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建设银行国际互联网网站会员服务协议
第一条会员释义
会员是指在中国建设银行国际互联网网站(以下简称“中国建设银行网站”)完成注册的客户。会员既享受中国建设银行网站面向全体客户提供的各项服务,又享受中国建设银行网站面向会员提供的专属服务。
会员分为个人会员和企业会员两类。
第二条会员注册
第四条会员的主要权利和义务
一、个人会员和企业会员可享受信息发布、信息定制等服务。身份认证后,可享受更多服务。
四、会员同意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等有关计算机及互联网规定的法律、法规、条例、规章和国际惯例。在建设银行有合理理由怀疑会员的行为可能违反上述法律、法规、条例、规章和国际惯例的情况下,建设银行有权不事先通知而暂停或终止向该会员提供服务,会员有权提出异议。
五、会员不得对中国建设银行网站服务进行复制、出售或用作其他用途。
六、会员使用中国建设银行网站服务时,禁止从事以下行为,中国建设银行网站的系统记录可作为会员实施该行为的证据:
1.传送含有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煽动民族仇恨、煽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或破坏社会稳定等内容的信息或资料,这些资料包括但不限于资讯、资料、文字、软件、音乐、照片、图形、信息等(下同);
2.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资料;
3.将任何非法、有害、胁迫、骚扰、侵害、侮辱、粗俗、猥亵、诽谤、淫秽、种族歧视或侵害他人隐私或其他合法权益的资料上传、粘贴、发送电子邮件或以其他方式传送;
4.以任何方式危害未成年人;
5.冒充任何人或机构,或以虚伪不实的方式谎称或使人误认为与任何人或任何机构有关;
6.伪造标题或以其他方式操控识别资料,使人误认为该内容为中国建设银行网站所传送;
7.将无权传送的内容(例如内部资料、机密资料)进行上传、粘贴、发送电子邮件或以其他方式传送;
8.将侵犯任何人的专利、商标、著作权、商业秘密或其他专属权利之内容加以上传、粘贴、发送电子邮件或以其他方式传送;
10.将有关干扰、破坏或限制任何计算机软件、硬件或通讯设备功能的软件病毒或其他计算机代码、档案和程序等资料,加以上传、粘贴、发送电子邮件或以其他方式传送;
11.干扰或破坏中国建设银行网站服务或与中国建设银行网站服务相连的服务器和网络,或不遵守中国建设银行网站服务网络使用的规定;
12.跟踪或以其他方式骚扰他人;
七、因会员违反有关法律、法规、条例、规章、国际惯例或本服务协议的有关规定而给建设银行或者第三方造成损失的,会员同意赔偿因此而导致的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实际损失、可预期利益、因此发生的诉讼费、律师费、赔偿金、违约金等。
九、会员在中国建设银行网站上发布、上传信息、发出申请时保证其符合中国建设银行网站要求并提供完整、真实、准确的个人信息,否则由此产生的法律风险和责任由会员承担。建设银行因会员发布的信息而遭到第三方投诉、索赔甚至起诉的,会员须承担建设银行全部损失。
第五条建设银行的主要权利和义务
一、建设银行有义务在现有条件下提高服务质量,确保为会员提供的服务顺利进行。
2.根据有关的法律法规要求;
4.在紧急情况下,为维护会员、公众及/或建设银行的合法权益;
5.其他法律法规允许的,需要公开、编辑或透露个人信息的情况;
四、中国建设银行网站有权(但无义务)拒绝、删除或转移存储会员在中国建设银行网站服务中发布的任何内容,且不对因此产生的会员或第三方的任何损失承担责任。
五、建设银行有权对会员在中国建设银行网站服务中发布的内容进行保存、修改、改编、汇编、出版、翻译或依法披露。建设银行采取上述行为均不需通知,并且对会员和任何第三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六、建设银行有权根据业务需要将本协议项下的全部或部分权利义务转让给其关联公司,发生此种情况时建设银行仅需提前以网站公告的形式通知会员即可。
对于会员同意建设银行处理的个人信息,建设银行将按照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及与会员的约定开展信息处理行为,并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保护会员的个人信息。接收信息的上述第三方将为处理本协议项下事务之目的接触并按照建设银行的业务需要使用会员个人信息,建设银行承诺将向有关第三方明确其保护会员个人信息的职责并要求第三方承担相应保密义务。
二、建设银行不保证(包括但不限于):
1、中国建设银行网站服务适合会员的使用要求;
3、会员经由中国建设银行网站服务取得的任何产品、服务或资料符合会员的期望;
