的地块,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推动各地区申请撤回;对未达到整改目标的县(市)区、市直属开发区,暂停受理土地成片开发方案申请;实施新增建设用地与消化存量批而未供土地衔接机制,除省、市重大项目外,均以当年存量土地消化处置规模作为申请新增建设用地的依据,确保批而未供土地总量不增加。
(2)针对“招商优惠政策未落实”的问题
2.践约履诺搞“忽悠”
(1)针对“不理旧账,久拖不决”的问题
(2)针对“不守信用,拖欠尾款”的问题
(3)针对“工作缺位,未兑现承诺”的问题
第三方面,司法权力运用积弊较深,打造公平公正的司法环境亟待加强。
1.法治意识淡薄
(1)针对“地方法规修订不及时”的问题
市人大常委会全面部署开展地方性法规清理工作,已通过立法程序废止地方性法规5件、修改9件。修改《鞍山市矿产资源保护条例》,已经2022年6月24日鞍山市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2022年7月27日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批准。
(2)针对“政府部门不执行法院判决”的问题
2.践行司法为民理念不够牢固
(1)针对“案件久办不结”的问题
一是开展案件评查,出台《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超审限和超长期未结案件管理和追究问责办法(试行)》。二是加强民商事审判制约监督系统建设,出台《辽宁省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民商事审判对下指导工作的意见》、《辽宁省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民商事案件流程提速增效的操作办法》等制度机制。三是统筹推进积案清理工作,持续加大长期未结案件清理工作的管理督办,形成监管闭环。四是常态化开展“清积案专项行动月”活动,出台《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超审限和超长期未结案件管理和追究问责办法(试行)》,每周对全市两级法院清积成果进行通报,倒逼增强清理未结案件的主动性。五是加强司法鉴定程序启动、适用范围、完成时限的审核,最大限度缩短司法鉴定用时。
(2)针对“款物久押不决”的问题
市人民检察院制定《关于清理案管部门成立前业务部门保留的刑事诉讼涉案财物的工作方案》,市公安局出台《关于涉及执法办案类信访案件“五查一反馈”制度》、《受案立案执法问题责任追究办法》和《办理刑事案件中采取查封扣押冻结工作规定》,从制度层面保障问题有效解决,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目前,巡视反馈问题经过认真核查后已依法依规妥善处理。
(3)针对“执行久拖不办”的问题
市中级人民法院深挖问题根源,针对执行工作中存在问题出台《关于执行文书立卷归档管理的规定》、《关于统筹协调城区法院执行工作的实施意见》等制度机制,规范两级法院执行行为,强化市中级人民法院统筹协调“枢纽作用”,确保对基层法院执行工作监督管理到位。目前,巡视反馈的执行款已全部得到妥善处理。
3.履职违规违法现象时有发生
(1)针对“用违规手段解决信访问题”的问题
一是成立以市委书记任组长的市处置检举举报和化解信访问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开展“强化‘四保’机制、实现动态清零”专项治理,依法依规解决群众信访诉求。二是制定《信访工作责任落实监督暂行办法》,将履行信访工作责任情况纳入日常监督重点内容,加强对各级党政机关及其领导干部、工作人员履行信访工作责任的监督检查。三是制定《市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与市纪委监委机关协调联动工作机制(试行)》,建立“双移交、双交办、双反馈、双监督、双通报”工作机制,坚决整治信访工作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四是强化源头治理,统筹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人民调解、诉前调解等平台作用发挥,有效防止民生诉求变为信访问题,切实提升基层监督和治理能力。
(2)针对“超越权限任性执法”的问题
市公安局针对巡视反馈问题,建立了《关于涉及执法办案类信访案件“五查一反馈”制度》、《各部门信访救助资金申请流程规范》、《受案立案执法问题责任追究办法》三项制度,完善落实执法办案责任制,及时纠正公安执法错误、瑕疵,切实解决公安机关任性执法、过度执法、机械执法、缺位执法等执法突出问题。
第四方面,行政执法权力运用不够规范,打造文明规范的执法环境仍需持续用力。
1.执法力度有待加强
针对“执法力度有待加强”的问题
针对巡视指出安全事故查堵漏洞不到位问题。一是加大执法力度。从严从实加强管控、狠抓隐患整改,坚持督查检查、指导服务和严格执法相结合,按照“发现一起、整改一起、查处一起”的要求,对发现的隐患落实督办跟踪,严格闭环管理,倒查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情况。二是推进双重预防机制。督促危险化学品、制造业、非煤矿山企业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和安全风险辨识管控工作,梳理重点风险岗位并依据风险程度进行分类管理、管控。三是加强安全法制教育。健全完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生产业务和应急救援知识进企业、进车间、进班组活动制度,做到“人人重视安全,事事重视安全,处处重视安全,时时重视安全”,筑牢安全生产思想防线。四是强化保障措施。采取政府购买安全生产技术服务方式,在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生产安全事故调查、重大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等方面由安全生产专家提供技术支撑和专业咨询,不断提升监管执法的技术含量及针对性、实效性,确保规范执法、精准执法。
2.“通知式”执法
针对“‘通知式’执法”的问题
市住建部门对全市违章建筑开展了专项清理整治,加大巡查整治力度,2022年依法拆除违建1341处、拆除面积25187.85平方米,切实消除私搭乱建现象。同时,属事地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制定完善了“案件审核制度”、“督查考核办法”等规章制度,杜绝同类问题再次发生。
