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大学始建于1949年4月,1950年7月建制撤销,1987年10月,大连大学工学院分院、大连师范专科学校、大连市卫生学校三校合一,组建新的大连大学。2008年12月,大连铁路卫生学校并入大连大学。大连大学为一所拥有哲学、法学、经济、教育、文学、艺术、历史、理学、工学、医学、管理11大学科门类,主要办学指标和综合办学实力进入辽宁省高校前列的综合性普通高等学校。在艾瑞深中国校友会网公布的2017年中国大学排行榜单中,我校入选中国大学综合实力排行榜200强,位列193名,省内排名第8,大连市排名第4。<****:namespaceprefix=ons="urn:schemas-microsoft-com:office:office"/>
***160;
根据学校发展需要,学校决定长期选聘高层次人才。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二、选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三)具有健康的体魄和良好的心理素质;
(四)岗位所要求的各项条件,详见《大连大学2024年高层次人才需求信息表》。
三、不得应聘的情形
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或司法调查,尚无结论的;公示有异议的,经调查不符合选聘条件的;因健康原因不适合聘用的;因违法违纪等原因受处分尚未解除或受过开除处分的;在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引进待遇
1.编制:事业编制
3.安家费:可申请学校安家费≥30万元。若认定为大连市高层次人才可享受大连市安家费待遇(≥30万),金普新区同时提供配套待遇(≥30万)。
4.科研启动经费:面议
5.住房:“领军人才”可协助解决住房问题并配备基本生活设施,其他层次人才符合条件者可申请金普新区人才公寓。
五、招聘程序
4.资格审查。我单位将严格按照公告及岗位资格条件,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确认。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一经发现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弄虚作假,随时取消应聘者应聘资格。
5.综合考核。考核采取师德及业务考核、综合素质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6.学校审议。学校按照规定程序组织审议,研究确定拟聘人选。
7.人选公示。对拟聘用人员在大连大学人事处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8.体格检查。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