三、会员由于使用中国建设银行网站服务而造成的利润、商业信誉、资料损失或其他有形或无形损失,除建设银行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外,建设银行不承担任何直接、间接、附带、衍生或惩罚性的赔偿。
六、因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于建设银行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战争、暴动、严重火灾、水灾、台风、地震、社会事件、政府行为、禁令、供电等客观情况)导致服务中断或其他缺陷的,建设银行将视情况给予会员必要的帮助。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建设银行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
因建设银行合理控制范围外的原因(包括但不限于因网站所具有的特殊性质而产生的包括黑客攻击、电信部门技术调整导致的影响、政府管制而造成的暂时性关闭在内的任何影响网络正常运营的因素)造成的服务中断或其他缺陷,建设银行不承担责任,但将尽力减少因此而给会员造成的损失和影响。任何由于建设银行合理控制范围以外的原因而产生的交易或服务系统问题,造成资料、行情等信息传输或储存上的错误,导致资料泄露、丢失、被盗用或被篡改等,致使建设银行网站响应延迟或未能履约的,对此可能造成的责任建设银行不予承担。
第七条知识产权
二、会员对中国建设银行网站服务所使用的软件有非专属性使用权,但其本人不得以任何形式或任何方式对中国建设银行网站服务部分或全部内容进行修改、出租、租赁、出借、出售、分发、复制、创作衍生品或用于任何商业用途,也不得许可第三方从事上述行为。
三、本协议未授予会员使用中国建设银行网站任何商标、服务标记、标识、域名和其他显著品牌特征的权利。
第八条协议的生效、变更和终止
一、符合条件的申请人确认同意(包括但不限于点击注册页面下方的“同意”、“提交”按钮等方式)本协议后,即成为会员,本协议即在会员和建设银行之间产生法律效力。如果申请人不同意本服务协议的约定,应立即停止注册程序或停止使用中国建设银行网站服务。
三、如果建设银行有合理理由认为会员违背了本协议条款的规定,建设银行有终止向其提供服务的权利,会员有权提出异议。会员应当对建设银行因此所遭受的所有损失和所支付的费用承担赔偿责任。建设银行同时保留采取依法享有的其他救济措施。
五、本协议条款的生效、履行、解释及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为本协议之目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法律)。如果本协议的任何条款因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相抵触等原因被司法机关或其它有权机关宣布为无效、非法或其它形式的不可执行,本协议其它条款仍然有效,双方均应遵照执行。
因本协议产生之争议,由建设银行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九条附则
一、本协议任何一方在本协议项下的权利并不影响和排除其根据法律、法规和其它合同、协议所享有的任何权利。任何对违反本协议或延误行为施以任何宽容、宽限、优惠或延缓行使本协议项下的任何权利,均不能视为对本协议项下权利、权益的放弃或对任何违反本协议行为的许可或认可,也不限制、阻止和妨碍该权利的继续行使或对其任何其它权利的行使。
二、若第三方提供的委托中介服务为有偿服务,具体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及收取方式请咨询第三方。
三、建设银行不介入会员与第三方之间的交易纠纷,但可在合理范围内协助会员查明情况。
特别提示:如客户对建设银行产品或服务有任何疑问、意见或建议,可通过拨打建设银行95533客户服务与投诉热线咨询与反映。
中国建设银行积分商城服务协议
第一章术语及释义
第一条如无特别说明,下列用语在本协议中的含义为:
建设银行:指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平台网址:jf.ccb.com。
积分商城服务:指建设银行通过积分商城为用户所提供的服务。
第二章协议的组成及签署
第三条在使用建设银行积分商城服务时,当事人应当是具备完全民事权利能力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并符合建设银行规定的其他使用积分商城服务的条件(简称“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如果当事人不符合上述约定,当事人应立即停止使用建设银行积分商城服务,当事人不停止使用建设银行积分商城服务的,建设银行有权终止其积分商城服务。
第四条符合条件的申请人确认同意本协议后(点击注册页面下方的“我已阅读并同意”按钮或其他同等意义的方式),即成为建设银行积分商城用户,本协议即在用户和建设银行之间产生法律效力。用户承诺接受并遵守本协议的约定。如果申请人不同意本协议的约定,用户应立即停止使用建设银行积分商城服务。