第五方面,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不够深入,打造阳光便利的审批环境仍需持续优化。
1.推动权力全链条下放不到位
推动权力全链条下放不到位
2.“一网通办”有待加强
针对“‘一网通办’有待加强”的问题
第六方面,监管权力运用不规范,打造简约高效的监管环境存在短板弱项。
1.审管联动存在“脱节”现象
针对“审管联动存在‘脱节’现象”的问题
一是出台《鞍山市关于进一步深化集中审批与行业监管协调联动的实施细则(试行)》,进一步细化和完善集中审批与行业监管协调联动工作机制、任务、流程等内容,实现审批与监管制度化、程序化、常态化和规范化。二是就“审管联动”工作开展情况,多次对已经实施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的地区(部门)进行系统排查,及时发现和处理工作中出现的问题。三是印发《关于加强“审管联动”系统应用进一步完善审管联动闭环管理模式的通知》,并制发《审管联动系统操作手册》,规范工作要求、业务流程、操作方法,压实工作责任。四是建立全市各行业监管部门、审批部门专人负责的工作机制,建立沟通台账,实行动态管理,注重加强审批与监管部门的日常工作联系。五是建立“审管互动”审批与监管信息推送提示工作机制,进一步优化完善市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增加“审管互动”信息推送统计分析和待办提醒功能。目前,全市监管部门已全部反馈“审管联动”模块推送的信息。巡视反馈的城区内审管联动不及时问题均已完成整改,实现了审批监管无缝衔接。
2.对“未批先建”放任不管
针对“对‘未批先建’放任不管”的问题
3.监管缺失时有发生
针对“监管缺失时有发生”的问题
一是加强土地监管,全面遏制新增违法用地的发生。建立健全“网格化”管理制度,实行全覆盖土地保护网格化监管。制定巡查制度,加大动态巡查力度,做到“早发现、早制止、早上报”,切实提高监督管理效能。巡视反馈的违建物已拆除并复垦复耕。二是切实增强矿产资源领域违法行为打击的针对性和时效性,进一步提升联合打击质量,查改结合、形成高压。严格对矿业权人勘查开采活动的监管,加强对矿产资源合理开发利用的监管,健全发现、制止、查处矿产资源勘查开采违法行为的机制。巡视反馈的盗采矿产资源问题已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并移交公安机关。
第七方面,中介组织管理有缺位,打造中立诚信的中介环境仍需持续完善。
1.对中介机构的管理制度建设有缺失
针对“对中介机构的管理制度建设有缺失”的问题
2.对中介机构的监管不到位
针对“对中介机构的监管不到位”的问题
第八方面,幕后交易整治力度不够,打造公平竞争的经营环境隐患突出。
1.存在幕后交易风险
(1)针对“‘土规定’取代国家法律”的问题
(2)针对“多部门联合违规执法”的问题
针对巡视反馈的个别医院受到违规执法问题,属地责任部门已根据市行业主管部门意见,对该医院执业范围、执业许可等进行重新认定,明确其合法性、有效性。同时,坚持举一反三,深刻查找原因,采取有针对性的整改工作举措,建立健全了监督制约机制,坚决杜绝同类问题再次发生。
(3)针对“违规发放招商扶持资金”的问题
2.打造公平竞争环境有差距
(1)针对“以程序合法之名纵容恶意抢夺市场行为”的问题
推进政府采购领域规范管理,强化垄断线索排查,完善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持续优化审查方式,扩大审查范围,对重大政策措施进行联合会审及第三方评估,充分发挥审查的有效性和客观性。巡视反馈的社会化驾考考场服务问题,公安机关出台了《鞍山市机动车驾驶人社会化考场考核监督管理办法》等6项制度,购买社会化驾考考场服务招标工作已依法依规启动。
(2)针对“金融领域管理混乱”的问题
(3)针对“招投标乱象频发”的问题
第九方面,干部担当作为不够,打造用心贴心的政务服务环境有待加强。
1.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有差距
(1)针对“存在虚报瞒报、解决不到位问题”的问题
针对群众“办证难”问题,各县(市)区、市直属开发区开展“地毯式”排查,做到不漏一户,应纳尽纳,建立问题台账。制定《鞍山市“不能办证”问题化解工作整改方案》,建立了三级跟踪反馈制度、半月报告制度、月通报制度、月督导制度,设立了解疑窗口,全力推进问题化解。2022年,有效破解6.9万户群众“办证难”问题。
(2)针对“化解难题办法不多”的问题
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扎实开展“万件化访行动”,由点及面、举一反三,以个案的化解推动惠民政策落实,加快补齐民生短板,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日常生活中遇到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巡视反馈的村民房屋问题,已开展了摸底调查和安全鉴定,并利用点式动迁、提供周转房屋安置、修缮房屋等多种方式有效解决。
(3)针对“‘用心贴心’服务有差距”的问题
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巡视反馈的案件开展“两级评查”,出台了《关于超审限和超长期未结案件管理和追究问责办法(试行)》、《关于民商事案件审限管理的若干规定》等制度机制,在两级法院常态化开展“清积案专项行动月”活动,对长期未结案件严格实行四定管理,制定类案裁判规则,统一法律适用,严格落实监督管理责任,提高审判质量和效率,巡视反馈案件已进入重审程序当中。巡视反馈的没有及时化解群众诉求问题,已经整改完毕。
2.工作拖沓得过且过
(1)针对“拖延查处侵权行为”的问题
(2)针对“办案敷衍应付”的问题
(3)针对“破解历史难题不担当”的问题
针对盘活闲置楼宇、闲置厂房问题,成立问题整改专班,明确了市直部门和县(市)区工作职责,完善了闲置资产项目台账,细化了“户口档案”,按照“一企一策、一房一策”要求,逐个项目制定盘活措施,加快各类闲置资产盘活。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邮政信箱:鞍山市铁东区胜利南路25号市委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