第三章用户的主要权利及义务
第十一条因用户原因导致的损失由用户承担,原因包括但不限于:用户不按照页面提示操作,用户未及时进行操作,积分余额不足导致兑换失败,积分账户被冻结而导致兑换失败,用户发送的指令错误或不完整。
第十三条对于用户同意建设银行处理的个人信息,建设银行将按照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及与用户的约定开展信息处理行为,并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保护用户的个人信息;建设银行仅会在为用户办理本协议项下事项所必需的情形下,根据本协议的约定处理用户的个人信息。
第十四条用户不得使用与积分商城正常业务无关的软硬件装置干预或试图干预积分商城的正常运作。
第十八条注册成为积分商城用户,同时也成为建设银行网站会员,可享受建设银行网站提供的会员服务,但应同时遵守有关建设银行网站会员服务的各类约定。
第四章建设银行的主要权利和义务
第十九条建设银行有义务在现有条件下提高服务质量,确保为用户提供的服务顺利进行。因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于建设银行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战争、暴动、严重火灾、水灾、台风、地震、社会事件、政府行为、禁令、供电等客观情况)导致服务中断或其他缺陷的,建设银行将视情况给予用户必要的帮助。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建设银行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免除相应责任。
因建设银行合理控制范围外的原因(包括但不限于因网站所具有的特殊性质而产生的包括黑客攻击、电信部门技术调整导致的影响、政府管制而造成的暂时性关闭在内的任何影响网络正常运营的因素)造成的服务中断或其他缺陷,建设银行不承担责任,但将尽力减少因此而给用户造成的损失和影响。由于建设银行合理控制范围以外的原因而产生的交易或服务系统问题,造成资料、行情等信息传输或储存上的错误,导致资料泄露、丢失、被盗用或被篡改等,致使建设银行网站或手机客户端(APP)响应延迟或未能履约的,对此可能造成的责任建设银行不予承担。
第二十条建设银行对自身发布的公告信息真实性负责。
第二十一条建设银行对服务中涉及的用户资料负有保密义务,在下述情况下建设银行可以披露会员资料而无需承担责任:
4.为维护社会公众的利益;
5.披露前已为公众所知悉;
第二十二条对于用户在建设银行积分商城上的不当行为(包括但不限于违法违规、违反用户所做承诺或约定义务、违反积分商城规则等)或其它建设银行认为应当终止服务的情况,建设银行有权采取限制或终止全部或部分服务、解除协议、列入黑名单、网站公示、警告等一项或多项处理措施,并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用户有权提出异议。
第二十三条建设银行有权对用户的账户资料及兑换行为进行查阅,发现账户资料或兑换行为违反本协议约定的,均有权向用户发出询问的通知,并有权根据具体情况要求用户改正或依据本协议规定采取相应措施。
第五章责任范围及责任限制
第二十四条建设银行仅负责按"当时现状"和"当时可得到"的状态向用户提供积分商城服务。除非建设银行另行以书面方式明确无误地作出承诺,否则建设银行对积分商城服务不作明示或暗示的保证,包括但不限于积分商城服务的适用性、没有错误或疏漏、持续性、准确性、可靠性、适用于某一特定用途。第二十五条用户了解并同意,建设银行不对因下述任一情况而导致用户的损害赔偿承担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利润、商誉、使用、数据等方面的损失或其它无形损失的损害赔偿(无论建设银行是否已被告知该等损害赔偿的可能性):
1.使用或未能使用积分商城服务。
2.第三方未经批准的使用用户的账户或更改用户的数据。
3.通过积分商城服务购买或获取商品、样品、数据、信息或进行交易等行为产生的费用及损失。
4.用户对积分商城服务的误解。
第六章服务终止
第二十六条经建设银行审核认为用户违反法律法规、监管机构规定和本协议的,建设银行有权终止对用户的服务。
第七章争议解决
第二十七条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为本协议之目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法律。
第二十八条用户和积分商城之间因本协议引起的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协商未达成一致意见的,向建设银行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诉讼期间,本协议不涉及争议部分的条款仍须履行。
特别提示:如对建设银行产品或服务有疑问、意见或建议,可通过拨打建设银行95533客户服务与投诉热线咨询与反映。